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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化的道德治理功能

作者:何建华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伦理学研究》2018年04期  发布时间:2018-11-11  浏览次数: 5060

【摘要】乡村文化是乡村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社会治理的基本工具。在乡村社会治理中,乡村文化具有凝聚村民价值共识、化解乡村社会矛盾、规范村民行为、构建村民精神家园等道德治理功能。随着乡村社会的变迁,乡村文化的道德治理功能正在弱化,表现在民间信仰的衰落、家族宗族影响的弱化、村规民约的失范和乡贤人才的流失等。必须大力加强乡村文化建设,积极传播当代价值观念,培育现代公民;打造有价值的乡村文化品牌,努力展示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增强乡村文化公共产品的制度供给;加快乡村文化的现代转型,从而促进乡村社会治理走向善治。

【关键词】乡村文化;道德治理;善治


乡村文化是乡村生活的生机和灵魂,是维系乡村各种社会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广大村民的精神家园。乡村文化在维持乡村社会和谐秩序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它既是乡村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乡村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对促进乡村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乡村经济社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广大村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思想观念、价值追求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此同时,传统的乡村社会治理手段越来越不适应现代乡村社会的发展,如何有效地化解转型期乡村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实现乡村社会的健康发展,是我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面临的重大而迫切的课题。我们以为,必须从乡村文化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内在联系入手,从乡村文化视角分析乡村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当代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关注乡村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中所蕴含的价值观念、道德精神和社会规范等文化动因;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乡村文化的道德治理功能,破解乡村治理的困境,以乡村文化建设来支持和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积极有效地解决乡村社会中的现实问题,从而促进乡村社会治理走向善治。

乡村文化是相对于城市文化而言的,是在乡村地域范围内、以村民为主体的文化,是与乡村农耕生产方式相应的村民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文明素养等的总和。乡村文化具有重要的社会治理功能。在传统乡村社会里,所谓“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乡村文化曾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社会治理功能。在当代,乡村文化依然是乡村治理的内在精神动力和支撑。

乡村文化的道德治理功能主要是通过乡村文化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来实现的,体现在广大村民对乡村公共事务进行自我管理、民主管理的进程中,它旨在通过继承传统乡村文化精华,建设现代乡村文化,提升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并在这一进程中,整合乡村社会利益诉求,化解各种矛盾和冲突,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的善治。具体而言,乡村文化主要具有凝聚村民价值共识、化解乡村社会矛盾、规范村民行为、构建村民精神家园等道德治理功能。

乡村文化具有凝聚村民价值共识的道德治理功能。乡村文化是乡村文明程度的表征,也是乡村集体人格的体现。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所受教育、家庭环境、经济状态以及生活经历的不同,广大村民在行为模式、思维方式、心理结构等方面会有不同,从而使村民个体在价值取向上产生差异。正因为村民个体在价值取向上的不同,广大村民的价值共识才是必然和必要的。而村民价值共识的形成取决于其能否正确反映并把握历史的必然性和广大村民的共同愿望。乡村文化是乡村社会共同利益、要求、意志的反映,是广大村民价值需要所蕴涵的共同性和普遍性的社会化形式。在特定范围内,乡村文化通常能形成系统性与统一性的价值观,成为广大村民认识事物、辨别是非的一种思维模式或价值导向,能指导广大村民的日常认知、理解、判断或抉择,从而引导广大村民形成共同的价值目标和思想观念。因此,乡村文化能够促进乡村社会理性,凝聚乡村社会的价值共识。

乡村文化具有化解乡村社会矛盾、整合乡村社会力量的道德治理功能。由于村民各自利益和需求的不同,乡村社会的利益冲突是必然的,在社会转型时期尤为如此。乡村文化通过对乡村思想文化的聚合作用和统领作用,实现对乡村社会价值、社会规范和社会结构的影响和制约,并从文化、观念甚至利益方面对不同的乡村社会主体进行整合,使每个村民自觉地遵循基于乡村社会共同利益、共同理想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使他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自觉地符合乡村社会的要求,从而化解乡村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形成乡村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推动合力。乡村文化化解乡村矛盾和冲突的过程不仅是乡村现实利益整合的过程,更是乡村思想观念、价值追求的整合,所以这种整合更加具有稳定性和长效性,从而使乡村社会具有更强的凝聚力。

乡村文化具有规范村民思想和行为的道德治理功能。人是社会存在物。而人的文化活动是人由自然走向社会的基本途径。乡村文化活动是广大村民进行社会交往活动的一个重要平台。广大村民在参与乡村文化活动的过程中,每个人的行为成了群体活动的一分子。通过乡村文化活动,村民个人才逐渐认识到乡村社会内含的文化精神、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等,在此过程中逐渐认同乡村社会的理念和准则,不断修正自己的观念和行为,潜移默化地接受村民群体准则进而接受乡村社会准则的规范和约束。乡村文化的这种规范作用通常是在不自觉的状态中发生的,并在自觉的状态下得以强化。与各种外在强加的行为约束方式相比,以村规民约为主体的乡村文化对广大村民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功能更具有稳定性,它深刻地影响着广大村民的思想行为和乡村的生产、生活秩序,对整个乡村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至关重要。

乡村文化具有构建村民精神家园的道德治理功能。“以文化人”是文化的本义。乡村文化通过各种方式向乡村社会中的人传递思想、信念和道德原则,使广大村民认同和接纳乡村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文化要素;同时,在乡村生产、生活过程中,广大村民也会不断衡量、调适和顺应其所接受的文化要素,以形成与乡村社会相同或者相近的思想、信念和道德原则,从而融入到乡村社会群体之中,这便是乡村文化塑造功能的体现。另外,乡村文化对广大村民还有精神调节的功能,广大村民通过乡村文化娱乐的方式,把消极情绪宣泄出去,实现向积极情绪的转化;通过健康文明的乡村文化生活,丰富精神,陶冶情操,提升境界,进而引导广大村民追求高雅文化,追求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人格走向现代化。因此,发挥乡村文化的治理功能,最首要的和最基本的就是要发挥乡村文化对广大村民的精神塑造功能;只有完成了对村民个体精神的塑造,才能进而影响村民的行为,进而对乡村社会治理起促进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乡村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各种乡村文化活动。20世纪末,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三下乡”活动,开展了对乡村科技、文化、法制的普及活动。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乡风文明”的要求,各地相应展开了乡风文明建设活动,发挥乡村文化的价值引领和价值凝聚作用。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提倡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乡贤文化和乡村文明建设,明确提出要发挥乡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相对于城市文化的快速发展而言,相对于乡村经济发展和村民物质生活的提高而言,乡村文化建设是滞后的,村民的文化生活是贫困的,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同时,随着乡村社会的变迁,传统乡村文化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发展日渐式微。与之相对应,乡村文化的治理功能正在弱化,主要表现在民间信仰的衰落、家族宗族影响的弱化、村规民约的失范和乡贤人才的流失等。

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使乡村民间信仰走向衰落。中国乡村的民间信仰根基深厚,历史悠久,具有自发性、功利性、庞杂性、区域性、民俗性等特点,有着极强的生命力,长期以来深刻地影响着广大村民的精神世界和生活方式,对乡村社会具有强大的整合和稳定作用,是维系乡村社会和谐秩序的重要力量。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乡村社会转型,人们的价值观念多元纷呈,曾在新中国成立后被打压下去的各种民间信仰活动日渐活跃。然而,由于社会转型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乡村民间信仰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应当承认,中国传统的乡村民间信仰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它主要是一种祖先信仰和多神信仰,各种神化的精神人格虽然含有精深的人生哲理与社会价值观,对普通信众会产生一定的引导和感化作用,但大多是人们追求福禄寿喜等世俗愿望所诉求的对象,缺少系统的教义宗旨,难以为人们提供终极的人文关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乡村民间信仰中的祖先崇拜和鬼神信仰,也失去了相应的文化土壤,对年轻一代没有吸引力。如何扬弃乡村民间信仰,积极构建健康的现代乡村文化,满足社会转型时期广大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他们提供生存活动的精神支柱和获得美好生活的寄托,是当前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乡村经济模式的转变弱化了传统家族宗族的影响。建立在血缘、亲缘和地缘基础上的家族宗族是我国传统乡村社会管理的基本组织机构,在组织村民生产经营协作和生活互助、影响村落社区权力结构、处理乡村社会各种纠纷等方面,具有相当全面的社会管理功能。凭借血缘共同体而产生的家族宗族关系及其扩展形式如朋友、师生、邻里、熟人等关系,“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关系,它是社会资本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一种多线的、具有持久性特征的社会关系。相互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定,主要不是通过法律或明确的规章制度建立的,相互之间的信任也主要不是通过法律来保证,而是通过习惯或传统得以确定和保证的”。在传统乡村社会中,家族宗族的重要社会功能就是使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更大的确定性,并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从而维持了乡村社会的公序良俗。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农村集体经济时期,乡村的家族宗族势力长期被削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分散经营模式的确立,乡村家族宗族势力有所抬头。这种通过习惯或传统得以确定和保证的、建立在亲缘或亲缘式个人关系基础上的家族宗族势力,在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和乡村基层管理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现实乡村社会中,家族宗族作为实体形式已不复存在,至多作为一种观念而存在。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也使城乡人口快速流动,客观上减弱甚至隔离了个人与家族宗族的关联,家族宗族影响力日渐式微。加上市场经济深入乡村社会,利益成为乡村社会的最大驱动力,广大村民对已失去生产、生活资料分配权力的家族宗族的关注和依赖程度大大降低,家族宗族在乡村社会中的治理功能日渐被其他社会组织所取代。

乡村社会制度变迁凸现村规民约的局限。村规民约是在特定乡村地域范围内的组织或人群共同制定的、具有一定权威性并受到普遍认同的共同规范。村规民约是中国传统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和施行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它是国家法律的一种重要补充。中国传统社会不是法制社会,而是礼义社会。在传统乡村社会中,存在着许多国家法律管辖不到的领域,如邻里纠纷、老弱赡养等,其中很多矛盾就是通过村规民约来化解的。以教化民、以礼成俗。在乡村社会里,村规民约作为非正式制度,在培育村民道德、规范村民行为、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协调村民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管理乡村公共事务、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工具。但随着乡村社会制度变迁,许多村规民约由于其形成环境的特殊性,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和执行。村规民约都是自发形成的,因此其系统性较差。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性的“软”约束规范体系,村规民约的产生有一定的地缘基础,其主要作用于该地区的群体,一旦脱离了这一地区就难以正常地发挥效力。由于传统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社会关系相对比较简单,所以村规民约在特定范围内能够有效地起作用。随着乡村社会的快速变化,使得乡村地区群体的流动性增强,这就打破了区域内原本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使乡规民约失去了应有的效力。同时,随着乡村社会逐渐走向法治社会,村规民约日益凸现其局限性。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在解决乡村社会矛盾和纠纷时,如果过多地依赖村规民约而不是诉诸法律,就会发生规避国家法律的现象,影响政府的权威,也无法保证其客观公正性。更有甚者,基于小集体利益的村规民约在某些内容上会与国家法律相冲突,如农嫁女利益分配问题、户籍歧视问题等,这不仅会影响国家政策的公正实施,也会阻碍乡村社会的法治化、现代化进程。

乡村结构的变迁导致乡村精英人才的大量流失。所谓乡村精英也称乡贤,是指那些比普通村民能调动更多社会资源、获得更多权威尊重和影响力的人。在传统乡村社会里,乡村精英这一群体在协调人际关系、调解邻里矛盾和纠纷、化解政府与民间的冲突、维护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随着乡村结构的变迁,原来的自然村落解体,村级单位的规模范围不断扩大,人员流动增多,传统的熟人社会逐步解体。40年集体经济经营模式的转换,使乡村精英统治时代已成过去,乡村“能人”大量外出谋生,除老弱妇孺留守乡间外,青壮年都外出务工,乡村社会的精英资源日益匮乏,传统意义上的乡村精英群体正逐渐走向消亡。同时,乡村精英的号召力正逐步减弱。与传统乡村精英大多见多识广、拥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和代言权不同,流动开放和互联网时代的乡村精英难以形成独特的权威,对乡村社会和村民个体的影响力也逐渐减弱。加上市场经济条件下,乡村精英群体也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更有一些乡村“能人”利用手中的职权追逐私利,甚至不惜牺牲村庄和村民利益,使乡村精英的道德形象严重受损。

乡村社会治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善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要有效地治理和妥善解决当前乡村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必须积极发挥乡村文化的道德治理功能。必须在深刻认识现代乡村文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现代乡村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中蕴涵的价值文化因素,把传统乡村文化中的优秀因素与现代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建设现代乡村文化,以乡村文化建设来支持和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积极发挥乡村文化的道德治理功能,有效地解决乡村社会中的现实问题,从而促进乡村社会治理走向善治。具体说来,当前尤其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传播当代价值观念,积极培育现代公民

从本质上讲,乡村文化最基本的功能是传播现代价值,把村民塑造成现代公民。这是乡村社会达到善治的前提和基础。发挥乡村文化的治理功能,首先必须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积极传播当代中国的价值观念,特别是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和全体公民的共同信仰,是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灵魂。为此,必须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把培育和履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乡村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同时,必须大力提高广大村民的素质,培育现代公民。现代公民社会的发育和公民精神的确立是现代社会达到善治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必须树立尊重广大村民公民权利的观念,建立健全保障广大村民基本权益的法制机制;必须让村民或村民组织成为乡村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提升;必须注重建立公序良俗,既要营造积极向上的道德舆论氛围,又要对乡村中出现的一些丑恶违法现象严加惩处,以良法善治促进村民的良善生活,让广大村民真正成为现代公民。

2.积极打造有价值的乡村文化品牌,努力展示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

中国的乡村文化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魅力。与西方文化一开始就打造城市文化不同,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长期都是在乡村。在五千多年文明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乡村文化。中国乡村不仅仅是中国农业文明的承担者,而且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基因的承载者,是文明之根。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最深厚的文化资源,乡村文化崇尚和谐,蕴涵着天人合一、和而不同、人心和善的道德价值观,还有“慈孝观”“义利观”、“天下观”、“知行观”以及对家庭、对国家的归属感,等等。这些文化因素经过现代转化,都能成为当代文化建设最深厚的文化资源。同时,在生态文明和信息文明时代,现代化并不意味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乡村生活作为一种低成本、低消费、低能耗的生活方式,自然、生态、环保,是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完全有可能让乡村成为现代人获得幸福生活的良好空间。因而,必须有坚定的文化自信,立足当代人的客观需要,积极打造有价值的乡村文化品牌;必须重视乡村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传播进程中的人文精神,增强乡村文化资源产业化与现代化的能力;必须系统梳理传统乡村文化资源,让传统乡村文化都活起来,使现代乡村文化更加开放、更加具有亲和力、更充满希望和活力,从而展示乡村文化独特魅力。

3.增强乡村文化公共产品的制度供给,加快乡村公共文化建设

公共产品包含物质性公共产品、理念性公共产品和制度性公共产品三个层面。长期以来,我们比较重视提供物质性的公共产品,如修路、造桥、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这是物质性需求层面的,是一种基础性供给。而理念性公共产品、制度性公共产品实际上是更高层次的公共产品形态,其影响力尤为深远、深刻。因而,我们不仅要关注乡村的经济建设,更要关注乡村的文化建设,必须增强乡村文化公共产品的制度供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的领导干部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基层政府,特别是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从体制机制入手,全面推进乡村公共文化建设。要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在动力。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在城乡、区域间流动,共建共享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要广开门路、因势利导,激发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实现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构建的多元化和多样性。要健全乡村文化场馆共建共享机制,开放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内部文化设施,实现乡村文化资源共享。要加大对乡村偏远地区、欠发达地区的服务力度,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工作,把更多的文化投入放到“标准线”以下的乡村地区。要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场馆门票、设施使用的减免费力度,让乡村居民都能享受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

4.扬长避短,促进乡村文化的现代转型

一要创新乡贤文化。乡贤文化是传统乡村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培育现代乡村文化的土壤,也是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和文化资源。在当前乡村文化建设中,乡贤文化是可资利用的重要文化资源,在构建和谐社会、传承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年轻一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立足乡村文化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丰富的名人资源,不断提炼乡贤文化的品质内涵,传颂好古贤,汇聚好今贤,培育好新贤,进行乡贤文化的挖掘、研究、弘扬、利用。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凝聚共识,共同推动和促进乡贤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要善于把各种散落的乡贤文化资源整合起来,形成一股为传承和弘扬乡贤文化齐使劲的合力。要研究对策,建立机制,鼓励和吸引当代乡贤回归,回乡参加基层社会管理。二要扬弃人伦信用。信用文化是一种社会资本,具有重要的社会治理功能。传统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里人们的信任关系主要是依靠道德来维系的,是一种人伦信用。这种建立在亲缘或亲缘式个人关系基础上的特殊主义信任模式,对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依然广泛地发挥作用。必须充分认识人伦信用在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发掘传统的人伦信用资源;同时应不断完善市场环境和相关政策法规,为市场信用制度创新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空间。三是加强基层民主文化建设。从历史上看,中国乡村是自主性和主体性较强的乡村,但在以家长制为核心的乡村政治文化中,民主文化发展“先天”不足。必须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积极发展乡村民间组织,大力弘扬和培育广大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精神,加强村民自治。特别是要以信息公开、扩大参与和监督管理为重点,不断丰富广大村民民主参与的内容和形式,保障广大村民享受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切实做到乡村治理中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让村民自治真正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


【参考文献】

[1]秦晖.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及其变革[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张其仔.社会资本论: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