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周 责任编辑:陈静雯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观察》2019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19-11-14 浏览次数: 8057次
【摘 要】本文首先论述了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在农村发展理论中的地位和作用,然后分3个阶段勾勒了70年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历程,凝练和分析了影响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接着从消除贫困、实现小康和追求富裕3个层次递进的任务阐述了中国农民流动的目标变迁,最后阐述了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促进乡民共同富裕的现实意义和政府应履行的责任,并就农民工返乡创业对未来30年乡村发展的贡献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农民流动;农业剩余劳动力;农业劳动力转移;农民工返乡创业
一、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的理论分析
(一)基于农业增长的农村发展
最初,从事农业经济研究的学者认为,农村发展的主要途径是优化农业生产工艺和农业要素投入结构。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土壤普查、土壤改良、作物布局和土地规划,从宏观上追求农地有效利用;通过培育和推广良种、采用最适宜的株行距和深耕、深松等农艺措施,从微观上追求农作物和农地有效耦合;通过探索最优施肥时间、施肥部位和肥料构成、用肥量,以最少的用肥量使农作物获得最适宜的养分供给;通过兴修水利和探索最适宜的灌水时间、灌水部位和用水量,以最低的水量和成本满足农作物的水需求;通过作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措施,保障农作物健康生长;通过工具改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减轻农民劳动强度(Stanton,2001)。这些措施既有很强的针对性,又有显著的效果。然而,仅靠这类就农业论农业的措施还无法全面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发展问题。要使农村实现全面发展,还要解决发展中国家农业劳动力过多的问题。
(二)基于劳动力转移的农村发展
农业就业不足是一个早就存在的问题。农民主要采用在农闲季节从事工副业生产的方式来消除农业就业不足的负面影响。城市和非农产业的发展改善了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条件,于是出现了自发的农业劳动力转移行为。其中既有因遭遇种种变故而破产,被迫进城去寻找非农就业机会的农民,也有向往城市生活主动进城寻求发展机会的农民。发展中国家如何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刘易斯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他的二元经济转型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是处理好先转移者和后转移者的关系,把激励农业劳动力转移和改善农业劳动力转移条件统一起来。这是该理论强调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无限供给阶段应该实行制度工资的依据。
刘易斯熟悉经济史。他清楚地知道,发展中国家普通百姓的消费倾向很高,所得收入都消费掉了,致使这些国家的积累率非常低。所谓制度工资,它既要高于从事农业的收入,以激励农业劳动力转移;又要把它控制住,以维护农业劳动力转移条件。工资的不断提高会改善先转移者的生活,但又会影响企业再吸纳转移者的数量。把已转移的农业劳动力创造的经济剩余更多地留给企业家,有利于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降低后转移者的转移难度,进而加快二元经济转型。这是刘易斯提出制度工资概念的主要理由(参见Lewis,1954)。
中国学者也想加快二元经济转型,但并不琢磨刘易斯提出的制度工资概念中保障先转移者和后转移者公平的含义。他们认为要通过不断提高工资来保障剩余分配向转移者倾斜,而实施制度工资是不适宜的。他们只看到工资水平提高会使更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更快地做出转移选择的一面,却忽略了它会恶化后转移者的转移条件的另一面,即在农业剩余劳动力尚未转移完毕之前出现资本替代劳动的现象。中国实行制度工资能不能达到刘易斯预期的效果,或许具有不确定性。然而,从长期和全局看,实行制度工资显然是有道理的,一方面让先转移者过上比未转移者更好的生活,以激励未转移者做出转移决策;另一方面让先转移者为后转移者做出一点牺牲,以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进程。
(三)基于人力资本投资的农村发展
除了完善农业技术体系和完成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外,实现农村发展还要加大农村的人力资本投资。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农民处于贫困状态,并非因为他们缺乏理性或没有能力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找到最优资源配置,而是他们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太有限。所谓人力资本投资就是针对农民面临的问题开展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舒尔茨,2006),不断扩大其寻求最优解的可行域,进而不断提高最优解的水平(1)。
二、70年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历程
笔者最初准备按照改革前后两个阶段梳理70年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历程,但考虑到农业劳动力流动数据始于1980年,故将第一阶段延迟到1979年。国家统计局2008年把农民工列为专项调查后,有关信息显著增加。鉴于把1980年以后列为一个阶段会损失很多有用信息,笔者又把1980~2018年的时段分为两个阶段。这就是笔者把70年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历程分为3个阶段的主要原因。
(一)1980年以前的农业劳动力转移
中国的劳动力统计始于1952年。鉴于此,本文把1952年作为研究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起始年份。由于1980年前没有农业劳动力转移统计或调查,所以只能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劳动力统计资料推算农业劳动力转移量。具体做法如下:如果没有农业劳动力转移,那么当年农业劳动力数量应为上年农业劳动力数量和当年全国劳动力年增长率的乘积;这个数减去当年农业劳动力统计数,就是当年农业劳动力转移数。这个估算方法隐含了城乡劳动力增长率一样和城乡人口增长率的差异不变两个假设。乡村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的份额由1952年的83.5%减少到1979年的74.5%,下降了9个百分点,但一直保持很大比重。该阶段城乡劳动力增长率的差异,不会对第一个隐含假设造成很大的影响。从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城市实行了比乡村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城乡人口增长率的差异会由此变大,但该政策对乡村劳动力数量的影响在1979年前还没有显露出来,它对第二个隐含假设的影响也不会太大。为了验证该算法是否合理,笔者还用它计算了1980~2017年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数。结果发现,计算出的农业劳动力累计转移人数与基于农业劳动力流动数据和农民工调查数据的农业劳动力累计转移人数很接近;一些年份的农业劳动力转移人数同基于农民工调查的农业劳动力转移人数也很相近。由此说明它可以作为一种替代算法。
从图1和表1可以看出:第一,1958年有6117万农业劳动力离开农业,1959~1963年又有6252万人返回农业;若把这6年视为一个区间,则该区间几乎没有发生农业劳动力转移。第二,1976~1978年农业劳动力转移数分别为527万人、515万人和1599万人。据分析,除了正常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外,城市上山下乡知青返城很可能是其中的重要原因(2)。第三,1952~1979年,全国共转移5177万农业劳动力。这些农业劳动力有进城的,但主要转移到了县城和乡镇的非农部门和社队企业。
(二)1980~2007年的农业劳动力转移
从图2和表2可以看出,同1952~1979年相比,1980~2007年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状况有较大的不同。第一,稳定性显著增强。在这28年里,农业劳动力转移量只有1年(1989年)是负增长,有4年(1981年、1990年、1991年和1999年)的转移人数低于250万人。第二,新增转移量最为快速。这28年的年均转移量为744.36万人,高于1952~1979年的191.7万人和2008~2018年的549.2万人,特别是出现了两个农业劳动力年均转移量过1000万的时期,其中,1982~1987年的年均转移量为1013.4万人,2000~2007年的年均转移量为1101.3万人。经过28年的快速转移,农业劳动力转移总量占农业劳动力总量的份额由1980年的6.37%提高到2007年的44.30%,增加了37.93个百分点。第三,出现6年翻两番的记录。1981~1987年期间,农业劳动力累计转移总量由2050万人增长到8130万人,翻了两番。
(三)2008年以来的农业劳动力转移
图3主要给出两个信息:第一,中国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同国际经济形势密切相关。2008年发生了国际金融危机,在它的冲击下,中国农民工数量出现了负增长。第二,农民工增长出现减缓的态势,即2010年以后农业劳动力转移数量趋于减少,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改革初期,尤其是在乡镇工业快速发展期间,农民工是以本地打工为主的。乡镇工业发展高潮过去之后,农民工主要采取外出打工的方式。从表3可以看出,2008~2017年,农民工仍然以外出打工为主,但所占份额有下降趋势。其中,家庭成员外出打工人数由11182万人提高到13710万人,增加了2528万人,但它占农民工总数的份额由49.6%降至47.9%,下降了1.7个百分点;举家外出农民工由2859万人提高到3475万人,增加了616万人,但它占农民工总数的份额由12.7%降至12.1%,下降了0.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由8501万人提高到11467万人,增加了2966万人,它占农民工总数的份额由37.7%提高到40.0%,上升了2.3个百分点。如果把外出打工、本地打工同异地城镇化、就地城镇化两种城镇化方式相匹配,那么就地城镇化可能会成为农民工城镇化的主要途径。本地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份额增大是反映中国城镇覆盖面不断扩大和开始走向全域发展的一个指标。
从图4可以看出,2008~2018年,东部地区的农民工一直以省内打工为主。在省内打工的农民工所占份额由79.7%提高到了82.8%,上升了3.1个百分点。相反,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农民工以省外打工为主,但省内打工的农民工所占份额分别由29.0%和37.0%提高到了39.4%和50.4%,各自上升了10.4个百分点和13.4个百分点。这是反映中国城镇覆盖面不断扩大和开始走向全域发展的另一个指标。
从图5可以看出,16~2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所占份额是持续下降的,从2008年的10.7%减少到2018年的2.4%,这说明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越来越成为这个年龄段的农村劳动力的主要选择。21~3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的占比在2017年以前一直最高,在2018年略低于41~5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占比,是农民工的主体,但他们的占比趋于下降,这很可能是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结果。31~4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的份额保持在22%~24.5%之间,较为稳定。41~5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的份额从2008年的18.6%提高到2012年的25.6%后开始稳定下来。50岁以上年龄段的农民工所占份额从2008年的11.4%开始持续增长,2018年达到22.4%,几乎翻了一番。这说明打工不再是农民在特定年龄段的选择,他们若能找到工作很可能会一直干到退休年龄,而不再是过去干几年就回家的做法。
2008年以来最为显著的变化是新生代农民工开始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从图6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份额由2013年的46.6%提高到2018年的51.5%。在2018年14851万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占50.4%,“90后”占43.2%,“00后”占6.4%。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另一个信息是:2013年,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12528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46.6%,占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比重为65.5%(3)。
(四)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影响因素
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调查和统计始于1980年,但农业劳动力转移并不是1980年出现的新现象。为了较为完整地勾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情况,笔者试图把1952~1979年的数据和1980年以后的数据对接起来。具体做法是:对1952~1980年阶段,用上年城镇劳动力乘以当年劳动力增长率的积,减去当年城镇劳动力统计数,作为当年转为城镇户口的农村人口数。这个阶段还会有少量进城谋求生计的农民,假设其数量是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村人口数量的5%(4)。通过上述方法求得1952~1980年进城农民工的时间序列数据,并同1980年以后的农民工时间序列数据对接。
从图7可以看出,第一阶段(1953~1978年)转移缓慢,26年共转移3918万人,年均转移151万人;第二阶段(1979~2010年)转移很快,32年共转移22697万人,年均转移709万人,约为前一阶段的5倍;第三阶段(2011~2018年)转移放慢,8年共转移4613万人,年均转移577万人,为上一阶段年均转移量的81%。按照刘易斯的理论,如果实行制度工资,可用来创造就业岗位的经济剩余会随着转移人数的增多而增加,由此带来的转移条件的逐渐改善,会为更多的人提供转移所需的就业岗位。中国在农业劳动力仍占30%左右的情形下出现农业劳动力转移人数下降的局面,过早地出现了资本替代劳动的现象,过早地出现劳动力充裕比较优势的丧失,同国内一些学者反复强调提高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性,而不太重视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的精髓有密切的关系。
从图8中的两条趋势线可以看出,尤其是2010年以来,随着农民工工资的快速上升,农民工的净增加量趋于下降。中国过早地出现资本替代劳动的现象,说明只强调先转移者应得到更多工资的合理性、忽视先转移者与后转移者之间公平的重要性,以及资本对劳动的替代性,既不全面,也不利于尽快完成二元经济转型任务。
三、农业劳动力流动目标的变化
中国正处在一个快速变化的时代。改革开放最初20年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温饱,消除贫困;第二个20年的主要任务是建设和建成小康社会;今后30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共同富裕。在这3个阶段中,农民工的个体特征和文化、观念、行为有明显差别,农业劳动力流动的目标也在发生变化。
(一)消除贫困的农民流动
第一代农民工是20世纪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外出打工的农民,其中一部分人的打工经历始于乡镇企业。他们中除了具有技术专长或管理能力的少部分人现在仍在非农部门打拼外,绝大部分人已经返回农村。
这个阶段农民工流动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家庭收入。他们干得极为劳累,吃得极为简单,住得极为简陋,活得极为艰辛。他们进入城镇主要不是为了改变自己的身份,不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更不是为了让自己享受城市生活,而是为了让家庭成员住好一些的房子,用好一些的物品,上好一些的学校,特别是为了具有让孩子接受更高水平教育的支付能力。他们为此而最大限度地挣钱、省钱和攒钱。他们的共同努力使乡村的住房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使乡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消除农村贫困作出了巨大贡献。
总体上看,第一代农民工是生计型就业。他们为了挣钱,不仅能忍受苦活累活,还能忍受低工资待遇,甚至能忍受歧视。第一代农民工中的大多数觉得城市设置门槛是天经地义的,期盼长期在城镇工作、得到城镇户籍和享有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极少。虽然他们干得多挣得少,有时还遭城里人白眼,甚至遭遇了很多困境,但总觉得外出打工要比呆在农村好很多,要比留在农村的其他农民好很多,因而能够承受各种不公平待遇。
(二)奔向小康的农民流动
虽然2000年以来农村依然存在绝对贫困,但温饱问题在总体上已经基本解决了。此后参与流动的新生代农民工(5)旨在追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生活环境,而不再是为了摆脱家庭贫困。
新生代农民工选择的是发展型就业,这是城市就业管制不断放松和城乡存在较大差异双重作用的结果。对他们来说,进城就业不仅要有合乎自己要求的工资,还要有适合自己发展的机会,自己喜欢的工作环境、吃住环境、娱乐环境等。他们最大的要求是一直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不再返回农村。他们会为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而主动地参加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他们会为了识别和提升自己的能力而不断地进行新的尝试,这是不少新生代农民工频繁跳槽的主要原因。为了保持在城里生活的稳定性,他们会重视自己可获得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而会把企业给不给自己交保险作为就业选择的一个标准。他们会把自己在城里获得的各种权益作为自己融入城市的重要指标。这是他们会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像其父辈那样逆来顺受的重要原因。
毋庸讳言,一些学者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认识是有偏误的。
第一,他们批评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其实,城市的苦活累活仍然是农民工干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强度下降,同许多苦活累活改由机器完成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不宜根据新生代农民工和老一代农民工的就业差异,就得出他们吃不起苦受不了累的判断。
第二,他们认为新生代农民工与其父辈相比存在种种不足。相当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这是其父辈所不及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生活方式的了解程度和适应能力、目标追求的多样性,包括精神需求,都是其父辈所不及的;新生代农民工为融入城市所做的适应性调整,更是其父辈远远不及的。正是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更强烈的平等参与政治的权利意识、平等就业的权利意识、平等分享公共服务的权利意识,特别是这些意识的表达,促进了国家制定旨在保障农民工各种正当权益的法律法规的进程。城市对他们在就业、租房、购房、子女入托、上学等方面的包容度也是其父辈所不及的。正是这些改进,使新生代农民工把进城打工作为改变其发展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机遇和途径。
第三,他们认为新生代农民工还没有融入城市。其实,农民工融入城市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其能够长期在城市工作和生活。有关数据表明,在进城农民工中,38%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镇的“本地人”。其中,已定居农民工中该比例为79.2%(6)。按1/3的进城农民工在500万人以上大城市务工和认为自己是“本地人”的比例为16.8%推算(7),进入中小城市的农民工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镇的“本地人”的比例为48.6%。在进城农民工中,81.1%认为自己对所在城镇非常适应或比较适应。其中,已定居农民工中,持这种看法的比例为92.6%(8)。换言之,市民是由市场认定的,是由工作地、生活地的稳定性认定的,而不是由政府部门的一道手续认定的,更不是由终究要被扬弃的城市户籍制度认定的。户籍改革的取向是把附着在城市户籍制度上的特权清除掉,而不是让更多的农民工获得城市户籍。第一代移民融入一个新地方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这些年,各个城市都在改造棚户区,这些棚户区大多是改革前甚至1949年前第一代移民的居住地。指出这一点是为了说明,农民工完全融入城市决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不宜把融入期的所有问题全都归咎为体制机制上的缺陷。
一些学者倾向于了解新生代农民工对各种公平性的评价,而没有把重点放在他们为融入城市所采取的适应性调整上。新生代农民工不仅有融入城市的目标追求,还有融入城市的能力提升和融入城市的适应性调整。这是因为,新生代农民工普遍认为城市可为个人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打算在城里长期工作生活下去,成为世世代代的城里人。他们的选择又具有多样性,其中只有少部分人想进大城市,大部分人想进中小城市,尤其是县城。由此说明,新生代农民工不仅有融入城市的意愿,而且有融入哪类城市的非常具体的打算。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研究:基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视角”课题组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参见陆文荣等,2014):60.76%的新生代农民工具有高中及以上的受教育水平。新生代农民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2835.15元,比新生代城市工人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2989.37元)低5.2%。48.19%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所得全部由自己支配,25.43%的新生代农民工会把工资所得的少部分交给家里。新生代农民工每个月平均消费1729元,平均存款1624元。50.36%的新生代农民工在老家有田地/林地/山地,其中,有48.99%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土地(9)。如果只能选择一种身份,只有3.82%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是农民,7.77%认为自己是农民工,合在一起只占11.59%;17.58%认为自己是工人阶级,59.77%认为自己是打工者。
新生代农民工既有乡村居民的价值观,又有城市居民的价值观。从长期看,城市居民价值观的影响力会逐渐增大,而乡村居民价值观的影响力会逐渐减弱。与这种变化相适应,农民工随着年龄增长而回乡的比重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越来越小。正是这些变化,会使中国的城镇化变得越来越稳定。
(三)追求富裕的农民流动
最近40年,农民流动已经成为常态,成为推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力量。这种由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促进了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也带动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今后30年,这一过程还将延续下去,但随着中国由点状发展、块状发展走向全域发展,农民将由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跃迁到全域流动。一些农民回到乡村并非因为他们在城市待不下去,而是乡村出现了更好的发展机会,是他们追求福祉、追求富裕的理性选择。
农民从进入城市的单向流动跃迁到全域流动,有以下几个背景:
第一,工业生产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工业生产,尤其是大批量、标准化的工业品生产集中在一起,便于形成内部或外部规模经济,便于形成产业链,还可以使公共基础设施得到充分利用,甚至可以减少公共基础设施投入。这是工业集中在城市的主要原因,也是工业化与城镇化相融合的重要原因。然而,可快速解决复杂设计的智能化制造的崛起,使得个性化制造变得越来越可行,特别是电力、通讯、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的全域覆盖,使得把生产集中在城市的经济性不断降低。这为中国从点状发展、块状发展走向全域发展创造了条件。
第二,大量乡村人口离开农业,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产品的商品化,这些变化为乡村带来了创新和创业机会。
第三,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乡的边界会变得越来越模糊,城乡文明的差异,特别是乡村生态环境和地方文化的独特性会变得越来越显著。
第四,中国已经进入以城市人口为主的发展阶段,向往乡村环境和乡村文化的人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越来越多。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城乡交通条件的极大改善,以及互联网、GPS导航和共享汽车、共享单车使用范围的城乡全覆盖,各地对乡村信息的可获得性会越来越充分,城里人进入乡村各个地方的便利性会越来越好,进入乡村各个地方的自由度会越来越大。
鉴于从发达国家发展实践中概括出来的经济学理论不能很好地解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问题,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学家构建了发展经济学理论。按照发展经济学理论,发展的目标是创造物质财富,满足人们的各种物质需求;发展是产业结构不断高级化,进而农业比重不断下降、农村人口不断减少的过程;农村是农民居住和生产农产品的地方,只要把农业做好就可以了。现在发现,人们除了物质需求外,还有很多非物质需求,例如去乡村看看各具特色的环境;农村不仅有生产粮食等农产品的功能,还有一系列其他功能,例如农业的景观功能、乡村的文化功能等,只是过去未把它们当作资源。这些新的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越来越多地涌现出来,表明发展经济学理论已经不足以解释追求富裕阶段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了。这是人们必须加以关注的新问题。
四、农民工返乡创业与乡民共同富裕
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一方面学到了非农技能,获得了更多收入,推动了城市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成为增加城市人口的主要来源,扩大城市消费规模的重要群体,推动城镇化的主要力量。在这个过程中,最值得关注的现象是进城农民工市民化,但它并不是这个过程的全部内容。另一个很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农民工返乡创业。这些外出农民工返乡主要是为了增加家庭福祉,但也有乡村建设情怀、乡村依恋情结和乡村文化认同等因素。他们凭借着在外学到的生产和(或)管理技能,积累的资本和人脉关系,特别是在乡村的人脉关系,做出了返乡创业、带动父老乡亲共同富裕的选择。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经济行为或现象。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现实意义
第一,他们的行为同国家创业创新战略高度契合。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重要措施,是把该战略落实到中国全域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振兴乡村和带动乡民共同富裕的有效措施。返乡农民工平均文化程度高,掌握了现代经营理念和专业技能,具有更强的创新乃至创造意识。随着这一群体的不断增大(10),他们会成为乡村创业和创新的主体,会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第二,他们的行为同乡村产业升级目标高度契合。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发展县域经济的新亮点,是提升县域产业结构的新动能,是建设家乡、发展家乡、富裕家乡的新动力。返乡农民工的创业范围覆盖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特色旅游、电子商务、特色农产品开发等,而不再局限于种养业。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80%以上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产业融合项目(11)。据农业部调查,浙江省85%的返乡创业者把经营领域延伸到了加工、休闲、网络营销、物流配送等二三产业,安徽省的这个比例为82%,在这两个省所调查的17家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中,创业前三年最低投资200万元,最高接近2亿元(12)。
第三,他们的行为同解决乡村社会问题高度契合。返乡创业农民工了解乡村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他们的努力会对解决乡村人才匮乏、“三留守”、老龄化、村庄凋敝、文化凋零等问题作出重要贡献。
第四,他们的行为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高度契合。这批返乡创业农民工有能力,有乡情,有梦想,他们熟悉当地资源优势,有创业的经济基础,有带动父老乡亲共同发展的情怀,更容易成为乡民共同富裕的带头人。
(二)政府应该履行的责任
各级政府要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更有利的政策环境,为他们创造机遇、消减困难,使他们的家国情怀和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以吸引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第一,编制完整的乡村振兴规划。各级政府应立足地区资源比较优势和发展全局来谋划农民工返乡创业,包括进一步提升道路、电力、通讯网络等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经济形势、市场需求、就业状况等信息服务,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乡村发展环境,实现以优势引导创新、以创新支持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
第二,构建良好的创业服务机制。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培育技术市场,解决一方面农民工返乡创业缺乏技术,另一方面大学、科研院所里的成果束之高阁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解决干部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做好政府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协同,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第三,制定完善的技能培训制度。中国经济正在由资本、土地、劳动力等实物资本发挥作用的要素生产率驱动向技术、制度、组织、生态改善等非实物要素发挥作用的全要素生产率驱动转型。人力资本的作用会变得越来越重要。人力资本投资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要改变关注培训人数统计和培训证书发放的做法,把重点转向改进培训内容,拓展培训渠道,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
第四,推广可复制的共同富裕典型。各级政府要善于总结和宣传可复制性强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带动乡民共同富裕的典型,实现县域经济发展、更多乡村人口受益和共同富裕水平提高三者的统一。
(三)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展望
最近40年,农民通过包产到户解决了温饱,通过外出打工达到了小康。今后30年,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实现富裕,决不会是天方夜谭。最近40年,农村覆盖面最大的人力资本投资不是学校教育,而是外出打工。就此而言,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经济实质是把这部分人力资本再从城市转移到乡村,这种转移对今后30年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令人欣慰的是,农民工返乡创业正在成为覆盖面越来越大的现象。改革初期,一些海外侨胞的家国情怀使很多侨乡获得了快速发展的机会,但它的覆盖面有限。今后30年,具有家国情怀的农民工会发挥同样的功能,它的覆盖面将是全域性的,将会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乡村是个熟人社会,非常重视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返乡创业农民工作为熟人社会中的成员,乡民对他们有高度认同感,这是外来投资者无法比拟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作为新乡贤,在乡民中有很强的号召力,这是外来投资者无法比拟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不仅有营利目标,还有建设家乡、扶持乡民的目标,这是很多外来投资者不具备的。
返乡创业既是他们实现自身价值和提升家庭福祉的理性选择,也是传承中华民族认同的达则兼济天下的文化的表现形式。所以,农民工返乡创业会为乡村产业结构升级注入新动能,会为乡村文化传承与发展带来新观念,会为农村社会进步提供新活力,他们对乡村发展的贡献将是全方位的。农民从走出去到返回来,是中国社会经济发生转折性变化的标志,是非常值得重视的新现象,也是非常值得总结的新经验。
相当一部分返乡创业者是为了家庭,所选的是自营项目,包括养殖和种植等。他们返回农村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增加家庭的总福祉。由于达到特定福祉水平在农村所需的支出要显著小于城市,他们的收入绝对量略少一些也是可能的,即他们的最大变化是成为职业自营者和家庭福祉的显著增加,而不一定是收入绝对量的增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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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陆文荣、何雪松、段瑶,2014:《新生代农民工发展困境及出路选择—基于苏浙沪7个城市的调查数据》,《调研世界》第12期。
[3]西奥多·W·舒尔茨,2006:《改造传统农业》,梁小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4]Stanton,B. F.,2001,Agricultural Economics at Cornell:A History,1900-1990,New York:College of Agriculture and Life Sciences at Cornell University.
[5]Lewis,W.A.,1954,“Economic Development with Unlimited Supplies of Labour”, Manchester School,22(2):139-191.
注释:
[1]限于篇幅,也为了突出主题,本文就不对这一理论展开讨论了。
[2]顾洪章在《中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始末》一书中写道,“1978年末在乡知青共有606万多人……也就是说,全国1791万知青在1979年前已经有近三分之二的人回城了。”详见顾洪章(2009)。
[3]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405/t20140512_551585.html。
[4]主观假设盲流人数占当年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村人口数量的5%是为了说明,即便有极为严格的户籍管制政策,农民进城谋求生计的行为也是不可能完全抑制住的。
[5]新生代农民工是指20世纪80年代及以后出生的农民工。
[6]参见国家统计局:《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4/t20190429_1662268.html。
[7]参见国家统计局:《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4/t20190429_1662268.html。
[8]参见国家统计局:《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4/t20190429_1662268.html。
[9]由此可见,“90后”和“00后”农民工可能没有种过地,但仍有一半人对土地、对农村是有感情、有依恋的。
[10]2016年全国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为450万,占返乡创业人数的80%(参见《全国返乡创业创新人数累计达570多万》,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2/01/c_1120034758.htm);2017年全国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增长到480万(参见《人民日报:让返乡成为农民工更好的选择(附20个最新农村创业项目)》,https://www.sohu.com/a/192292019_672147);2018年增长到590万(参见《发改委:我国返乡创业人数初步统计达到740万》,https://www.sohu.com/a/243428780_776086;作者仍按照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占全国返乡创业人数的80%进行推算)。
[11]参见上一个脚注中的《人民日报:让返乡成为农民工更好的选择(附20个最新农村创业项目)》一文。
[12]参见《450万农民工大军返乡创业这届农民很现代》,www.sohu.com/a/111568937_431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