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翰·密尔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2 浏览次数: 29566次
内容简介
本书为十九世纪英国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密尔所著,中心内容为论证代议制是最理想的政府形式,但书中也指出代议制政府可能产生弊端及其危险性。作者还从当时英国的政治实践出发,主张改革英国议会,扩大选举权,提高妇女的社 会政治地位,这些主张在当时都产生过积极作用。本书对研究政治制度仍有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约翰·密尔,生于英国伦敦,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著名的自由主义法学家。自幼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受教于英国和法国,为《旅行者》、《编年史早报》、《威斯敏斯特评论》、《法学家》等刊物撰稿多年后,应聘主编《伦敦评论》。在此期间的著述后被收入《论文集》中(1859)。密尔主要著作有《逻辑方法》(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妇女屈从》(1869)、《论自由》(1859)、《代议制政府》(1861)等。其中《代议制政府》是西方第一部论述代议制的专著,是密尔政治思想特别是国家理论的一部重要著作。约翰.密尔的代议制理论主要包括代议制政府的形式、职能、民主制、选举权、议会以及地方代表机关和民族等问题。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政府的形式在多大程度上是个选择问题
第二章 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
第三章 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代议制政府
第四章 在何种社会条件下不能采用代议制政府
第五章 代议团体的应有职能
第六章 代议制政府容易有的弊病和危险
第七章 真正的和虚假的民主制;代表全体和仅仅代表多数
第八章 扩大选举权
第九章 应有两个选举阶段吗?
第十章 关于投票方法
第十一章 议会的期限
第十二章 应当要求议会议员作出保证吗?
第十三章 关于第二院
第十四章 代议制政府中的行政
第十五章 地方代表机关
第十六章 和代议制政府有关的民族问题
第十七章 联邦的代议制政府
第十八章 自由国家对附属国的统治
附录:译名对照表
密尔《代议制政府》中的调和与矛盾
邓 杨
【摘 要】约翰·密尔是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完美结合的一座丰碑。在《代议制政府》中,他以理论阐释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给出了西方世界实施多年并不断完善的自由民主制度的大框架:作为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他论证了代议制民主突破性优势;作为一个保守的自由主义者,他又试图弥补代议制民主的可怕缺陷;作为一个折中主义者,密尔庞杂的思想体系当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
【关键词】密尔;《代议制政府》;代议制民主;自由主义
《代议制政府》是密尔政治学说的代表作,是他多年致力于议会改革而形成的政治观点和实际建议系统化的结晶,可谓民主理论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在这部著作里,密尔系统整理前人的理论,阐述了评价政府形式的一般标准,论证了代议制政府的优点和可能存在的弊端,区分了真假两种民主制度,提出了改革代议制政府的一些建议和主张,对英国和欧美各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对后现代化国家民主的进一步完善,都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代议制政府》一书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一种既调和又融合的思维模式,就是将两种相互对立的学说陈列出来,分析各自的合理和不合理之处,汲取两派的精华,在批判过程中构建出自己的理论。这样的研究风格和写作手法,贯穿在整本书和书中几乎所有问题的论述之中。
尽管当时就有不少评论者将这种倾向批评为折中主义,认为其带有浓重的消极妥协色彩,但密尔本人却不这么认为。在不到500字的短序中,讲到保守党和自由党的分歧时,作者写道:“不是一种单纯的妥协,将双方的分歧加以折中,而是一种比双方的信条更为广泛的东西,这种学说,由于极为全面,无论是自由党人或是保守党人都可以加以采用,而不致放弃他们自己的信条中真正认为有价值的东西。”[1](P3)可见,这种调和加融合的哲学是该书的思想基础。而书中鲜明体现的个人特点和学术风格,同密尔生活的时代背景和个人经历是分不开的。
一、密尔风格形成的历史背景
作为19世纪英国最著名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密尔生活在人类历史上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时代,成书于1861年的《代议制政府》也相当明显地映射出时代特征。这个时代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工业革命的发生和发展,它兴起并最早完成于密尔生活的英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和冲击。从英国国内政治看,一方面,资产阶级通过议会改革开始主导政治统治权;另一方面,宪章运动标志着英国工人阶级已经作为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舞台。随着阶级矛盾和斗争的激化,空想社会主义和李嘉图派社会主义的出现和传播,冲击着资本主义制度。在国际政治上,虽然美国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已落下帷幕,席卷欧洲多国的1848年革命也已缓缓退潮,但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吹响号角,美国南北战争、德国铁血统一、俄国废奴改革、日本明治维新、中国洋务运动即将开演,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一体化加速推进,各国之间的竞争空前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等思潮涌动,身处其中而又异常敏感的密尔当然受到影响。
另外,作者本人的生活经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书中的思想和观点。由于密尔的父亲詹姆斯·密尔和李嘉图、边沁都有不寻常的交往,自称没有真正的童年、一直都与比他大得多的人——他父亲的朋友们——来往[2](序言P1)的密尔,受到老密尔实证主义哲学、李嘉图经济学说、边沁功利主义和托克维尔民主理论的深刻影响。[3]密尔极富才华的妻子哈莉特·泰勒,是一位民主主义者和改革家,对密尔的改变也很大,既影响了他在女权和选举权等问题上的想法,也影响了他的整个思想体系。这样的成长环境和生活经历决定了密尔的思想深受某些主义的影响,但是他并没有把自己局限于任何一种“主义”,他的思想是兼容并包的。[4]从密尔的多部著作中,都能深切感受到他的思想是各种主义的交织。作为密尔比较晚期的作品,《代议制政府》的这种特征更为明显,可以说,这本书是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妥协的产物。
二、试图融会贯通的逻辑框架
在继承和创新这两大人类文明发展史的永恒主题里,博学多才而又雄心勃勃的密尔试图身兼两职。在序言中,密尔就这样写道:“承蒙读过我以前著作的人,也许从目前这本书中得不到任何强烈的新奇印象;因为其中所叙述的原则是在我大半生中逐渐形成的,而所提出的实际建议则大多经别人或我自己先前提到过。然而,新奇之处在于我把它们汇集一处,并在它们的彼此联系上将它们展示出来。”[1](P3)可见,在作者自己眼中,本书首要魅力和最大创新在于其融合性和论证体系。
从整个框架结构来看,全书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理论阐释,一是实践操作。理论部分可以分为两块:首先开宗明义,论证本书的中心论点,即“代议制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形式”;其次,在把代议制政府作为前提的情况下,从宏观上分析代议制政治存在的社会条件、应该具有的职能、容易出现的弊端和危险。实践部分也可以分为两块:一方面,根据作者对英国两院制议会政治模式的细心观察和自己直接或间接参与议会政治过程的体会,对议会是要代表全体还是仅仅代表多数,应不应该限制选举权,是否需要设立两院,代议制政府中行政权的作用等实际政治操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答;另一方面,在解决了国家层面的代议制度实施问题后,密尔把代议制放到不同范围中讨论,从地方到民族,从联邦到附属国。通过这种理论阐释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逻辑框架,密尔完整清晰地构建起整套叙述体系。
从全书的论证过程看,核心命题即第三章的标题“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代议制政府”,而前三章是对于这个中心论点的条理性论证。首先,作者指出,政治制度在更大程度上是“人的劳作”,它由人创设并维持其运转。既然明确了政治制度是可以选择的,就存在某些标准可以作为选择的依据,即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问题,这也历来是政治哲学的关键问题。作者试图从政府固有职能和社会利益总和两个维度去分析。对于前者,从时间和空间来说,政府职能都没有固定要求和统一标准,因此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对于后者,又出现社会福利和作为统治对象的人的品质两条路。密尔提出好政府的两个标准:一是政治制度促进社会普遍的精神进步的程度,包括在才智、美德以及实际活动和效率方面的进步;二是将现有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价值组织起来,以便对公共事务发挥最大效果。有了这两个标准,密尔就能对比君主专制政体和代议制政体的优劣,从而推导出“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代议制政府”的结论。
对于专制政体,作者驳斥了从柏拉图以来哲学王成为统治者这一传统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同时也指出这是对大众的轻蔑和放弃,最终只能使人民消极被动、放弃公共事务,带来社会停滞和民族衰落。既然专制政体存在诸多弊端,那么只有主权在民的政体才是最理想的政体。但在现代国家的政治实践中,直接民主已经不具有可行性,自然得出代议制政府是最理想的政体。从当前福利进行分析,密尔系统地继承了斯密的自由主义和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提出两项原则:“个人主义原则”,即每个人都是自身利益的最佳代表和实现者;“自利利他原则”,即个人利益最大化,能促进社会普遍繁荣。从经济到政治,证明最好的政府形式是最高支配权力属于社会整个集体的那种政治。从政府形式对人的性格影响来说,相对于消极性格带来奴役和专制,积极性格从智力、实践和道德上均能带来对自由和公共精神的向往,从而带来合理的参与和社会的进步。
三、激进的突破与妥协的修补
密尔的国家理论建立在对人性的怀疑之上。他的折中态度使他幻想一种完美的理想社会状态,但他又无法容忍现状的卑鄙残酷,他的国家设计就是此种妥协思想的产物。[5](P224)作为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密尔清醒地认识到,代议制民主的实现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大势所趋,他系统而又雄辩地论证了代议制民主的突破性优势,同时也在政治哲学与政治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首创了许多议会政治的基本原则。
第一,代议制民主解决了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公民权利行使问题。直接民主适合于交通发达、国家事务简单和人民素质较高的社会,比如人少地狭的古希腊城邦制社会。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可能将全体人民集中到一起共同商讨和决策公共事务,并形成共识,科学高效地解决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国家规模的扩大,国家事务的日益繁杂以及人口的增加,是直接民主的三个制约条件,空间规模、时间变量和共同体的内聚性成了绝对障碍,最终使其离开了政治和历史的舞台。代议制民主,即“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国家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形式”,通过将国家权力的所有权与行使权分离,以委托代理的形式,保障所有者的利益和政治权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只有当代议制成功地保证了政府的行动确实是按照人民的愿望和需要办事时,我们才有理由称之为代议制民主”[1](P37)。在选举权问题上,密尔是颇具激进性的。在选举制度刚刚起步、普选在各国仍然是未来梦想的情况下,密尔提出真正的民主不是代表多数的民主,而是代表全体的民主,必须坚定地扩大选举权,使每个人都有发言权,从而保障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二,代议制民主克服了直接民主的最大缺点:无法建立责任政治。在直接民主的决策过程中,由于“法不责众”观念普遍存在,一旦决策出现失误,就无法确定责任人,也不会有人主动承担责任并纠正错误。长此以往,因为没有承担后果的压力和责任,就很难保证人民养成审慎科学决策的习惯。然而在代议制民主中,代表由人民选出,人民也同样有权罢免代表,同时代表一般也有明确的分工,当出现问题时,能清楚找到责任者。这样委托代理配合责任追究机制,能够有效解决现代社会中各种复杂事务,维持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和社会秩序。尽管发觉直接民主有诸多弊病,但密尔秉承自己的一贯风格,并未全然否认直接民主的价值,而是认为代议制民主的理论中包含直接民主的因素,甚至可以说没有人人参政的直接民主就谈不上间接民主。
第三,代议制民主较好地解决了公民参与和体制效率之间的两难。直接民主排除异己、坚持己见、缺乏宽容,在人民素质参差不齐时难以做出真正科学民主的决策。代议制民主通过设立一套系统的决策执行机制,使国家和社会事务经由多数决定规则产生的代表讨论和决策,形成一整套解决方案,供政府选择。代表是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举产生的,是其利益和意志的代表;同时代表一般也是专业人士,具有系统的业务知识和较高的道德素养,所以能及时形成科学的决策和方案。在这种情况下,人民虽没有直接参与决策,其民主的价值追求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体现。
第四,代议制民主也从设计上保障了少数人的政治自由与权利。民主的理想是追求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而直接民主注重的是多数人的自由,容易压制或牺牲少数人的自由。在这一点上,密尔吸收了托克维尔关于民主可能导致“多数暴政”的观点,认为代议制民主是一种以精英引导人民大众的民主。这种民主在克服直接民主易产生多数人专制弊端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每一个人提供自由发展的平等机会。为此,密尔甚至主张为品格优秀、经验老到、知识水平较高的人提供权重更大的发言权和投票权。
另一方面,作为一个保守的自由主义者,密尔对代议制政府的弊病和危险十分警惕,他着重论述了两种缺陷。一是智力不足或集体平庸,代议制政府作为一种民主政体,其代表的平民化倾向不足以保障复杂公共事务对智力水平的要求。二是多数专制或者说阶级立法的危险,由于少数服从多数的习惯性认识,使人们忽视了多数专制与少数保护之间的张力,当掌权集体为维护其有害大众的利益,他们的立法就不能代表全体。对摆在眼前不能忽略的两大问题,密尔给出了他的修补策略。
一是扩大公民参与。密尔论述代议制政府的前提是积极倡导公民参与,其逻辑起点是功利主义好政府的标准,即好的政府就应该有助于推进、提高人民的道德和智力水平。民主制优于其他政府形式的重要方面就在于,民主制能够发挥教化功能保证民众的政治参与,从而有利于人民道德和智力水平的提高。
二是实施直接选举制度。对是否应有两个选举阶段的问题,密尔的回答是断然否定的。他以美国总统选举和参议院选举的对比为例,认为间接选举产生的美国总统显然没有直接选举方式产生的参议员更有政治能力,美国总统常常是无名之辈,而参议员总是由在公共生活中已相当出名的人们当中最杰出的人组成的。所以,间接选举能得到的好处在直接选举下都能得到。
三是实行比例代表制。密尔认为现行代议制模式的巨大缺陷,是把全部权力给予多数派而不是按得票比例给予权力,致使较少数人的政治话语表达权得不到保障。因此,在实际选举过程中,密尔主张推行比例代表制,保证少数享有和多数一样的代表权。通过选举人把选票投给他熟悉的任一选区候选人、一张选票可按序投多人、在前面被选上的情况下可多次使用等操作方式,保证多数与少数在议会中均有代表。
四是公开投票。密尔极力反对无记名投票,因为投票者在秘密情况下将比在公开情况下,更容易因为贪欲、恶意、怄气甚至由于阶级或党派的利益或偏见,做出不公正或不正当的投票。[1](P161)同时,他还不赞成为议会议员提供报酬,以保证议员在竞选时是出于国家和民众的考虑。
五是复权计票法。密尔认为,虽然每个人都应有发言权,但绝不是说每个人的发言都有同等价值。代议制政府的一个自然趋势是朝向集体的平庸,将主要权力置于越来越低于社会最高教养水平的阶级手中。通过复数选票,可以将智力与选举挂钩,给智力出众的少数复数选票,保证知识阶层的话语权,避免代议制政府的平庸倾向于多数专制。
六是创设第二院。尽管密尔不是非常重视第二院甚至觉得设立第二院会产生许多不必要的问题,但他仍然觉得每一种政体里应该有一个反抗宪法上优势力量的中心,而第二院作为人民议会(第一院)的平衡和辅助机制,能够一定程度上起到牵制作用,是一种可以考虑的选择方案。
在《代议制政府》一书中,密尔根据多年的观察思考和政治实践,以英国议会制度为蓝本,系统给出了改良、完善制度的方案。不过由于过于理想化,在具体的政治操作过程中,这些建议常常没有用武之地:密尔强烈主张必须实施的直接选举制度,在政治实践中的作用不太明显;旨在保证少数代表权的“黑尔方案”由于过度复杂和繁琐,无法在现实中真正开展;复数投票制因为无法解决智慧者的选择问题,在英国历史上一度实施却最终被废止;而秘密投票更是因为无法解决少数派的保护问题,而从未得到实施。尽管如此,密尔为完善代议制政府而提出的各项举措中,体现出那种强调人的自主性、重视公民教育、崇尚自由、增强社会活力等民主精神,对后世仍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价值。
四、折中过程留下的矛盾和问题
作为试图将自由和民主融合起来的折中主义大师,密尔的思想体系博大精深,内容极为丰富,如同差不多一切基本的现代制度都能在英国找到原型一样,差不多所有的议会民主理论都能在密尔那里发现端倪。但在这样一个庞杂的体系中,尽管密尔希望通过调和使各种主义和思想各安其位,却难以避免许多内在的思想冲突,这种冲突恰恰反映了19世纪西方社会固有的矛盾。
一是对贵族自由的天然倾向与对民主平等的理性向往之间的矛盾。如同他十分推崇的托克维尔一样,从骨子里讲,密尔对追求浪漫主义自由的贵族制有种天生的喜好。这既同密尔的生活环境、接触人物和从政经历有关,也与英国统治阶级的贵族式自尊心有关;既同终结贵族制的法国大革命给整个社会带来的颠覆性破坏有关,也同具有一种“贵族政治气息”不平等的人性观有关。尽管通过对社会大趋势的综合判断,结合政治哲学严密的思辨分析,从理性认识上讲,密尔支持人民主权的必要,希望通过促进公民自身教育,努力优化政治制度,达到自由和民主。可是从隐隐的内心感觉来讲,密尔认为只有依靠少数杰出人物的高尚品质,以及他们对社会道德进步所起的良好作用,才能提升并完善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从而保证代议制政府实行真正的民主。这种由出身、地位和受教育水平带来的天然性格倾向,使密尔的思想观念和学术理论在潜意识里必然笼罩着这种挥之不去的爱好。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密尔常常在提出一种政体设计后,又抱忧虑怀疑态度,理性上倾向民主主义,感性上又恐惧劳动人民政治权力扩大而带来“多数专制”。所有的矛盾都由这个根源产生。对此,密尔只能混合或折衷,而无暇甚至不愿去思考这种混合在现实中能否实现。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得出一种形象的结论:密尔试图调和自由主义、国家主义和社会主义,达到一种“静止状态”,平衡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国家干涉与个人自由,人民主权和精英统治等都在“静止状态”统一体中共存。[6]
二是理论上推崇代表全体的民主和实践中限制投票权之间的矛盾。密尔既是19世纪英国鼓吹议会改革的激进民主主义者,也是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捍卫者。一身兼两任,使他在推崇普选制和限制投票权的问题上,小心翼翼地调和。为了支持他的自由主义理论,他主张扩大选举权;但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他又为选举权限制了条件,只不过这种手法比较隐蔽。密尔从理论上区分了真正的民主与虚假的民主,认为只有代表全体而不是代表简单多数才是真正的民主。因此,他主张赋予妇女选举权,取消政治上的“贱民”,将普选制视为代议制民主的前提条件。但在实践中,密尔又认为这种民主无法真正获得,选择代表多数的第二种民主是现实要求,是为获得自由而作的必要妥协。于是,密尔又提出现实政治中限制选举权的具体办法,把四种人划拨在被剥夺选举权之列,即不会读写及算术的人、不纳税的人、领取救济的人以及没有偿付能力的破产者。[1](P129-132)不难看出,这里的门槛就是教育程度和财产状况,被排除的是除贵族和资产阶级之外的广大人民群众。密尔也意识到其中的问题,他辩称限制选举权和普选制并不矛盾,对选举权的限制也只是权宜之计,政府可以通过加强教育提高人们的素质,也可以通过其他政策增加人们的财富。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矛盾明显不可调和:一方面,密尔认为个人是自身利益的最佳代表,只有鼓励参与才能保障他们的利益不被别人侵占;另一方面,又因为所谓的素质和责任感问题,将穷人和知识水平低的人排除在外。按密尔的这一逻辑,永远也实现不了普选权,因为任何国家和社会都存在知识和财富的差距,就永远存在知识缺陷者和贫困者不能参与选举的现实。一旦没有选举权,他们就不能通过参与提升品质和智慧,国家也不可能为救济穷人而制定“济贫法”。[7]所以只能说,由于自己的阶层身份、成长经历和政治地位,密尔不自觉地选择了站队。
三是鼓励人们广泛参与政治和精英掌权思想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密尔十分赞同托克维尔的观点,认为政治生活是培养公民精神最有价值的学校。排除一部分公民于选举权之外的权宜做法,不但不能有效防止阶级立法,而且会损害平民政府特有的长处。而自由政府,也就是代表全体的政府,主要的好处之一就是,当政府要求人民参与直接关系到国家巨大利益的行动时,就要对最底层人民进行知识和思想感情方面的教育。[1](P126)另一方面,密尔在书中又透露出明显的精英掌权理念。他同样引证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指出美国政治生活诚然是最有价值的学校,但第一流的人物被关在全国选举以及一般地被关在公共职务的大门之外,而民众受到阿谀奉承的包围,其腐化作用同改善作用不相上下。因此密尔提出,对于那些高学历并且拥有政治经验的人而言,应该拥有两张选票,以保证其意见表达。同时,代议制民主选举的核心是选择合适的人,而非选择合适的政策。一旦合适的人居于其位,则不论其意见与选民意见如何相左,都应该予以尊重,以避免听从大众意见而产生多数暴政。也许密尔认为两者并不矛盾,但我们知道,精英和民主的对垒是此消彼长的过程。选举权的本质是人权,一旦认定人生而平等,则无论何种阶层,何种教育程度,是否对政治感兴趣,都具备选举这项基本政治权利,不能随意剥夺。对政治兴趣和能力的培养也是逐渐增进的过程,如果因为担心多数无知而导致荒谬政府,而排斥一部分人的参与,则公民社会永远也不会到来。密尔身上的这对矛盾,也可以说开启了精英民主主义和多元民主主义长期论战的序幕。
四是国内政治领域民主和国际政治领域种族主义之间的矛盾。同在国内政治领域强调人民自主性和参与性的代议制民主精神不同,在国际政治层面,密尔认为,如果处于较低文明状态的国家被一个较高文明状态的国家统治,其统治者就可避免被统治民族的几乎所有弱点,“这对一个民族说来常常是极为有利的,使他们迅速通过若干阶段,并扫清进步上的障碍”[1](P63)。这既包含对落后民族的歧视,同时又与他的理论相矛盾,违背了民主的精神。事实上,所谓先进民族与落后民族是无法截然区分的,尽管各民族的社会发展确实不平衡,但在智力与发展潜能上并无优劣之分。密尔自己主张政府形式是可以选择的,那我们就要问,在一定条件下为什么落后民族就不能选择代议制呢?日本在密尔时代还是一个落后民族,然而不是通过殖民统治,而是通过明治维新崛起为东方强国。更重要的是,民主的基本精神是承认人民主体性,它当然可以延伸为民族主体性。个人主权属于自己,民族的主权属于人民,主体对自己的事务具有自决权,按照民主理论,各民族当然也具有对本民族事务及命运的自决权。密尔认为,代议制民主不适合落后民族,鼓吹先进民族统治落后民族,这一方面是承认民主需要条件,但从本质上来说有悖于民主原则,是在为英国殖民统治辩护。从这个角度说,对外关系一直是检验西方文明缺陷的试金石,是不是把国内的标准推广到国家之间是西方文明无法超越的一道门槛。[8](P87)
五、结语
总的来说,密尔代议制思想的出发点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而言,它又是人类政治史上的一次飞跃。他以理论论证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了代议制政府存在的原因标准、主要原则、实施方法和主要问题,经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百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非常完整的政治体系。由于密尔的家庭出身、教育背景和社会地位,他还是在书中透出了强烈的精英主义理念和西方中心主义观点,他的许多具体政治建议也因为过于理论化和理想化而缺乏操作余地,他的折中调和政治哲学和处世思想也备受争议。也许,我们可以用阿瑟·哈德利的评价作结:“亚当·斯密更具有启发性,马尔萨斯更富于独创性,李嘉图更有条理性,可事实依然是,密尔知道如何总结这三个人的发现……他充分表达出了当时人们所信赖的那些真理。”[9](P1)
参考文献:
[1](英)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代议制政府[M].汪,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英)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密尔自传:大师是这样培养出来的[M].柏洋,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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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建成.评约翰·密尔的代议制民主观[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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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英)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政治经济学原理(上)[M].胡企林,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