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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再生:我国台湾地区的乡村文化复兴实践

作者:谭 敏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08期  发布时间:2018-11-18  浏览次数: 5897

【摘 要】在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双重挤压下,我国台湾地区的乡村曾面临着文化保存、文化认同与文化生态三个方面的危机。台湾地区的乡村文化在经历了混沌衰落期、探索发展期与活化再生期之后,形成了以发展在地文化为理念、以村民主体为基础、以自下而上参与为路径、以旅游文创为着力点的发展模式,但也面临着政策实施的争议、商业化与营销过度、发展可持续性不足、乡村文化泛政治化等困惑与挑战。台湾地区的乡村文化复兴实践,对当前大陆地区的乡村文化振兴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台湾;乡村;文化再生


在我国城镇化与现代化进程中,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文化逐渐失去本身的光彩与影响力,原有的乡村伦理和乡村人文生态遭遇不同程度损害,乡村文化甚至成为守旧落后的代名词。实际上,乡村承载着十分重要的文化价值,它有着迥异于千城一面的亲切记忆与鲜活特色,对乡村独特文化气质的发现和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做出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乡村发展的总纲领,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路径。我国台湾地区特色乡村建设,在城市化复杂曲折的困境中不断进行乡村文化策略的选择与调整,其中许多探索经验和现实问题,可以为大陆地区的乡村文化兴盛提供一定的参考视野。

一、城市化进程中台湾地区乡村文化的式微

20世纪50年代,台湾地区由于工业化起步,亟需人口聚集效益和劳动力的配合,开始进入人口从乡村向都市转移的城市化进程。同时,台湾地区早期实行农业贴补工业的发展战略,大量的农业、农村资源投入或转化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资本。据统计,1950年台湾城市化率仅为24.07%,到1970年这一比重大幅上升到55.5%1990年台湾地区城市人口比重已经达到74.4%。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在推动台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这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表现得最为明显——人口的过度集中一方面造成地价飙升、交通堵塞、环境污染、治安混乱等城市病,同时“乡村地区人口流失、劳力缺乏、产业落后以及生活环境建设不足”,乡村的固有结构被打破,大批青壮年流动到城市,村中只见老人与儿童,这种空心化场景一度十分普遍,乡村几乎成为孤立于现代化之外的孤岛。更为重要的是,台湾地区乡村文化面临前所未有的衰落危机,并集中体现在文化保存、文化认同、文化生态三大方面。

在文化保存方面,在工业化的冲击和挟裹下,乡村地景遭遇破坏,土地污染日益严重,特别是城市周边的乡村逐渐成为土地开发和工业生产的蔓延地,许多具有历史感与民俗价值的建筑风貌、器物形态遭到损毁与破坏,乡村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日渐边缘。在文化认同方面,由于没有很好地把握乡村特有的文化特质,农本主义面临崩溃,农民对于农业、农村的认同感渐趋薄弱,同时在农业政策的“工具理性”远超过“价值理性”的情况下,农民亦丧失其主体性。村民对本地语言、历史传统、文化习俗和农村社区的认同已经难以形成,依据现代与进步理性对乡村文化进行的强力改造,也使得人们对原有的乡村价值与自我身份失去自信和归属感。在文化生态方面,乡村文化本应与农业生产、土地使用、社会治理、农村人口等共同构成息息相关的生态系统,城市化打破了先前良性的紧密链接,乡村文化成为其中隐蔽却深刻的破碎一环。市场价值与金钱意识的高涨使乡村生活方式、文化价值受到挑战,人际关系疏离冷漠,伦理秩序发生异化,与历史、自然日渐割裂的乡村文化生态亟待弥合与重建。与大陆相似,台湾地区的乡村一度成为回不去的故乡,只是多数人心中缅怀过去记忆的符号。乡村文化生活的没落,加剧了台湾乡民的心理焦虑。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台湾地区政府与广大民众开始认识到以牺牲乡村土地、风俗文化、价值观念为代价的城市化无以为继,并逐步开展起一系列以复兴乡村为主题的文化再生运动。

二、台湾地区乡村文化的复兴之路

(一)乡村文化的混沌衰落期

台湾光复之后,台湾地区的土地改革曾直接推动乡村和农业部门成为经济发展的重点和支柱,为其他产业提供着基础性的支撑。此后,20世纪60年代后期出口加工型工业渐居主导,乡村一直作为辅助台湾地区工业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大后方,在这期间,为确保农村农业的发展,台湾地区也采取了一些举措,如增加农业投资和对外贸易,建设农会等基础性乡村组织等,但主要是着重于农村社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生产的增产方面,对包括文化事业、生态人居等在内的乡村人文建设并无总体性布局。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工业的迅猛发展,农业增长率和农民收入水平下降,乡村步入衰退期。面对工农矛盾、城乡矛盾的凸显,台湾当局开始有意识地对“农业、农村、农民”政策做出调整,如1969年公布的“农业政策纲要”及其后续出台的配套政策“现阶段农村经济建设纲领”“加速农村建设重要措施”“农业发展条例”等,重新加强了对农业农村的重视,但这一时期的政策效果并不明显,并且仍主要着力于农村经济的提振,对乡村文化建设不够重视,探索不多且较为零散,这也导致乡村文化保存状况不断滑落,陷入僵局。

(二)乡村文化的探索发展期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台湾地区1991年提出“农业综合调整方案”和“富丽乡村”的建设目标,这也标志着台湾地区的乡村政策由单纯关注经济产出转为“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农村建设新阶段。在这种地方发展政策的调整中,除了经济面向,乡村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活也成为重要的发展目标。此后提出的“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农业中程施政计划”“农业中程施政计划”等,都对乡村文化建设做出安排,渴望建设以人为本,塑造经济、人文与自然协调共生的农村新风貌。1993年,台湾地区以构建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的社区总体营造正式展开,在乡村掀起一阵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农村物质文化空间改造、重建农村社区公共价值与地方认同的风潮,其后“新故乡社区营造计划”(2002)、“乡村风貌纲要规划”(2005)、“整合乡村社区组织计划”(2006)、“台湾健康社区六星计划推动方案”(2005)等陆续开展,乡村文化的价值与历史记忆重回公众视野,乡村社区的凝聚力和行动力也有了较大提升。这一时期台湾地区的乡村文化快速复苏,特别是在休闲农业和旅游文化产业的带领下,乡村风貌一改往日的凋敝,农业生态得到大面积复原,农村生活走向休闲舒适,年轻人返乡创业的热情也有所回升。

(三)乡村文化的活化再生期

台湾地区此前推行了众多改善农村社区的发展计划,但“大都着重于局部性与救急性的短期效益,欠缺整体性、永续性与长远性投资建设之概念”。随着台湾地区乡村建设的深入实施以及保有绿色资源、发展永续生活理念的兴起,乡村文化的推进亟待新的突破。由于此前的“农村改建方案”未能真正实行,2010年推出的“农村再生条例”就成了专用于台湾地区农村整体规划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该条例设置1500亿元新台币基金用于农村再生计划执行、农村基础生产条件和生活机能的改善,注重农村文化的保存与维护及农村景观的绿化美化,其中“农村文化及特色”一章,包括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历史或特色建筑物维护之奖励、闲置空间再利用;二是人力培育及农村活化再生宣传、辅导、奖励及评鉴。乡村文化从附属的、次要的地位发展为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并被赋予了新的意蕴。这一阶段除了重视乡村文化的维系保存和历史传承之外,也更加关注以人的需求、人的塑造为基础的文化再生与活化,对濒临消失的文化遗存实施保存复原,并依据其发展规律进行动态性构建与创造性转化,给予乡村文化新的生命力。

三、台湾乡村文化再生的经验与特点

(一)地域文化——乡村文化再生的重要理念

20世纪90年代台湾地区开展社区总体营造以来,“由文化来再现生活的符号成为社区营造的重点工作,此项工作使得乡村的区位特色重新被挖掘并加以重塑。”近年来,在全球化与城市化的压迫下,台湾地区小范围村落社区的边界不仅没有崩解,农业产业、文史认同、环境保护、工艺生产等富有地域化特色的挖掘,为乡村文化的多元性提供了各种可能,也体现了后现代主义对个体差异化思维的推崇。对于展现农村特有文化与自然环境之美的社区营造实践,台湾学者将其总结为:美学意识的唤醒、乐活空间特色化、改造力道的提升、改造的行动学习和创意价值的导入。例如,获得台湾地区农村再生“风华奖”的彰化县埔盐乡大有社区,为保存活化原有的古厝聚落文化,通过聘请专业人士、开设课程学习、筹组文化志愿者等方式开展地方文化研究,使村民熟悉并感受到当地生活与文化的美好,提升了整个村落的文化意蕴。此外,为了活化地方特色,台湾地区于1989年起在319个乡镇中推行“一乡一特色”(OTOP),挖掘当地特色的产业产品,以创新、创意和品牌提高产品附加价值。早期OTOP虽然较着重于推广特色手工艺品与农产品,但实质上形成了融合台湾地区各个地方历史性、文化性和独特性为一体的乡村文化产业链,也成为了台湾乡村文化响亮的名片。

(二)村民主体——乡村文化再生的坚实基础

在台湾地区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乡村文化经历着巨大的历史变迁,村民在很长一段时期或是被动地接受现代文化、外来文化、城市文化的冲击,或是置身于文化适应、选择与创造之外。大批村民游离于城乡之间,渐渐淡忘了乡村公共生活,乡民间的信息沟通与情感交流随之淡化,慢慢丧失了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地位。早在1985年,台湾地区在对社区发展实验计划的评估中,就发现城乡社区发展对政府依赖度太高、社区缺乏专业人才、民众参与度低等问题。而后,包括“农业综合调整方案”“农村再生条例”在内的一系列项目,就将视角重新聚焦于“人”,将“人”而非“物”作为乡村文化建设最重要的核心价值。以人为本的乡村文化再生主要透过两方面实施:一是重视村民需求,通过村民共同参与和社区自主管理,有计划、有秩序地美化乡村环境,传承乡村文化和活化文化产业;二是重视人的发展和人气的聚集,着力于培育地方人力,吸引年轻人回乡参与乡村经济文化建设,培养当地居民发展乡村社区文化的热情与能力。为此,台湾地区推行了系统的农村再生培根计划,以“农村再生、先做培根,培根做好、根留农村”为目标,根据台湾农村的不同特色,为乡村量身定制培训课程,制定属于社区自己的乡村再生计划。培根计划中有大量关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保存和地方文化特色挖掘的内容,同时引导村民树立文化的自我意识和自信自强,加强村民沟通合作,确立乡村文化价值新风尚。这些实践对重塑村民的文化主体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至下而上——乡村文化再生的主要路径

“农村再生条例”提出要根据村民需要来拟定农村再生计划,推动至下而上的村民参与制度,以使农村规划建设符合村民期许。乡村文化再生成败的关键一环,即是推动由下而上的村民参与制度。台湾地区经过多年的社区营造运动,强化了民众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建立了由下而上的提案机制,为村民深入参与乡村文化再生创设了良好的基础。而且与城市地区相比,乡村团结程度与互助合作的关系更高,“主要原因是乡村社区的共同意识与凝聚力较深”。在这种机制形态下,“农村聚落或社区开始跳脱村、里、邻形式上的行政组织,而改以透过当地居民共同的意识和价值观念进行结合,逐渐形成一股自发性的活力,进而展现了农村环境与文化上的改变”。比如,宜兰南澳乡东岳社区作为台湾地区第一个核定农村再生计划的原住民社区,就将自身愿景定位为建构优质的文化部落,通过村民集体讨论,产生共识,寻找传统记忆,居民合作改善部落环境,开发部落文化资源等工作,展现了当地特色的乡村风貌和文化景观,同时发展了社区发展协会、居民永续发展协会、环保志工队等自组织形态,构建了乡村文化再生“至下而上”的典型路径。

(四)旅游文创——乡村文化再生的着力点

台湾地区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力推动乡村转型,着力打造乡村休闲地景风貌,乡村产业结构的变化成为了台湾地区乡村文化再生的助推器。首先是休闲农业的发展一改以往以粮食作物生产为主的产业模式,乡村成为集环境景观、自然生态、文化欣赏为一体的休闲场所,在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直接催生了乡村旅游文创的成长,从而促使乡村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发生巨大转变,成为具有多元风格的旅游型多功能文化地景。乡村旅游成为台湾地区乡村文化活化的重要形式,2001年“民俗旅游管理办法”的实施更使这一形式走向规范化。除了民宿餐饮外,台湾乡村旅游的一大特色就是重视文化参与和文化体验,回归自然与品位文化的理念使得“乡村性”重新得到倡导,乡村的古迹遗产、文化技艺、农耕方式、“慢活”生活乃至社区邻里的人际交往,成为纾解现代都市生活压力的文化符号。文化创意产业随之勃兴,特别是在社区总体营造的推动下,乡村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当地村民挖掘本地文化、参与社区发展的热情提高,形成了许多颇具地方特色的文化创意品牌。与传统单一的农耕形态不同,多功能形态的乡村在保育和创新文化的同时,还具有促进就业、保护环境、活络文化氛围、增强乡民认同感等外溢效果,产生了一大批颇具地方美学的乡村文化项目,如:南投陶米社区的生态环境,高雄美浓的客家美食、陶艺纸伞手工技艺,大湖和三义打造的姜麻主题休闲园等,“透过结合美景、生态、人文、特产、美食等,赋予台湾乡村文化地景更多元的发展可能性”。乡村旅游文创兼有商品性与文化性两种价值,这也使得台湾地区乡村建设游走于传统与现代之间,通过保护生态环境、传承传统文化、搜寻地方特色、打造文化品牌、推广传播价值理念等,使乡村的生活形态具有了更多现代意蕴。具体来说,这种转变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器物的变化,乡村原有的古迹聚厝不再是遗落民间的残垣断壁,民俗技艺也不再是无人问津的过时玩意,原生态文化得到挖掘利用,伸展出新的生命力;二是人的变化,乡村旅游文创不仅将观光人群吸引到田间地头,也吸引了返乡青年和专业化人员到农村开展文化保存和文化开发,往返于城乡间的新乡村居民越来越多;三是人际网络的变化,乡村以往建立在血缘伦理上的传统社会关系注入了新型社群的影响,尤其旅游文创产业中的互联网应用,使得乡村互助、专业互补、信息通达、价值分享等传统生活形态,获得了新的形式与样貌。

四、台湾地区乡村文化再生的若干问题考察

20世纪90年代以来,现代乡村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使得台湾地区的乡村文化再生独树一帜,蓬勃新生。但另一方面,台湾地区乡村文化的活化复兴也隐藏着不少问题与争议。

(一)关于乡村文化再生的争议

当前台湾地区的乡村文化再生政策主要架构在“农村再生条例”的基础上,而该条例自酝酿到实施一直都存在各种争议,反对声音认为该条例以实现富丽新农村为名,实施的却是农村大开发大建设,为土地商业利用与变更打开便利之门,有农村建设城市化之嫌。其涉及的文化再生面向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大笔经费投入于硬件建设而忽视软环境的活化,条例中涉及大量的乡村基础设施改造,特别是外在景观的塑造和大力修缮,在此基础上实施的文化再生被民众担心为有表无里;二是条例提出大力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着重于吸引城市观光客游览,缺少对当地农民的关照,奖励式的补助计划不足以应对乡村年轻人口外流的痼疾;三是条例中加大了对乡村文化保存的支持力度,但其对器物性层面(如历史建筑、环境景观、文物资产等)的保存较多,对生活精神形态(如民俗、节庆、宗教等)的保存缺少特别安排;四是相对忽略了人文特色与传统价值的活化再生,有台湾学者认为以往的农耕智慧、农业互助组织和人际互信、淳朴节俭的美德,与大自然相处的生态哲学与农村文明正逐渐式微,而这些在新的规划中未予以足够的重视。总体而言,新一轮的农村再生运动作为一套较为完整的活化富丽乡村的整体性办法,农村文化及其特色的发掘虽是其重点,但显然尚不够深入,与之前的文化政策相比并无明显亮点和前瞻性定位,其具体实效也有待进一步观察。

(二)商业化与营销的过度冲击

休闲农业和观光旅游的快速发展为台湾地区原本萧条的乡村地区注入了活力,基层政府也在“乡村转型”的风潮下举办各类节庆观光活动,将其作为地方文化资产的主要特色。但在大批以吸引观光人潮为目标的资本驱动下,一些地方的乡村文化发展也出现了过度商业化、同质化、都市化、短期化、低层次化等问题。加之“农村再生条例”的推动,“原有的传统农村产业、文化活动、聚落空间纹理、农村地域景观及农村社会特质等都有可能变得愈加商品化”而面临消解命运。近几年,台湾南部的部分乡村为博关注,建设了不少所谓具有艺术独特性的公共文化建筑,如台南北门水晶教堂、嘉义布袋镇的高跟鞋教堂等。这种不顾乡村地景和文化脉络,肆意建设破坏乡村美学的营销行为受到广泛批评。此外,观光人群的大批涌入,对乡村的文化生态环境也造成一定破坏,大量的农田农舍开发造成乡村景观变貌,传统乡村文化也有过度包装的倾向,许多人为创生的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被宣传为地方民俗,主观想象的休闲体验也矮化了乡村文化的真正价值。商业化的乡村文化开发还带来了新的人际疏离和社会矛盾。有案例研究显示,如新竹北浦等采取明显乡村观光模式的地区,其共同价值、人际互动、信任机制等反而相对弱化,更易产生新的价值冲击和社会影响。这种商业与市场环境下产生的乡村文化危机也亟待新的秩序重建与价值引导。

(三)乡村文化可持续发展的挑战

台湾地区的乡村文化发展虽然走出了工业化初期的阴霾,但仍面临着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命题。一方面,各地乡村活化与文化再生状况参差不齐,各自面临不同的发展瓶颈。距离主干城市便利且观光资源较好的乡村对旅游文化的依赖性较强,并存在文化采集过度的倾向,而缺乏旅游资源的乡村更关注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对地方文化的挖掘保存相对不足。另一方面,乡村文化的永续发展最终依靠的是人,特别是当地居民的文化创生。台湾很多文化产业发展较好的乡村都是以城市人经营为主,本地人的实际收益有限,对乡村文化的永续发展不利。不论是文化保存还是产业开发,乡村文化的基底在于与当地的链接和内生力,在于当地人之间交往的关系与价值,而非短期的施政项目和观光建设。台湾的农村再生计划特别安排了地方人力培育的子项目,依托培根项目培养当地村民参与农村再生的能力。但有研究发现,目前的培根计划仍有人才培育、教育倡导、村民参与不足等问题,使得这“大都只是社区为满足政府由下而上进行之要求的一种形式上的做法,村民参与农村再生、建设自己家乡实现社区永续发展实质上的意涵相对不足”。如何以人为中心,处理好文化再生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之间的关系,促进乡土地方文化的传承与可持续发展,仍是台湾地区乡村建设需要探索的重要问题。

(四)乡村文化的泛政治化倾向

根据台湾地区2014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台湾农村人口数为3014907人,对地方政党及其领导人选举有相当的影响力,乡村发展及其文化政策也常常成为政治人物加以利用的议题,但却未必真正有益于乡村文化健康发展。以对文化本身的界定为例,由于文化与意识形态扯不清的关系,相关文化议题常与统独问题交织甚密。谈及传统乡村文化保存时也会涉及是传统的中国文化抑或台湾文化,将台湾地区文化与大陆文化人为地割裂开来,甚至以乡土性作为“去中国化”的“利器”,否认台湾地区诸多民俗祭祀等乡土文化与大陆文化的文化血缘、历史联结。乡村文化的政治化倾向使得人们难以用客观的眼光加以判断与评价。台湾地区乡村文化的复兴与繁荣离不开平稳的政治环境,在整合地方族群文化的同时也有赖于两岸历史文化脉络的接续与合作。

概而言之,台湾地区乡村文化的转型发展,经历了城市化快速推进时期的衰落,进而结合地域特色,注重生态保护、文化保存、旅游文创、多元风格的文化生态体重建,这一过程中的诸多特色,如相关政策的精细化、特色挖掘的地方化、民众参与的主体化、经济生态的融合化等,为大陆乡村文化建设提供了比照性的参考,其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困惑与问题也可以为大陆乡村文化建设提供借鉴。植根于传统的乡村文化形态与价值观念,可以创生出一套有别于城市文化的、适应乡村自身发展逻辑的文化体系,并能在新形势下复兴并焕发新生,这是我们在乡村文化建设上应有的自信。当前,大陆地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新特征,以新思想引领乡村新发展,传承发展提升传统的农耕文明,走出富于中华文化特色的乡村文化兴盛之路。


【注释】

1.汤韵:《台湾城市化发展及其动力机制研究》,厦门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

2.毛育刚:《农业、农地、农家》,(台湾)学风晒印社1995年版,第181页。

3.黄俊杰:《论农业文化与乡村小区发展的关系》,《台湾农业》(台湾)1996年第1期。

4.刘健哲:《台湾农村永续发展之问题与对策》,《农·学报》(台湾)2007年第2期。

5.萧昆杉:《乡村生活产业与休闲农业》,《竞争:永续的基石》(台湾)2013年第3期。

6.陈姿伶:《台湾农村规划的在地美学》,《终身教育》(台湾)2016年第5期。

7.蔡宏进:《台湾新乡村社会学》,(台湾)全华科技图书公司2001年版,第187页。

8.汤晓虞:《台湾的农村》,(台湾)远足文化公司2008年版,第23页。

9.林育谆:《乡村性、多功能性与台湾乡村文化地景规划与重塑》,“南台湾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台湾)2011年。

10.蔡建福:《农村再生条例与台湾农村的再生》,《农训杂志》(台湾)2008年第11期。

11.淑荣:《台湾乡村地区发展的社会资本评量:八个乡镇比较研究》,《建筑与规划学报》(台湾)2014年第15期。

12.刘健哲:《村民参与农村再生之研究》,《乡村发展》(台湾)2014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