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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年间西夹荒开垦问题新探

作者:李毕力格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农业考古》2018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8-06-30  浏览次数: 5789

【摘 要】民国年间蒙旗土地开垦问题一直是国内外蒙古史学界所关注的问题,“西夹荒”的开垦也是其中之一。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结合科尔沁左翼中旗档案,补充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科尔沁左翼中旗八次开垦之说,关于韩色旺在丈放西夹荒中的角色,关于东、西夹荒设置局从架玛吐改置于太平川地方,蒙民代表包敖木涛、潘砚台等因雨水大请求停丈。同时还弥补了前人研究中对“西夹荒”的测量和丈放面积、人口和村屯等方面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科尔沁左翼中旗;开垦;西夹荒;民国时期

 

“西夹荒”是民国十八年(1929)奉天省政府以“垦荒兴利、发展民生”出放的荒地(在本文中荒地指的是牧民的草场,以下同)。位置处于以科尔沁左翼中旗架玛吐为中心,也即新开河下游大片土地,面积为南北宽250里、东西宽30里。“西夹荒”与“东夹荒”相对称,所以起名为“西夹荒”。“西夹荒”和“辽北荒”是从清朝初期到民国十八年间时科尔沁左翼中旗蒙古人手中最后一片生存之地,也就是说到民国十八年时科尔沁左翼中旗唯一剩下没有被开垦的地方。这里的蒙古民众大多数是从其他被开垦的地方移居到这里的。随着开垦,蒙古人的“居无定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逐渐变成了半农半牧。加剧了蒙古地区农耕村落的形成与城镇发展。通过开垦,内地民人移居到蒙古地区,使蒙旗的生活方式、经济发展、传统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民国年间蒙旗的土地开垦问题,一直是国内外蒙古史学界所关注的问题。“西夹荒”开垦也是其中一个重要问题。但是在前人的研究当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1)在前人的相关研究当中,科尔沁左翼中旗从清朝初期到“九一八”事变发生时,共计出荒七次,还有个别认为是十次。但是本人了解到,从清朝初期到民国二十年(1931),科尔沁左翼中旗共计出荒八次;(2)在前人的研究当中,学者们从未涉及到韩色旺担任蒙旗帮办一职及工资;(3)关于设立东、西夹荒设置局确切日期、“西夹荒”的测量面积和丈放面积、人口及村屯数目;(4)关于东、西夹荒设置局从架玛吐改设于太平川地方,这一点在前人的研究当中没有体现;(5)蒙古民众代表包敖木涛、潘砚台等因雨水大请求停止丈放西夹荒。本人认为这五个问题很有必要进一步论述。

一、科尔沁左翼中旗八次开垦之说

清朝初年,朝廷对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严禁内地民人进入蒙地进行耕作等。各蒙旗只能在本旗所属的范围内进行放牧,不能跨界。清末随着蒙旗土地开垦,大量的民人移居到蒙旗生活,根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乾隆四十九年(1784)盛京将军永玮奏文中提到:“达尔罕王旗(科尔沁左翼中旗)所留民近开源者,即交铁岭县、开原县治之……遂将旗内八家镇一带的游牧商人之管理权,归属开原县”[1](卷九七九)。这说明乾隆四十九年时,科尔沁左翼旗八家镇一代生活的内地民人已有一定的数目。嘉庆年间朝廷多次颁发禁令,禁止民人越边开垦土地及在蒙古地区居住。随着内地民人移居到科尔沁左翼中旗的情况越来越多,蒙旗土地被开垦面积急剧增加。据《蒙旗志》记载:“道光元年(1821)开放怀德县、辽源洲(郑家屯)及近开放采哈新甸荒地,约七十余万垧,现又放洮辽站荒全旗约开放者十分之三”[2](卷下二十八)。又记载道:“道光元年(1821)出放八家镇荒,六年(1826)续放七里界荒,寻又出放爱宝屯等处。其梨树城暨东西辽河一带,亦于道、咸以来次第开放,合计垦地面积约四千六七方里”[2](卷下二十八)。道光二年(1822)“科尔沁达尔罕、宾图王二旗私招流民给荒,开垦民人已有二百余户,垦成熟地已有二千余垧”[2](卷下二十八)。从上面的史料记载我们可以知道,到道光二年时,科尔沁左中旗被开垦的土地面积不计其数,移居到蒙旗生活的内地民人数量逐年增加。

在前人的相关研究中,关于科尔沁左翼中旗从清朝到民国二十年(1931),普遍认为共计出荒七次,还有个别学者认为共计出荒十次。例如:陈操《达尔罕史话》中介绍了“七次大出荒”[3]P97-107)。分别是郑家屯荒和白市荒、采哈新甸荒、洮辽站荒、巴林爱新荒、河南河北荒、东夹荒、西夹荒和辽北荒;《科尔沁左翼中旗志》中提到过:“郑家屯荒和白市荒、采哈新甸荒、洮辽站荒、巴林爱新荒、河南河北荒、东夹荒、西夹荒和辽北荒”[4]P412-416);德吉德的《达尔罕历史写真》中也提到了“共七次荒”[5]P67-72),分别是郑家屯荒和白市荒、采哈新甸荒、洮辽站荒、巴林爱新荒、河南河北荒、东夹荒、西夹荒和辽北荒。以上三个观点都认为,科尔沁左翼中旗从清朝初年到民国二十年时共计出荒七次。而学者武国骥在《民族英雄嘎达梅林》[6]P566)这篇文章中提到共计出荒十次。分别是:(1)道光年间(约1830年左右),以借地养民开荒(今法库、康平、昌图一带)。(2)同治年间(1870年左右),以借地养民开荒,在怀德、梨树一带。(3)光绪年间(1907年左右),温都尔王出荒,在才合新店(采哈新甸)一带。(4)宣统元年(1909),二等台吉舍冷那木吉拉因赌博输钱而出荒,郑家屯一带。(5)宣统三年(1911)贝子杨仓扎布出线道荒。(6)民国五年(1916),韩色旺丈放东夹荒。(7)民国八年(1919),出通辽荒。(8)民国九年(1920),出老太太侵占荒、杨散巴拉补光荒。(9)民国十年(1921),出杨王补充荒。(101929年达尔罕王决定出辽北荒、西夹荒、北山里等荒。由于嘎达梅林的武装起义、抗荒反对达王和军阀,制止了第十次出荒。

但是笔者从科尔沁左翼中旗档案馆所藏的档案得知,从清朝初期到民国二十年(1931)科尔沁左翼中旗共“八次大规模出荒”[7]。分别是:

第一次是“郑家屯荒和白市荒”,咸丰元年(1851)出放郑家屯和白市(原名赵慕)两处荒以作为贸易市场。

第二次是“采哈新甸荒”,位于双辽市茂林镇以东,是科左中旗闲散王爷温都尔郡王(杨桑扎布)的领地,从光绪十一年(1855)开始,到宣统元年(1909)结束。

第三次是“洮辽站荒”也称“站道荒”,即洮南至辽源(郑家屯)两县之间道旁边的荒地。是从宣统二年(1910)正月开始出放,第二年丈放完毕。

第四次是“巴林爱新荒”,东起巴林塔拉,西至爱新庙,北至西辽河,南至小细河,外加北岸胡家园子一带。1912年卓哩克图亲王(色旺端鲁布)以清偿债务为由,提出申请,后得到批准,1917年丈放“巴林爱新荒”全部结束。

第五次是“河南河北荒”,南段是在西辽河南岸,西起聂力吐、包力营子、孔家窝堡,东至归力屯、大罕、小细河,长一百多里,宽十五里。北段是在西辽河北岸,西起乃木格勒、那拉噶庙、玛力营子,东至套勒干吐、胡力海庙,长五十里,宽15里。两端合计面积八百多平方公里。从1913年丈放到1920年。“河南河北荒”是本旗王公争夺最激烈的一次。

第六次是“警学田地”(也叫学田地),是民国十五年(1926),东北军阀企图强占玻璃山南北上等地段。科尔沁扎萨克亲王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同时也打算从这个地区提取费用以资蒙古民众教育之用,向奉天省提出申请后得到批准。丈放此地时从中也提取了警备费用,所以称之为警学田地。

第七次是“东夹荒”,是温都尔亲王的领地,位于采哈新甸荒和洮辽站荒之间,东界双山镇,西界郑家屯(今双辽市),南至农侬阁,北至史家沟。192711月设立“丈放东夹荒事务局”开始丈放,丈放了四千五百八十三方。“东夹荒”的出荒,给旗蒙民造成的损害最为严重。大量的蒙民失去原有的牧地,移居到尚未放荒的地方,以求生计。

第八次是“西夹荒和辽北荒”,1929年至1931918日。东南至四洮铁路,东至图什业图王旗,北至鲁北,西至开鲁,南至通辽县,已卖面积正段价领二百七十四号,计地二百六十六方零三十六垧,已发有效户地三百三十八方零三十二垧五亩,房基七百九十三垧三亩三分。

经过八次大规模开垦,科尔沁左翼中旗土地被大量地丈放,因而导致了内地民人流入到蒙古地区。内地民人移居到蒙古地区加剧了农耕村落的形成与城镇的发展,蒙古地区的生活方式、经济发展、传统文化发生了深远的影响。蒙古人的“居无定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变成了定居,逐渐从游牧生活变成了半农半牧。

二、关于韩色旺在丈放西夹荒中的角色

通过前人的研究,我们知道韩色旺的职务是“东西夹荒务局”及“辽北荒务局”帮办,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他担任的其他职位是什么。不过依据下面的档案可以得知他担任的另一个职位是东府咨议:“……钧府训令:内开:兹委任韩色旺为东府咨议,在东西夹荒及辽北荒务局帮同办理荒……职局编造组织刚要及预算时已分别列入,并规定……月薪二百五十元,以便由局开支”[8]

这份档案提到了韩色旺在丈放“东西夹荒”时的职务是帮办(协同盟长、副盟长办理盟事务),这一点在前人的研究当中也提到过。档案中同时提到了,辽宁省政府任命韩色旺为东府咨议(辽宁省参议员),并规定月薪为二百五十元。

三、关于测量及丈放

(一)设局确切日期

在“西夹荒”设局确切的日期上,很多人的看法都不一样,比如陈操在《达尔罕史话》这本书中写道:“1929年(民国十八年)3月,奉天省政府决定,将原丈放东夹荒事务局改为丈放东西夹荒事务局,刘效琨为新的总办。”

孛儿只斤·布仁赛音在《近现代蒙古人农耕村落社会的形成》这本书中写道:“总办刘效琨,早在1929年(民国十八年)327日就根据省命令,把丈放西夹荒事务局改为丈放东西夹荒事务局”[9]P80),这与李景唐《达尔罕王旗出荒始末》这本书的内容一样。

《东科中旗处分户地及留界地调查书》这份调查报告中提到的是:“查西夹荒于民国十八年十二月七日设局,十九年开始测丈,二十年间公布,迨九一八事变即行停顿”[10]。这里提到的民国十八年(1929)十二月七日。那么“西夹荒”设局的确切日期究竟是民国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还是十二月七日呢?笔者在读有关“西夹荒”的档案时发现,档案中明确记载“民国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东夹荒改为东西夹荒事务局,东西夹荒事务局总办为刘效坤”[11],也就是说,“西夹荒”设局日期是民国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辽宁丈放东西夹荒事务局布告”[11],这份布告是以东西夹荒事务局的名义发布的,时间为民国十八年四月,也就是说“西夹荒”事务局设局的确切日期是民国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那么十月二十七日对西夹荒来说是什么日期呢?笔者从当年的《农业周报》了解到,“省政府处东西夹荒局总办刘效琨呈报,西夹荒荒段,业已勘测完竣,应即分等放领,早日结束。主席臧奉天当即照准,于十二月二十七日节该总办即日开始放领云”[12]。这说明“西夹荒”是十二月二十七日开始丈放的。所以前人的研究当中认为十二月二十七日设置西夹荒事务局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应该是民国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设置;而十二月二十七日是丈放西夹荒的日期。

(二)面积

“西夹荒”的测量面积及丈放面积,在前人的研究当中,结果也有所不同。例如,《科尔沁左翼中旗志》如此记载:“中华民国2073日,丈放东西夹荒事务局勘测丈量西夹荒完竣。共测量143井,计768方土地”[4]P415)。

孛儿只斤·布仁赛音在《近现代蒙古人农耕村落社会的形成》这本书中则是这样说的:“西夹荒测量在民国二十年七月基本结束,共768方土地被分成三个等级,准备售卖”[9]P80)。赛航等著《民国内蒙古史》这本书中则提到“西夹荒……共丈放41000多垧”[13]P79)。

但是在《东科中旗处分户地及留界地调查书》所记载的是“放荒时面积,全段共测荒地四千七百六十八号,已卖面积正段价领二百七十四号,计地二百六十六方零三十六垧,已发有效户地三百三十八方零三十二垧五亩,房基七百九十三垧三亩三分。现有面积四千一百号有奇”[10]。这与前人的研究有所不同,究竟哪一个正确?需要进一步考证。

(三)人口及村屯

关于“西夹荒”的人口及村屯,在前人的研究中没有提到过,但是我们可以从《东科中旗处分户地及留界地调查书》了解相关问题,这份调查报告书中有详细的介绍:“西夹荒段内共十二村,一百七十二屯,九千八百八十九户,五万九千零二十七人”[10]

(四)有关东西夹荒设置局改置于太平川地方

民国二十年(1931)一月九日王伟烈尊令,东西夹荒务局设置于加木土(架玛吐),是否合适进行复勘。他认为架玛吐地方“土质肥沃,居民繁庶。东北新河(新开河)环抱,西南冈坨起伏,襟山带水,形势颇具。南距郑通铁路之大林站、东距四洮铁路之三林站各六十余里。交通尚称较便。北距瞻榆县界九十里,西距牧场就现在论约三十里,将来划定后恐尚不止此数·……”[14],据此可知,东西夹荒事务局设置于架马吐(现在位于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中部)。

关于东西夹荒事务局设置于加玛吐这个问题,学界没有任何争论,但是很少人了解,当时太平川商会长贾凤鸣,农会长毕冠三等力图将东西夹荒事务局设置于太平川。下面的史料反映了这一点:“辽省辽源县属之东西夹荒,面积宽广,土地肥沃,前会经省府组设清丈局,着手清理地亩,实行[留置][升科],准佃户购置,并颁发官契纸,作为永久产权。兹闻是项清丈事物,一年以来,已大致清丈完毕,所余只一小部分,省府方面业将各该局改组为设置局,以便筹设县治。惟县城地址,尚未决定,日前西夹荒管界之繁镇太平川商会长贾凤鸣,农会长毕冠三,联名具呈东北政委会,请准将设置局改置于太平川地方,以资繁荣地面。该会据呈,因民意所归,未便拒绝,乃于咋(廿日)令行省政府查核办理云”[12]

从史料我们可以得知,太平川商会长贾凤鸣、农会长毕冠三等为当地的发展考虑,曾打算将东西夹荒事务局设于太平川(现在位于吉林省长岭县西北部)地方。

(五)蒙民代表包敖木涛、潘砚台等因雨水大请求停丈

丈放“西夹荒”后,很多蒙古王公纷纷站起来要求奉天省停止丈放。大多数王公都以生计地、留界地为由向奉天省申请停止丈放西夹荒或者请求把开垦面积缩小。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制止“西夹荒”的开垦,温都尔王、吴子元为代表的“蒙旗军队”妨碍测量队事件,在孛儿只斤·布仁赛音《近现代蒙古人农耕村落社会的形成》这本书中记述得特别详细,在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在丈放西夹荒时蒙古民众的态度如何?从以下的史料可以知道,史料内容为:“呈为具覆蒙民代表包敖木涛、潘砚台等请求停丈,以惟民命一案,业于九月一日实行停测。仰祈鉴核事。案奉钧府指令:据西夹荒蒙民代表包敖木涛、潘砚台等呈:为暂时停丈,以惟民命等情,令开呈悉该代表等,所陈各节,是否属实,仰东西夹荒局迅即查明,并拟具意见呈覆,以凭核辩。抄发此令,等因。奉此遵查。该代表包敖木涛等所称地方被水房屋倒塌,食宿困难,请暂时停丈,以免滋扰等语,尚属情。业与测量队蒙荒局商允,于九月一日起实行停测一个月,将在段人员全行撤回,并已呈报在案。奉令前,因除俟水势退减,禾稼收割时再行继续出测……”[15]

从这份史料中我们可以得知,蒙民代表包敖木涛、潘砚台以雨水大为由请求停止测量后,民国十九年九月一日到十月一日之间,东西夹荒务局停测一个月。这一点在前人的研究当中尚未出现过。通过前人的研究我们还可以知道,为了停止测量“西夹荒”,在省政府活动的人大多数为蒙古王公;但是我们通过上面的史料可以知道:包敖木涛、潘砚台等普通蒙古民众也参与了本次呼吁停止测量“西夹荒”活动。

四、结论

清末民初蒙旗土地大规模被开垦是内蒙古社会变迁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内地移民的进入、土地被开垦、农耕村落的形成、城镇的发展,对蒙旗社会的政治、经济及传统文化带来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清末以来,由于蒙旗王公放垦、内地移民北上,致使牧区土地利用发生巨大转折,畜牧业经济逐步转向半农半牧。大部分牧民被迫改变了传统的生活方式,从游牧走向定居,从牧民变成了农民。

从上述文章的相关记载中,我们得到的结论是:科尔沁左翼中旗从清末到民国二十年时,共计出荒八次。“西夹荒”以架玛吐为中心,东至平齐铁道、西至马场、东南至警学田地、西南至河南河北荒、北至瞻榆县。南北宽二百五十里,东西宽三十里。“西夹荒”的位置正与“东夹荒”相对应,因此被命名为“西夹荒”。

民国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将“丈放东夹荒事务局”改为“丈放东西夹荒事务局”,刘效琨为总办。十九年(1930)开始测丈,并于同年五月正式发布了“测放西夹荒布告”,放荒时面积全段共测荒地四千七百六十八号。已卖面积正段价领二百七十四号,计地二百六十六方零三十六垧,已发有效户地三百三十八方零三十二垧五亩,房基七百九十三垧三亩三分。西夹荒段内共十二村,一百七十二屯,九千八百八十九户,五万九千零二十七人。

韩色旺在丈放“东西夹荒”时的职务是帮办(协同盟长、副盟长办理盟事务),同时也是东府咨议(辽宁省参议员),月薪为二百五十元。

通过前人的研究可以知道,呼吁停止测量“西夹荒”的人,在省政府活动的大多数为蒙古王公。同时,蒙古民众包敖木涛、潘砚台等也参与了本次要求停止测量“西夹荒”的活动。

随着蒙旗土地的开垦,在水草丰美的草原上出现了众多的农耕村落及镇、县,世代延续的放牧生活被定居的农耕村落所代替。单一的经济变得多样化了。开垦导致了蒙古民众和蒙古王公之间的矛盾、蒙古王公相互之间的矛盾也更加激烈,同时也加剧了蒙古王公和汉人军阀以及民族之间的矛盾。温都尔王、嘎达梅林等人进行抗垦,就在这时发生了“九一八事变”。西夹荒丈放被迫停止,日本人对蒙古地区的态度是保护土地,禁止开垦,因而“西夹荒”的大片土地才得以保留至今。

 

参考文献:

[1](清)崑冈等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民国抄本.

[2]蒙旗志[M].呼尔浩特:内蒙古图书馆藏.

[3]陈操.达尔罕史话[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

[4]科尔沁左翼中旗志[M].海拉尔: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3.

[5]德吉德.达尔罕历史写真[M].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8.

[6]武国骥.民族英雄嘎达梅林[C]//中国蒙古史学会成立大会纪念集刊.呼和浩特:中国蒙古史学会编印.

[7]达尔罕王函为温都尔王呈垦转请宪恩段拔地多亩生计以维旗制而民众生等情况[Z].科尔沁左翼中旗档案馆.档案号:87-118-15.

[8]为咨议韩色旺郑金铭月薪[Z].科尔沁左翼中旗档案馆.档案号:118-113-48.

[9]孛儿只斤·布仁赛音.近现代蒙古人农耕村落社会的形成[M].娜仁格日勒译.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7.

[10]东科中旗处分分户地及留界地调查书[Z].科尔沁左翼中旗档案馆.档案号:125-118-5.

[11]呈为访问有人在玻璃山一带造谣惑众阻碍荒务进行谨将办理情形及辽宁丈放东西夹荒事务局布告[Z].档案号:118-5-123

[12]沈阳通信.西夹荒清丈局将改组设治局[N].农业周报,1931-1-11(次版).

[13]赛航,等.民国内蒙古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1.

[14]王伟烈复勘西夹荒设治地点情形由[Z],科尔沁左翼中旗档案馆.档案号:118-4-110.

[15]为具覆蒙民包敖木涛等请求停丈以惟民命一案业于九月一日施行停测仰祈鉴核由[Z],科尔沁左翼中旗档案馆.档号:108-1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