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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养股:“小耕耘”摘取股份合作“大果实” ——基于佛冈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调查研究

作者:董帅兵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8-03-16  浏览次数: 5299

【报告要点】: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这为经营性资产薄弱、资源性资产分散的农村指明了发展道路。但农民增收仍面临“土地流转无动力、生产经营规模小、股份合作效益低”等难题。为此,佛冈县探索出“以股养股”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新思路。所谓“以股养股”,是指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为基础,以劳动入股参与合作社生产,增加土地、资金红利,用“一份耕耘”换取“多份收获”。具体来讲:集体统筹,土地流转入股;农民自愿,资金整合入股;认耕衔接,劳动作价入股。多元设股吸引农民成为生产主体,不仅促进了土地小规模经营,提高农民劳动收益,更盘活了土地股和资金股,增加农民股份分红,从而开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新局面。

一、人地“分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困境重重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佛冈县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陷入困境。

(一)农民求“新家”,合作经营难

农村人才流失弱化了组织基础,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仍占主导地位,使土地的合作经营难以实现。一是,单家独户经营,横向联结不足。佛冈县农村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仍占较大比重,农户基本能够满足生活需求,相互之间缺乏合作联系。二是,集体经济弱化,利益纽带缺失。佛冈县在分田到户之后,多数村庄的集体经济陷入困境,农民缺乏共同的利益纽带,难以主动关心村集体的发展。三是,组织载体虚化,领导动员乏力。村庄事务普遍由中老年村干部处理,留守人口难组织。官塅围村的书记讲到:“外出打工比在村做事赚钱,年轻人不愿意回村当村干部”。

(二)土地守“空巢”,整合入股难

佛冈县已经落实土地的“三权分置”,但是农村土地劳动投入的缺乏和分布状态的碎片化加剧了土地整合的困难。其一,承包权闲置,潜在价值难实现。佛冈县农户的承包地大面积抛荒闲置。中华里的理事长讲到:“农民将承包地看做‘私有财产’,为了占有权,宁愿抛荒不愿流转。”其二,经营权固化,流转入股难激活。佛冈县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尚处于起步阶段,配套措施不完善,因此土地较难通过经营权流转获得收益。其三,土地碎片化,集中经营难聚力。佛冈县多山地丘陵,分田到户时考虑公平性,农村地区采用优劣搭配的方式进行分田,导致土地分散化和碎片化。

(三)农业缺“依靠”,产业成长难

农业缺乏劳动、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导致农业效益偏低,产业地位下降。其一,人力老龄化,劳动投入缺“底气”。大量青壮年流入城市意味着农村土地无人耕种,加之佛冈县的农村留守人口老龄化加快,导致土地经营的劳动力投入渐趋减少。其二,效益锐减化,资金循环无“生气”。目前,工农业剪刀差的局面仍未改变,农民种地常常入不敷出。里水村的村民讲到:“一亩田种水稻一年收入1500元,还不够本钱。”其三,农业副业化,产业地位不“硬气”。佛冈县2016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047.242.8,增长率分别为5.4%9%9.5%,可见农业发展有待进一步提效增速。

二、股份合作,助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破土而生”

佛冈县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整合,以劳动入股创新农村股份合作,以此盘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

(一)土地整合“深耕”,深翻股份合作“新土壤”

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整合,完善服务体系,是佛冈县盘活土地经营权的第一步。首先,集体统筹,确保权属清晰。佛冈县政府指导各个村集体,将土地经营权确权到户。中华里通过村集体牵头,将全村280多亩土地的经营权确权到户,为发展股份合作奠定基础。其次,变分为合,土地集中连片。佛冈县倡导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理事会,利用宗族文化纽带发动村民支持土地整合。大田村在理事会的发动下,不到一个月将全村各户分散的213亩旱地集中起来。最后,强化组织,健全流转平台。佛冈县在村民小组(自然村)、村、镇三级分别设立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和经济联合总社,并搭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完善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

(二)劳动入股“增肥”,强壮股份合作“新机体”

佛冈县在土地整合、唤醒经营权之后,以认耕机制实现劳动入股,实现合作社股份的经营收益。其一,项目先行,以乡村旅游搭建“舞台”。佛冈县支持中华里经济合作社以每亩每年300元的价格从村集体租用整合后的土地,打造以龙泉山庄为核心,集农家乐、花卉观赏等于一体的乡村旅游品牌。其二,要素转化,以劳动入股唱响“新剧”。认耕制是农民通过自愿抽签的方式从合作社获得土地耕种的经营方式。中华里经济合作社统一规划作物种类,提供培训、销售等服务,农户则以劳动入股。其三,产业助推,以特色养殖强化“共鸣”。产业兴农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增添动力。中华里的乌鬃鹅养殖户为合作社支付每亩地300元租金和每只鹅10元钱提成,换取合作社提供的场地、鹅苗、销售等服务,2016年春节售出1000多只鹅,农户增加纯收入40000多元。

(三)分类设股“保收”,摘取股份收益“大果实”

佛冈县在股份合作的过程中,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劳动变股份,增加农民多层收益。一是,土地租金保收,以基本收益定“点”。佛冈县为土地出租制定政府指导价格。大田村经济合作社整合200亩农户承包田,以每年每亩地800斤稻谷的固定租金流转给广州华琪公司,确保农户承包田的保底收入。二是,现金股份增收,以资金收益扩“面”。中华里经济合作社考虑发展规模,根据自愿互利原则,鼓励农户以现金入股,每股1000元,最少5股,最多10股,实现资金向股金的转变。三是,耕耘股份创收,以劳动收益画“弧”。劳动入股是实现土地股和资金股效益转化的关键环节。中华里经济合作社采取农户自愿抽签认耕的方式将合作社承包的土地再次“流转”给农户耕种,参考劳动力市场价值,以每亩5股的份额将劳动入股,称为“耕耘股”。

三、提质增效,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生机勃发”

佛冈县通过股份合作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村治理回暖。

(一)拓展土地收益,夯实农民“钱袋”

佛冈县以股份合作盘活土地经营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首先,防止抛荒,守护了价值之“本”。红崩岗村整合闲置土地30余亩建设格桑花观光园,花期内一天的收入达3000多元,打破农村土地闲置抛荒的局面。其次,推动流转,保住了租金之“底”。大田村合作社社长讲到:“农民不劳动也能获得每亩地每年800斤稻谷的固定收益。”最后,合作经营,增加了股份之“利”。大田村与广州华琪公司发展股份合作,通过土地、劳动入股,2016年人均增收1000多元。

(二)促进集约经营,延长价值“链条”

佛冈县盘活土地经营权,拓展农业价值链,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其一,激活第一产业动力“点”。佛冈县下辖6个镇共整合土地126572亩,占全县实际耕地总面积的87%,为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奠定基础。其二,牵引一三产业融合“线”。佛冈县培育农业龙头企业6家,专业合作社265家、种养大户228家,通过“农业产业 乡村旅游”实现产业融合。其三,构筑产业发展生态“圈”。佛冈县建设38公里“生态长廊”,推进观光农业、古村落等13个生态项目,培育绿色农产品20多种,助推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培育现代农民,换新治理“机体”

佛冈县发展村庄经济引导劳动力回流,为村庄治理增添活力。一是,进城变回村,增添治理之“肌”。官塅围村成立经济合作社,发展观光农业,成功吸引90多名青年人回村创业,夯实村庄治理的主体基础。二是,私事变公事,强健治理之“心”。村集体经济构建起利益纽带,增强农民的公共意识。同兴村的书记说:“以前村民不愿管村里的公共事务,现在有了共同目标,主动关注村庄发展。”三是,农民变股东,落实治理之“行”。佛冈县实现农民向股东的转变,推动村民自治落地。中华里理事长讲到:“土地和劳动入股,使每个人变成合作社的股东,对村庄发展建言献策”。

四、佛冈县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启示

佛冈县通过股份合作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序化、整体化和持续化,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范本。

(一)股份合作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新路径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此,佛冈县以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为基础,结合自身经营性资产薄弱、资源性资产分散的现实,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经济合作社,鼓励土地、资金、劳动等入股,形成村集体整合、经济合作社承包、农民认耕的股份合作新模式,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助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再进一步。

(二)劳动入股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力杠杆

劳动力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内容。佛冈县发展股份合作,将土地、资金入股之后,普遍面临“无人种地、雇人价高、产业虚置”等问题,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遭遇瓶颈。为此,佛冈县以认耕制带动农民参与合作社生产,通过劳动入股解决经济合作社“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实现土地股、资金股的效益转化,撬活了农村的土地经营权流转。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以农民增收为核心

盘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实现土地价值的合理分配,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佛冈县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基础,积极探索建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激发农村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潜能,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促进农民再就业,增强农民的市场竞争力,通过设置耕耘股、现金股、土地股等多种股权,形成“基本地租 分红”的农民收益方式,实现藏富于民。

(四)产业发展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活力源泉

巩固土地经营权流转成果,实现土地的持续收益,应以产业发展作为基础支撑。佛冈县将农村产业发展和土地经营权流转相结合,构建以现代农业为主体的产业体系,培育“合作社 产业”、“企业 合作社 农户”、“合作社 产业大户”等“农产互促”的多元化发展模式,实现农业生产的规范化和集约化,提高土地产出率,延伸农业产业价值,促进一三产业融合,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注入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