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 冰 责任编辑:中农网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 333次
本网讯(孙 冰/文)2015年4月20日上午,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罗爱林教授在科学会堂为基地班全体学生作了题为“农村公社——特殊的俄罗斯精神”的专题讲座,中国农村研究院杨嬛老师主持讲座。
罗爱林教授以农村公社为主题,从五个方面展开讲解。第一,从农村公社在俄国农民、农村、以及马克思、恩格斯东方社会理论中价值和地位等三个方面来解释农村公社的价值和意义。第二,梳理并解读了农民公社的概念及其发展阶段。他指出,俄国农村公社的发展经历了自由村社、农奴制村社、后农奴制村社以及苏联时期村社四个阶段。第三,罗教授依据村社与村庄之间的概念界定,把村社分作了单一村社、分立村社、组合村社三类;并从农村公社的组织结构、行政管理体制、农村公社内部的司法制度三个方面,以举例说明生动的为我们解读了农村公社的组织管理体制。第四,以村社内部的土地关系为切入点,以土地分配原则和其机制为主线,最后引申到农村公社的赋税分摊和征收职能,阐释了赋税分摊和征收职能是农村公社的基本职能。第五,对村社内部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与村社土地职能的弱化,连环保的废除与村社赋税职能的丧失等进行详细的解读,讲述了俄国农村公社的历史命运。
讲座结束后,罗教授就相关问题与部分同学进行了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