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农成果 > 中农研究

“握指成拳”:产权改革助推残疾人脱贫致富 ¬——基于余江县以合作社帮扶残疾人模式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刁 斐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 5324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一直以来,由于残疾人存在着“生产要素利用能力不足、生产经营能力不足、自身抵御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其自我脱贫、“奔小康”的能力十分有限。鉴于此,余江县在产权改革的背景下,通过土地确权和流转,让残疾人以土地入股等方式加入合作社。通过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拓展残疾人能力,余江县残疾人的劳动力得以充分调配、收入得以多源并进、帮扶理念得以有效传播。余江县的这种残疾人帮扶模式开创了产权改革带动残疾人就业进而实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新格局。

一、“1+X”帮带,吹响残疾人帮扶集结号

面对广大残疾人生活难以得到保障的现实困境,余江县通过残疾人合作社的建设,使得残疾人通过多种路径持股入社,享受到多元的分配方式,并实现了多向的带动效应。

(一)多径入社,保参与

余江县允许残疾人采取多种方式入社,使得残疾人能够更充分地参与到合作社中来。一是土地入股。如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在残疾人自愿的前提下把残疾人的土地流转到了一起。合作社每年除了给予这些残疾人固定的675/亩的土地流转金外,还会给予每年土地利润的30%作为股份分红。二是管理入股。如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了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有6人,其中残疾人有3人,分别担任理事长、经理和会计等职务。为支持残疾人进行管理工作,该合作社为理事会成员配备一定的管理股——管理人员可享受每年5%的股份分红。三是劳动力入股。如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内所有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都进行了劳动力入股,劳动力股份分红占每年利润的30%。只要残疾人能够参加合作社的日常劳动,无论劳动量多少都能得到一定的劳动力分红。

(二)多种分配,享福利

合作社采取多种针对残疾人的收入分配方式。一是入股分红。入股分红包括土地、劳动力、技术、管理和农机具五种股份分红形式。其中土地分红占利润的30%,劳动力分红占利润的30%,合作社基金占利润的25%,技术分红、管理分红和农机具分红均占利润的5%。二是劳动工资。劳动工资的分配有三种方式:第一,按照1500/月的标准进行分配和发放;第二,按照男工100/天、女工70/天的标准进行分配和发放;第三,管理岗位按照2000/月的标准进行发放。三是政府补贴。政府通过“阳光扶贫基地”项目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的合作社和公司进行资金补贴,并规定补贴的75%要用于残疾人社员工资的发放。政府一般每两年补贴一次资金,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2016年便得到了17万元的资金补贴。除此以外,一些残疾人还可以享受到低保或五保的补贴。

(三)多向带动,激活力

一些残疾人社会能人不仅自己通过办合作社的方式帮助其他残疾人就业,还会鼓励和带动其他的残疾人社会能人进行创业。一是协助办社。如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郑长龙经常会向其他残疾人传授办社经验,鼓励和协助他们办社进而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就业。二是扶持创业。如盛丰葡萄园老板孙教生帮助其残疾人员工刘小江创业,为其介绍水泥生意。在孙老板的帮助下,刘小江一家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加入葡萄园前,刘小江由于腿脚不便,收入很少。加入葡萄园后,刘小江一家每年的净收入可以达到6万元左右。三是发动募捐。如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郑长龙还担任鹰潭市创业者协会副会长,去年他带动协会的所有成员进行募捐,20个成员每个人捐款200元,募集到的所有款项全部都送到了残疾人手里。另外,郑长龙每年还会以其个人的名义,向社里固定的4户完全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庭发放500/户的慰问金。

二、效应的N次方,拨开残疾人帮扶新局面

余江县的这种“合作社带动残疾人”的帮扶模式使得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残疾人得到了和普通人一样的就业机会和收入保障,打开了残疾人帮扶的新局面。

(一)撬动了资源,发展添活力

合作社将残疾人手中原有的各种资源进行了重新整合,使得这些原本“死”的资源得到了盘活,得到了更充分的利用,为发展增添了活力。一是土地集中开发。合作社通过把残疾人手中闲置的土地流转到一起集中进行开发,实行规模化经营。如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郑长龙说道:“我们合作社流转了大量土地,实现了生产机械化。这样做节约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进而提高了残疾人的收入。”二是技术有地可施。对于一些拥有技术的残疾人,合作社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其技术可以施展的平台。如盛丰葡萄园的残疾工人刘小江在该葡萄园担任技术员,每个月能拿到3000元的收入。三是资本入市增值。如盛丰葡萄园的残疾人工人刘小江加入葡萄园后拥有了相对稳定的收入,刘小江将这些收入用于开水泥店、饲养鸡鸭等,挣取了更多的收入,实现了其资本的增值。

(二)保障了生活,发展消顾虑

合作社作为残疾人就业、发展的平台,既为残疾人的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机制,也为残疾人未来的发展消除了顾虑。一是工作有着落。合作社促进了农村残疾人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并使得那些劳动能力严重欠缺的残疾人也得到了就业保障。如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吴华高入社前因肢体残疾几乎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而入社后他每天只需要做一些非常轻便的农活就可以拿到相应的工资报酬和劳动力分红。二是收入更稳定。合作社无论效益如何都会按照固定的标准发放残疾人的工资和股份分红,这样就使得残疾人的收入变得更稳定。如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吴华高在入社前一年只能拿到2000元左右的收入;而入社后他不仅可以拿到100/天的稳定工资收入,而且在年底还获得了500元的劳动力股份分红。2016年他在合作社干了210天,共计拿到21500元的稳定收入。三是医疗有保障。合作社为所有的残疾人都购买了120/年的职工互助保险,使得残疾人规避大病等风险的能力大大提高。如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某位残疾社员身患肝癌,在治疗时获得了3万元的报销额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支出的压力。

(三)传播了理念,发展增能量

余江县的“合作社帮扶残疾人”模式使得帮扶残疾人的理念得到了广泛传播,为残疾人帮扶事业的发展增添了能量和动力。一是实现个人价值。残疾人本身作为社会的弱势和边缘化群体,自我的认同感较低。入社为残疾人解决了就业,提高了收入,并使得残疾人的技能得到施展的空间,不再总是依赖外界过活。合作社的存在让残疾人拥有了认同感、获得感和归宿感,使得残疾人发挥和实现了个人价值。二是带动社会帮扶。如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郑长龙还担任鹰潭市国家高新区残协副主席,2012年至2013年期间,他作为鹰潭市残疾人创业典型前往全省各地作巡回报告,讲述自己的创业经历,畅谈自己的人生梦想,使得更多的社会人士加入到残疾人帮扶的队伍中来。三是维护村庄稳定。失去就业机会的残疾人有可能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合作社解决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和促进了村庄稳定。如辉煌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一位残疾人社员在入社前用摩托车违法拉客,在被交警处理后每天去政府上访,合作社为其解决就业问题后,该残疾人再也没有上访。

三、1+1﹥2,引发残疾人帮扶新思索

通过一系列的创新举措,余江县实施的“以合作社带动残疾人帮扶”的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解决了残疾人的就业和收入等问题,该种模式对于推进残疾人帮扶的实践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和推广价值。

(一)土地确权是实现残疾人“造血式”帮扶的助推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合作社发展残疾人特色帮扶助推残疾人脱贫也是一项极为有利的举措。土地确权颁证后,残疾人就能有效地流转土地,充分地发挥自有资源的应有作用,而且还有利于激发残疾人内生的动力,提高其自我发展的能力,增强其家庭的“造血”能力。由此,“合作社帮扶残疾人”的模式在为残疾人脱贫增收提供保障的同时,还建立了稳定的增收渠道,确保了脱贫效果的持续性。

(二)“残疾人”到“股东”是残疾人帮扶机制创新的关键

过去,残疾人由于劳动能力的严重匮乏,其收入主要是靠政府的补贴。在加入合作社之后,残疾人自己成为了“股东”,可以拿到相应的股份分红。这种角色的转变,使得合作社与残疾人形成一种有机的结合,使得残疾人真正的融入到合作社中去。这种残疾人帮扶模式使得过去对残疾人的“授之以鱼”变为了现在的“授之以渔”,该种帮扶模式的创新对于残疾人帮扶的实践和推广具有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合作社 残疾人”方能开拓“互利共赢”良好局面。

实施“合作社 残疾人”的帮扶模式可以使得合作社和残疾人形成一种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利益共同体”。打造“利益共同体”就是让残疾人将资源、资产和资本以入股或是折价入股的形式加入合作社,从而将其联结起来。由此,残疾人群体便能借助合作社在生产、技术和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更好更快地实现脱贫增收;合作社也能在残疾人的不断加入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益,从而不断地增强自身优势,与残疾人实现“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