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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

作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 2562


内容简介

1787年5月,根据美国联邦国会的邀请,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会议的原定目的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联邦条例》。但是,经过了近三个月的秘密讨论以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取而代之的新宪法。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制宪会议。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要由十三个州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而且规定有九个州同意,即可生效。但是,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对新宪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拥护,一种反对。因此就发生了美国历史上一场最激烈的论战。本书就是这次论战的产物。它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


作者简介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Alexander Hamilton) (1757-1804),原为律师,以后曾任华盛顿总司令的军事秘书和革命军团长;曾参加过被称为制宪议会先驱的安那波利斯会议,是制宪会议的成员;新政府成立后,任首任财政部长。

约翰·杰伊 (Johy Jay) (1745-1826),律师兼外交家。主要从事外交活动,是1783年美国独立条约的签订人,也是1793年中立宣言的起草人;1794年,曾同英国签订解决合约签订后争端的“杰伊条约”。新政府成立,曾任临时国务卿,后任第一任司法部长,纽约州长等。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 (1751-1836),独立运动的主要人物之一。曾安家第一届大陆会议;在费城制宪会议中作用卓著,并保存了最完整的会议记录,有“宪法制定人”之称。新政府成立时任众议院;在第一届国会期间,在拟定人权法案时期了重要作用;后任国务卿和第四任总统。


目录

第一篇 概况

第二篇 论外国势力的危险(一)

第三篇 论外国势力的危险(二)

第四篇 论外国势力的危险(三)

第五篇 论外国势力的危险(四)

第六篇 论各成员国不和的危险(一)

第七篇 论各成员国不和的危险(二)

第八篇 各成员国之间相互为敌的后果

第九篇 联邦可以防止国内分裂与动乱(一)

第十篇 联邦可以防止国内分裂与动乱(二)

第十一篇 联邦对于贸易和海军的作用

第十二篇 联邦对于税收的作用

第十三篇 联邦在政府开支上的优势

第十四篇 驳以幅员辽阔反对新宪法草案者

第十五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一)

第十六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二)

第十七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三)

第十八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四)

第十九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五)

第二十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六)

第二十一篇 现行邦联的其他缺点(一)

第二十二篇 现行邦联的其他缺点(二)

第二十三篇 维持合众国需要新宪法提议的有力政府

第二十四篇 论共同防务所需的权力(一)

第二十五篇 论共同防务所需的权力(二)

第二十六篇 驳限制国会的国防权力的观点(一)

第二十七篇 驳限制国会的国防权力的观点(二)

第二十八篇 驳限制国会的国防权力的观点(三)

第二十九篇 论民兵

第三十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一)

第三十一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二)

第三十二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三)

第三十三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四)

第三十四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五)

第三十五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六)

第三十六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七)

第三十七篇 制宪会议设计适当政体的困难(一)

第三十八篇 制宪会议设计适当政体的困难(二)

第三十九篇 论新宪法与共和原则的一致性

第四十篇 论制宪会议组建混合式政府的权力

第四十一篇 新宪法草案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一)

第四十二篇 新宪法草案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二)

第四十三篇 新宪法草案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三)

第四十四篇 新宪法草案对各成员国权力的限制

第四十五篇 驳联邦权力对各成员国政府的所谓威胁

第四十六篇 联邦与各成员国政府的影响力对比

第四十七篇 新政府的特殊架构及各部门间权力分配

第四十八篇 三权分立应彼此制约

第四十九篇 驳经常召开民意大会以防篡权的方式

第五十篇 驳定期召开民意大会以防篡权的方式

第五十一篇 政府架构必须要能让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和平衡

第五十二篇 论众议院(一)

第五十三篇 论众议院(二)

第五十四篇 论各成员国之间的议席分配

第五十五篇 论众议院议席的数量(一)

第五十六篇 论众议院议席的数量(二)

第五十七篇 驳选举制将使少数人凌驾于多数人之上的意见

第五十八篇 驳不应随人口增长相应增加联邦众议员数量的意见

第五十九篇 联邦对国会选举的管理权(一)

第六十篇 联邦对国会选举的管理权(二)

第六十一篇 联邦对国会选举的管理权(三)

第六十二篇 论参议院(一)

第六十三篇 论参议院(二)

第六十四篇 参议院的权力(一)

第六十五篇 参议院的权力(二)

第六十六篇 驳将参议院作为弹劾法庭的反对意见

第六十七篇 论总统

第六十八篇 论总统的选举方式

第六十九篇 论总统的真实属性

第七十篇 续论总统

第七十一篇 总统的任期(一)

第七十二篇 总统的任期(二),并论总统的连任

第七十三篇 关于总统薪酬及其否决权的规定

第七十四篇 总统对陆、海军力量的指挥权及赦免权

第七十五篇 总统的缔约权

第七十六篇 总统的任命权(一)

第七十七篇 总统的任命权(二),以及总统的其他权力

第七十八篇 论司法部门(一)

第七十九篇 论司法部门(二)

第八十篇 论司法部门(三),司法部门的权力

第八十一篇 论司法部门(四),司法权力的分配

第八十二篇 论司法部门(五)

第八十三篇 论司法部门(六),关于陪审团

第八十四篇 驳其他多种反对新宪法草案的意见

第八十五篇 结束语

附录一 独立宣言

附录二 邦联条款

附录三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附录四 宪法修正案


《联邦党人文集》讲了些什么——评《联邦党人文集》

任剑涛

大国之所以成为大国,是因为它确立了大国建构之道。观察近500年大国兴衰的历史,在世界范围内崛起的国家,出现明显的命运分流:有的迅速沉沦,皆因立国之道晦暗不明;有的长久保持强大国力,均因立国之道彰显于国家进程之中。

美国建国历史不长,因为有效确立起现代立国之道,有力地推动了国家的崛起。而其对外的扩张,道德上需要责备,但实力上不容小觑,值得人们探幽索微。美国何以能够迅速将国家做大做强呢?讲清楚这个故事,需要从历史、文化与传统,政治、经济与社会诸方面着手。不过,这样的讲法过于专业,听者也许会丧失倾听的兴致。书在手,便可了然于心,准确了解美国迅速崛起的缘由。这恐怕是任何有兴趣倾听美国崛起故事的人都乐意去做的事情。

近期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就着重指出“中国人民一向钦佩美国人民的进取精神和创造精神”,而他自己的美国书单,第一本就是《联邦党人文集》。可见此书价值非同小可。《联邦党人文集》何以能够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足以让人将之视为理解美国的不二之选?习主席的推荐,在引发国人热读此书的同时,也促人求解,这本书在美国建国史上如此重要的理由。一言以蔽之:此书向人们展现了美国的立国之道。

《联邦党人文集》是一部解释美国宪法的著作。该书由美国三位重要政治家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写于《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刚刚制定出来的时候。这本书的重要性由此得到保证:一者,三位作者并非普通的宪法学者对宪法的学究式阐释,而是直接参与制定宪法的重量级政治家对宪法的解释。这就使得这本书的宪法阐释具有相当的政治分量和政治深度。同时由于三人对现代建国中宪法内涵的深刻把握,因此足以根据美国建国的宪法需要,对宪法精神进行深刻而周到的揭示。二者,这部文集写于美国宪法制定之初,全书贯穿着几个重要的著述意图:一是阐释美国的政体选择,何以落在共和国上;二是针对反联邦党人强烈主张的直接民主理念,有破有立地申述共和建国的宪法精神;三是切中依宪执政、依宪治国必须遵循的基本方略,对国家结构、权力体系、行政方式和预期效果,进行简明扼要的解释。使美国人民明确刚刚制定出来的宪法,究竟对国家建构能够发挥怎样的作用,更加发挥出推动各州批准这部宪法的积极作用。

显然,作者们撰写这本书的宗旨非常明确:以自己对美国宪法的晓畅解释,让美国社会,尤其是美国精英阶层,理解宪法精神,辨析建国难题,形成宪法共识,认同联邦理念,从而有力地捍卫美国建国必须确立的联邦制度。借此,避免美国革命后建立的邦联制度让国家陷入分崩离析境地的危险。因此,《联邦党人文集》是一部既具有挑战性、具有说服性与聚合性的著作。挑战性体现在,国家运行在既定的邦联制度轨道上,已经呈现出令人极度忧虑的低效率、离心力。国家的有效治理,已经无法依赖邦联制度了。美国面临一个国家发展的重大考验。

但恰在此时,主张维持小规模共同体直接民主的反联邦党人,却坚决拒斥将美国引上联邦制度的轨道。双方对美国应当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国家,都有自圆其说的理由:联邦党人当然认定,唯有确信建构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的联邦制,美国才有望解决已经暴露无遗的治国弊端。这些弊端,恰恰就是邦联制度造成的:邦联是一个松散联盟,没有统一而强大的中央政府机构。邦联大会没有独立的行政和司法机关。因此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上都显得软弱无能,没有中央征税机制、没有统一武装力量、没有专门执行机构、无权调节贸易争端。邦联与各州的权力有效性都得不到保证。但邦联是美国革命后确立起来的制度体制,不仅人们习以为常,而且还有像反联邦党人那样的人士对之进行政治理论的论证。这种论证,不仅基于小规模共同体最有利于维持民主政体,而且深深扎根在美国人不信任国家权力的政治心理沃土中。

《联邦党人文集》的三位作者,借助自己说服力极强的笔触,为新通过的联邦宪法辩护:现代大国必须建立共和政体,并以此突破民主的规模限制,开辟西方政治史上的崭新政体形式:这样的政体形式,在国家权力来源上承接传统的民主制,确认人民主权原则;在国家行政权的安排上,突出了国家行政首脑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引入了一种近乎君主制的要素;在国家治理的依托对象上,强调了精英群体的重要作用,保留一种接近贵族制的因素。这是一种巧妙的混合政体建构。它把国家的规模、授权的机制、权力的结构、权力的运用加以综合考虑,得到适宜的安顿。从而有助于解决现代国家建构中遭遇的权力腐败、人民堕落、国家瘫痪等难题。

历史证明,《联邦党人文集》在应对这些挑战上,是非常成功的。它在各种建国意见的冲击下,以一种高度综合、巧妙协调的方式,将不同的建国主张有效整合起来,使美国承受住了处在十字路口的严峻建国考验。《联邦党人文集》最值得肯定的价值,还在于它的说服力和聚合性。这部书明显有助于美国人接受新宪法的建国原则,就正是基于它的强大说服力:之所以它明显有助于美国人接受新宪法原则,是因为三位作者采取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宪法阐释方式,足以打动人心。尤其是足以打动那些对宪法是否被广为接受发挥着关键作用的社会中坚阶层的人心。这不仅是一种有效的论述策略,也是一种将成文宪法激活,使之成为人们心中的国家根本大

法的论述归宿。从全书的谋篇布局来看,作者从维持联邦繁荣的目的性入手,渐次将国家有效拒斥外敌,在国家范围内发现更为有利的治理方式开诚布公地告知读者。接着阐述联邦在商业、海军、征税、薪资、国家维续、拒斥专制、防止无政府状态等方面显示出的优势,而这些优势在邦联那里是不明显的。然后对共和政体相比于民主政体所具有的优势,即维持大国规模、有效促进国民认同、发现大国善治模式进行了比较论述。这让人们在一种说理性的宪法阐释中,乐于接受新的宪法规则。事后看,他们对央地关系的宪法解释、对议会两院制的说明、对行政权机制的梳理、对司法部门的分析等等,都发挥出极为重要的引导作用,对促成美国的宪法认同,其实也就是国家共识有着显著的推进作用。

《联邦党人文集》是一系列解释宪法的短文汇编,每一篇短文,可以针对一个具体的问题,让人们在深入浅出的宪法阐释,也就是普及宪法的启蒙中,知晓宪法的精神,领会宪法所蕴含的权利宗旨与权力目的,了解国家的结构与功能,从而形成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理性观念,介入国家事务的理性能力。进而深刻理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现代国家,乃是建立在宪法法条基础上,有条不紊地运转的制度化体系。因此,每一篇短小的解释文本,一旦汇编成一个文本,也就足以体现出宪法各个方面的丰富含义。加之三位作者有着相当明确的、审慎对待依宪建国诸问题的政治意识,它能够综合联邦制与单一制优势、协调中央与地方权限、规范三种主要权力形式、激发公民理性参与积极性,就完全在情理之中。这样的阐释,不是排斥性的,而是聚合性的。一国人民面对宪法,“人人均需根据本人的良知与理解作出回答,并根据本人真实、清醒的判断行事,此乃每个人责无旁贷的义务。凡我公民均被召唤,不,均受社会义务的约束,以严肃和诚实态度履行之。”“权为民所赋”,民得有如何赋权的责任心;“权为民所用”,当政者得有审慎用权的制度规范。如此,国家幸甚。

固然,美国的强大,不能简单归之于一部宪法,更不能粗率归功于《联邦党人文集》对宪法的阐释。一个国家,建立起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具备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自然需要聚集方方面面资源,并加以精巧有效的配置,而且主动抓住各种历史机运。但不能不看到的是,让所有成员形成强有力的宪法认同,促成一个国家的共识,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前提条件之一。制定一部好的宪法、向公众有效解释清楚这部宪法,是形成宪法认同、促成国家共识的重要动力。美国的经验验证了这一点。《联邦党人文集》在其中发挥了功不可没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