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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村”与“江村”之比较及其对人类学村落研究的贡献

作者:周大鸣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社会学评论》2018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8-11-11  浏览次数: 1840

【摘 要】葛学溥的凤凰村研究被认为是人类学从研究规模小而简单的部落社会转向更为复杂的农民社会研究的里程碑,而费孝通的江村研究被称为本土人类学家研究本土的复杂农民社会的里程碑。它们的贡献不仅在于其本身对人类学视域的突破,也在于因它们而出版的相当数量的追踪研究,以及对它们研究方法的论争。本文认为人类学的村落民族志研究或许可以借鉴社会学的扩展个案法,以此实现微观与宏观、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的勾连。谨以此文纪念江村研究80周年、凤凰村研究100周年。

【关键词】凤凰村;江村;追踪研究;类型比较;扩展个案法


一、里程碑意义上的两个学术名村

在中国的村落研究中,已经出现了许多学术名村,如葛学溥的“凤凰村”、杨懋春的“台头村”、费孝通的“江村”、林耀华的“黄村”、杨庆堃的“鹭江村”、陈佩华等的“陈村”、黄树民的“林村”、王铭铭的“溪村”、阎云翔的“下岬村”,等等。在这些村落研究中,有两个被学术界评价为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是葛学溥的“凤凰村”研究,书名为《华南的乡村生活——广东凤凰村的家族主义社会学研究》,一个是费孝通的“江村”研究,书名是我们所熟知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

正如葛学溥所意识到的,在他研究凤凰村之前,已有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著作,如史密斯的《中国的村落生活》、梁氏和陶氏的《中国的村落和集镇生活》、Doolittle的《华人的社会生活》。但这些著作,并不是严格的田野调查,只是“试图概括出广大区域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共性,可实际上却更为远离真实……我们必须意识到对中国这样广大区域生活进行概括的危险性,因为许多的这类概括在中国和外国的思想家和作家中都成为笑料”(葛学溥,1925/2006xiii)。我们需要对具体村落资料的收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阐释,然后扩展到对较大区域社会生活本质的认识。

1918—1919年,葛学溥的学生们两度前往凤凰村收集包括地理环境、经济现象、族群关系、人口卫生、政治组织、社会组织、文化教育、社会问题、宗教信仰等诸方面资料。1923年,葛学溥又亲自到凤凰村做短期的考察和体质测量,对学生们的调查进行了检验和补充。终于在1925年,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出版社出版了《华南的乡村生活——广东凤凰村的家族主义社会学研究》一书。在这本著作里,作者围绕家族主义这一核心概念,全景式地展示了凤凰村上述调查的各方面。这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对中国村落的第一次田野调查,也是第一本华南汉人乡村社区研究的论著。容观琼先生称葛学溥的研究是社会人类学史上的第二个里程碑:把社会人类学从研究规模小而简单的部落社会转向研究更为复杂的农民社会。虽然在学术史上对该著的评价不一,但一般都认为其研究对汉学人类学具有开拓性的意义。后来的一些汉学人类学家的研究都是建立在葛学溥的研究之上的,从弗里德曼(M. Freedman)、科恩(M. Cohen)、武雅士(A. Wolf)到华琛(J. Watson)以及本土人类学家(包括香港和台湾的人类学家),或讨论书中的某些概念,或引用书中的某些资料。

在葛学溥出版他的凤凰村研究14年之后,1939年英国Routledge书局以《Peasant life in China》(即中译本的《江村经济》)为名出版了费孝通的博士学位论文。我们知道,传统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大多是远离文化中心的、处于“未开化”状态的土著民族,即对“他者”和“异文化”的研究。而费孝通笔下的《江村经济》(1939/2005)不仅是对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汉文化的研究,而且研究的还是他自己的家乡(这一点与葛学溥不同,葛虽然是第一位用田野的方式研究中国村落,但他毕竟是外来人,依然有研究“异文化”的取向),这在当时看来已经有些“离经叛道”了。但他的导师马林诺夫斯基却敏锐地评价道:“我敢预言费孝通博士的《中国农民的生活》一书将被认为是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此书有一些杰出的优点,每一点都标志着一个新的发展。本书让我们注意的并不是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部落,而是世界上一个伟大的国家。作者并不是一个外来人,在异国的土地上猎奇地写作的;本书的内容包含着一个公民对自己的人民进行观察的结果。这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人在本乡人民中间进行工作的结果。如果说人贵有自知之明的话,那么,一个民族研究自己民族的人类学当然是最艰巨的,同样,这也是一个实地调查工作者的最珍贵的成就。”(费孝通,1939/200513)自此,江村研究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村落研究的典范,江村(开弦弓村)也成为世界级的学术名村。

由此我们看到,“凤凰村”因开辟了人类学研究复杂的农民社会而出名,“江村”因本土人类学家研究本土的复杂农民社会而声名远播,它们同样都具有人类学史上的里程碑意义。笔者无意于独述它们的辉煌,而是通过比较研究,发现两位作者在资料收集、方法运用上的异同,从中窥探村落研究的内在张力,寻求中国村落未来研究的可能方向,并以此纪念费孝通先生100周年诞辰。

二、新的学术生命:凤凰村与江村的追踪研究

我说“凤凰村”和“江村”是学术名村,当然一方面是基于前文所言的“里程碑”地位,另一方面就是在围绕着他们产生了相当数量的后续成果,或者叫追踪研究。这种研究方法就是对先前研究过的社会进行再研究。追踪研究不仅是文化变迁的视角下的故地重游,也赋予了调查地新的学术生命。

追踪研究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由不同的研究者先后调查同一个社区,由后者根据前者的著作,与自己调查所得的资料进行比较,由此阐述该社区的文化变迁。由于两个不同的调查者在理论取向以及收集资料的方式和种类上都可能有所不同,所以前后调查的情况往往有很大的不同,结论也有差异。第二种方式是由同一研究者从事前后两次调查,通过比较,分析该社区的变化。采用这种研究方法,必须相隔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示前后变迁的情况(杨小柳等,2007104)。其实还有第三种方式,即混合的方式,既有研究者本人的追踪研究,又有其他研究者的追踪研究。

对于葛学溥的凤凰村研究来说,其追踪研究属于第一种形式,即在时隔若干年后由他人在同一个地区开展研究,因为葛学溥本人在调查凤凰村之后,即回到美国,一直在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从事教育社会学研究,直到退休。凤凰村的追踪研究是在距离其原著出版70年后开展的,最重要的著作要属笔者的《凤凰村的变迁》(2006)。199410月笔者寻找到凤凰村,并找到当时已92岁高龄并了解葛学溥调查经过的戴贤昆。19951月、12月,19963月、5月和7月笔者又多次前往凤凰村进行田野调查。后以《凤凰村的变迁》获得博士学位。笔者用文化变迁的理论和方法,再现了华南一个村落近七十年的变迁过程,并对葛著中的绝大部分结论(除了体质人类学方面的研究)做了回应,主要从人口特征及变动、婚姻与家庭、生产经济、民俗与信仰、宗族制度、村镇政治制度、与周边村落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对比研究,还纠正了葛著中的一些错误的结论以及对某些问题的误解。

在葛著中,作者主要关注的是他所说的“家族主义”与所谓的市民性、资本主义、个人主义不相容的问题,对国家与乡村的关系则探讨不多。而在笔者的著作中,既探讨了家族主义,同时也注重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并在这方面做了较多的探讨和分析。自葛著出版以来,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迁,治理方式的变革非常频繁,这方面的变迁往往比经济本身的变革给乡村社会带来的影响还要深远(杨小柳等,2007105),一些学者还就乡村都市化、传统与现代之间关系的议题展开了讨论。

《凤凰村的变迁》一书出版后,在学术界产生较大影响,成为中国村落追踪研究的代表作。可以说,“凤凰村”成为中国学术界的“名村”与笔者对葛著的翻译以及其追踪研究是分不开的。

对江村的追踪研究,则属于第三种形式。一部分是由费孝通本人完成的,一部分主要是由其弟子完成的。费孝通本人在完成《江村经济》后,一直对该地念念不忘,曾多次对江村进行再研究。19574月费孝通重返江村,写下了《重访江村》,用翔实的资料分析了合作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乡村工作和农村副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198110月,费孝通协同姐姐做了一次“回乡探亲”式的回访,作为“三访江村”,并基于此做了英国皇家人类学会1981年赫胥黎纪念演讲。在这之后,费孝通每年都要回家乡吴江一至两次,对开弦弓村进行追踪研究。写下《农村调查的体会》(1981)、《家乡的凤尾菇》(1984)、《从三访“江村”谈什么是社会学》(1984)、《九访江村》(1985)、《从“江村”到“温州模式”》(1985)、《江村五十年》(1986)、《吴江的昨天、今天、明天》(1996)、《重读〈江村经济·序言〉》(1996)、《家乡小城镇大发展的二十年》(2003)等名篇。

不仅如此,江村也引起了国外学者的兴趣,一些学者来纷纷来此地考察。如1956年悉尼大学的威廉-格迪斯教授访问江村,这是第一位外籍学者访问江村。1981年,美国人类学家南希-冈萨勒斯访问江村。1983年至今,每年都有大批学者前往江村访问。近年来,国内出版的江村追踪研究的著作也有数十部。如沈关宝的《一场悄悄的革命——苏南乡村的工业与革命》(1993)、周拥平的《江村经济七十年》(2006)、朱云云等的《江村变迁》(2010)等都从不同方面反映了江村在半个世纪后的社会变革。

三、“凤凰村”与“江村”:资料、方法之比较

在本文的标题中,我虽言比较“凤凰村”和“江村”,这并非是对两个村落本身进行比较。我的比较,是侧重对两个村落研究的资料、方法的比较,通过比较我们将会发现中国村落研究中的一般取向和方法,也能发现其中存在的困境,这将可能对未来的村落研究产生影响。

(一)资料之比较

正如前文所说,葛学溥研究凤凰村和费孝通研究江村,都立足于具体的田野调查,而非统而化之的概括性泛泛之著,这也是它们成为经典的村落民族志的原因之一。但两者在收集资料和资料的安排上却存在差异。

凤凰村研究的资料得益于两部分调查,一是1918年至1919年完成的,二是1923年完成的。据笔者考证,前部分资料并非葛本人收集,而是其学生收集的,葛所做的仅是1923年在凤凰村的短暂访问和进行体质测量。至于葛在著作中,对收集资料的主要贡献者甚少提及或语焉不详,也一直为后来学者所批评。

作为外国学者研究中国村落的名著,或许由于主体资料并非其本人收集,或者是对中国文化和文字的欠理解,葛著中出现了一些对资料的误读现象。如认为凤凰村是单姓村落,事实上该村从创建到今天一直是多姓并存的,只不过从20世纪开始,仅以一个姓的人口为主而已。这大概作者是为了更突出其全国的核心概念“家族主义”(见下文分析)的缘故。原书地图所标方位的错误,这是没有认真地核对资料。一些是望文生义的发挥,如对“归湖”字面的解释,把归湖说成“鬼湖”,把风水解释成自然界风和水的力量,从女子“千金”而推论男子“万金”的说法等。有些是随意的联想,如从凤凰村市场道路的修筑方式,先认定是外来的,然后联系到从沿海城市,到汕头、到潮州,最后到凤凰村的传播过程。

相比之下,作为本土学者的费孝通则对江村资料驾轻就熟。《江村经济》是费孝通基于1936年在江苏省吴江县(现为吴江市)开弦弓村所做的田野调查而完成的。作者并没有在田野上停留人类学家所倡导的长达几年的调查时间,而仅仅只有2个月。这源于作者的调查地即是作者的家乡,因而减少了调查进入的难度、学习当地语言的烦琐,以及事先就有的对当地面貌的了解。正如作者所意识到的:“由于时间有限,我的调查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完全。如果我在一个全然不熟悉的地方工作,要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进行任何细致的研究是不可能的。开弦工村属于吴江县,而我就是吴江人,我首先在语言上就有一定的有利条件。中国各地方言的差别是进行实地调查的实际困难之一。村里的人们除了方言之外,一般不懂任何其他方言。作为一个本地人,就不必再花费时间去学习当地方言。而且同乡的感情使我能够进一步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去,不致引起怀疑。”(费孝通,1939/200540)正是对调查地环境的熟悉,作者实现了“短平快”的人类学民族志,却没有造成如葛学溥一样的误解,而且以作者过去的经历和人们口头提供的资料作为补充,作者掌握的资料也足以对当地的经济生活和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初步的分析。

在资料收集上,两位作者都利用了“当地人”的优势。葛氏的主要调查者之一就是来自凤凰村的一名学生。据笔者考证,这名学生名为戴天纵。他受过社会学的基本训练,“同时有过村里的经历,这样他进入调查不会引起惊疑,能够获得一个外来陌生人难以获得的资料,使得一项不平常的田野调查能顺利完成”(葛学溥,1925/20063)。而费孝通本人即是吴江当地人,所以进入难度自然小得多,再加上他姐姐在村里的社会地位,使得费孝通“一开始就直接进入调查本身,无须浪费时间去做那些初步的准备工作”(费孝通,1939/200540)。

相对于费孝通更多关注经济制度与社会结构的关系,葛学溥给我们展现的凤凰村的面貌更为完整,几乎是全景式的描述,涉及村庄的方方面面,尤为特别的是,为了说明凤凰村人的族群关系,他还特意地做了人口的体质测量,而指导他做体质测量的,正是费孝通的导师史禄国。虽然费孝通也曾师从史禄国学习体质人类学,在江村研究中费孝通并没有做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在两位作者收集资料和解读资料的比较中,这里我需要强调调查者的身份问题。这一问题已成为人类学田野调查的两难之一。一方面,以外来人调查村落,像古塔和弗格森(1997/2005)所言,更能体现文化的差异性和人类学的味道,自然是真正的“田野”,但又容易造成诸如葛学溥一样的误读和理解偏差;另一方面,假如作为土生土长的局内人调查村落,虽然收集资料和解释资料都是那么驾轻就熟(这也是费孝通仅仅花了2个月的时间完成其博士论文的重要原因),但往往会犯下“熟视无睹”,难以形成文化敏感性的问题。自费孝通开创的里程碑意义的论著以来,越来越多的人类学家选择了以熟悉的场域作为其田野点。但纵观人类学的田野实践,在“田野”与“家乡”之间还是存在着选择次序。毋庸置疑,所有的场域都可能作为田野,但人类学对那些不熟悉的,有文化差异的,尤其是带有异域情调的文化现象尤为偏爱。传统的“田野”观念依旧处于人类学实践的中心位置。因而,为了减少和消除外来者的误读和理解偏差,我们需要重新回到马凌诺斯基(1922/2002)在田野方法中倡导的基本原则之一,即要“完全生活于当地人之中”,才有可能对当地的文化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做到这样,我们的田野调查注定就不能是浅尝辄止、一蹴而就的,而必须花较长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浸淫,与当地人持续互动。

(二)方法之比较

在村落的选择上,两位作者秉持着相同的观点。葛选择凤凰村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它规模不太大并能提供足够的研究资料,村落的组织规模不太复杂,易于研究;而费孝通认为江村是一个不错的选点,是因为它既是一个小的社会单位,又不是太小,能够提供人们社会生活比较完整的切片。这种“微观社会学”自然是受到马林诺夫斯基(1922/2002)的影响,即在一个人数较少的社区或者一个较大的社区的一部分为研究对象,来展现社区的全貌。

这里面遇到两个问题,其一,把同质性强的简单社会的研究方法放到复杂异质的中国农村社会是否可行?宏观的、历史的因素是否对当地有影响?如何分析这种影响?其二,两位作者并非着眼于所研究的村落本身,而是都试图通过本村落详尽的调查以寻找较大区域的适应性,即要处理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从两部著作的标题就可以看出,它们都是主标题 副标题的形式。其中一个点明了调查的个案点,即村落名称,另一个则是作者概括的方向或者说作者的真正目的。葛学溥意欲通过凤凰村的家族主义研究来洞察华南的乡村生活,而费孝通似乎目标更大,欲通过江村来展现中国农民的生活。这种见微知著的方法如何实现,能否避免以偏概全的危险呢?

两位作者都意识到,中国农业社会的复杂性与简单部落社会不能同日而语,在研究中国村落时需要考虑村落的时空影响。葛学溥(1925/20061-2)指出需要将“凤凰村与周围村一起研究,以便获得完整的知识和更深入的理解。村落的关系圈是逐渐地扩展的,不仅与周邻的村落,而且与更远的地理范围发生互动。不但华东的地区,海峡对岸的聚落,甚至遥远的美国都对凤凰村有影响”。但终因作者的资料有限,并没有实现更大范围的研究,而只是实现对凤凰村本身进行研究,因而不能不说有些可惜。

相比之下,费孝通却做了更多的工作和反思,尽管他的资料收集过程很短。费孝通在调查区域的界定中,就已经点破了人们的质疑,他说道:“把村庄作为一个研究单位,这并不是说村庄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单位。在中国,地方群体之间的相互依存,是非常密切的,甚至单一村落的经济生活还受到国际力量的影响。”(费孝通,1939/200525)但费孝通指出,“身处村庄的调查者不可能用宏观的眼光来观察和分析外来势力的各种影响。调查者必须尽可能全面地记录外来势力对村庄生活的影响,但他当然应该把这些势力本身的进一步分析留给其他学科去完成。调查者应该承认这些事实,并且尽可能约束自己去跟踪那些可以从村庄生活中直接观察到的影响”(费孝通,1939/200526)。在这一点上,费孝通否定了人类学在宏观视野上的能力,至少是书写的能力,强调应该立足于实地的调查。在《重读〈江村经济·序言〉》中,费孝通反思了微观社区与外界的关系,说道:“在研究农村这种基层社区时,只要不忘记它是有许多方面和本社区之外的世界相联系这一点,然后集中注意力在本社区的自身,还是可以在既划定的范围内观察到社区居民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活动,并把本社区和外界的关系交代清楚,还是可以在这既定的空间范围内把这个社区人文世界完整地加以概括。”(费孝通,1996328-329)从这一反思可以看出费孝通在微观与宏观之间穿梭上的努力。

功能方法研究简单的同质的部落社会可能没有考虑多少历史因素,而在复杂的农业社会里,历史因素是必不可少的。在两部著作中,我们都感觉分明缺少历史的视角。但两位作者已经意识到了历史的动态视角的重要性。葛学溥的理由是,只有对静态的较为简单的村落研究后,才能将这一研究技术应用于复杂的动态的社区之中。而费孝通在反思江村研究时也回应了人们对功能主义非历史主义的质疑,强调了历史材料的重要性。作者也坦白“以《江村经济》来说我在关于历史材料方面应用得确实很少,而且很简单”(费孝通,1996333)。

现在我们回到第二个问题,即两者作者共同的研究目标,即通过个案研究扩展到对某一区域甚至全国的社会生活本质的认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两位作者都意欲采用“类型比较”的方法来达至。

葛学溥(1925/20061)在著作导论中说道:“本研究有多大的意义和适用性,这需要在全国所有的省份做过类似的调查后才可以做出回答。在研究之开端,在中国每一个大区内选择一个村落进行调查时有意义的,然后把大的区域划成更小的区域选点调查,不断地分割直到完成这项社会研究。因根据不同的文化特征来划分研究区域,如职业、工具、社会组织、态度和理念等等来作为研究的要素。”正是用这种方法论,作者选择了华南的一个村落进行研究,以试图了解华南社会的生活,然后按照作者的“以逐个分析整个中国每个区域社会土壤为目标”,还将选择中国的其他区域如上海、江苏等地做比较研究。当然,作者并没有完成他的目标,后来他转移了学术兴趣,做了教育社会学的有关研究。

费孝通的江村和其他村落研究,让我们对葛氏未完成的夙愿多少有些惋惜之余,多了更多的欣慰和激励。

贯穿费孝通一生的学术旨趣便是社区研究。其社区研究直接师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将社区看作一个整体,具体而微地描述它的运行。但费孝通的研究目标不止于此,与葛氏相同,他也企图通过对一个一个的村庄的调查,达成对整个中国的认识。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在方法论上,他走的是从社区研究到比较方法到模式再到普遍化的道路(卢晖临、李雪,2007121)。

费孝通将单个社区研究的意义主要定位在建立“地方类型”的贡献上,希望通过积累众多的“类型”,来反映中国社会结构的总体形态。因而,费孝通在完成《江村经济》后,便开始在“内地农村”里寻找与江村不同的类型并进行比较。如果说江村是“人多地少、工农相辅”的类型,那么他与合作者选定的禄村、易村和玉村就分别代表“没有手工业的农村”“手工业比较发达的农村”和“受商业中心影响较深的农村”。

这自然引起了其他学者的质疑。这其中最主要的质疑者是人类学家利奇,即一个包括人数众多、历史悠久、文化复杂的民族或国家,只研究其中的一个由少数人组成的小社区,能不能了解这个民族整体的社会文化?是不是有以偏概全的嫌疑?弗里德曼也不赞同。他认为并不能通过村庄的数量“堆积出”一个中国来。他的《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2000)、《中国的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1966)的分析范式已经转移到把村落社会置于区域社会(福建和广东)中进行审视,以此克服村落民族志研究在方法论上的局限性,并试图建构“反映中国整体社会”的理论。另一位著名的人类学家施坚雅(2000)则索性抛弃了村落研究的视野,把分析的基本单位确定在村落之上的“集市”,从经济地理学和历史学的角度来研究区域中国,并由此走进了“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

其实,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已经指明,对这样一个小的社会单位进行深入研究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单位,但是,这样的结论却可以用作假设,也可以作为其他地方进行调查时的比较材料,这就是获得真正科学结论的最好方法。费孝通在1990年发表的《人的研究在中国》一文中直接对利奇的批评给了答复,他也承认局部不能代表全部,但主张用“逐渐接近”的手段来达到从局部到全面的了解。但费孝通强调,如果把一个农村看成是自成一类也是不对的,相同条件形成的相同事物就是一个类型。江村固然不是中国全部农村的“典型”,但不失为其中的一个类型和模式。这样,假如我们能搜集到中国各地农村不同的类型和模式,那就接近对中国农村社会文化的全面认识。

在《重读〈江村经济·序言〉》中,费孝通反思到,这种限于农村社区的微观研究存在限度:不论研究了多少类型,甚至把所有多种多样的类型都研究遍了,如果把这些所有的都加起来,还不能等于中国的社会与文化,因为这始终没有走出“农村社区”这一层面,除了农村这个基层社区外,还包括多层次的社区。意识到以城镇为中心的城乡网络之于农村社区的重要性,费孝通在晚年致力于小城镇研究,这一点与施坚雅(2000)的取向相似。在费孝通看来,通过对小城镇这一高于农村社区的社会实体的研究,便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纯粹的乡村研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弊病,因为小城镇“无论从地域、人口、经济、环境等因素看,都既具有与农村社区相异的特点,又都与周围的农村保持着不可缺少的联系”(费孝通,198618)。为了探寻中国农村的发展道路,通过对全国各地的调查比较,他先后总结出了“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民权模式”“侨乡模式”等多种模式(费孝通,1995),并且指出:小城镇的道路是有中国特色的独特的城市化道路(费孝通,1999)。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看到,葛学溥与费孝通一样,都欲采取社区类型比较法,以对不同社区的比较研究来达到对全国农村社会的认识(这一研究范式,葛学溥要明显早于费孝通)。面对微观与宏观、特殊性与普遍性的问题,两位作者都意识到了单纯村落民族志的局限性,强调村落研究需要勾连历史的、宏观的因素,并相信通过社区类型比较法,可以实现特殊性到普遍性的过渡。但相对于费孝通后续的更多的调查和反思,以及对研究方式的扩展,葛学溥则显得“虎头蛇尾”,似乎只做了单一的个案研究,而没有比较的个案研究,也没有实现他以逐个分析整个中国每个区域社会土壤的目标。

四、中国村落研究:可能的发展方向

中国的村落研究,自葛学溥的凤凰村研究、费孝通的江村研究之后,形成了高潮(李善峰,2004)。但村落研究的方法一致备受争议,争议点即在微观与宏观、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的链接与勾连上。因而发展中国的村落研究,也必须面对和处理好这两对关系。

虽然费孝通对此做过相当的反思,晚年也转向小城镇的研究,试图以小城镇或者以小城镇为中心的城乡社区为单位建立类型,来反映中国的总体社会。事实上,这与先前的以村落为单位来反映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逻辑是异曲同工的,似乎并没有解决根本的问题。

或许我们可以埋头做田野,写出地方性的民族志,而不管其他人的批评。但很可惜,人类学者似乎都有远大的抱负,又都想通过个案扩展出去,以超越个案建构较为普遍的理论。假如实在如此的,我们不妨借鉴曾经与其分分合合的社会学的研究新趋向。

与社会学的定量研究相比,社会学的个案研究也面对着如同人类学的村落研究一样的质疑,它也致力于从独特个案走向概括这个难题的处理方式上。在这方面,社会学家布洛维等人推崇和实践的扩展/拓展个案法不失为一个较好的选择(布洛维,2007;卢晖临等,2007;谭同学,2009)。

这种方法表现出和传统个案研究的根本区别。传统个案研究虽然不排斥对外在宏观因素的考察,但却是站在微观个案的基础上理解宏观因素对微观生活的影响,可以称之为一种建立宏观社会学之微观基础的努力。布洛维赋予扩展个案方法的创见,在于立足点的方向转移——从个别个案转移到宏观权力。它将社会处境当作经验考察的对象,从有关国家、经济、法律秩序等已有的一般性概念和法则开始,去理解那些微观处境如何被宏大的结构所形塑,其逻辑是说明一般性的社会力量如何形塑和产生特定环境中的结果,即试图建立微观社会学的宏观基础。

扩展个案法自始至终理论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它是以理论为导向试图走出个案自身的狭小范围,转而站在宏观场景,特别是宏大权力的领域中,居高临下地观察具体的日常生活;同时借由具体个案反观宏观因素。在这种思路下,通过对个案的意义追踪,将个案的解释链条在时间上延长到历史层面,在空间上延长到宏观层面,反过来又从历史或宏观的层面来看待个案的特征,被认为是一种克服个案的局部性、条件性,拓展和深入挖掘其价值的有效路径。

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法强调个案对理论的反思、修正功能,以及在理论阐释的同时发展理论本身。因而,个案选择就要特别注意。我们不仅要选择深度个案,而且要选择差异性的深度个案,即谭同学(2009)所言的“类型比较视野下的深度个案”进行研究,以达到理论自觉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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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王宁,2002,《代表性还是典型性》,《社会学研究》第5期。

[18]杨小柳、何星亮,2007,《人类学与中国乡村社会的百年变迁》,《民族研究》第5期。

[19]周大鸣、张锋,1997,《凤凰村人口的变迁》,《社会学研究》第1期。

[20]周大鸣,2006,《凤凰村的变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1]——,2004,《凤凰村的追踪研究》,《广西民族大学学报》第1期。

[22]——,1998,《重访凤凰村》,《读书》第9期。

[23]Freedman,M. 1996. 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nd Kwangtung. LondonAthlone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