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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的困境与探索——以民国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为中心

作者:王先明 王 雪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人文杂志》2018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19-03-09  浏览次数: 2674

【摘 要】近代以来,伴随着政体转制和社会转型进程,乡村社会秩序及其治理模式的重建也日形急迫。民国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乡村治理模式的相关设计和实践,力图实现建设与治理的统一,以期达到乡民自觉自治自理乡村公共事务的理想状态。这一模式是民国时期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模式转型中的一种尝试,其独特价值和意义值得重视。

【关键词】乡村治理;乡村组织;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梁漱溟


在从传统向近代转型的过程中,乡村秩序紊乱,围绕乡村治理话题的讨论在知识界反复涌现,治理模式重建提上日程。“村治之说,今已盛行一时。”[1]时之村,依米迪刚所解,所谓村的办法,那便是村治[2]尽管乡村运动者冠以自身自治”“建设”“改进”“教育等各异名目,不过大抵围绕乡村建设和治理展开。其实治理本身是一个工具性的概念,主要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3]更强调多元化治理主体,通过共同契约,自主自理公共事务。以治理视角考量,民国乡村建设运动中虽未明显论及治理一词,却于无形之中体现着当代意涵。诸如江恒源之“乡村改进”是为“训练本区以内的一切农民,使全区农民整个生活,逐渐改进,由自给自立以达于自治,俾完成农村的整个建设”;[4]陈礼江乡村教育中的政治教育,即训练民众,使能有政治的知识、技能、习惯和兴趣,以促成地方自治”[5]等等。围绕乡村治理,以梁漱溟为主导的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以下简称乡建院)模式是整个乡村治理模式转型过程中之一种,着力于建设和治理统一,使乡村社会成员注意关切公共事情,向前活动,表见组织能力[6]其独特价值和意义值得重视。

一、吸纳传统与新生力量,构建新式领导群体

“治理之观念有多条发展途径,其交会点就归结到权力机构的实用指导。”[7]毫无疑问,山东乡建院是其实验辖区内构建乡村组织和推动乡村治理的最高指导机关,也是兼具政府性质的自治机构。然而仅仅依靠乡建院本身并不足够,要使其设计真正走向实施,首要课题就是重新构建一个符合其治理模式需要的新式领导群体。这一群体不仅要利用传统乡村威势,亦要注入并扶持年轻力量,适应并助力新兴乡村治理活动的推展。

“绅士并不像官员那样拥有钦命的权力,却拥有基层社会赋予的‘天然’的实际权威。”[8]他们既是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绕不开的必经环节,又是乡建院设计图纸中的重要一环。1931年冬,乡建院训练部师生开展了第一期乡农学校构建实践,旨在集合乡间领袖以学校指导农民生活,谋其一地方乡村建设之推进[9]这里的乡间领袖,意在充分利用士绅贤达及其声望,发动组织村民参与。实际操作过程中,早在乡农学校的招生环节乡建院即通过乡绅出面宣传解释,真正吸引农民参与;又如乡建院师生在校舍难觅或遇其他机关掣肘时,问题解决仰赖地方上很有声望的绅士”;甚至农民的上课秩序亦倚仗各村士绅协助维持。乡村治理展开初步正是充分联络乡村领袖,运用和强化传统乡村社会中这一“单一治理权威”。

第一期乡农学校于1932年初结束,系乡治建设之第一次正式试验。乡建院师生在此过程中,更多的是担当引导者,真正依凭的是乡村一元权威,即绅。然而同年,经山东省政府一三四次政务会议决定,寄托着乡建院赓续宏愿的乡农学校被迫更名为民众学校,并督导旧济南道二十六县试办,统归山东民众教育体系。就乡建院及其毕业生实践区而言,名称更变,只是原有乡农学校的毛皮小异,并不构成实质内容改变。在第二阶段,政府和已毕业的乡建院学生(即独立开展活动的乡村运动者),顺势加入乡村治理领导层,逐渐打破传统单一治理权威

一方面,省教育厅及下级部门介入,政府因子俨然向这一新型乡村组织渗透,着重体现在民众学校办理步骤上与政府交集。此前乡农学校只需进行筹备试办、组织校董聘请校长、宣传招生、造具名册开课即可,而在此时,乡建院所设计的改称为“民众学校”的乡农学校已非由乡建院直接全权指导,还要向教育局立案、县政府备案,校董亦由县政府加委,补助金由县政府转饬财政局发放。过程繁复,在筹备时间线上亦可反映。以济阳第一区中山村民众学校为例,从校董选举到正式认可其资质,前后历二余月,而初期乡农学校实践前后运行不过三月。另一方面,乡建院毕业生真正以乡村运动者身份独立指导和建设乡村组织。第一届训练部学生结业后,一部分留邹平继续协助乡建院,另一部分则返乡开展各村组织搭建。依省政府要求改名“民众学校”后,乡建院随即传达山东各地毕业生结合村庄实际组织民众学校,并训令各地政府予乡建院毕业生先行委任之优待。“凡经有民众学校筹备成立之一区即作指定之区,以后不拘任何一区,区长出缺除应照章以本院结业生优先委用外,并调任该指定区域以图双方互为照顾。”[10]虽然在实际中并未严格执行此规定,但随着相对专业的乡村运动者被乡建院投放乡村,他们也润浸于乡村治理的领导群体。

直至19337月,邹平和菏泽同时被划定为全国县政建设实验县,山东乡建院始得真正放开手脚自主建设,办事比较顺手,不再与省教育厅就乡村组织名称及领导权等诸事纠缠不清。二县虽均由乡建院指导,行进方向却侧重迥别,邹平以村学、乡学展开,注意乡村组织实验,乡村运动者真正契入乡治领导层,融合性进一步加强;菏泽以乡农学校为基本单位,突出地方自卫及训练民众,政府因素强势渗入。

在邹平,梁漱溟对村学、乡学组织,是这样描绘的:“村学是为一村求进步的;就以阖村算一个学堂,父老中有品有学的为学长,为人明白会办事的为学董,领着众人一齐讲求讲求;还恐自家人知识不足,更请位教员先生来指教我们一切。——这便是村学的组织。有些事不是一村办得了的,必须临近多少村庄(亦就是一乡)联合起来才行。这时候就需要品学资望更高的人出头领导,多请两位教员来指教——这便是乡学的组织。”[11]在此领导体系中,既有传统有品有学之士绅,又有教员(乡村运动者)。传统领袖地位尊,担当调和大众、监督理事和日常公事之责;外来乡村运动者和辅导员(县政府或乡建院派遣)则较为明白乡学、村学办法,教育乡民推动制度运行。如此,乡建院既重用“乡绅权威”,又实现了藉由乡村运动者顺势进入权威群体,引导和培植乡村新生力量。传统乡村领袖发挥作用的同时,乡村内部新式人才也渐趋成长日见其重。

在新兴乡土领袖中,既有土生土长的乡村青年,又有毕业于专科学校的新式学生,还有来自乡建院及其下组建的乡农学校或乡学村学中的自培子弟。如邹平贺家村村学,学长“是一位乡望素孚的五十二岁的长者”,“贺家村里各种纠纷,他是一言可决的”,一位学董“五十三岁,充任庄长数年,为人乐善好施,素为村民所信仰”;另一方面,也有学董“曾受研究院前办乡农学校高级部之训练,对于院方之主张,是能清楚认识的”,村理事“是一位热心社会事业的二十六岁的青年”,教师群体里还有山东商业专科毕业生,义务担任成年部功课。[12]

同期并举的菏泽实验县及其推广的“新”乡农学校,名号虽与早期邹平“乡农学校”一致,实则面貌殊异。菏泽乡农学校相当于乡一级的行政机构,向上直属县府,向下直达村落。校长主持全校校务,秉承县长处理本乡一切事宜,校内设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和军事主任各一名,分管乡区内学务、行政和自卫训练。“这个乡农学校,好像是一个小县政府,凡是县政府的命令,都是经过乡农学校传达到乡村”,“凭藉着行政的力量去作社会改进”。[13]此乡村组织构建,俨然脱离了乡建院早期规划的乡民自治理想。政府直接介入,乡农学校干部,由上级官署委派[14]乡村运动者兼具公务员身份,并与作为学董的乡绅,共同构成了乡村治理的直接头领。

由此观之,在山东乡建院的引导和后方支持下,以乡农学校和乡学村学为主要实体形式的乡村基层组织,大体呈现这样的演变脉络:初期邹平乡农学校,基本仰赖传统士绅贤达;顺接民众学校阶段,专业乡村运动者独立深入乡村搭建治理组织,政府要素参与其中;乡学、村学时期,无论是邹平还是菏泽等地,乡村运动者大幅渗入,成为领导主力,而菏泽等地则更为鲜明地体现出行政力量的干预和主导。终而,在三十年代乡村建设浪潮中,山东乡建院创设和构筑乡农学校和乡学村学,在乡村组织领导层中打破了传统绅权治理模式,试图通过乡村新式领导群体的重建,搭建一个新的治理体系。

二、融治理与建设为一体

“社会科学中引用到‘组织’这名辞,至近代始甚流行,农村组织也成为乡村建设人员的口头禅。”[15]山东乡建院着力于更始传统,依托重建乡村治理组织,渗透乡民自治宗旨,实现建设与治理的统一。乡村运动下手的工夫,在为乡村找一个简易可行的组织,使此组织发生作用。”[16]

传统资源的汲取和弘扬,是山东乡建院实施乡村治理的一个基本取向。“是讲求进步的组织,他是乡约里边的——他也就是乡约”。[17]依梁漱溟设计,传统乡约中的约长、值约、约史、约众分别对应组织体系中的校长、常务校董、书记、学众。其创新之处在于将乡约概念扩大:一方面,着力打破局部小范围乡约,强化乡村与外部世界交流,即组织一个由多个村庄联合而成的大乡约(乡学),下辖各乡村小范围乡约(村学);另一方面,由乡村运动者(即乡建院师生)组织乡绅,撮合彼此联络,构建乡村学董会,进而提引问题,促使讨论,贡献办法,则乡村可以活起来”。在此基础上,每区设中心乡农学校(乡校或乡学),每区之下的若干村庄各设村乡农学校(村校或村学)。乡村运动者从中发挥引导作用,必要时充当乡村领袖之间、乡村领袖和村民之间的催化粘合剂。在此基础上,各村之间彼此相连,形成一个网络化体系结构,各乡校和村校之间产生交集。

组织结构搭建完备,方得真正进入乡民教育阶段。无论是乡农学校还是乡学村学,均分设普通部和高级部,前者面向一般民众,侧重普及文化和乡村建设基本知识;后者要求一定的文化基础,寄托造就乡村事业干部之厚望,“对之亦特别重视”。此外,有些地区加设桑蚕班、儿童班和妇女班等,部分乡学还酌设升学预备部、职业训练部等本乡所需但村学独力所不能办之教育。课程内容分学校式教育和社会式教育;学校式分设精神陶冶、党义、国学、自卫、农业等科,授课方式“多取谈话式以引起学生之兴趣,惟于较深道理间取演讲式”,[18]亦择古今名人传记、诗词译文、嘉言遗训进行解说;社会式侧重在乡村建设实践中开展朝会、自卫训练、大集合、集市演讲等诸内容,并相机倡导社会改良,亦通过成立乡村改进会、机械合作、蚕桑合作、自卫团体、林业公会等组织团体进行引导。

“乡学”统系的宗旨并不在于文化知识教育方面,而是立足于维系乡村社会的教化。“我们的教育,主要的事情,是要教人做事,不是要教人识字。”[19]是以精神陶炼启发乡村服务、传播乡建理论,以农业问题”“农村组织课程宣讲乡建举措,促动乡民自治。如印台乡农学校高级部的精神陶炼课,即以乡村建设理论、乡村礼俗、乡村服务应有的精神等为主要内容;农业问题课主要讲授合作,农业改良,造林,及各种农家副业等;农村自卫课授则以自卫理论,军事操及国术等。[20]显然,将教化与治理融为一体,是其乡村治理模式的特色之一。

此外,山东乡建院以组织构筑为依托,通过创造性建设团体、灵活宣传方式、承担乡村事务、推广农业技术和开展自卫训练等诸方式,实现乡村建设和治理的统一。乡校村校根据各庄实际,兴办起颇具特色的组织团体:如学生攒钱会、大众妇女谈话会、乡老谈话会、导友制和共学团实验等;还在继承传统基础上进行组织创新,如忠义社、群励社等。在村政建设上,修筑凿井、农林等基础设施,订立“村民保护林木规约”;有些村学还成立“达德会”作为教育中心,并设图书馆、阅览室、新剧社、音乐队、体育场和国术团;乡学还专设户籍处,协助承担邹平户籍调查及人口登记工作。在农业改良和科技推广方面,如专办养蜂训练班等农业讲习课程。其中最获外界褒扬和成效最大的美棉推广种植,亦借助组织推展。“最好宜棉区之乡农学校,受棉作物改良机关之委托,开一育种场,作为纯种推广之根据地,附近农民,多乡校学生,再施以棉作改良教育,加以乡中有声望而得民众信仰之人士,充任校董,校中人士,又常与农民接近,不第感情融洽,易于提倡。”[21]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自卫工作的铺展进行。乡校村校鼓励村民习拳织,定期集中操练,其中尤以菏泽乡农学校的自卫训练最为显著。一则,依邹平之设计,成立高级部、普通部并设小学部,高级部仍以培养乡村中坚人才为目的,小学部授适龄儿童基础教育;二则,变化在于,此期乡农学校之普通部,又可称之为自卫训练班。“菏县建设之真精神,可谓全寄托在乡农学校,乡农学校之精神又全寄在自卫训练班。”[22]自卫训练班(普通部)所进行之功课,以军事操练为重点,亦包括精神陶炼、识字等教育。以济宁县南贾村乡区乡农学校自卫训练班课程设置为例,与军事训练相关的“术科”“国术”等占每日总学时的60%以上。[23]菏泽自卫训练班之设,既承载组织民众自卫以维持治安,又寄托训练乡民以提升文化素质,即寓兵于学富有教育性的自卫训练

另外,此期乡农学校还办有民众夜校,兴办农业仓库,组织农村互助,改良风俗,调节处理地方纠纷。1933年黄河水灾后,亦办灾童学校、灾民收容所,组织灾后调查,协助灾后贷款。按照计划,菏泽实验县筹设在1937年左右,由乡校训练,扩展到以村为单位,发动已受训回乡学生,分别就地训练。每乡区划为若干村学区,设立村农学校(简称村校),受乡农学校之指挥监督,处理各该村之行政,并运用教学方式谋该村区之文化、政治、经济、保卫各问题之合理解决。”[24]事与愿违的是,村学计划尚未及全面展开,新建校舍就毁于震灾,不久抗战爆发,进程彻底中断。

依乡建院设计,乡村组织治理对象是“一相当大小之乡村社会”,目标是化这一对象为学校,即“乡村社会学校化”。在这个“学校化组织”中,治理主体广义上说包括全体村民,具体由学众(普通村民)、学长学董(主要是乡绅贤达)和乡村运动者(乡建院师生)共同组成。以教育为治理手段,启发农民“靠自力”和“靠组织”是乡建院师生“顶要紧”的工作,“由此训练乡下人对有团体生活公共事务的注意力和活动力”,“正要培养训练乡村自治组织的能力”,[25]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其他乡建活动。

通过对其组织运行相关情况不难发现,以自构组织为载体,以乡农教育为手段,以培养村民公共参与力和自治力为重要目标,面向全体村民,建设与治理同步实现,形成其乡村治理模式的基本特色。

三、乡村治理中的矛盾与冲突

山东乡建院在其重建的乡村组织中寄托了建设与治理的双重使命,取得了一定成效和经验。然而在复杂的时代环境里各种矛盾冲突频现,村民和乡建院时有隔膜,以致问题丛生。

山东乡建院试图培养和构建的专业治理领导群体,是在传统权势中导入新鲜要素后的温故纳新之举。“传统中国农村社会可以说是绅士的‘自治社会’”,[26]“这一类老先生差不多就是乡间的领袖,我们作社会运动对于他们若不能融洽通气,几乎在实际上始终不能给一般民众有什么影响[27]乡建院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对乡绅贤达的依赖,尤其在初行期;同时又把这些人物纳入新组织领导体系中,实现其与乡建专才和政府要素的聚拢。在领导群体中,乡建院师生作为专业乡村运动者,试图在乡农学校或乡学村学培养乡村自生人才,其中蕴含着重视和造就年轻化、专业化乡村领袖的目标。按照规划,其理想的乡村组织领导层“由年轻有力精明强干的人去负担。”这些青年领袖是在乡村组织的教育中产生的,特别是到乡学村学阶段,对于略通知识的乡村青年特别作专门安排和培养,“预备将来他们可为改进本村之原动力”。[28]

然而在乡校村校行进过程中,传统乡村领袖亦存在“事实上之获得,只在消极方面之不为阻力,并进而予他们以影响或暗示;而积极方面之振作奋发,有若何要求,供给若何意见,助成我们以何事何业,实未得到”。[29]新生力量中,除乡建院师生、学校教员、辅导员外,村中青年本身尚无力完全主导。至于参与其中的其他政府力量,乡建院间或与之有摩擦,特别体现在短暂更名的民众学校一事上。

“乡农学校”是乡建院的发明创造,蕴含着其苦心构想。名称改变并不能完全被乡建院认可,杨效春直言“细想起来,仍不如名为‘乡农学校’,比较能够表现它自身的意义”。[30]查阅乡建院相关文献可以发现,在语言表述上时用民众学校,时又换用乡农学校。乡建院更乐意强调自己的意志和设计,惟本院所主办之民众学校不只为灌输知识机关,不只为成年补习场所,实为改进乡村之中枢,推动社会之工具[31]在民众学校时期,滋生了力量涣散,人才、教材、资金缺乏等诸问题。193310月,梁漱溟、何思源作为乡建院和省教育厅代表还专门就乡建院所指导辖区内乡村组织建设归属等事宜开会磋商。随着实验县成立,乡建院试办的民众学校完全移交省教育厅,乡建院在其实验区内专搞乡学村学和乡农学校,争论方得告终。后来,菏泽实验县却又将政府因素扩大,乡农学校几乎成为地方行政机构,其处理事项也更为繁杂,“大而婚姻地土,小而语言细事,每一天多则三四件,少则一两件,至于一天没有的时候,那简直就是一个例外了”。[32]

向导人员配置只是组织运行初始,乡村治理的真正主体乃村民全体。“观察一处的民校有无前途,则民校与乡民的情感如何,实是一个重要的关键”,“当然不能不视为民校的生命线”。[33]对于村民来说,参与乡校村校组织,既能免费学习识字,亦可丰富乡间生活,加之乡建院师生满腔热情,故部分乡民贤达倒屣相迎。如邹平二区民众对于乡农学校印象尚好,故今次研究院第一届训练部结业学员赵永芳,孙玉书,回乡酝酿民校,较为容易[34]莱芜县在第一届训练学生返县前,乡绅区长,就一度来院参观并联络了,学生到县后有十八个机关和团体很珍重的开会欢迎”。[35]

然而从另一个面相考察,大部分村民似乎并不真正明白乡建院通过教育启发农民自治建设的本意。在很多村民看来“不过政府又变一办学方法,或者先善劝后强迫,依旧是个读书场所;除教人识字做人外,别无若何作用”。[36]即便是乡建院内学生本身,是否能够完全理解这一本意,也是有折扣的。一位乡建院毕业生回忆时,把初期乡农学校称为农村夜校,只是把村内有点文化、愿意学习的青年农民召集起来[37]至于内,乡民忙于农事和补贴家用,即便冬闲期乡间闹玩之风颇盛,又因春气萌动,农人出粪整地各事,也渐渐开始,所以乡校的人数,不免少微受点影响”,[38]“一经开春……高级学生寥如晨星,自形式上观之,一变而为小学教育矣[39]而夜晚就学不过一二小时,即便农民于基础教育略有所获,实际上让广大农民或仅就乡村青年而言认识并主动参与组织乡村建设,在短短几年内是难以成型的。就乡民融入性来说,各村参与度似参差不齐。如前文提及的印台乡农学校普通班和高级班参与者约为五村总人口的10%,而邹平第三区乡农学校仅为3.1%左右;霍家坡民众学校普通高级二部相加可达约14.3%,而章丘张家庄民众学校只设普通部,参与者仅为总人口的6.1%左右;贺家村村学设成人部、妇女部、儿童部,参与者可达20%左右。[40]因此,亦出现了有些村校乡校与地方上的感情稍淡,且据时人观察存在着农民对于研究院还没有很好的印象研究院和邹平县政府,似乎还没有深入民间,获得老百姓的同情[41]

至于菏泽乡农学校,先由菏泽推到附近十四县,其后扩充为七十四县。凭依行政力量的确发动和征训了大量乡民,并在自卫维稳、参与度和影响力方面卓有成效,然而培养乡农“自治”功能并无明显体现。四年多时间里,万余人参训。在防卫方面,成功威慑了鲁省名匪刘桂堂两次压境和灾后维稳,“这是自卫训练结果的一朵花”;学生结业返乡大都能办民众学校,“自己做管理的人”,“由他们办理的民众学校全县有百余所”。[42]训练班结束后,组织有同学会,每两村设一班长,有春秋操练。自卫以外的乡建举措,无论是社会改良、教育普及还是农业合作,尚属常规。民众教育“简单经济”,学童教育“成绩甚幼稚,远逊江宁实验县之小学”。[43]

此外,就山东乡建院整个乡村组织运转硬件言,亦面临诸多难处,“最缺乏的是人与钱”。[44]资金在邹平乡农学校时期由乡建院统一管理拨发,尚未出现太大问题。到民众学校时期,上属教育厅和乡建院主管,具体到地方则又牵扯到县政府、教育和财政部门,发放不能及时,积极筹备开课,惟开办费今尚无着[45]乡学村学阶段,各乡、村以地方自筹为原则,但县府得酌量补助之[46]为解决资金问题,甚至出现过县长及县政府各机关发起代为募捐、当地商号和地方人士捐款以济筹办等暂缓之策。另有人才匮乏亦成为组织运转一大难题。我感到处团体难!得人难!得与自己协助完成终身事业之真正同志则尤难!”[47]乡建院师生有限,乡校村校培养人才尚需周期。因此,抗战前夕专设山东省立乡村建设师范学校,后又扩建第二乡村建设师范学校,用以专门培养乡建运动者,然已不及发挥所用。

问题存在的困惑,即使在当时即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批评。首先,乡建院大势宣传和利用传统乡绅展开活动,与“打倒土豪劣绅”的革命潮流并不契合,故而“左派”知识界攻讦其村学乡学不过是“旧日豪绅政权之变相,只是披上了一件美丽的梁先生的外衣而已”,[48]质疑这样一个由地主与豪绅所组织的乡学村学,是否能为一般小农与贫农谋利益[49]不惟如此,在农民尚未形成自治意识之前,传统乡村领袖仍主持村政,以习惯代法律,以柔性的感化,代替了硬性的行政[50]不仅未能对传统有明显突破,而且难以短期内有效促进现代性乡村行政体制的构建和激发乡民参与村治的主动性。

其次,创造新组织概念书面色彩太浓。乡农学校和乡学村学组织本是乡建院承袭传统而出的新概念,却被陈序经称之为“偏重理论”“空而无用”“前途少望”。[51]李宗黄考察团也认为制度与名词本身并无罪恶,若只知尽量翻新而加之于民众简单头脑中,反有增加民众厌烦与怀疑之可虑[52]

再者,创造发明新价值观念,于国民政府而言,是否“合宜”恐难乐观。李宗黄在其考察报告中虽褒菏泽自卫训练,却指责邹平“将教育放在自治中,办自治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即包涵在内,办教育而地方自治亦包涵在内,将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地方自治打成一片,以乡学村学为建设中心,可谓超越县政涵盖自治”,认为其“政治精神”不够,并暗示本应为“和平建设”的实验区,含有“革命建设”的性质,甚至提出了“不要超乎中国国民党的主义和中央法令”的建议。[53]

时至1935年乡建院的组织建设与治理近五载,其收效如何,很难说定,内容方面当然有他的基本理论和设施办法,但其本身缺陷以及所遭遇的困难问题,时有所见[54]

四、小结

民国山东乡建院的乡村治理模式,大部分是在其核心领袖梁漱溟设计图纸下的社会实验(实践)。乡村社会是梁氏理想宏图中改变国家境遇的试验田,乡村运动是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唯一出路。梁氏由豫入鲁后,从提倡“村治”转而改为“乡村建设”,依其解释“以村治一词不如乡村建设之通俗易晓”,[55]因此其建设村治是同脉相承的。

在路径规划上,他一方面强调恢复和发扬“中国固有精神”,重建“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道德规范和社会秩序,其中创造性复制古之乡约和仰赖传统绅士是其治理模式重建的要义之一;另一方面,又内省中国文化之痼疾,以“团体组织之缺乏”和“科学技术之不足”为显要弊症,强化组织构建,推广农业科技,又为其趋新取向。作为传统与现代的两种要素,以乡村组织为中枢和载体得以重新建构。“组织通过体现一种特殊的价值,获得了一种‘人格结构’、一种独特身份。对于组织的维持,就不再只是诸如保持及其运转那样简单的工具性事情,而成了保持一套独特而唯一的价值观念的斗争或努力。”[56]梁漱溟主张从乡村小范围的地方团体自治入手”[57]落实到建设乡村实处,靠联合种庄稼的老百姓,筑牢建设中国的基石。[58]山东乡建院凭依组织搭建,促动乡民公共参与,既超脱传统乡绅贤达一元乡村自治模式,亦异于政府单向乡村统治或管理,由建设而达乎治理,正是山东乡建院在民国乡村建设浪潮中卓殊的身份标识。

1934年8月的一个清晨,梁漱溟面对一众乡学骨干,倾诉自己的一段心事,动情之处抚心自问:我们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在邹平作乡村建设实验,什么时候才算成功呢?接而自答道,就是乡学村学真正发生组织作用,乡村多数人的注意力与活动力均行启发,新政治习惯培养成功而完成县自治,研究院实验县的大功就算告成[59]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乡村依托基层村民委员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教育和服务,村民自治渐趋发展。治理结构的多元化和治理主体的精英化,是近代至今中国乡村治理的重要特征。”[60]及至当今,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是国家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乡村问题的“核心都是乡村组织的制度与手段重构。也就是说,当前一般意义上的乡村建设已纳入国家常规的管理系统,成为整个国家建设的组成部分,乡村研究的核心关切点正悄悄回复到了梁漱溟‘村治’范围之内”。[61]


参考文献:

[1]严慎修:《村治与乡治之研究》,《村治》1931年第3期。

[2]米迪刚:《三十年来之村治经验谈》,《乡村建设旬刊》1931年第1期。

[3]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239页。

[4]江恒源:《农村改进的理论与实际》,生活书店,1935年,第3页。

[5]陈礼江:《民众教育与乡村建设》,《陈礼江教育论文集》,江苏省立教育学院出版部,1936年,第140页。

[6]梁漱溟:《办村学的目标与村学的做法》,萧克木编校:《邹平的村学乡学》,邹平:乡村书店,1936年,第79页。

[7][法]让-皮埃尔·戈丹:《何谓治理》,钟震宇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516页。

[8]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60页。

[9]《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邹平试验县区乡农学校暂行简则(民国二十年冬)》,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编辑部编:《乡农教育》,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1935年,第282页。

[10]《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训令》,《乡村建设旬刊》1933年第16期。

[11]梁漱溟:《村学乡学须知》,萧克木编校:《邹平的村学乡学》,邹平:乡村书店,1936年,第125页。

[12]参见白飞石:《贺家村村学工作回顾谈》,萧克木编校:《邹平的村学乡学》,邹平:乡村书店,1936年,第224227页。

[13]梁漱溟:《我们在山东的工作》,《四川教育》1937年第78期。

[14]孟宪蕴:《山东乡村建设实验中的乡学与乡农学校》,台北《山东文献》1995年第3期。

[15]沈季:《论农村组织的意义与重要》,《经世》1937年第12期。

[16]邢广益:《中国乡村组织之比较研究》,《民众教育季刊》1935年第2号。

[17]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邹平:乡村书店,1939年,第219页。

[18]时济云:《第五区乡农学校概况》,《乡村建设旬刊》1932年第2130期。

[19]杨效春:《乡农学校的学团编制》,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编辑部编:《乡农教育》,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1935年,第104页。

[20]据马资固等:《特别区印台乡农学校工作报告》,《乡村建设旬刊》1932年第2130期。

[21]钱子范:《美棉推广及乡农学校》,《乡村建设旬刊》1933年第2期。

[22]李宗黄:《考察江宁邹平青岛定县纪实》,正中书局,1935年,第9798页。

[23]据《济宁县南贾村乡区乡农学校自卫训练班第一学月课程表》(时间不详)整理,山东省档案馆藏,档号:J100-01-0299-014

[24]《山东省行政督查专员公署所辖各县乡区设立村农学校暂行办法草案》(时间不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号:十二(6—9645

[25]梁漱溟:《我的一段心事》,《乡村建设论文集》(第1集),邹平:乡村书店,1936年,第206页。

[26]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43页。

[27]武绍文:《在第二区山西办理乡农学校经过自述》,《乡村建设旬刊》1932年第2130期。

[28]白飞石:《贺家村村学工作回顾谈》,萧克木编校:《邹平的村学乡学》,邹平:乡村书店,1936年,第229页。

[29]陈康甫:《魏家庄村学工作之自白》,萧克木编校:《邹平的村学乡学》,邹平:乡村书店,1936年,第255256页。

[30]杨效春:《乡农教育释义》,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编辑部编:《乡农教育》,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1935年,第13页。

[31]《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训令第一〇一号》,《乡村建设旬刊》1933年第16期。

[32]王湘岑:《菏泽实验县宝镇乡乡农学校》,《乡村建设旬刊》1935年第18期。

[33]《惠民商河乐陵阳信四县民校视察简报》,《乡村建设旬刊》1933年第2425期。

[34]张实舫、孙润生:《邹平二区乡农学校报告》,《乡村建设旬刊》1933年第1718期。

[35]《各县同学工作状况》,《乡村建设旬刊》1932年第6期。

[36]刘清洙:《章丘县第八区民众学校进行概况(续)》,《乡村建设旬刊》1933年第3期。

[37]刘浦斋口述:《我参加乡村建设研究院训练部和从事乡建活动的经过》,《邹平文史资料选辑》第5辑,邹平:政协邹平文史资料委员会,1989年编印,第173页。

[38]徐晶岩:《第七区乡农学校工作报告》,《乡村建设旬刊》1932年第2130期。

[39]刘清洙:《章丘县第八区民众学校进行概况》,《乡村建设旬刊》1933年第2期。

[40]据马资固等:《特别区印台乡农学校工作报告》,《乡村建设旬刊》1932年第2130期;叶剑星、茹春浦:《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邹平试验县区第三区乡农学校工作报告》,《乡村建设旬刊》1932年第2130期;公竹川:《本院霍家坡实验民众学校的办法及其意义》,《乡村建设旬刊》1933年第2729期;刘清洙:《章丘县第八区民众学校进行概况》,《乡村建设旬刊》1933年第2期;白飞石:《贺家村村学工作回顾谈》,萧克木编校:《邹平的村学乡学》,整理统计。

[41]陈国钧:《济南市和山东省及邹平县的概况》,《中国建设》1936年第4期。

[42]孙廉泉:《山东菏泽实验县工作报告》,《山东民众教育月刊》1934年第4期。

[43]李宗黄:《考察江宁邹平青岛定县纪实》,正中书局,1935年,第103页。

[44]公竹川:《本院霍家坡实验民众学校的办法及其意义》,《乡村建设旬刊》1933年第2729期。

[45]《各县同学工作状况》,《乡村建设旬刊》1932年第9期。

[46]陈国钧:《济南市和山东省及邹平县的概况》,《中国建设》1936年第4期。

[47]刘清洙:《章丘县第八区民众学校进行概况(完)》,《乡村建设旬刊》1933年第5期。

[48]千家驹:《中国农村的出路在那里》,千家驹、李紫翔编:《中国乡村建设批判》,新知书店,1936年,第92页。

[49]千家驹:《中国的歧路》,千家驹、李紫翔编:《中国乡村建设批判》,新知书店,1936年,第141142页。

[50]孙晓村:《中国乡村建设运动的估价》,千家驹、李紫翔编:《中国乡村建设批判》,新知书店,1936年,第33页。

[51]陈序经:《乡村建设运动的将来》,《独立评论》第196号,1936412日,第4页。

[52][53]李宗黄:《考察江宁邹平青岛定县纪实·自序》,正中书局,1935年,第56页。

[54]《邹平通讯》,北平《民间》1935年第12期。

[55]梁漱溟:《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工作报告》,章元善、许仕廉主编:《乡村建设实验》(第1集),中华书局,1934年,第31页。

[56][美]·理查德·斯科特:《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姚伟、王黎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8页。

[57][59]梁漱溟:《我的一段心事》,《乡村建设论文集》(第1集),邹平:乡村书店,1936年,第205207页。

[58]梁漱溟:《办村学的目标与村学的做法》,萧克木编校:《邹平的村学乡学》,邹平:乡村书店,1936年,第38页。

[60]俞可平、徐秀丽:《中国农村治理的历史与现状——以定县、邹平和江宁为例的比较分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2期。

[61]贺雪峰:《乡村治理与秩序——村治研究论文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