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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的民粹主义

作者:程同顺 杨 倩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人民论坛  发布时间:2018-05-29  浏览次数: 78417

【摘 要】当前民粹主义日益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虽然它具有很大的模糊性,但是其推崇平民、批判精英以及极端性和非理性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却是几乎没有争议的。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主要表现为网络民粹主义、文化民粹主义和民族民粹主义三种形态。对待当前中国社会中的民粹主义不能只是单纯地对其进行批判和指责,要以客观理性的态度,通过深化改革、提升社会精英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引导民众理性参与等几个方面来消解民粹主义可能发生的机率。

【关键词】民粹主义; 非制度化; 权利意识; 政治参与;


最近几年来,民粹主义越来越成为理论界热议的焦点问题。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从2010年开始,连续五年推出了年度最受关注的十大思潮的调查评选。根据调查结果,民粹主义的排名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10年还没有进入十大最受关注的思潮行列,到2014年一跃进入前五,排到了第四位[1]。与此同时,该调查中心在2012年还进行了一项关于中国公众民粹化倾向的调查,调查数据显示,有49.5%的受访者具有民粹化特征,其中的31.3%属于民粹特征显著群体[2]。可以说,这两个调查都从一个侧面表明了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的确是一个比较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民粹主义的内涵与特征

民粹主义是一个极具争议的术语,带有很大的模糊性和歧义性,以至于学界至今还没形成一个比较明确并受到普遍认可的民粹主义的概念和理论体系。国内学者对民粹主义的定义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境型概念,复合型概念和类型学概念。

情境型概念通常是基于民粹主义产生的两个源头——俄国民粹派的实践和美国的人民党运动——来定义民粹主义,进而形成两种语境下的民粹主义:社会主义语境中的民粹主义和西方语境中的民粹主义。社会主义语境中的民粹主义从俄国民粹派的理论和实践出发,强调俄国存在绕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达到社会主义的条件[1]。这类民粹主义具有一定程度的空想性和乌托邦色彩。西方语境中的民粹主义以美国人民党运动为解释背景,认为所有诉诸和求助于人民群众的运动和学说都是民粹主义[2]。这类民粹主义具有极端平民化、非理性和批判性的特征。

类型学概念是通过给民粹主义分类来定义民粹主义。通常将民粹主义分为政治民粹主义、文化民粹主义和民族民粹主义。政治民粹主义又可分为代议制体制内的民粹主义和代议制体制外的民粹主义,或者也可称为民粹主义民主和民粹社会主义[3]。民粹主义民主存在于实行代议制民主的国家中,主张实行平民政治,强调用直接民主修正代议制的弊端,主要指拉美和欧洲的民粹主义。民粹社会主义存在于代议制建立之前或非代议制国家中,主要指俄国的民粹主义。这种类型学概念与情境型概念有相通之处,都是将民粹主义放在特定环境中来理解。

复合型概念将民粹主义描述成既是一种社会思潮,又是一种政治运动,还是一种政治策略。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民粹主义具有极端的平民化倾向,即极端强调平民大众的地位和价值。作为一种政治运动,民粹主义强调依靠将民众进行激烈的社会或政治改革,并将民众视为改革的唯一决定力量,从根本上否定精英的作用。作为一种政治策略,是指动员平民大众参与政治进程的方式[4]。通常是政治人物以人民为旗号,绕开现有的体制,直接诉诸民众,并通过煽动性的语言动员民众,挑战某种价值或体制。这种政治动员多带有蛊惑性和欺骗性。

根据上述三种不同类型概念,可以将民粹主义的基本内涵和特征概括为:强调人民大众的地位和价值,奉行人民至上;崇尚直接民主和大众参与,排斥间接民主,否定代议制;在对平等的追求上,要求绝对平等,反对一切等级关系,坚持反精英、反体制和反权威的社会批判立场;在政治参与上通常采用非制度化的和较为激进的参与方式,诉诸情感而非理性。

二、当前中国民粹主义的表现形式

当前中国的民粹主义既不同于19世纪俄国与美国的民粹主义,也不同于20世纪拉美各国的民粹主义。首先,就其规模来说,只是隐约在某些特定的领域有所表现,还形不成明显的规模;其次,就其影响来说,也只能算是刚刚为人所知,远远不具备社会影响力;最后,就其表现形式来说,它与典型的民粹主义存在较大区别,更多地借助于网络媒体、文艺形式来表达不满,或者借助对外关系中的民族主义进行情绪宣泄。

1. 网络民粹主义

网络民粹主义通常表现为网络空间的极端平民化倾向,特指网民面对与权富阶层有关的事件时表现出来的对权力和精英的极端不满、不信任和对立情绪。但凡涉及官员、富人等强势群体和权势阶层的网络公共事件,网民们通常会一边倒地站在平民一边,极端维护和推崇平民,否定、贬低甚至是唾弃精英等强势社会群体,很少有网民能理性地分析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网络上弥漫着比较浓重的仇官、仇富和仇权的负面心态。这与作为新兴第四媒体的互联网本身的特性不无关系。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传递多是单向的和官方的,通常情况下大众只能作为信息的接受者。而互联网时代使得大众同时具有信息接受者和发出者的身份,大众的意见和诉求可以在网络上得到充分地表达。同时,不同于传统媒体对政府官员等精英群体通常下正面和正规的报道,网络中有关政府和官员的信息多是争议性的甚至是消极负面的,诸如无视人民诉求、与人民预期不符的政策,官员的丑闻以及某些缺乏诚信和仗权欺民的事件等等。网民也会将在现实中对官员等精英群体的不满借助网络表达和宣泄出来。

不可否认,某些官员、富豪或知识分子确实存在言行失当,甚至违纪违法的问题,对其进行谴责和批评也是理所应当的。同样的,站在人民一边,为人民的利益奔走呼号也符合“为人民服务”这一价值观。但问题就在于民粹主义的极端性——很多情况下人们攻击的对象常常由“问题精英”或“问题官员”变成了全体精英和全体官员,倾向于把精英等强势社会群体一棍子打死。当前在网络上“凡商必奸”,“凡官必贪”,“当官的没有好东西”等诸如此类的偏激观点随处可见,而“砖家”、“叫兽”这种戏称更是对知识精英群体最常见的贬损。这种极端和偏激色彩也正是民粹主义的一个核心特征。在问题面前,极端的民粹主义情绪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人为地制造了平民大众和精英群体之间的对立,很容易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和阶层分裂。

2. 文化民粹主义

文化民粹主义是由一些通俗文化专业学人所作的知识分子式的界定,认为普通百姓的符号式经验与活动比大写的文化更富有政治内涵[1]。文化民粹主义无限度地抬高民众文化活动的地位,贬低和摒弃精英文化的教化与影响,认为普通百姓的文化活动比精英文化更有价值。它忽视了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教化功能,使文化丧失了真正的批判精神[2]。

文化民粹主义在当前中国主要包括各类山寨文化、恶搞文化以及三俗文化。山寨文化通常是对一些知名品牌以及官方电视节目的仿冒,比如山寨春晚,山寨新闻联播以及一些山寨品牌。恶搞文化最常见的是对一些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或者历史人物的窜改或者恶意加工。三俗文化主要指只为了追求收视率或博人眼球而粗制滥造的低俗、媚俗、庸俗的电视节目和文学作品,比如某些选秀、真人秀节目以及网络小说。诸如此类的文化民粹主义多追求感官刺激和娱乐,不仅没有任何内涵和价值,甚至挑战了文化的底线和尊严。

当前文化民粹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消费主义的流行。消费主义认为只要是大众需要的、喜欢的就是合理的,就应当满足。消费主义造成了一种大众文化繁荣的假象,既然大众都喜欢,那么就一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学者指出,文化民粹主义是一种极端平民化的“大众式狂欢”。“拜民主义”的媒介生产,从经济角度讲虽然是行之有效的,但从文化内涵建设角度讲,它在需求层次的底端求得了受众文化消费的“最大公约数”,但结果却导致文化内涵的低质循环[3]。

3. 民族民粹主义

民族民粹主义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激进的民族主义。民族主义简单地讲是指以自我民族的利益为基础而产生的思想或运动。有理性、温和的民族主义和偏狭、激进的民族主义之分。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密不可分。民粹主义将人民视为一个整体,强调人民的团结统一,当这一基本价值遭到外敌威胁或人民主观地认为遭到外敌威胁时,民粹主义就会很容易转变成民族主义,即强调民族统一和民族认同,本民族成员共同抵抗外国势力的侵犯。这时民粹主义反对的重点也由国内转移为国外。尽管民粹主义有很大的模糊性,但不含糊的是,所有形式的民粹主义都有一种民族关怀。因此,所有民粹主义或多或少是一种民族主义。基于此,民粹主义也可称为民粹民族主义,或民族民粹主义[1]。

在我国,民族民粹主义通常指对待民族问题的极端态度和行为。即在面对复杂的民族矛盾或国际争端时,不是理性地思考并寻求解决矛盾的办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也不是以包容的心态寻求更多的认同资源,而是通过极端、偏激是暴力手段来表达内心的不满以及所谓的爱国热情。通常情况下,民粹主义主要是对内,即反对国内的官员、富豪、知识分子等精英群体,民族主义主要对外,诸如反对外来移民以及那些敌视和威胁本国利益的外部势力。但很多情况下外部的负面影响会和内部因素结合起来,成为引发或激化民粹情绪和行为的导火索。

三、当前中国社会中民粹主义的实质

尽管当前中国的民粹主义规模不大,缺乏足够的社会影响力,但是它的出现还是值得我们关注。那么,当前中国社会出现的民粹主义,是不是像俄美历史上那样对社会主流价值和秩序的反叛呢?它在中国的出现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1. 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

当前中国社会中的民粹主义在网络上主要表现为人民至上、反对权势和精英群体的极端情绪和言论,走下网络,就是那些带有对抗性色彩的群体事件。这实际上是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一种。这一方面与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有关,网络空间相对的自由度激发了民众前所未有的政治参与热情,但由于网络上缺乏相应的监管和责任审查机制,再加上网民的虚拟身份,网络话语通常较为随意,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有时甚至是某种情绪的宣泄,比如网络泄愤。可以说网络政治参与本身就是一种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

另一方面,民粹主义作为一种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出现,与制度化参与的局限性有关。尽管近年来公民参与的渠道迅速增加,但增加的主要是网络等非制度化渠道,常规的公民参与渠道依然明显不足。甚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些法定的“民意代表”与其所在地民众之间也缺乏健全的联系机制。当人民权益受损寻求救济和补偿时,制度化的参与方式,诸如信访、投诉检举、行政诉讼等,往往收效不明显,而且成本高,周期长。很多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就是由民众的利益诉求无法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得到表达或者表达、申诉无果造成的。同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以及“金钱维稳”等地方政府处理问题的畸形逻辑,也很容易促生抗议或者暴力对抗等极端的民粹主义行为。

2. 它是人民权利意识增强但又不成熟的产物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使中国民众的骨子里带有一种“沉默基因”,即使在自己利益受损时,也常常选择“忍气吞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得以确立,为人民服务更是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价值观,民众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民主进一步得到强调,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方式推陈出新,公民参与和意见表达的渠道也随之不断增多。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各类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中去,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尤其是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损时,越来越多的人民不再选择沉默,而是敢于表达自己的诉求。

但另一方面,我国的民主化进程相对较为缓慢,绝大多数人民还不具备现代民主观念,也还不是真正意义上成熟的社会公民。虽然对自己所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有了一定的自我意识,但对怎样依法运用民主手段却不甚了解,缺乏一定的义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规则意识,这就很容易走向急躁、过激的一面。不少民众对于民主建设和民主参与有很高的热情,但是往往并不了解民主建设固有的规律和特点,甚至力图用不民主的手段实现“民主”的结果。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当前社会中不乏各种极端的民粹情绪和民粹行为。

3. 它主要反映的是对共同发展的渴望

中国目前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期和转型期,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既创造了大量机遇,也产生了很多矛盾和社会问题;既大大激发了所有群体快速发展的愿望,但是又不能同时满足所有群体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就是说,很多人民的绝对生活水平和经济条件虽然有了改善,但是在改革中承受了较大压力或者并没有充分享受改革的红利,反而感受到了自身发展面临的困境和压力。他们认为自身是底层人民群众的一员,希望通过民粹主义反映自身的要求。当前引发民粹情绪或民粹行为的主要因素通常是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它们多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主要是因为某些群体的经济利益受损或公共服务不足造成的,比较典型的是涉及衣食住行的民生问题,如住房问题、医疗卫生、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等。

因此可以说,当前社会中的民粹主义并不是挑战和反对现有的政治制度,而是更多地反映了一种人民群众对自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不安、焦虑和渴望。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大增强了中国人民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也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绝大多数人民都相信现行的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有足够的优势和力量去实现并巩固经济社会的持续繁荣以及国家、民族的团结统一。

四、消解民粹主义发生机率的策略

对待当前社会中的民粹主义应该持理性冷静的态度,不能只是单纯地加以的指责,或者片面地将其作为一种反动错误思潮痛加批判。正确恰当的应对方式应该是既要注意到民粹主义中正当合理的平民诉求成分,又要防止其极端偏激的一面对社会造成破坏,探索并消除引发民粹主义的破坏因素。这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社会精英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引导民众理性参与这几个方面进行入手。

1. 通过深化改革实现全民共同发展

在政府层面,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打破利益集团对权力与资源的垄断,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好社会公平和正义问题。十八大已经明确把公平、正义作为未来一个阶段改革的价值取向和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也都谈到要警惕利益格局固化,勇于突破既有利益格局的藩篱。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才能铲除民粹主义滋长的社会土壤,也才能化解社会中的民粹情绪。

2. 提升精英阶层的社会责任感

社会精英们在批判民粹主义的同时,也应反躬自省,规范自身言行,正视自身的社会责任和道义担当,使自己真正成为引导大众的标杆,而不是人人攻击的靶子。特别是作为文化创造者、真理追求者和社会良知维护者的知识精英群体,更应体恤大众疾苦,为大众的利益发声,探究民粹主义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出路,为国家、政府和社会解决好、维护好民生和民权问题提供智力支持。而不是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指责大众,无视或者漠视他们的利益与诉求。

3. 引导民众理性参与

通过多种渠道引导民众理性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要努力培养为理性、成熟和负责任的现代公民。通过各种媒介和形式,引导大众在进行政治参与特别是在网络上进行意见表达时,要增强自控和自律意识,不能不负责任地信口开河。在面对有争议的政策或者官民冲突时,要有现实主义和理性协商的态度,要认识到全知全能的领导集团和只有利没有弊的决策方案是不存在的,社会进步正是在不断地进行利弊权衡和纠错中实现的。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损进行申诉和寻求补偿时,更应依规则和法律行事,不诉诸极端手段,否则不仅会伤害个人,更会伤害整个社会的民主和法治风气。


注释:

[1]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2010-2014社会思潮动向调查分析报告》,〔北京〕《人民论坛》2015年第1期。

[2]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中国公众的民粹化倾向调查报告(2012)》,〔北京〕《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2年第15期。

[1]胡岩:《民粹主义和社会主义》,〔济南〕《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1999年第2期。

[2]陈世瑞,马晓燕:《民粹主义及其泛化之探讨》,〔上海〕《俄罗斯研究》2005年第2期。

[3]聂长久:《中国早期民粹主义政治思想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

[4]俞可平:《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北京〕《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1期。

[1]转引自山小琪:《麦克盖根的“文化民粹主义”研究》,〔北京〕《国外理论动态》2008年第9期。

[2]杨东篱:《伯明翰学派与文化民粹主义》,〔济南〕《山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

[3]陈龙、陈伟球:《民粹化的媒介文化:从大众崇拜到“大众”文化崇拜》,〔太原〕《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1]转引自俞可平:《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北京〕《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