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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中国城市社区服务供给主体的检视与思考

作者:程同顺 魏 莉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创新  发布时间:2018-04-01  浏览次数: 7409

【摘 要】当前,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福利政策与西方福利多元主义主张的社会福利来源多元化主张有诸多契合之处,在此背景下,社区服务作为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基点与传送终端,也逐渐兴起并初步形成多元供给格局。文章以福利多元主义为视角,检视中国城市社区服务供给主体及存在的问题,借此进一步厘清并明确社区服务多元供给主体的角色定位和职能作用。

【关键词】福利多元主义; 社区服务; 供给主体;


福利多元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社会应对福利国家危机而产生的社会福利理论,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主流的社会政策宏观分析范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逐渐形成了由政府全权主导并负责具体实施的“从摇篮到坟墓”式社会福利制度,并建立起福利国家。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爆发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导致了经济危机,以及人口老龄化、失业率大幅上升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巨额的社会福利支出使政府不堪重负,福利国家陆续陷入危机。自此,西方福利国家开始重新审视现有的福利政策,福利国家理论被福利社会理论所替代,福利多元主义(welfare pluralism)应运而生。所谓福利多元主义,亦称福利多元化(welfare pluralism)、混合福利经济(mixed economy of welfare)或福利组合(welfare mix)[1] ,是指福利来源不应仅局限于政府部门,而应加大非政府力量的参与,减少政府在福利提供中的唯一性,提升其他部门的福利供给功能,构建起多方共同提供社会福利的多元体系。最早提出福利提供者多元化观念的是蒂特姆斯(Titmuss R.),他在《福利的社会分工》一文中提出,社会福利由三种提供体系相互配合、维持运作,这三个体系是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财税福利(fiscal welfare)和职业福利(occupational welfare)[2]。而首次“对福利多元主义有明确论述的是罗斯(Rose,R.),他在《相同的目标、不同的角色———国家对福利混合的贡献》”[3]一书中提出社会总福利由家庭、市场、国家提供的论述,用公式表示为:TWS(社会总福利)=H(家庭提供的福利) M(市场提供的福利) S(国家提供的福利),也即福利多元主义三分法代表人物德国学者伊瓦斯(Evers)福利三角研究范式的初始分析框架。在福利三分法的基础上,有学者对福利三角研究范式予以修正,提出四分法分析模型。如伊瓦斯对其理论自我修正后,认为社会福利的来源有“市场、国家、社区和民间社会”[3]。约翰逊(Johnosn.N)在《转变中的社会福利: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指出,提供集体福利的来源,除政府以外,还有非正式部门、志愿部门和商业部门。无论是福利多元主义的三分法还�%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