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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乡族势力的地方政治参与——以德政碑为中心

作者:刘琴丽  责任编辑:周 洁  信息来源:《兰州学刊》2019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19-07-06  浏览次数: 4760

【摘 要】文章利用德政碑,探讨了唐代以耆老为代表的乡族势力其地方政治的参与情况,大体有三:为藩镇和州县官员申奏刻立德政碑,上书反映当地官员的治绩或败绩,干涉地方官员的去留。透过德政碑,可以看到唐朝的国家监察非常重视利用基层力量来制约地方官员,一则给予他们较大的权力,可以直接上书朝廷,到朝廷请愿,或者向巡察使等反映当地情况,甚至可以直接干涉当地官员的去留,从而直接或间接影响地方官员的升迁;二则地方官员的序迁除授,晚唐中央也重视向以耆老为代表的地方民众核实该官员的治绩是否属实,自下而上与国家自上而下的监察体制相辅相成。德政碑从更深的层次揭露了唐代国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渠道和方式。

【关键词】唐代;乡族势力;耆老;德政碑;政治参与

颂扬官吏政绩的德政碑在唐代名目繁多,或云“颂德碑”、“清德颂”、“美政颂”、“善政碑”、“功勋铭”、“政事记”等,(1)亦曰“遗爱颂”(2);以及没有明言德政碑,却收入“德政”类碑刻中者,如《文苑英华》卷八六九、八七○所收“碑·德政”中的《河南尹张公碑》《魏博节度使田弘正碑》《徐襄州碑》,等等。(3)此外,本文所用德政碑,部分来源于唐人文集,而非石刻文献,因为石刻文献有的只是著录了碑目或题跋,很多德政碑录文反而仰赖文集才得以保存,(4)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文章的文献来源。

唐代的乡族势力大体包括以下几个阶层:一是具有文化背景的士人;二是具有仕宦背景的退职官吏,三是乡县胥吏,四是乡豪,以及耆老。(5)耆老在唐代又称父老,(6)天宝十二载(753)“父老”又改为“耆寿”(7)。当今学界对于唐代乡族势力的研究,在基层社会控制问题方面,主要探讨了处理乡村经济事务,调解民事纠纷,发展乡村教育,宣传道德风化,参与地方政治活动(如参加某些重大仪式,参与对地方官政绩的评价),参与义仓、水渠灌溉的管理,与县令一起定户等,兴办公共事业,保卫乡里,兼任当地选贤举能的职责,向民众宣传上级政令;在国家危难时,协助政府工作,参与政府决策的商讨,也是官员请愿时常常借助的力量之一。(8

由于受史料限制,学界只谈到了以耆老为代表的乡族势力在县、乡基层社会的某些参政方式。实际上透过德政碑,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群体更多的政治活动身影,活动舞台也不局限于县、乡这一狭小地域,德政碑对于他们参与地方政治的深度和广度有着更为细节化的描述,由此可以进一步窥知唐代国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渠道和方式。

一、为藩镇和州县官员奏请刻立德政碑

德政碑赞扬贤良清廉之官,目的是宣传教化,同时也为官方和当地树立良吏典范。而在为当地官员申奏刻立德政碑的群体中,我们总是频繁看到耆老等乡族势力的身影。他们或独自、或与民众、或与地方官员一道参与德政碑的申奏刻立事宜。

独自或与民众一道申奏刻碑者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屯留县“十七乡父老崔亮臣、郭全璧等五百余人,式刊善政”(9),为前屯留县令薛仅申奏刻立德政碑,从申奏人数来看,几乎各乡耆老都参与其事。龚邱县令庾贲三载考满,时大历中,“邑考彭滔等三十五人,以公岐柔□大,咸愿刻石褒美,申于元戎,元戎允答”(10)。上级政府同意了为庾贲申奏刻碑的请求。“大和四年(830),高陵人李士清等六十三人思前令刘君之德,诣县请金石刻”,为前县令刘仁师树碑颂德。(11)除向上级部门申奏刻碑外,他们有时候还远赴京城,直接到朝廷申奏。如《庐州刺史罗珦德政碑》提到,罗珦任庐州刺史七年,“州之耊老韦挺等……于是同心上请,遂降中诏。……邑人姚芝等相与诣阙,请刊金石”(12)。贞元初年,“潞之缁黄耆□(艾),诣阙陈请,愿勒贞石”,“耆艾”即老人,他们与当地民众一道远赴京城请愿,为前节度使李抱真申奏刻立德政碑。(13)《与从史诏》也提到,潞州“降雪尺余”,出现祥瑞征兆,“耆老等远诣阙庭,请立碑纪”(14),申请为节度使卢从史刻碑。可见,乡族势力在申奏刻碑事宜上的积极态度。

与地方官员一道为当地官员申奏刻碑者如,虞城县令李锡离任后,邑之贤老刘楚环等“乃咨群寮,兴去思之颂”(15)。与地方官员商量,为李锡申奏刻碑。宝应二年(763)以后所刻《唐故洪州刺史张公遗爱颂》云:“耆老、吉州安福县丞邓林玉等一百一十五人,乃率众慼,谋及故吏、从事、州长县尹、虎贲亚旅、乡老、大夫,相与稽乎陈迹,建颂表德。”(16)耆老和县丞等县、乡官员以及乡老、大夫等一道商议德政碑的奏立事宜,乡族势力占了一定比重,反映了在德政碑的申奏中,这部分人群的重要性。义成军节度使高承简移理他邦,“于是部将试秘书监兼殿中侍御史李忠义等,三州耆老、缁黄等五百人,沥恳披诚,遣监军使宋守义以闻于天子,愿纪羊公于岘首”(17),即为高承简立碑颂德,在申奏群体中,义成军辖下的三州耆老、宗教界代表都参与其事。洪州都督张休罢镇离职,“故吏兵曹参军张擢、法曹参军豫章县令郑锋、建昌县令卢惟瑾、新吴县令邬贲、州人东冶府果毅刘容、耆寿喻乾相等讨论之,众佥谓允”(18)。耆老与地方官员一道讨论为张休刻立德政碑事宜。可见,即便有官员的参与,在德政碑的申奏群体中,很多时候也有乡族势力的代表,反映了他们在地方社会的权威。

以耆老为代表的乡族势力有时候还直接找人撰写德政碑文,如陈子昂所撰《汉州雒县令张君吏人颂德碑》,则为耆老们亲自出面邀请,时子昂“归宁,采药岐岭。父老乃载酒邀诸途,论府君之深仁,访生祠之故事,永我以典礼,博我以文章”(19)。孙逖在叙述《裴耀卿德政碑》的撰写缘由时云,卢县耆老某乙托之撰文:“卢县父老某乙等,怀公之惠,不可弭忘,思欲铭德颂美,计功称伐。以予国之史臣也,学于春秋褒贬之义,乃因邑子校书郎卫凭,假词不能,征拙于我”(20)。融纪功碑与德政碑于一体的《李元谅楙功昭德颂》,当申奏刻碑事宜得到朝廷许可后,“于是耆寿荔非升古、沙门释僧惠、道士游方外□,千乃心,万乃口,喜从所欲,祈我笔端”(21),耆老等请人撰文。《徐襄州碑》的刻立,则是襄州耆老请求徐商的前节度使府僚佐李骘撰文:“明年二月,襄之父老请词于公之旧军副吏太常少卿弘文馆学士李骘曰:凡纪公盛德丕绩,文于碑石,将传乎百千万年。”(22)《赵州刺史何公碑阴记》记载了属下官僚为赵州刺史树立德政碑的缘由以及何公的德政,碑阴下截附属下官僚等题名,其中有“检校碑耆寿赏绯鱼袋赵钦祚”(23),表明耆老直接参与了德政碑石的制作。

上述史实表明,以耆老为代表的乡族势力在德政碑申奏刻立中的权威性和关键作用,他们不仅可以和官员、地方百姓一道联名申奏刻碑,还可以独自申奏,甚至可以直接奔赴京城,诣阙申奏。申奏批准后,还积极请人撰写德政碑文,参与碑石的制作。虽然这些活动表面上仅仅与宣传教化有关,但是其却间接影响到地方官员的升迁。因为德政碑所带来的政治声誉,对于碑主将来的考课有利,可以对考官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24)从而对地方官施加影响。而且德政碑的树立,对于后面的继任官员也可以起到示范作用。可见,以耆老为代表的乡族势力,利用德政碑不仅可以间接制约当地官员,还可以为肃清地方吏治提供舆论支持。

二、上书反映当地官员的治绩或败绩

学界提到了耆老等乡族势力有对地方官员进行评价的职责,评价之外,他们有时候还直接上书,向朝廷或巡察使反映当地官员的治绩或败绩。如咸通六年(865)所刻《徐襄州碑》提到:“襄之卒校民吏,自七州之幼艾,追思公之养育教训,相与上言京师,状公之事绩,请于天子,刻之碑石”;即把徐商的善政整理成了文字材料,向朝廷上奏(25)。天祐三年(906)所刻《王审知德政碑》载,“今节度都押衙程赟及军州将吏、百姓、耆老等,久怀化育,愿纪功庸,列状上闻,请议刊勒”(26)。王审知的功劳也被当地官员、民众整理成文字材料,向上奏闻。唐末忠武节度使赵昶,“以大寇削平之后,益留心于政事,劝课农桑,大布恩惠。景福元年(892)秋,陈、许将吏耆老录其功,诣阙以闻”(27)。福建观察使杨发,治理当地期间,“瓯闽之人,美其能政,耆老以善绩闻”(28)。这些上奏,对于官员的政治声誉无疑有着重要影响,因为耆老等乡族势力所代表的声音来自基层民间,它彰显了一位官员的施政和民意情况。

除了直接向朝廷反映当地官员的情况外,乡族势力还可以向巡察使反映。如昭庆县令王璠任职期间,“昭庆阖境,以公清平,感恩申状,使司览奏,寻以名闻。”(29)碑文立于天宝五载(746)九月,(30)则此处“使司”当是巡察使一类的机构,由于地方民众向巡察官员“申状”,王璠很快名闻朝廷。柏乡县尉郑密,“初仕赵州柏乡尉,所莅不过一扃,而政行一邑。廉使省风俗至赵,赵父老率吏人数千遮道,称公之能,识者韪公材且得众”(31)。这对于郑密今后的政治生涯无疑大有裨益。永泰二年(766)四月,转运使刘晏《奏禁隔断练湖状》提到:“得刺史韦损、丹阳耆寿等状”,由于练湖被丹徒百姓筑堤横截一十四里,造成连年的水旱灾害。(32)此处反映的则是当地的水利问题。随州刺史严公弼,亡母墓在沔州,为盗所发,“公弼奔赴沔州。随州百姓、耆老相率见观察使柳公绰,称公弼在州甚有惠政。公绰上言,却令守本官,以从人欲。可之”(33)。耆老等人向观察使反映严公弼的为官情况。可见,以耆老为代表的乡族势力既可以向朝廷,也可以向巡察使、观察使等反映当地的治绩状况。

除了自下而上主动反映当地情况外,朝廷有时候还自上而下向耆老等百姓求证当地官员治绩的真实性。如文宗大和七年(833)中书门下奏:“应诸州刺史除授序迁,须凭显效。……自今以后,刺史得替,待去郡一个月后,委知州上佐及录事参军,各下诸县,取耆老、百姓等状”(34)。

据上可知,唐朝中央与地方社会,以耆老等乡族势力为媒介,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其信息交流渠道是相对畅通的。朝廷利用乡族势力对地方官员形成了双向制约,一是乡族势力主动向朝廷反映当地情况,二是朝廷派人向他们核实地方官员的治绩。在这双向轨道中,乡族势力成为沟通官民的重要桥梁,是地方民意和舆论的主要代表。

三、干涉地方官员的去留

乡族势力代表地方利益,他们较为关注地方官员的去留,有时会“诣阙”请求官员留任,或带领民众遮道拦留官员,直接干涉地方官员的任免。如:武周时期,临邛县令封稷,母忧去职,“乡望老人、前某官等五百余人……遂走之州府,诉之上官,冀夺其哀,摧礼终秩。……班白之老,胥史之徒,又以天子在宸,勤毖孝礼,我君云迈,谁其嗣之?千余人复连表诣阙投匦,乞君以墨缞从事。”(35)乡族势力先是向州府申奏,最后到朝廷投匦申诉,希望封稷能够墨缞任职。鄂州刺史韦公官满离职,耆老等人为之送行,“献觞醉于晚景,舞袖纷于广庭。鹤发之叟,雁序而进曰:恭闻天子无戏言,恐转公以大用,老父不畏死,愿留公以上闻”(36)。欲拦留韦公,望其继任。淮南节度使崔圆任满,朝觐京师,“献章请朝,帝恩降允。公不候(一作俟)驾,建旗将驰,耆耋泣诉,吏人遮道,即日诣阙,乞留者三百余人。公申谕而行,至于京师,天子大悦。……遂淮南之请,所部八州人舞手蹈足。”(37)由于耆老等乡族势力的诣阙请求留任,崔圆最后继续留任。魏郡太守苗晋卿,“诏除公河东太守兼采访使,官吏百姓等,或守阙乞留,或遮道更借”,希望其能够留任(38)。

传统文献的记载也映证了德政碑记载的真实性,如唐朝初年,并州总管李元吉纵其左右攘夺百姓,为政不法,被宇文歆上奏朝廷,“元吉竟坐免”,宇文歆后来又劝耆老到朝廷乞留,“又讽父老诣阙请之,寻令复职”(39)。显示了耆老在地方官员去留问题上的重要作用。贞观年间,检校岐州都督刘师立,“丁母忧去职,岐州父老上表请留之,太宗下优诏,不许赴哀,令更听后旨”(40)。太宗同意耆老们的请求,允许刘师立暂时继续留任。唐朝晚期,河东节度使崔彦昭“考满受代,耆老数千诣阙乞留”(41),唐懿宗最后同意了耆老们的请求,让崔彦昭留任,从“耆老数千”来看,规模庞大,其政治效应可想而知。这些耆老在请求官员留任时,有时候会请文人帮他们撰写留任表,如唐中宗时闾邱均便撰写有《为益州父老请留博陵王表》,请求朝廷让益州刺史崔元暐留任;《为益州父老请留史司马表》,请求益州司马史氏留任一年。(42)耆老通过乞留的方式直接干涉地方官员的任免,其干涉官吏等级从县令吏一直到节度使,对地方政治的影响深度可想而知。他们甚至还上书请求地方摄官转为正员官,如闾邱均《为益州父老请摄司马邓某为真表》(43),但是这种情况在史料中并不常见。

除了诣阙请求官员留任外,还有部分耆老带领民众在路途拦留官员(上述史料已有所涉及),通过另一种政治效应来影响官员的去留。如内黄县令崔玭迁任新乡县令,“耆老攀车,儿童卧辙,喧哗塞路,行莫能行,递相让之,遂再陈请。乃问于相国,相国闻而喜焉,谓左右曰:当来所举,信不罔乎!有此政声,宜从请矣”(44)。这次拦留让节度使同意了崔玭的留任。襄州刺史靳恒迁陕州刺史,“暨解印去郡,攀车盈塗。或借留无缘,而人吏遮道。或瞻望弗及,而老幼啼呼。如是者五里已终朝,十日乃出界。”(45)显然这次拦留靳恒的行动,没有成功。

还有拦留外地官员到本地就职者,如唐朝末年,王审知兄王潮杀光州刺史王绪,众人以之为帅,“时泉州刺史廖彦若为政贪暴,军民苦之,闻潮为理整肃,耆老乃奉牛酒,遮道请留”(46),耆老代表当地民众,遮道拦留光州刺史王潮为泉州刺史。耆老等乡族势力除了干涉本地官员的去留外,有时甚至与地方官一道上奏朝廷,请求有名望的官员到己地任职,如于知微,“累除道、利二州刺史,化被荆楚,威覃蜀汉。……有果州流溪县丞邢昙之等,闻公政术,深思拯庇,仰邻烛之延伫,慕河润以倾勤。昙之因使入京,乃以父老等状上请,情词恳到□□天心,乃降优旨,授公检校果州刺史。”(47)可见,在请求某位官员到己地任职时,乡族势力的意愿有时候会起到一定作用。

上述史实表明,乡族势力在地方政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可以直接干涉地方官员的去留,能在一定程度上左右地方政治格局。其参与地方政治的地域,跨越了县、乡,直贯道、州,干涉的官员级别从县令吏一直到节度使不等,显示了以耆老为代表的乡族势力在地方社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怎样看待以耆老为代表的乡族势力在地方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上述史料表明,耆老等乡族势力可以独自、或与民众、或与官员一道为地方官员申请刻立德政碑、请人撰写碑文、上书反映地方官员的治绩好坏、干涉地方官员的去留,甚至可以邀请有名望的官员到己地任职,彰显了耆老等乡族势力在地方社会的威望、地位和影响。他们积极参与时政,由此也可以加强自身对基层社会的控制。通过耆老等乡族势力的政治活动,我们还可以看到唐朝的国家监察非常重视利用基层力量来制约地方官,一则给与他们较大的权力,可以直接上书朝廷,到朝廷请愿,或者向巡察使反映当地情况、甚至可以直接干涉当地官员的去留,从而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地方官员的升迁;二则地方官员的序迁除授,晚唐中央也重视向以耆老为代表的地方民众核实该官员的治绩是否属实,自下而上与国家自上而下的体制相辅相成。在这双向监督中,耆老等乡族势力成了地方民意的主要代表,他们或通过反映地方舆论的方式影响地方政治运作,或直接参与地方政治,显示了唐朝基层制度设计的某些合理性,因为它给基层社会提供了一定的民意表达渠道,理性的政治诉求机会,这些都有助于化解地方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注释:

[1]毛远明:《碑刻文献学通论》,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83页。

[2]封演撰,赵贞信校注:《封氏闻见记》卷5“颂德”:在官有异政,考秩已终,吏人立碑颂德者,皆须审详事实,州司以状奏闻,恩敕听许,然后得建之,故谓之“颂德碑”,亦曰“遗爱碑”。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40页。叶昌炽撰,王其祎校点:《语石》卷3,也将遗爱碑归入德政碑类,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72-73页。

[3]李昉等編:《文苑英华》,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4586-45894591-4593页。

[4]杜牧:《樊川文集》卷7《唐故江西观察使武阳公韦公遗爱碑》,成都:巴蜀书社,2007年,第581-585页;该碑石刻文献书籍仅碑目题跋著录,见王象之:《舆地碑记目·隆兴府碑记》卷2,《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24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2年,第18537页。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卷10《魏郡太守河北采访处置使上党苗公德政碑并序》,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931-972页;此碑也仰赖文集得以保存,金石著作著录见陈思纂辑:《宝刻丛编》卷6,《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24册,第18165页。这类事例较多,不再一一列举。

[5]李浩:《论唐代乡族势力与乡村社会控制》,《中国农史》2010年第1期,第91页。

[6]王文锦、王永兴等点校:《通典》卷33《职官一五·乡官》:“大唐凡百户为一里,里置正一人;五里为一乡,乡置耆老一人。以耆年平谨者,县补之,亦曰父老。”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924页。

[7]王溥:《唐会要》卷59“户部员外郎”,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019页。

[8][]穴沢彰子:《唐·五代における地域秩序の認識---鄉望的秩序から父老的秩序ヘ變化を中心として》,《唐代史研究》第5号,2002年,第46-71页;李浩:《论唐代乡族势力与乡村社会控制》,《中国农史》2010年第1期,第92-94页;王春花:《唐代老年人口研究》,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第65-73页;牟发松:《从三老到民望》,《许昌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第1-6页;谷更有等:《唐宋时期的乡村控制与基层社会》,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1-26页。焦露:《赐予与回报:唐代国家与父老》,《西华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第76-83页;雷闻:《隋唐的乡官与老人---从大谷文书4026〈唐西州老人、乡官名簿〉說起》,《唐研究》第22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31-156页。

[9]董诰:《全唐文》卷362《屯留令薛仅善政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678页。宋人《宝刻类编·名臣》卷3有其碑目著录,《屯留令薛仅善政碑》,徐孝鸿撰,崔黄中书,开元二十七年立,在潞州,《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24册,第18446页。

[10]王昶:《金石萃编》卷95《龚邱县令庾贲德政颂》,《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3册,第1587页。

[11]卞孝萱校订:《刘禹锡集》卷2《高陵令刘君遗爱碑》,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26-27页。据《宝刻类编·名臣》卷5,此碑刘禹锡撰,李戒戎书,周大元篆额,宝历中刻,《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24册,第18472页。

[12]董诰:《全唐文》卷478《唐庐州刺史本州团练使罗珦德政碑》,第48844886页。据《宝刻类编》卷4,此碑杨凭撰,徐璠书并篆额,贞元十九年(803)四月立,《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24册,第18460页。

[13]王昶:《金石萃编》卷103《李抱真德政碑》,《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3册,第1722页。另参见董诰:《全唐文》卷446《义阳王李公德政碑记》,第4559页。

[14]顾学颉校点:《白居易集》卷57《与从史诏》,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202页。

[15]瞿蜕园、朱金城校注:《李白集校注》卷29《虞城县令李公去思颂碑并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683页。据赵明诚《金石录》记载,此碑李白撰,王遹书,元和四年(809)二月重篆,参见金文明校订:《金石录校证》卷29,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00页。

[16]李昉等編:《文苑英华》卷775,第4085页。

[17]董诰:《全唐文》卷724,第7448页。又参见王蒲园:《滑县金石录》卷3《长庆□年义成节度高承简德政碑》,《石刻史料新编》第三辑第29册,第37页。

[18]董诰:《全唐文》卷409《卫尉卿洪州都督张公遗爱碑颂并序》,第4193-4194页。

[19]徐鹏校点:《陈子昂集》卷5,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05页。

[20]李昉等編:《文苑英华》卷775《唐济州刺史裴公德政颂》,第4083页。

[21]王昶:《金石萃编》卷103《李元谅颂》,《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3册,第1716页。

[22]李昉等編:《文苑英华》卷870《徐襄州碑》,第4591页。据陈思纂辑:《宝刻丛编》卷3,此碑李隲撰,李晓隶书并篆额,咸通六年(865)十二月建,《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24册,第18124页。

[23]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63,《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7册,第5024页。

[24]刘馨珺:《从生祠立碑谈唐代地方官的考课》,《东亚传统教育与法制研究》二,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5年,第279页。

[25]李昉等編:《文苑英华》卷870《徐襄州碑》,第4591页。

[26]王昶:《金石萃编》卷118《王审知德政碑》,《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3册,第2161页。

[27]薛居正:《旧五代史》卷14《赵犨传》附昶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96页。

[28]刘昫等:《旧唐书》卷177《杨发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597页。

[29]董诰:《全唐文》卷133《昭庆令王璠清德颂碑》,第1342页。

[30]孙星衍:《寰宇访碑录》卷3《昭庆县令王璠德政碑》,《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26册,第19896页。

[31]独孤及:《毗陵集》卷12《唐故商州录事参军郑府君墓志铭并序》,四部丛刊本,第316页。

[32]董诰:《全唐文》卷370《奏禁隔断练湖状》,第3762页。

[33]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683《牧守部·遗爱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8154页。

[34]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636《铨选部·考课二》,第7629页。

[35]徐鹏校点:《陈子昂集》卷5《临邛县令封君遗爱碑》,第96-97页。

[36]瞿蜕园、朱金城校注:《李白集校注》卷29《天长节使鄂州刺史韦公德政碑并序》,第1660页。

[37]李昉等編:《文苑英华》卷869,李华:《淮南节度使尚书左仆射崔公颂德碑铭并序》,第4586-4587页。据金文明校订:《金石录校证》卷8,此碑李华撰,张从申书,大历二年(767)正月,第136页。

[38]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卷9《魏郡太守河北采访处置使上党苗公德政碑并序》,第964页。

[39]刘昫等:《旧唐书》卷62《李纲传》,第2374-2375页。

[40]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683《牧守部·遗爱二》,第8153页。

[41]刘昫等:《旧唐书》卷178《崔彦昭传》,第4628页。

[42]董诰:《全唐文》卷297,第3007页。

[43]同上。

[44]董诰:《全唐文》卷819《崔令尹颂德记》,第8634页。

[45]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52《襄州刺史靳恒遗爱颂》,《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7册,第4838页。

[46]薛居正:《旧五代史》卷134《王审知传》,第1791页。

[47]王昶:《金石萃编》卷71《兖州都督于知微碑》,《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2册,第1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