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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治理逻辑——以渝、鄂、粤三地试验区为研究对象

作者:孔 浩  责任编辑:杨文茹  信息来源:《财经问题研究》2020年第3期,第122-129页。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 3044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领域中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其改革实践不仅影响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对农村社会基层治理产生显著影响。本文通过对重庆市梁平区、湖北省京山市和广东省顺德市南海区等三个全国首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验区的实践调查案例进行多个案例比较分析可以得出现阶段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同地区所处利益阶段与民主协商机制完善程度对改革制度设定与典型性制度安排具有重要影响。由此提出“利益—协商”产权治理分析框架用以解释现阶段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治理逻辑并进而对下一阶段的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改革试验区利益阶段民主协商制度设定


一、实践导入与问题的提出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产权制度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变革。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并于2015年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始进行首批试点工作。201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后简称《意见》),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2017年农业部、中央农办又在全国范围内确定100个县市、区),启动大规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与此同时连续6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出明确要求。

事实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一种联结国家、村庄与农民间的纽带集体产权制度领域的改革也会对国家—基层间权力关系乃至乡村权力运行网络产生影响从这一角度讲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治理逻辑是探讨新时代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实际上国家对于本轮改革的顶层设计中已经突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基层治理创新发展的协同性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成为本轮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基层治理过程中制定各类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制度、政策已不再是单向度的政府行政行为特别是涉及农村产权治理的各项制度安排形成往往是政府与村庄集体、农民个体乃至于其他乡村治理主体力量在政策互动环境下共同作用协商的产物。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基层民主发展形式在改革实践中日益丰富并逐步实现从“选举民主”到“协商民主”的转向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政策调整也为协商民主的生长提供了一定的时代契机与依托土壤。对此笔者试图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即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蕴含着怎样的治理逻辑具体而言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处于不同利益阶段中的各地区在改革所涉及的民主协商实践水平上存在何种差异这种差异又会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中的地方性制度设定产生何种影响

二、文献综述

产权与治理是一组伴随人类社会产生发展而不断演进的社会关系。早在古希腊城邦诞生之际私有财产的占有水平便与国家统治主体——公民的界定标准产生了密切关联。正如派普斯所指出的“财产尤其是以作为生产性资产为主要来源的土地财产的广泛分布使得人类社会第一个民主政体在雅典产生成为可能[1]。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兴起以来众多学者将私有财产权视作政治社会领域研究的一项核心命题并通过社会契约等形式将私有产权与国家建构理论进行了深刻关联。如霍布斯认为“人们相互达成协议自愿地服从一个人或一个集体相信他可以保护自己来抵抗所有其他的人后者可以称为政治的国家[2]。霍布斯和卢梭等都支持国家可以以共同利益的名义调整产权结构干预产权归属。对此洛克则认为私有产权不可侵犯私有产权结构规定了国家权力的边界“政治权力是当人们享有归他们自己处理的财产时才会存在”[3]

马克思主义经典学说则从公有产权性质、私有产权性质与国家产生的关联性研究入手深刻剖析了产权关系与现代国家起源、产权性质与国家治理形态、产权结构与国家治理类型等诸多经典命题。如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私有产权的出现是造成原始公有氏族社会解体的根本原因“使得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至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4]而这种力量就是国家。马克思有关产权与治理的观点对后世学者产生了很大影响如曼在分析现代国家起源时认为“私有的、家庭的财产和国家是共同出现的是同一过程所促进的[5]

当代以来围绕产权与治理的相关研究进一步深化。新制度经济学派从交易成本、产权约束和政府干预等方面入手研究产权与治理间的关系并更加注重现代国家与现代产权结构的互动关系。正如菲吕博腾和配杰威齐所指出的“如果没有一个关于国家的理论也不能真正完成关于产权的理论[6]。诺斯[7]从经济史研究出发深入梳理了产权演进与国家治理变迁之间的关系提出产权变迁才是国家治理演进的源泉。科斯则提出产权的核心之处在于“由人们对物的使用所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6]。因此从产权嵌入其中的社会关系出发才能更准确地把握现实中的产权事实。

有别于西方学者长期研究的私有产权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则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设定这一制度不仅是我国农村社会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家户制与村社制共同作用下的历史延续更是社会主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造就的特殊制度产物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与我国城乡社会基层治理间也形成了独特的互动与关联。长期以来学界对我国农村集体产权问题的研究或大多侧重于分析集体产权制度对农村经济领域的影响或仅仅围绕产权制度改革某一具体工作层面如成员身份认定、股份量化或政经分设等核心环节进行。伴随着近年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深入推进学界开始逐步围绕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国家—基层治理领域的影响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探讨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三种

利益协调论。部分学者从国家与基层间权力与利益协调角度来分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资源配置问题。如李增元和李洪强[8]认为集体产权是国家治理农村基层社会的重要经济基础集体产权背后体现着“国家—社区—农民”的关系保障农民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权利及权益需要国家向乡村社会赋权与放权推动集体产权的深度分离与开放以得到基层社会的认同与支持。吴雄[9]认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多方协同是当前协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一种有效选择。涂晓芳和王新钰[10]认为集体产权改革重构了农民与集体、政府之间的权利关系。姬会然和慕良泽[11]提出了“国家—产权—农民”的分析框架认为“产权”是作为承载国家与公民关系的一种载体围绕产权关系进行的各种产权过程随之成为国家、农民等利益主体利益博弈的平台。吴晓燕[12]则认为产权制度的构造与国家及政治权力是紧密相连的国家的产权安排符合其政治统治的需要但同时由于产权关系与治理结构的互嵌政府与农民需要进行利益协调。

治理关联论。部分学者试图阐释产权制度改革这一农村经济领域变革所关联的基层治理效应。其中印子[13]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治理资源效应、治理主体效应和治理体制机制效应对乡村治理产生深刻影响有望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实现乡村善治的枢纽环节。仝志辉和韦潇竹[14]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治理资源效应、治理主体效应和治理体制机制效应对乡村治理产生深刻影响有望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实现乡村善治的枢纽环节。桂华[15]先后从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与村民自治的关联机制、集体产权秩序与基层治理的关联机制入手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了资产控制形态的改变和产权规则的改变从而对基层治理产生显著影响。

有效自治论。以邓大才为代表的华中师范大学一批学者则从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角度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以论述更加突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推进村民自给有效实现带来的促进效应。邓大才[16]认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设计和安排了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机制即利益机制和制度机制二者在适当的位置相作用可以实现有效自治。同时邓大才和张利明[17]提出改革的推进也创设出一系列程序构成了有效自治的基本框架和规范形塑了一种“规则—程序型自治”促进了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总体上看现阶段学界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治理逻辑的研究逐步从国家制度安排视角转向基层治理与村民自治视角但进一步聚焦到农民这一乡村治理核心主体从协商民主这一视角出发研究产权制度改革中农民利益表达与民主协调机制的论著较少。在制度实践中民主协商作为一种治理主体间的政治互动机制为各方主体围绕自身利益诉求进行民主表达提供了制度渠道同时也为农民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制度设定提供了机遇。同时从研究方法上看目前学界通过多个案例比较研究方法所从事的相关领域改革研究也比较少见。对此本文将试图通过对全国首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中的三个改革试验区的实践案例进行分析考察不同利益阶段下的各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围绕政策设定产生的协商民主互动并着重探寻这一过程中存在的治理逻辑。

三、现实表达三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政策进路与协商实践

从实际工作层面上看我国不同地区间、不同试点县市区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集体经济发展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各地改革试点中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实践探索并在制度设定环节呈现出不同的治理互动特征。因此笔者选取了处于不同地区、不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阶段的首批国家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验区——重庆市梁平区、湖北省京山市、广东省顺德市南海区改革试点实践对三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的政策设定进路与集体产权治理实践进行剖析。

重庆市梁平区规范占有权阶段下民主协商状况与改革制度设定路径

1.从利益发展阶段上看

梁平区地处重庆市东北部是一个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农业人口占全区人口68.58%的传统意义上的农业地区。据统计2017年梁平区317个村庄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687.94万元平均每个村庄年集体经济收入仅两万余元。当地绝大多数农村集体属于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源均较为匮乏的空壳村乃至负债村农村集体经济营收渠道少、经营收入低。调查过程中有当地村民表示由于当地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民对于集体经济关注较少甚至不了解本村有哪些集体资产。因此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农村集体经济资源合法占有权益和收益权是这一阶段村民最为关切的核心问题。

2.从民主协商水平上看

调查显示当地群众对于此次改革实践的民主协商表达呈现出两个特征一是利益关切较弱导致表达意愿不强。实地调研中笔者发现长期以来较为匮乏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让群众对于股份制改革带来的预期分红收益不报太大希望因而群众主动参与改革的意愿相对不强。特别是在入户调查过程中部分受访干部群众对本次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基本概念认识不清如将本轮改革中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与专业性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混为一谈。二是议事程序规范但自发性民主协商决策较少。梁平区十分注重改革的程序规范特别在进行成员身份界定过程中运用“四议两公开一签字”工作方法即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方案要经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合议、村组干部和党员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操作方案要求村民户户签字通过公布、宣传、备案等方式让操作方案公开通过张榜公示、签字确认、上报备案等方式让成员身份公开。但由于当地群众对改革所涉及利益诉求普遍不多民主表达意愿不强因此鲜有群众自发性议事表达渠道议事决策呈现被动化、流程化特征。

3.从制度设定特征上看

纵观当地改革的总体制度安排特征梁平区以“稳、快、简、省”为推进试点的主要思路辖区内各村居社区广泛运用市、区所制定的改革工作模块化方案、标准化文本改革所涉及各项工作进展较快但部分改革试点村出现了模板化甚至填表化的改革实施现象。与此同时农村群众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自主议定形成的改革细节性制度并不多政府规范主导成为了当地改革制度设定环节的主要特征。进一步从改革关键环节和领域的制度设定上看各村居社区改革试点政策普遍执行全县统一工作部署。一是在成员身份确认上各试点村按照全县规范的“九准九不准”标准如对外嫁女、入赘男等特殊成员的身份界定进行民主商议初步拟定集体成员名单经户户签字、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集体成员名单。二是在股权量化与分配方案上全区形成较为一致的股份量化方案即将村、组两级的集体“三资”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实行“不设集体股一人一股、平均配股”的“人头股”方法设置股权。

湖北省京山市

明确收益权阶段下的民主协商状况与改革制度设定路径

1.从利益发展阶段上看

湖北省京山市地处湖北省中部全市人口6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3.8万人。作为以“桥米之乡”著称的传统农业大县2014年全县405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7613.5万元村平均收入为18.8万元但其中集体收入的来源主要是靠发包村集体的资产、资源和转移支付等财政补助收入[18]。伴随着近年来当地统筹推进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和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一系列涉农领域改革加之享受到“县改市”等一系列政策利好农村集体经济迅速发展。截至2017年京山市共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356个、土地股份合作社58家并累计实现分红收益达5090万元[19]。因此京山市越来越多农村已经或即将处于集体经济发展后急需明确收益分配的利益阶段。

2.从民主协商水平上看

京山市改革试点中群众议事参与利益表达主动积极并呈现出两方面特点一是从民主协商意愿上看村干部及村民参与改革制度议定的积极性普遍较高。调查实践中笔者发现由于近年来京山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改革试点村的农民群众普遍对改革认识明确参与改革意愿强烈。特别是部分集体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源较为丰富的村庄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更高。如该市城郊村——新市镇城畈村村支部书记扈大明表示由于近些年村集体经济发展到了可以产生收益分红的阶段恰好此时“国家有政策集体有能力群众有诉求因而该村主动申请承担市级改革试点任务。二是从民主表达渠道上看当地注重挖掘传统治理资源实现充分议事参与。当地在成员身份资格认定与股权量化工作中探索实施“组建专班、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划定类别、公示结果、民主决策、成员登记、承担备案”的规范化“九步程序法”保障程序民主规范。同时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各项议题各村充分运用院坝、屋场传统公共议事场所资源并通过调动各类治理主体资源如组建“五老”专班负责引导并化解群众间意见分歧实现了民意充分表达与改革有序推进的有机结合。

3.从制度设定特征上看

总体而言京山市当地政府在改革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追求公平、体现贡献、缩小差距”的普遍意愿“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作为制度设定原则各村在全市统一设置规范流程与指导性方案的基础上通过切实落实农民的民主决策权形成了各村丰富且各具特色的改革制度安排打造了“精致股改”的京山市样本[20]

具体到改革关键领域政策制定与议题设置上首先在集体成员资格界定环节京山市各改革试点村组通过民主选择成员身份确认时间节点和特殊人群是否纳入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议定与表决细则充分协调外来迁入户与原始居住户之间的利益分歧。其次在当地群众普遍最为关心的股权量化环节各村在市级规范性制度框架下探索出了丰富的股权配置类型并呈现出以下三方面创新一是坚持尊重历史采取节点配股法。各村依据本村历史事实与发展实际定节点、分时段衡量村民个体贡献对于不同年龄段出生人口进行差异化配股。二是坚持权责对等采用贡献配股法。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村集体履行义务和所做贡献的差异采取所得股权与历史贡献挂钩即依劳动年限配农龄股依赡养承诺配养老股。三是坚持群众认可采取协商配股法。为满足农民“追求公平、体现贡献、缩小差异”的意愿各村依据群众意见以民主协商的方式决定股权组合形式形成了“基本股 农龄股”“基本股 贡献股”“户股 人股”等多种股权搭配模式。

广东省顺德市南海区

落实保障权阶段下的民主协商状况与改革制度设定路径

1.从利益发展阶段上看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位于广东省中部珠三角腹地2016年常住人口271.13万人户籍人口132.91万人农村居民人口81.83万人[21]。自20世纪80年代起南海区民营经济迅速发展村居集体经济规模日益庞大特别是当地集体占有经营性资产比重较高集体经济组织盈利能力极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南海区下辖各村居社区逐步自发探索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因而明确利益占有、协商利益分配机制等改革环节早在本轮国家试点前已经完成。面对数量庞大的集体资产与日益增长的集体经济收入如何通过赋予村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完整权能来保障村民合法财产权益以及如何进一步通过制度规范保障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南海区本轮改革试点工作的核心议题。

2.从民主协商水平上看

南海区改革实践在协商机制上主要呈现出两方面特征一是群众与政府间对话渠道通畅。本次改革试点过程中南海区通过规范基层议事决策机制在规范落实群众各项权能基础上通过实行选民资格、组织功能、干部管理、账目资产和议事决策“五个分离”全面厘清了村居各类组织职责关系在制度设计和实施上充分实现了政府政策制定与群众民主自决的有效互动不仅丰富和完善了改革制度体系更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提供了牢固的共同利益基础与政策制度保障。二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议事渠道规范完善。由于当地村居社区普遍早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之本轮改革中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南海区逐步实现通过社员股东会议或社员股东代表会议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议事决策的民主协商路径。在此过程中群众参与管理决策的事务更加广泛对于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更加有效。相关机制不仅充分保障了社员股东对经济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更提高了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者的科学决策水平与民主决策意识。

3.从制度设定特征上看

总体而言南海区在本轮改革试点中更加注重制度设定的法治化与规范化。当地通过聘请律师顾问进行详细文本审查出台了《南海区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参考样本》并下发各镇街参考。同时通过建立“区—镇街—村”三级股份章程审查备案制度重点审查章程条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切实保障了集体资产合法规范运营。

而从本轮改革南海区重点关注的制度领域上看也呈现出三方面特征一是注重以赋予完整权能来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南海区出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流转交易办法》赋予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完整权能。二是更加注重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发展的制度保障。南海区先后出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等系列政策文件通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保障农村集体资产有序运行、发展壮大。三是注重以制度设定化解历史遗留矛盾。南海区出台了《本轮股权确权建议解决农村历史遗留问题的对象》通过民主表决的形式以修改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为途径在平衡新老股东利益基础上引导各社区依据户籍关系制定历史遗留问题人群的股权设置解决方案等依法妥善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四、结论与思考

总结归纳不同利益阶段下协商民主水平与政策设定类型间的关联性分析

结合上文来看以重庆市梁平区为代表的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由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群众利益诉求仍主要停留在明确并规范占有权的阶段农民对于集体经济组织认识相对不足因而其参与制度设计的民主协商实践往往是响应式的、被动式的因此这一利益阶段的改革制度设定路径多以政府主导型为主。

而以湖北省京山市为代表的部分中东部农村地区其集体经济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基于可预期的集体经济营收分红收益改革点燃了群众通过民主协商自发议事参与热情。在这一利益阶段单一政府主导的规范性制度已无法满足各村庄乃至各类利益主体差异化的利益诉求各村在制定本村成员界定方案及股权量化方案过程中普遍以政府规范规制的制度要求作为协商议事红线并通过广泛的群众议事最终形成各村居不同的制度性安排这一制度设定路径可以总结为规制—协商型制度路径。

在以广东省顺德市南海区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部分村庄社区已经于此轮国家改革试点工作前进行了民间自发的改革探索早已形成了一定的产权治理模式。因而在此轮改革中地方政府所要关注的是根据村庄社区前期改革成果与面临问题通过加强制度设计中的互动治理更好地了解群众现阶段利益保障与发展诉求从而对相关制度设计加以规范提升其合法性与适用性由此也形成了落实保障权阶段下的互动共治型制度体系。表1给出了三地改革试验区利益阶段、民主协商与制度设定路径的分析。


1 三地改革试验区利益阶段、民主协商与制度设定路径分析表



由表1可知不同利益阶段下村民协商表达意愿存在差异其中以明确利益占有阶段最低以协商利益分配阶段最高而在保障利益权能阶段由于改革制度设定较为完善因此协商表达意愿有所下降。与此同时随着利益阶段的不断提升各地民主协商路径不断拓展、规范而制度设定的特点也由相对单一简化的制度设定安排逐步细化、规范、完备由此也形成了政府主导型、规制—协商型和互动共治型等不同类型的产权治理制度设定路径。

模型建构利益—协商产权治理分析框架的提出与阐释

伴随着以“三权分置”农村承包地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一系列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与村民自治发展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即产权治理活动在乡村治理中。在以产权治理为代表的新时代农村治理活动中基层民众参与治理的内在动力根源于利益相关而所依赖的治理途径则逐步转向以议事决策为内核的协商民主二者共同决定产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从而可以推导出利益—协商产权治理分析框架。

在此其中利益关联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民参与基层治理的态度而民主协商机制的完善程度则直接影响农民参与基层治理的效用。如图1所示随着利益关联程度与民主协商机制完善程度的变化可以归纳概括出四种产权治理阶段类型即积极协商型产权治理阶段、消极协商型产权治理阶段、积极无序型产权治理阶段和消极无序型产权治理阶段。对照本文提到的三个改革试验区广东省顺德市南海区目前正处于积极协商型产权治理阶段湖北省京山市则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随着协商议事机制的完善逐步由积极无序型产权治理阶段逐步转向积极协商型产权治理阶段重庆市梁平区通过在改革中推行“四议两公开”协商议事机制目前处于消极无序型治理向消极协商型治理的过渡阶段。



1 利益—协商产权治理分析框架下的治理阶段类型图


现实观照产权制度改革的制度探索要按照各地区产权发展阶段特征分类进行

当前我国各地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与集体经济水平差异较大各地改革进度也存在差别部分试点区域从20世纪90年代已经开展过一轮改革而部分试点区域则是刚刚启动改革。与此同时各地都既有拥有较多经营性资产的城中村、城郊村又有数量众多的仅有资源性资产的纯农业村乃至空壳村、负债村。因此各试点地区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集体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以及改制后的产权制度安排、治理结构、股权流转及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面临的问题不同。因此针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后续推进各试点地区要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因地制宜、因利益阶段制宜探索适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的协商民主与改革制度设定机制而不能采取“一刀切”“一言堂”的改革路径。要通过明晰改革重点、设定政策框架允许各试点村组根据自身实际通过民主协商途径探索多样化的改革举措以免导致在制度设计中隐藏利益占有不明确、利益分配不均等、利益保障不充分等问题从而导致政策“埋雷”与改革“返工”乃至引发乡村社会新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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