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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终结

作者:H·孟德拉斯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6  浏览次数: 9002



内容简介

本书以法国农村的现代化道路为背景,分析了欧洲乡村社会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变迁过程。作者认为:传统意义上的自给自足的农民已经不存在了,目前在农村从事家庭经营的是以营利和参与市场交换为生产目的的农业劳动者,这种家庭经营体从本质上说已属于一种“企业”,但较工业企业又有其自身的特点,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正走向终结,当然,孟德拉斯所说的“农民的终结”,并不是“农业的终结”或“乡村生活的终结”,而是“小农的终结”。


作者简介

孟德拉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曾任巴黎第十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法国科学院研究中心农村社会学研究组负责人、法国应用社会学协会主席。孟德拉斯教授早年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接受社会学的专业训练,深受芝加哥学派注重经验研究的学术传统影响,他在巴黎政治学院任教时,曾是反传统的“田野教学派”的一员,强调研究必须建立在经验调查基础上的重要性,反对在象牙塔里做学问,认为理论的反思和推论必须扎根于定量的调查统计资料或定性的调查案例资料。他希望能够通过一种跨学科的经验研究,来提炼默顿所倡导的“中程理论”。


目录

导论 关于农民的研究

第一部分 农民社会的变迁和变革

第一章 变迁的力量和机制

第二章 土地、劳动和时间

第三章 家庭和经营

第四章 一项变革:杂交玉米

第二部分 农业劳动者及其企业和社会

第五章 企业家及其决策

第六章 农业劳动者的职业和状况

第七章 国家中的农业劳动者

结论 可能的未来

跋 二十年之后

附录

参考书目

人名索引


从农民到农业生产者:身份到职业的转向

——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与中国农民研究的新视界

焦若水 杨怀德


【提 要】农民的终结,并非我们在城市化思维下理解的“农业的终结”或“乡村生活的终结”,而是“小农”的终结。农民并非被终结的对象,而是在新的经济体系中具有创造力的生产者。改变城市本位的农民研究,通过发展农村生产性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设计享有国民待遇的社会保障体系,才是农民终结本真的涵义。

【关键词】农民农业生产者农民的终结


孟德拉斯的《农民的终结》几乎是启发整整一代人的宣言式著作,但是,正如鲍曼在讨论共同体时所谈到的那样,词都是有确切涵义的,然而,有些词,比如共同体,更多的是一种感觉。可以说,“农民的终结”里面所包含的“农民”和“终结”这两个词语几乎都可以被多样地解读,特别是终结,带有感伤和乡愁的词语激荡着莫名的感情,往往将思考带向虚无的方向。站在中国的语境中,重新审视农民终结的涵义与实践进程,走出终结,才是当代中国农村研究的正道。

一、“终结”的革命性涵义

当孟德拉斯写下《农民的终结》之时,“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这就是20世纪下半叶当今世界向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也就在那个时代,农民正处于深重的危机之中。这种危机不仅仅是农民自身的危机,更大程度是来自于农村外部的嵌入性影响,而担当认识和解释这一变迁的知识界却并没有清晰地刻画出时代前行的脉络。正如孟德拉斯所言:“因为人们想无视农民,想无视农业,而农业作为特殊的经济类别,有它的约束、它的风险、它的劳动力条件和它与其他职业所不同的特殊需求。因为人们极力想把农民当做勤杂工、无名公民、万金油以及适合于什么都干的二流人物。因为人们拒绝承认农业职业的个性。”[1]224“工人认为自己的黄金时代在未来,而农民则认为自己的黄金时代在过去。想把自己的黄金时代建立在明天的年轻人还只是特例。”[1]222这种状况,与当今中国的现实何其相似!也正如摩尔在其代表作《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现代世界诞生时的贵族与农民》中所言:“农民为摧毁旧建筑提供了动力,然而在以后的再建设工作中却毫无贡献。”[2]而这种论调,今日正无处不在地充斥于各种媒体报道、研究、报告和政策之中。在这种思维下的终结,几乎就是等同于将已经垂死的农民和农村一并送入深掘的坟墓。

这种对农民的判断和认识,与中国社会在近一个世纪中所经历的变迁交织在一起,常常使人们难以区分实然和应然之间的界限。正如鲍曼所言:“社会学的特征和风格已经被调试得和被它理论化、被它研究的现代社会本身一模一样;社会学从诞生的那天起就致力于与它的研究对象保持一种模仿关系——它把这幅形象建构和接受为使它的话语得以展开的框架。因此社会学把被想象为其研究对象构成成分的理想行动原则提升为说明自身合理性的标准。”[3]在社会学的这种惯性思维当中,城市是传统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因此,传统农民走向“终结”和现代新市民群体“再造”[4]几乎是一种必然的趋势,那个作为被终结对象的“农民”并不是关注的焦点,在更多的时候是向“园艺文化”迈进过程中等待改造的对象。

然而,孟德拉斯显然不是仅仅为农民写下一篇社会学式的悼词,而是要批判那种流行甚广的观点和思维中顽固的观念。“从本质上说,我们仍然停留在19世纪遗留给我们的观念之中,而这些观念显然都已经过时了。……最重要的就是要修正我们的观念,以新的眼光看待农村。”[1]6在这种新的眼光中,孟德拉斯所谓的终结在李培林先生的译者前言中说得很清楚,并不是“农业的终结”或“乡村生活的终结”而是“小农”的终结,在孟德拉斯看来,从“小农”(paysan)到“农业生产者”(agri-culteur)或农场主(famier)的变迁,是一场巨大的社会革命。

20年之后孟德拉斯为《农民的终结》写下跋时,他发现“自1975年以后的10年来,一切似乎都改变了:村庄现代化了,人又多起来。在某些季节,城市人大量涌到乡下来。乡村重新变成一个生活的场所,就像它同样是一个农业生产的场所。今天的乡下人享有城市生活的一切舒适:在巴黎城市人、郊区人、小城市居民和乡下人之间,已经不像20年前那样具有系统的差别。所有的家庭都能配备有浴室、现代化厨房、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和小汽车。乡村的孩子去上学都有客车接送,在小学和中学里,他们和城里的孩子一起上课。乡村在生活方式上完全城市化了,但乡村和城市之间的差别仍如此之大,以致城市人一有可能就从城市溜走,以便到乡村和小城市里去重新找回乐趣,仿佛只有这一点才能赋予生活一种意义”。

那么,曾经引起知识界震惊的终结及其后来的转变是如何实现的呢?孟德拉斯的答案很简明:使农民变成农业的生产者,使农业尽可能成为一个竞争性的生产部门。

可见,孟德拉斯笔下之农民“终结”,并非我们在惯常讨论中悲观化所理解的那种字面意义上的终结,确切说应该是传统农民的终结或者涅槃,通过这一“终结”,农民才得以在变迁了的新世界中重新找到新的定位与社会角色。

二、中国的难题:如何走出终结思维

虽然在孟德拉斯的视野里几乎没有涉及中国,但是毫无疑问在那20亿农民中中国的农民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与法国相比,中国农民的问题显然不是一个数量级的问题。中国农民所面临的困境与问题也是独特的,正如费正清所言:“在广阔的平原上,耐心的中国农民听任天气的摆布,依靠天赐的阳光和雨露。他们不得不接受世代不绝的水、旱、饥、疫等天灾。这同生活在地形多样化土地上的欧洲人的命运形成鲜明对比。”[5]与对孟德拉斯“终结”的理解一样,“内卷化”是与中国社会特色联系密切且使用频次较高、影响较广泛的概念,但正如刘世定与邱泽奇对黄宗智研究的评述中指出,几经转借的内卷化的含义已经变得复杂而含混,由此产生出一些更加纠缠不清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讲,“内卷化”概念是指,一个系统在外部扩张受到约束的条件下内部的精细化发展过程[6]。在笔者看来,与其说黄宗智所说的内卷化是一个未经严谨考量的采借,还不如说体现了一种定势的思维,在这种思维下,农村、农业本身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向中注定是内卷化的,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也不可能从农村自身发现,一句话,农村除了走向坟墓似乎别无他途。

即使将机械革命(主要是拖拉机的使用)和化肥使用与长江三角洲联结起来的黄宗智也认为,正如农民们不假思索就指出的,现代农业革命带来的收成的三倍的增长,伴随的却是劳动力投入成四倍的增加[7]。沈红等人的实地调查说明,“二元经济中劳动力的再配置……产生了双重效益,一方面曾经属于剩余或者说不尽其用的劳动力现在处于充分就业的状态;另一方面仍停留在农业领域的劳动力的边际产品和平均产品也相应获得了增加,其结构农户总体经济状况有了改善”[8]。然而,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将关注点放置在前一方面,对于农村和农户本身却很少关注。的确,农村的图景并不乐观,相对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而言,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仍然滞后,农业基础依旧薄弱,农业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机械与科技装备水平不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足,特别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明显滞后等问题都制约着农村的发展。全国有约1/3的乡镇、3/4的村尚未建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全国还有145个乡镇、5万多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路或水泥路;只有14%的村庄有自来水或供水设施,全国3.6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1.5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还有2000万农村人口用不上电;全国6成以上的农户还没有用上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村内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是一片空白,每年约1.2亿吨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乡镇企业的生产污水和农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进入河流、水塘,严重威胁农民身体健康。我国农业生产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57岁,最大为84岁,其中上海等东部沿海地区更是接近60岁。20059月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披露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有一半的行政村还没有通自来水;60%的农民还没有用上卫生的厕所;7000万户农民住房需要改善;1.15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还没有通公路;2%的村还没有通电;6%的村还没有通电话;1%的乡镇没有卫生院;60%以上的县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厂等[9]。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只占耕地面积的46%,机电排灌面积不足30%,农业灌溉用水平均利用系数只有0.45。耕地面积减少,地力下降。19982004年,我国净减少耕地1.08亿亩,全国耕地面积中70%以上是中低产田。农业科技和机械化水平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只有48%,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只有36.5%。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不足。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率只有30%,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水平。

徐杰舜道出了中国农民的两难:守土艰难,离土不易[10]。正如姜长云指出我国农户家庭经营是“小而全”、“小而散”的局面。所谓小即农户经营规模小,我国农户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远小于以农户小规模经营闻名于世的日本;所谓全即农户生产的专业化程度低,农户家庭经营几乎要独立完成农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农户对农产品的消费也主要依靠自给;所谓散主要指农户经营分散,相互之间缺乏协作,同时农户的地块分散,每个农户的土地要分成四五块甚至更多,这种情况必然妨碍农户对土地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利用,影响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推进[11]。现在中国农业生产性服务投入难以开展,一方面的原因是每家拥有的土地面积较小,另一方面是每户劳动力有富余,生产性服务在自家就可以完成,虽然效率较低,但农民目前机会成本低,农业生产效率低仍然能维持下去[12]

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农民在相当程度上仍然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不是职业概念。农业生产兼业化严重,由于具有优秀素质和专门技艺的职业化农民缺失,一些地方和领域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粗放,大大降低了稀缺农业资源利用的程度[13]。走出内卷化的思维,依然重视通过城市化解决农村问题的重要性,但是并不因此而否定农村自身的位置,对于中国乡村研究尤为重要。社会学家李强在分析了中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时,分析了小城镇的缺陷和不足,大城市模式的负面效应,城市群与城市带发展潜伏的问题之后,主张多元化的城镇发展道路,并特别提出了“乡村生活的城市化”的思路。他认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相当比例的农民仍然会生活在农村地区,这是符合中国实际状况的。在这些地区推进生活方式的变革,实现乡村生活的城市化反而是一条比较实际的道路[14]。但就如何实现“乡村生活城市化”并没有给出指示性路径。

三、农业生产者——一种新的身份与视野

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三农之外,因此,从外部视角研究三农问题成为国内热点之一。这种研究固然能为我们带来新的视野,但也不能否认从内部研究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既然关键问题在于将农民转变为农业生产者,那么以生产为核心对农村社会体系进行研究就成为一种重要的论题,特别是对于制约农村社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体系应该得到充分的讨论。

将农民从先赋身份向职业角色转变,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小规模农业经营的现状与结构在短期内依然难以得到结构性的改变,目前在农村生产中广泛存在的自愿协作和组织又难以为农业生产参与市场化和现代化的竞争提供有效的支持。因为在“大市场”前,分散的小农户很容易被公司或商人支配,就像原有计划经济下被国家支配和提取一样[15]。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国农业也正处于大规模非农就业、人口自然增长减慢和农业生产结构转型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之中。在这种类似于推—拉模型的促动下,我们可以发现,农民真正需要的是农业基础建设和农村公共物品投入、农产品价格扶持、为农户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农业科研的推进和推广,由此,推动农村社区生产性服务对于思考农村发展有着更为结构性的意义和价值。

我们首先来看前一方面的影响,正如孟德拉斯所言:“一种技术,尽管十分先进,当它没有被农业劳动者接受和使用时就不会有任何帮助。”[1]我国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这些年经过努力已经达到了45%,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都在75%以上,德国、法国、英国等甚至达到90%。像以色列这样一个极度缺水的国家,20世纪80年代它的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96%。农民是否采用新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从整体上是否有利可图,也取决于在政府主导下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是否获得政府支持,并愿意和能够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16]。将农业技术的服务交于市场和政府单向主导,注定和农业自身的发展没有实质性的联系。同时,主导公共资源的政府部门决策者主要是根据政绩和利益的需要,利用能掌握的公共资源做出公共品供给决策,他们往往热衷于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硬性”公共产品的生产与供给,而对农村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科技推广、信息提供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等“软性”公共产品却没有太高的积极性,致使农村公共品供给在总量严重不足的同时,又出现了供给结构失衡的问题,这样就容易造成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与农民需求之间产生较大的差异[17]。因此各级政府更容易将公共产品的供给重点放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和社会事业方面。而农业生产性公共产品是农村特有的公共产品,是农业再生产的物质基础和条件。

国家和市场的失败,将“主体性”和“地方性知识”推到前台,改变农村发展的厚望也曾经寄托于农民自组织等方式上,但是,“为什么几个世纪以来,虽然在农村中有一些具有现代意识的杰出农业劳动者,但他们周围的人却视而不见,没有模仿他们做出的榜样”。因为,农村产业升级的创新和农业技术普及的“扩散”效应只有通过制度性的保障才能得以有效实现,而不是农民的个人行为。“答案属于总体历史的范畴而非乡村经济的范畴:工业社会的逻辑开始同价值体系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世界观一起发生作用”。同时,制度和习惯的依赖,使得现有的制度安排也很难将新产生的组织纳入原有的体系之中,反而造成一定的混乱与失序,“所有这些多种兼业活动的形式只是整个社会的一种更为普遍的演化表现之一,即人们恰当地称为地下经济或未定形经济的发育。它使所有的经济学家感到忧虑,因为他们无法分析无法把握这种现象;它也使政府感到忧虑,因为它避开了政府的直接抽税”[1]292。从这种角度来看,流动于城乡之间的1.2亿农民工恰恰承担着向乡村传递工业社会价值观和技术的积极作用,各种传媒和通讯设施在乡村的普及为制度化的乡村生产性服务体系的发力奠定了基础。

从后一方面的影响来看,随着中国农业融入全球产业发展的布局之中和农业自身的变革,农产品消费结构连带引起的农业生产结构发生了结构性的变迁,由此,农业在整个国民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那种将农村社区建设视为解决后顾之忧和整体社会发展负面问题的思考应该有所调整。根据黄宗智的研究,从1978年到2004年间,狭义的农业在农林牧渔业总值中所占的比例从1978年的80%降低到2004年的50%,而牧、渔所占比例从1978年的17%上升到2004年的44%。种植业内部的结构转移同样需要我们注意,从以粮为纲到粮、菜、果并重,2004年蔬菜和水果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已达37%[18]。郭泽保的研究也发现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入WTO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等因素,使农户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有了新发展[19]

我们对于中国农村社会的判断往往过于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费孝通先生“文字下乡”揭示的与其说是一种现象,不如说是一种思维。现时对于农村的判断也受到城市导向和模糊的农民工导向的严重影响,对于农村社会自身特别是将农业现代形态的发展相当程度地忽视,对于农民生产者身份的忽视,都使农村的未来蒙上了悲观的阴影,孟德拉斯的“终结”也就成为一种想当然的借用!更新我们对于农村、农民、农业的认知,关键在于系统地调整公共政策与制度安排,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中形成整合,为农村社会的再造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四、可能的政策框架

新农村建设的反思。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发展农村的公共服务事业,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农民的主动性发挥不足,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环境改造等这样一些“硬件”的改造与提升上,对于“软件”关注不足,如何将软硬件系统性地结合起来,更是悬而未解的一个问题。新农村建设中投入式的思路未将农村自身视为一个具有自生能力的社会有机体,制度设计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和操作化过程。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形成的硬件设施,使其围绕农业生产有序运转起来,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村社区政策实践及其不足。当前农村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工作,主要是由民政部门来推进的,受部门职责的限制和原有城市社区建设路径依赖的影响,主要集中于生活性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上,但是由于农村社区主要的功能仍然是组织农业生产,农村社区居民的主要活动和收入来源仍然建立在农业之上,而且,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制约农村社会发展的内部因素主要是促进和提升农业生产的各种服务不足,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问题主要表现为,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影响;非生产性公共品供给膨胀,超过了农民的负担能力[20]。在推进农村社区发展的过程中,着力发展农村社区生产性服务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管理穷人到社会工作的优势视角:现有的诸多农村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被”产业化、“被”城市化的,才演化出所谓“逼民致富”、“诱民致富”的悖论。这样的运作逻辑,归根结底是一种管理穷人的思路,缺乏对于农民自身立场的体认。更为重要的是,相比而言,在城市中已经发展有相当基础的社会工作,无论在思路和方法的介入上在农村都是缺乏的。突破传统“问题为本”的扶贫模式和“缺乏视角”、“工作者为本”的农村社区工作介入模式,建立以能力建设和资产建设为核心的优势视角下的农村社会工作的模式,是农村社区发展社会工作范式转向(paradigmshift)的方向[21]

五、讨论

“要想知道怎样使全世界的农民进入工业文明,以便使他们能够自己解决吃饭问题和走向繁荣,难道思索的最好例子不是西方国家已经完成飞跃的农民吗?”[1]276282中国固然有着种种迥异于西方的特色与国情,但是,在科学技术渗透到社会每一个角落的现代化时期,让农民的生计方式依然停留在最传统的时代,使农业沦落到糊口且都难以为继的状况,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正如弗罗伊登博格创造性地将农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前现代农业依靠穷人干农业,现代农业不依靠人干农业,后现代农业依靠的却是让成百万的农民受良好的教育,得到很好保健,从事各种不同的工作,参加多样的消遣活动,包括艺术活动。后现代农业不仅要求转变基本的人的服务,而且要求转变人的态度。农民的价值应该与教授、医生、官员是一样的[22]。对于农业发展的长时段历史审视和展望,确实需要有一种这样的视角转换。

恢复农业作为一个现代产业的本来面目,恢复农民作为农业生产者的基本定位,进而恢复有助于农民参与现代产业发展与市场竞争的种种权利,让农民从种种拯救者的话语和支配下逃脱出来,有助于真正迈开向现代产业发展的步伐。因为,农民的终结,并非我们在城市化的思维中理解的“农业的终结”或“乡村生活的终结”,而是“小农”的终结。农民并非是被终结的对象,而是在新的经济体系中具有创造力的生产者,改变城市本位的农民研究,通过发展农村生产性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设计国民待遇的社会保障体系,才是农民终结本真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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