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暨爱民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19-02-22 浏览次数: 2431次
【摘 要】作为清帝国体系“边缘”的湘西苗疆,其内部的民村与苗寨分布,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与传统中国“中心”—“边缘”结构的对应性。尤其在嘉庆初“边墙”体系完竣之后,民、苗区隔更为清晰,苗疆“中心”—“边缘”的政治、社会与文化秩序,体现了清朝政府的苗疆治理理念及其实践限度。
【关键词】“中心”与“边缘”;湘西苗疆;民、苗村落分布;秩序型构
在清帝国体系的内部结构中,湘西苗疆也是一个典型的“边缘”之地。有学者谓之为“内在的边陲”,即清帝国政治疆域之内社会、经济与文化体系的“隙地”。[1](P.32)然而,笔者却认为,在清帝国体系的内向充实中,湘西苗疆这样一个“边缘”之地却又有“中心”与“边缘”之分,区域内的政治结构、社会经济形式、族群及其文化体系等,都表现出与“中心”—“边缘”结构和秩序的对应性。具言之,清代湘西苗疆作为“国家”象征的各厅、县治所与附近民村,构成这一“边缘”之地的“中心”,民村而外的苗寨则是这一“边缘”之地的“边缘”——随着嘉庆时期苗疆“边墙”体系的日益完善,“边缘”之“中心”—“边缘”构型与苗疆社会的政治与文化秩序更有条理也更为清晰。总体看来,学界有关清代湘西苗疆的研究成果并不多,且主要集中在苗疆社区的“近代重构”“均田屯防”和苗疆“边墙”之政治、军事功能等方面。1本文拟基于清嘉庆年间湘西苗疆凤、乾、永三厅民、苗村寨的数量与分布情势,分析作为清帝国政经体系“边缘”的湘西苗疆,彼时域内“中心”与“边缘”的具体对应及其政治、文化的秩序型构。
一、民村:“边缘”之“中心”
长期以来,湘西苗疆“边徼之间”,民人与苗人各自聚居,一般不会出现民、苗混居一村或共处一寨的情形——这也大体呈现了“国家”之于苗疆社会的管理情势。在嘉庆初大规模苗民起义被“平息”后,凤凰厅同知傅鼐总理苗疆边务,依托所筑之边墙、碉卡组成的“边墙”体系,按民地归民、苗地归苗原则,明确划定民、苗之限,进一步强化了民、苗各自的政治、社会与文化空间。[2]
据(乾隆)《凤凰厅志》载,自秦汉以来,凤凰之地“听民聚处成村”。至清初,“民里有五”,“民哨有四”。民村主要在厅之东南,共计“二百六十有七”,西北则“尽属红苗,共计苗寨三百一十有四”。[3](卷六·都鄙,P.37)这一布局形式一直延续,至嘉庆时,其民村数量与范围几无变化,仍主要分布在白岩、乌引、芦荻、杜望和宋坨等“五里”。据笔者统计,白岩里共有71个民村,分布在厅城不同方向:城北5里至25里范围内有4个;城东5里至68里范围内,为该里民村分布最为集中的地方,有33个;城东南25里至60里范围内有11个;城东北15里至60里范围内有11个;厅东北25里至6里区间有12个。乌引里共有43个民村,主要集中在厅城南、北两个方向。其中,城东北15里至60里之间有6个,城北5里至75里区间有17个,城南5里至30里范围内有14个。此外,在城东南10里至20里范围内,还有半冲、伟家桥、岩龙,以及城西的提溪、雷公山、城西北的大教山等6个民村。芦荻里共有民村38个,其中36个分布在厅城南部15里至50里范围内。另外两个分别是厅城西南10里的蔡家坪村和厅城西南60里的毛都宿村。杜望里共有39个民村,大都距厅城相对较远,集中分布在城西南和城南。其中,城西南50里至75里范围内有17个,城南40里至65里范围内有22个。宋坨里共有民村42个,大都分布在厅城南部与西南部。其中,城南10里至45里的范围内有12个,城西南25里至60里范围内有17个,城西20里至50里区间有7个,城东部5里至10之间有4个,城西北10里有2个。此外,厅境之永安哨、盛华哨、永宁哨和王会营共有28个民村,主要分布于厅城西部或西南20里至70里范围内。[4](卷三·村寨考下,P.443-447)
由上,凤凰厅民村共计261个,仍主要分布在厅城东南一线的里、哨和营之内,大都距厅城较近,少有超过七十五里者。而厅城西北较远处的“边墙”之外,则多为苗寨散布。
乾州厅“民地在边墙以内者,视凤凰更隘”。据曾任湖南巡抚姜晟幕僚的严如熤考察,该厅人口数量不多,聚居民村亦少,“独镇溪所附近至百数十村”,[4](卷三·村寨考下,P.449)主要分布在该厅东部。西、北二面则多为苗人寨落。[4](卷一·舆图说,P.390)嘉庆以前,因长期“边徼不靖”,“村庄亦多昔有今无”。具体说来,“往时厅城而外,以镇溪所及,北之马颈坳,南之双塘各村,民居称为稠密,而自边徼有事,流离日久,厅城中数十年滋生之户口,存者十仅三四,他村更无论也”。[4](卷三·村寨考下,P.449)
嘉庆初,乾州厅共有编户民村90个。其中12个分布在厅城及附近,其余民村则分布在该厅一里、二里、三里、四里之中。分言之,一里民村最少,仅有7个,主要在城西部二十至二十七里之间。二里有民村20个,主要分布在厅城北部与东部。该里城北方向的民村数量稍多于城东的民村数量,且距厅城位置较远一些。具体为,城北二十里至一百二十里的范围内有14个,城东二十里至一百里之间有6个。三里辖民村27个,主要在厅城北部与西部,是乾州厅民村数量最多的里。其中,该里城北二十里至六十里范围内有18个,城西三十里至四十五里之间有8个。此外还有城东二里的太平庄。四里共有民村24个,主要分布于厅城北部和东部,且城北方向的民村多于城东方向的民村。具体为,城北二十五里至一百三十里的范围内有14个,城东方向二十里至五十里范围内有8个。此外,还有位于厅城东北四十里的把金寨和厅城东南八十里的马泥村。[4](卷三·村寨考下,P.447-449)
相较于凤、乾两厅民村分布,永绥厅的情况有些不同。应该说,永绥厅民村的“中心”建构性更为明显,经历了一个“边缘”的“中心化”过程。
永绥之地,原为“六里生苗”聚居,“旧无民村”。但在“开建厅治”数十年后,“各营路旁民居”渐“聚成村落”。[4](卷三·村寨考下,P.451)据(乾隆)《辰州府志》载,早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时,“六里苗”因不愿意接受清朝政府将其划归保靖土司管辖的政制设计而“赴镇溪请归版籍”,遭到朝廷拒绝。后又分别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三十二年(1693年),再次提请“归籍”,仍被拒绝。至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时,朝廷政策有所调整,开始在永绥之地“设寨长、土百户、道员、同知兼辖苗”,但永绥“六里苗”依然“不愿归土司”。至雍正八年(1730年)秋,巡抚赵宏恩、总兵周一德等率兵“抚定六里生苗二百五十寨”,并于吉多坪建城,将其“赐名永绥”。[5](卷一·沿革考、卷七·城池考,P.27、P.142)又据永绥同知王起衔撰《厅志新序》云:“永绥,苗地也,亦边疆也。雍正九年(1731年)始归化。当事者抚而辑之,均其田土,分六里为上下十二里。各置土弁,以次相属而约束之。立营汛、塘卡以严防范而间错之,又置屯储谷,设官长司征收出纳焉。患其不明义理也,建书院外,设义馆四十九处,……民、苗杂处,涵濡日久,士变其习。”[6](卷一·序,P.3—5)上述史料呈现了一段关于“六里生苗”之地逐渐“中心化”的历史叙事。特别要注意的是,该地在雍正九年(1731年)“诏谕开辟”后终被“收入版图”,朝廷于此“建官置吏”,“教养生聚”,苗人亦“纳粮输款”。由此,永绥“六里生苗”之地初步完成其“中心化”过程。应该说,这既有该地苗人“向化”的自我诉求,更有地方政府努力“教化”之功。
依原“六里苗”的分布情势,永绥厅共计96个民村,也主要分布在长乐里、怀德里、丰和里、绥宁里、文安里、武定里等六里。其中,长乐里共有民村18个,主要分布在厅城西南二十里至七十里范围内。怀德里共有民村42个,是永绥民村最多的里。这些民村都分布在城北方向三十至八十三里之间。绥宁里共有民村10个,都在城北十里至四十里之间。文安里共有14个民村,分布在厅城南一里至三十里范围内。武定里有民村12个,集中在厅城东部三十至七十六里之间。[4](卷三·村寨考下,P.449-451)
值得说明的是,永绥之花园,位于湖南与四川交界处,由于水路交通较为便捷,又有米糯、木树汛与贵州松桃的市集接壤,该地常有油、铁、米等货物往来交易,民村人口较为稠密。但其余民村则零星散布于“峰腰山角”,“虽称曰某村某庄,荒凉景况,不足语于毂击肩摩之盛”。总体上,虽然民人数量不多且民村分布不甚整齐,但对于其时“苗防”而言,却仍然重要。如严如熤言,该地为“边徼重地”,“文武官弁,亦既分驻城汛,有兵以防苗之鸱张,尤须有民以助兵之声势,则沿途各村劳来还定,亦规画边防多不能不留意者”。[4](卷三·村寨考下,P.452)
总体看来,湘西苗疆之地的“中心”与“边缘”之间,有大体明确的“边界”区隔。凤、乾、永三厅民人聚居与民村分布,皆在“边墙”之内,且凤凰厅民村最多、分布范围最广,乾州与永绥两厅民村则要少得多,凤凰厅俨然成为湘西苗疆这个“边缘”之地的政治、文化“中枢”。而三厅民人,或事农耕或务商者,大都围绕厅城展开,所居之地及四周较为平坦,水陆交通便利,拥有本厅绝大多数的可耕地资源。依此形成的民村,成为地方政府的统治基础和支持力量。这些民村相距厅城虽有远近不同,但总体看来,除乾州厅二里城北方向的铜鼓坡、榔木坡、下芦峰、上芦峰、古石村、上金标、下金标、卡爬与四里城北方向的淘珠潭等9个民村距厅城约百里开外,三厅其余所有民村,皆在距厅城约八十里范围之内(永绥厅协在嘉庆初移驻至花园茶洞)。尤凤凰厅民村,大都聚于厅城附近,最远者亦不过七十里。由此而观,湘西苗疆厅城与民村的结构形式,不仅在地理意义上凸显出其“边缘”之地的“中心”位置,而且在政治、社会经济与文化结构上表现出与内地的一致性。
三厅民人如此之聚居结构与民村分布,更提示其时湘西苗疆民、苗之间,从观念到实践层面不断深化的区隔情势、民苗关系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与文化差异,凸显出“国家”之于湘西苗疆地方的治理理念、“边墙”体系的重要作用和不可替代的价值[2]——以“墙”为“界”,进一步强化了湘西苗疆“中心”与“边缘”的政治与文化生态,以及与传统中国“中心”—“边缘”整体架构的对应。
二、苗寨:“边缘”之“边缘”
若言上述“界内”民村及各厅城为湘西苗疆“中心”的话,那距离厅城较远,且为高寒险僻之地的“界外”众苗寨则为“边缘”之“边缘”了。结合清朝的政治模式、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来看,这种“中心”与“边缘”的结构情势,又提示其中内含传统中国一直以来政治、文化的权力差异和文野尊卑的位序安排。
相对民人、民村有较为清晰的统计数据与分布位置,凤、乾、永三厅的苗人、苗寨数量及其分布情形,虽地方政府委有相关人员专责管理,但仍难有准确统计与定位,即使对苗人、苗村数量及其居所位置的粗略了解,主要也还是基于“苗防”之需。犹严如熤在描绘凤凰厅苗寨分布时言:“(苗民)平日不当徭役。无尺籍可稽考,称为某寨。”“蛮音鴃舌,有声无字,依稀仿佛,彼此混淆。”所以,“凤凰一厅,新旧寨落共计千数百处,而于旧志三百余寨外能举其名者,只大兵剿抚之数百十处而已。然诚知今日之苗寨千余,要不过即往时之三百余寨,有添寨无增地,亦足见苗疆之生齿繁多,数倍往时,地狭人众,各当事之妥为安辑者,擘画为不易也”。[4](卷二·村寨考上,P.424)严氏于此直接陈明,苗人人口、寨落实难明确,于诸多苗寨或不知其名,或相互混淆。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苗民人口确实繁衍甚快,苗寨数量随之增多也在情理之中。
凤凰厅苗寨分属前营、中营与右营,专门委有苗守备管理。其数量与分布位置,具言之,前营所管辖范围内共计苗寨132个,分别有生苗112寨、熟苗20寨,生苗寨落数倍于熟苗寨落,主要分布在城北与城西北等方向,分属苗守备4人管理。分言之,前营的熟苗寨落分布,城北十里至五十里范围内共有13寨,城西北十五里至四十五里之间有5寨,以及城西三十里的茶林寨与四十五里的火麻沱寨。前营112个生苗寨落主要分布在城北与城西北两个方向。其中,城北二十五里至七十里范围内有88寨,城西北十五里至七十里之间有21寨。此外还有城西四十里的茶坪寨以及六十里的下木暴林寨和上木暴林寨。
中营所辖范围内共有苗寨94个,分别有生苗63寨、熟苗31寨,主要分布在城西与城北方向,分属苗守备三人管理。其中,生苗寨落主要分布于城西与城北方向。城北四十里至八十五里之间共计有25寨,城西四十里至八十里范围内有38寨。熟苗寨落主要集中在城西方向三十里至七十里之间,共计有29寨,还有城北四十里的糯塘山寨以及城西北六十里的小池河营寨。
右营范围内共有苗寨112寨,其中熟苗29寨,生苗83寨,生苗寨落远多于熟苗寨落,分属苗守备四人管理。这些生、熟苗寨皆位于城北与城东北方向。但较于前述之前营、中营的生、熟苗寨,距离厅城大都相对要远些。详言之,右营城北五十五里至八十里范围内的熟苗寨落,有20寨;城东北六十里至八十五里之间,有熟苗寨落8个;此外还有城东七十里的晒金塘1寨。右营城北五十五里至九十八里之间共有生苗78寨。[4]4](卷二·村寨考上,P.415-421)
此外,凤凰厅还有一批新增苗寨,共计181寨。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新增苗寨中,明确为“生苗”的仅有20寨,其余161寨则很难确定其为“生苗”还是“熟苗”。[4](卷二·村寨考上,P.421—423)具体看来,“生苗”寨落主要分布在城西与城西北方向,其中城西五十里至八十里之间有10寨,城西北六十里至八十里之间有7寨。此外还有分属右营的东北方向一百一十里的岩尾坡寨、连云山寨以及城北方向一百零五里的普定寨。其余的161寨主要分布在城西、西北、东北和城北方向。分言之,城西北六十里至八十五里之间有29寨,城西四十五里至八十里之间有21寨,城北四十五里至一百一十里范围内有55寨,厅城东北一百里至一百一十五里之间共有苗寨56个,皆距厅城偏远。[4](卷二·村寨考上,P.421-423)
据上,凤凰厅前营、中营、右营苗寨与新增苗寨,共计有519寨。这个数据相较“凤凰一厅,新旧寨落,共计千数百处”之谓,不及一半。也就是说,实际的生、熟苗寨应远多于史志所载。这种情况也说明,其时的人口统计,并未能反映苗人人口实数。
乾州厅苗寨“只左营一营”,为三厅中最少者。其苗寨“见诸志乘者,不过百数十寨”。[4](卷二·村寨考上,P.435)显见乾州厅苗人聚居及寨落规模,相较于凤凰厅与永绥厅,苗人数量及其苗寨“差少”,聚居规模也要小些。具体而言,乾州厅苗寨共计127寨,其中明确为“熟苗”的寨落仅有8寨,如城西北二十五里的上寨阳、下寨阳和三十里的桂折寨,以及城西二里至二十里之间的5个寨落。其余之119寨,未能明确是“生苗”或“熟苗”寨落。这些苗寨主要分布在城西北和城西方向。城西十五里至四十里之间,共有苗寨31寨。厅城西北二十里至七十里范围苗寨最多,共有75寨。此外,还有城东四十里横岩寨、弥筚2寨。[4](卷二·村寨考上,P.431-432)
乾州厅的新增苗寨,共计159寨,主要分布在厅城西、西北和西南方向。同样,未能明确其为“生苗”寨落抑或“熟苗”寨落,但这些苗寨距厅城较近,最远者亦不过六十里。其中,西南五里至二十五里之间共有16寨,城西十里至三十五里范围内共有62寨。乾州厅新增苗寨以西北方向分布最多,十五里至六十里范围内,共有81寨。[4](卷二·村寨考上,P.432-435)
据笔者统计,乾州厅苗寨与新增苗寨共计286寨,分属苗守备四人管理。这个数字较于凤凰厅苗寨总数,已是少了许多。然与凤凰厅的苗寨实数远多于史志所载一样,乾州厅苗寨实际数量,也难于准确统计。如严如熤言:“自承平日久,生齿弥繁,寨落日析,剿抚之所及,不下四五百寨。”[4](卷二·村寨考上,P.435)这就是说,志乘所载乾州厅苗寨不足三百寨,但实际上乾州厅境苗寨远超所载。值得注意的是,乾州厅境,地虽狭小,苗寨数量亦不及凤凰厅境,但“防维”仍是不易,“高岩河南岸平隆石隆苇卫苇猴之属,苗极犷悍,屡烦挞伐。北岸天门山后杨孟一带,地险寨大,尤爬梳之所难及,摄之以威,绥之以德,俾蚁屯蜂聚之众,各安耕凿,有非一朝夕之故者矣”。[4](卷二·村寨考上,P.435)
永绥之地自雍正八年(1730年)建厅立治以来,开始将“从来不通声教”、常被“以野人相摈”之六里苗地,纳入国家版籍,渐行“教化”。[4](卷二·村寨考上,P.430)由此,永绥苗域开始进入“制”内管理。但不久即出现了问题,那就是永绥厅治初设于吉多坪,该地僻处苗域深境,四周苗寨环绕,常处苗人“干扰”甚至“威胁”之中,永绥厅各项治策推行极为不便,终致包括其时巡抚在内的湖南各级地方官员纷有移驻之请。如嘉庆五年(1800年)湖南巡抚祖之望在提请永绥厅协移驻花园的上奏中就有明确陈说:“(永绥)厅城形如釜底,孤悬苗境之内,不能示威,转恐其玩。……城外即属苗地,樵汲不便”;“永绥一厅,惟原奏所称花园民村,在六里沿边地方。其余五、七、八、九、十里,皆包络苗寨之内。厅城在九、十里间,山多田少,从前居民亦本寥落,非苗人姻亲不能存立,更难免民、苗杂处”等等,[7](卷十一·移驻永绥厅营汛上,P.255)故而要求将厅协移驻花园。祖之望此言在指出永绥厅城所处位置、环境不利之外,还道出了永绥厅境苗寨的结构特点,即无论生、熟苗寨,大都距离厅城较近,有的紧挨厅城,有的距厅城也就一里之遥,构成包围厅城之势。有鉴于此,在乾嘉苗民事件后,地方官员要求永绥厅协移驻民地。该议尽管为邻近贵州之督抚及其地方官员反对,但最终还是完成了搬迁。
永绥厅苗寨共有398个,划分为左、右两营,共设十一苗守备管理。具体是五里、上六里、下六里、上七里、下七里、上十里、下十里各“属苗守备一人”管理,八里、九里“属苗守备二人”管理。[4](卷二·村寨考上,P.430)左营共有181寨,主要分布与厅城东、南、东南和东北方向一里至七十里范围之内。其中,一些熟苗寨落和更多的生苗寨落相间绕布。详言之,左营共有熟苗寨落18个,主要在城东一里至二十里之间,以及城南三里的吉布寨和东北三十五里的高望坡寨。另在城东六十五里处,还有卧岔蜡寨,相关志乘并未能明确其为生苗寨落抑或熟苗寨落。左营共有生苗寨落112个,远多于熟苗寨落。其中城东十五里至五十里之间共有7寨。城南四里至五十里之间共有生苗寨落29个。城东南十里至七十里之间有生苗38寨。此外,厅城东南三十里至六十里之间,还有未能明确为生苗抑或熟苗归属的苗寨12个。城东北二十里至七十里范围内共有生苗寨落38个。厅境东北方向二十里至七十里范围内,有并未明确为生苗抑或熟苗的苗寨38个。
永绥右营共有苗寨120个,主要分布在城西北和城北二十里至八十里范围内。城西北共有41寨,其中主要为生苗寨落:三十里至六十五里范围内有38寨;右营城西北七十里的熟苗河口村1寨,以及未能明确为生苗抑或熟苗的距城四十五里的豆子寨和五十五里的上土孔寨。城北二十里至七十九里范围内共有苗寨79个,以熟苗寨落为多,其中五里至七十五里之间共有熟苗寨落53个,以及二十五里至七十九里之间的22个生苗寨落。此外,还有城北二十里的上止蜡寨、二十五里的上枫树冲、三十里的小水孔寨以及六十五里的后土坡等4寨并未明确是生苗还是熟苗寨落。[4](卷二·村寨考上,P,424-429)
同样,永绥厅亦新增了许多苗寨。但相较于凤凰、乾州两厅新增近两百、三百寨的数量,永绥新增苗寨数量则少了许多,所载仅97寨,零散分布在城西、北、西北、西南、东北等方向。详言之,城西十里至五十五里之间共有14寨,城西南十里至三十里范围内有16寨,城西北十五里至三十里之间共有苗寨18个,城北方向自老花园寨至七十里范围内共有28寨,城东北四十五里至七十里之间有苗寨14个。上述永绥厅新增苗寨,相关史料并未明确哪些为“生苗”寨落、哪些属“熟苗”寨落。由于永绥厅协位于苗疆“深巢”,笔者也很难依据这些寨落距离厅城远近来推测其为“生苗”抑或“熟苗”之属。[4](卷二·村寨考下,P,429-430)
必须说明的是,在清代相关史料记载中,凤凰、乾州和永绥三厅苗寨数量其实并非一个静态数据。如《苗疆屯防实录》中明确记载“凤凰厅,苗寨六百七十九寨。乾州厅,苗寨三百六十三寨。永绥厅,苗寨七百二十五寨”。[7](卷二·屯防纪略中·五厅县苗寨,P.15)这一组数据较于严如熤于《苗防备览》中所载之凤凰厅519寨、乾州厅286寨和永绥厅398寨,明显有了很大变化。由于严如熤的《苗防备览》是在嘉庆四年刊刻成书的,而《苗疆屯防实录》收编的则主要是嘉庆、道光(1796—1850)年间湘西等苗族地区屯田制度的相关资料。所以,笔者据此推测,凤凰、乾州与永绥三厅苗寨人口在嘉道年间增加了不少,相关志乘所载也应合了苗人“生齿弥繁,寨落日析”之谓。但到底人口增加了多少,新增的苗寨具体有哪些及其如何分布等问题,由于缺乏可考史料,不得而知。而这也反映出清朝政府其时对苗疆之地了解的有限性。
三、湘西苗疆的“中心”—“边缘”秩序
前文已提到,清代湘西苗疆这一“边缘”之地,对应传统中国“中心”—“边缘”架构,也有“中心”与“边缘”的地理区辨与大体清晰的社会模式——既有制度与文化表现,又有具体的物象表达,即以“墙”为“界”,将民村与苗寨、民地与苗地、民人与苗人分隔开来,形成民人与苗人两个不同分布的区域,同时也被认为是两个不同政治、文化层级的社会。而在宏观意义上,这也是对清帝国复杂的政治、社会、经济与文化版图之证成。[8]
就湘西苗疆“沿边七百余里”的范围内来看,凤、乾、永、保、古等厅县“统计周围一千里,内环苗地二千余寨”。[7](卷三·屯防纪略下·筹办边务屯防节略,P.39)然而,不管是民村抑或苗寨,各自的分布位置与居住方式,对于地处“边缘”的民人、苗人,不仅关系到他们各自从事农业生产的方式,更关系到资源占有、族群意识、族群关系和对待地方政府(国家)的态度。总体上,民人聚居村落,凭借获得的政治、军事与文化权力支持而往往占据较为开阔、平坦之地,拥有大量的收获可观的农耕地,水陆交通便利,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较高,商贸繁荣,经济较发达,社会组织相对严密,直接受地方政府的管理,各项政治、经济与文化事业有序展开。苗人则大多居于“边墙”之外的崇山峻岭之中,交通尤其不便,耕地匮乏,生产技术较原始,社会经济落后,且不识文字,对外交往不足,社会组织结构与联结方式体现出苗人血缘族群与单一文化、信仰等内向社会的特征——实际上的一种“无政府”状态。民村与苗寨、民人与苗人在生产技术、社会经济与占有资源等方面的差别,加上政治与文化权力上的单极化,造成了民人在湘西苗疆的“中心”优势,和在民、苗政治、文化与社会多元“对话”中的绝对强势,湘西苗疆的历史叙述与文化对话,“顺理成章”地全在“中心”的控制之下。
湘西苗疆民村、苗寨呈现出的这样一种秩序型构,以及相关志乘中“中心”视角的叙事,为后来者提示了其时湘西苗疆政治权力的内在要求、运作形式和民、苗社会结构及其运行逻辑,“国家”在湘西苗疆的治理策略、“正统”文化观念在湘西苗疆社会事务中的具体表达等一些信息。从湘西苗疆民人聚居与村落布局形式与位置来看,它表达了一种传统中国社会、政治与文化需求的主导性倾向,以及国家之于苗疆“边地”的治理策略与安全观念。不管是凤凰厅、乾州厅还是与之有较大不同的永绥厅民村聚落,村落内部都因共同的文化、经济与社会利益而联结一起,形成所谓的“村落共同体”,也成为“边缘”之地“中心”的社会基础。因此,相较僻处“深巢”之苗人寨落,民人社会的空间形态显得要集中、整齐得多——仍为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形式,而政府也一如既往地通过户籍、役政等方式实现控制,使“中心”正常运转并维持传统中国社会的“良好”形象。
民村、苗寨如此结构与分布,除湘西苗疆漫长历史中民、苗因社会生活需要、文化而自然、自发群聚之外,更有“国家”力量介入的影响——“国家”依其“边地”社会治理的实际考量,将湘西苗疆民人、苗人有意地区隔开来。因而无论从地域实际、政治结构还是文化观念上,“边缘”之地的“界内”与“界外”,对应的是“中心”与“边缘”的文野之别与尊卑位序。在这一视野下,“界外”苗人,不仅被视为“野”与“蛮”,而且是“边地”安全之最大威胁。也基于此,清朝政府苗疆社会治理举措之重点也就落实在了“苗防”上。
在国家一体的政治与文化脉络下,清代湘西苗疆民村、苗寨布局,从民人、苗人各自社会生活的角度,其内也颇有“国家”与“边地”之间政治、文化互动的意义。大体上,在“边墙”体系之下,凤、乾、永三厅厅城与民村的空间分布形式,表达出地方政府与民人在“苗防”问题上的一体性和一致性。而其时关于湘西苗疆民村聚落数量、地理位置等之周详记载事实,则可说明“国家”在苗疆“边地”的政治诉求,以及民村对于“苗防”实务的重要性——民村、民人成为苗疆地方政府实现“国家”政治目标的基础和支持的力量,建立在地域、政治、文化、族群上的认同使得“边缘”之地的“中心”意识或“主体”自觉也更为彰显,并支配了整个湘西苗疆这个“边缘”之地的“中心化”过程。
总体而观,在“边墙”体系之下,湘西苗疆凤、乾、永三厅民村、苗寨分布,呈现出大体清晰的层次性,不仅反映出其时“国家”之于苗疆社会的治理理念,更确立了此后多年湘西苗疆民、苗社会结构的基本形式和政治、文化“秩序”。这或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区域范围内,这种民村、苗寨布局,呼应了传统中国“中心”—“边缘”的观念架构。“边缘”之地的“中心”与“边缘”特征同样明显。事实上,单从凤、乾、永三厅的地理位置来看,无论是凤凰厅城、乾州厅城还是后来移驻至花园之永绥厅协,都难言为各自厅域的中心。然而,各厅城实际都是各自区域内政治与文化的中心。是以各厅城也成为苗疆政治、社会经济与文化生活的重心,并形成了以厅城为中心、附近为民村、远处为苗寨的布局。这种分布情势,其内所含的是何处为“中心”与谁在“中心”、何处为“边缘”与谁处“边缘”的文化观念,以及由此表达出来的“文”与“野”、“高”与“下”、“尊”与“卑”的文化认知、定位与秩序。
第二,厅城为中心、附近民村与远处苗寨的这种有形层级布局和无形的文化差序与高下位置的观念,在湘西苗疆实际的政治、社会运行中,反映了清朝地方政治中枢构成及支撑这种权力的基础、地方统治的主要对象,使国家权力在湘西苗疆运行中的具体范围、苗疆社会治理的“边界”,即前述之何处为“中心”、何处为“边缘”,似乎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
第三,高寒险僻之地的苗寨分布以及清朝地方政府和社会精英对苗寨及其人口不甚清晰的情况,也说明了“中心”对“边缘”地域在政治、社会经济与文化等方面的有限性,以及一种所谓国家“正统”在面对湘西苗疆实际局势时难以完全、顺畅伸展的“无奈”。而作为区隔民、苗的“边墙”体系、屯防制度以及仍然不时发生的民、苗冲突,或许正是这种“无奈”的实际诠释。就此而言,湘西苗疆民村、苗寨的地理分布和“中心”与“边缘”的对应及其秩序型构,不仅揭示了其时苗疆社会治理中民、苗族群大多时候的实际“割裂”状态,而且也反映了“国家”在湘西苗疆的有效范围与社会经济生活、文化观念的差异,更显示清朝政府在“边缘”之地推进“国家”建设时的限度和继续努力的方向。或许,这对今天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仍有某些启示。
注释:
(1)如谭必友《清代湘西苗疆多民族社区的近代重构》(民族出版社,2007年),张应强《边墙兴废与明清苗疆社会》(《中山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暨爱民《以“墙”为“界”:清代湘西苗疆“边墙体系”与“民”“苗”区隔》(《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伍新福《明代湘黔边“苗疆”“边墙”“哨堡”考》(《贵州民族研究》2003年第1期),郭松义《清代湘西苗区屯田》(《民族研究》1992年第2期),吴曦月《边墙与湘西苗疆》(《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等等。
参考文献:
[1]许倬云.许倬云自选集[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2]暨爱民.以“墙”为“界”:清代湘西苗疆“边墙体系”与“民”、“苗”区隔[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7,(3).
[3][清]潘曙,杨盛芳.(乾隆)凤凰厅志[M].谭必友,贾仲益.湘西苗疆珍稀民族史料集成(1)[Z].北京:学苑出版社,2013.
[4][清]严如熤.严如熤集(二)·苗防备览[M].长沙:岳麓书社,2013.
[5][清]席绍葆、谢鸣谦.(乾隆)辰州府志[M].长沙:岳麓书社,2011.
[6][清]董鸿勋.(宣统)永绥厅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湖南府县志辑73[Z].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
[7][清]祖之望.奏永绥厅协移驻花园茶洞,并改设营汛,划清民、苗界址[A].[清]佚名氏.苗疆屯防实录[C].长沙:岳麓书社,2012.
[8]鲁西奇.内地的边缘:传统中国内部的“化外之区”[J].学术月刊,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