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僚泰等 责任编辑:余孝东 发布时间:2018-07-10 浏览次数: 4144次
本网讯 (田僚泰 党亚飞/图文)2018年7月3日-7月8日,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邓大才教授应广东省佛山市民政局邀请,赴该市进行“村治标准化实践”专题调研,我院部分博士生及硕士生随同参加。此次调研旨在通过入村考察、人物访谈、会议讨论等方式,对佛山市在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非户人口治理等工作方面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制定标准化文件提供依据。
7月3日-7月7日,在佛山市民政局副局长廖沙、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陈顺煜等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调研组足迹遍布佛山市5区8镇(街道)8村(社区),深入挖掘各区在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方面的特色和经验。
在实地走访中,调研组首先了解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织运行的基本情况和创新经验。在南海区的调研中,邓大才教授认为,“政经分离”实现了乡村治理中的选民资格分离、组织功能分离、干部管理分离、议事决策分离、财务账目分离,理顺了村级组织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同时,加强村小组的自治功能,避免了乡村治理的空心化,但应注意优化制度设计和引入第三方仲裁组织,解决村组间的管理矛盾。在三水区的调研中,邓大才教授指出以自然村为单元建立的乡贤慈善会是一种结合农村治理传统的有益实践,有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应该再加强村委会引导,并引入社会监督,防止“慈善”变“不善”。
7月8日,调研组来到禅城区祖庙街道的微服务中心,该中心是将“一门式”政务服务拓展为“一门通”民生服务,借助“互联网 ”思维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的精准度和满意度。随后,调研组在市民政局参加总结研讨会议,双方就调研中的发现和思考做了交流,党亚飞博士代表调研组对佛山市基层治理的经验和探索表示了高度肯定,同时指出在此基础上的村治标准化实践呈现“四新”特征,即治理背景新、治理资源新、治理方式新、治理效果新,后续的标准化方案制定应紧扣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
据悉,此次调研系佛山市民政局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从基层政权与乡村治理的角度与中国农村研究院开展的合作研究。双方早在2014年的合作研究中,取得了“一门式”服务创新,村组两级议事会自治创新的系列研究成果,均被民政部批示采纳,并由中办、国办作为典型经验推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