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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化同步”发展下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治理研究———基于中西部六省农村的实地调查

作者:刘筱红 施远涛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人口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7-04-20  浏览次数: 12713

【摘 要】中国农村劳动力“家庭分散化”和“性别差异化”的流动使得农村出现了大规模留守妇女群体,其家庭也处于一种离散化的状态。实地调查发现家庭离散给农村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婚姻、代际关系以及发展空间带来严重影响,而“四化”发展不同步是造成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产生的根源。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是治理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的根本之道。

【关键词】留守妇女;家庭离散;“四化同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逐步发展,数以亿计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乡村走向城镇,从农业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发展路径,农村劳动力在转移的过程中呈现出了“性别差异化”和“家庭分散化”的流动状态。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发布的数据①,在201216336万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农民工占66.4%,女性仅占33.6%,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明显滞后于农村男性劳动力而且,在这些外出农民工中,举家外出的仅为20.66%,这意味着,有将近80%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家庭处于分散状态。这种“性别差异化”和“家庭分散化”的流动状态,使得我国农村出现了大规模留守妇女群体,并且她们的家庭处于一种离散化的状态。本文使用的家庭离散概念,并非指家庭解体,而是指同一家庭的成员由原来共同生活在同一空间中转变为分散生活在不同空间中,虽然他们还是同一个家庭的成员,但却过着一种分离的共同生活。

毋庸置疑,家庭离散对于农村留守妇女而言是一种非正常的生存状态,农村留守妇女之不同于非留守妇女,其根本特征也就在于核心家庭成员的分离;而且,留守妇女面临的百般困难、千种问题,归根到底也在于家庭离散。那么,家庭离散给农村留守妇女带来哪些影响?如何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进而从根本上消除农村“留守”现象?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四化同步”的发展思路,为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提供了新的视野和根本治理之道。

1家庭离散对农村留守妇女生存与发展的影响

从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实情况来看②,东部地区以就地就近转移为主,中、西部地区以外出为主,而且中西部地区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家庭分散化”和“性别差异化”的流动状况更为突出。基于此,课题组选取了中西部六个典型的劳务输出大省(湖北、河南、安徽、重庆、四川和陕西)作为调研的重点地区,对这些地区的农村及其留守妇女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本文以对这六个省份36个村庄812名留守妇女的抽样调查和120名留守妇女的深度访谈所收集到的数据和资料为基础,分析家庭离散对农村留守妇女生存与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1.1家庭离散所导致的身体安全问题

(1)黑夜恐惧,身体缺乏安全感

留守妇女因为丈夫不在家,其人身安全感明显下降。问卷分析数据显示,丈夫外出务工期间,12.8%的留守妇女曾遭遇过被抢,8.7%的曾遭遇过被骗,6.9%的曾遭遇过被骚扰等安全问题;除此之外,还有些留守妇女曾遭遇过被骂、被打等安全问题。另外,课题组在调查中还发现,留守妇女群体中普遍存在着害怕村庄暗夜的现象,在笔者访谈中许多留守妇女都谈到,一到天黑心里就紧张,屋外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会吓得一身冷汗,因而有的留守妇女需要开着电视机睡觉;即使有少数留守妇女受到欺负时也不敢吱声,怕丢人,“家丑不可外扬”的道德桎梏让留守妇女选择了沉默,而沉默又加重了她们的痛苦和恐惧。

(2)独自在家,心理负担重

丈夫外出务工期间,留守妇女要独自承担起生产劳动与家务劳动,担负起生活压力;同时,27.4%的留守妇女还要担心丈夫的安全,14.6%的担心丈夫在外吃不好睡不好,27.5%的担心丈夫的身体健康状况,甚至有5.6%的还要担忧丈夫会不会感情出轨。生理与心理的双重压力使得留守妇女心理负担过重,从而产生负面情绪。在谈及丈夫外出务工后,她们经常有的感觉时,36.7%的留守妇女经常感觉孤单,12.5%14.4%的感到害怕和情绪低落,15.2%8.6%的感到烦躁和焦虑,9.5%的经常感到压抑而且精神上的压力也使得高达58.6%的留守妇女感觉到做任何事情都比较困难,9.4%的则直言在生活中经常觉得做任何事情都会棘手。

(3)力不从心,无力承担临时性、突发性的重事、难事

由于丈夫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妻子在面对临时性、突发性的重事、难事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课题组调研数据显示,91.1%的留守家庭拥有耕地,其中71.4%的留守妇女在丈夫外出期间依旧保持自家耕地面积不变然而当农忙时节忙不过来时,留守妇女一般不找男性帮忙,怕引起村民的“闲话”;为了避嫌,村里男性村民也不太愿意主动地去帮她们。在访谈中,许多留守妇女谈到,她们还特别害怕遇到临时性、突发性急事、难事,比如半夜小孩生病、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等,因为丈夫不在身边,又找不到人帮忙,总感觉力不从心、孤苦无助。

1.2家庭离散所导致的婚姻安全问题

(1)分离的共同生活,婚姻质量降低

留守妇女长期与丈夫分离,共同生活时间减少,因而双方从这种非常态的婚姻中所获取的情感与性满足要比普通家庭少,导致婚姻质量下降。问卷数据显示,41.1%的外出务工丈夫半年才回家一次,15%的丈夫一年才回家一次,甚至有0.2%的留守夫妻从未联系过。即使现在电话已经普及,联系比较方便,但留守妇女在与丈夫通电话时,谈论的内容大都也是关于孩子和老人,仅有14.4%的内容能涉及到夫妻感情和相互的关怀。

(2)婚姻解体,家庭破裂

留守夫妻的婚姻可能因长期分离而变得脆弱,形成夫妻隔膜,遭遇婚姻亮“红灯”问题,双方行走在婚姻的边缘。调查显示,有54.4%的留守妇女认为与丈夫分隔两地容易导致双方感情淡化并最终导致婚姻解体。同时,少数入城务工经济地位上升的丈夫,形成对留守妻子经济与心理上的优势,开始嫌弃家中的“糟糠之妻”,当距离和地位变化所带来的冲突无法协调时,离婚,就成为最后的选择。在课题组调研的村庄中,因丈夫长期在外务工,夫妻长时间分离而导致婚姻解体、家庭破裂的情况时有发生。

1.3家庭离散所导致的代际关系问题

(1)子女不教,母之过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谈到过:“在过去的历史中,人类似乎找到了一个比较有效的抚育方式,那就是双系抚育,而一旦夫妻一方或双方从家庭中分离出去,孩子得到的爱抚和教育便是不完整的,甚至畸形,也使亲子关系潜藏危机”(费孝通,2008)。留守家庭由于父亲角色的缺位,家庭功能不完整,给正值成长期的儿童在行为规范、价值观等方面带来了负面效应。而且,由于要担负起繁重的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30.1%的留守妇女表示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辅导孩子;57.8%的坦言因为自己文化素质不高,辅导不了孩子;8.7%的表示自己根本管不住孩子。但是,当因上述原因导致“子女不教”的情况出现时,责任却往往归咎于留守在家的妻子,导致留守家庭中出现“子女不教,母之过”的倾向。

(2)“双面胶”走了,婆媳关系缺少润滑油

在留守家庭中,丈夫外出务工后,照料老人顺理成章就成了留守妻子的责任。课题组在实地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得到了很好的照料,婆媳关系良好,但也存在少数婆媳关系交恶的事实。正常家庭的婆媳矛盾可以由儿子从中斡旋和调节而得以缓和与解决,但留守家庭因具有调节角色的丈夫外出务工,使其“双面胶”的粘合作用得不到发挥,婆媳矛盾也就缺少了润滑油,矛盾难以消化,导致婆媳关系持续恶化。

1.4家庭离散制约了留守妇女的发展空间

(1)一身数任,限制了留守妇女自我发展

在非均衡的家庭角色环境下,留守妇女往往身兼数职。受家庭角色所累,她们很难有动机、有精力、有时间为自己充电,继续学习,发展自我。在回答“留守妇女不参加农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原因”这一项时,有20.1%的留守妇女表示因为体力劳动强度大导致精力有限,43.0%的表示因为家务劳动繁忙造成时间有限。留守妇女因时间和精力的有限而参加不了农业技术培训,导致了她们对农业科技知识的匮乏与对新技术、新方法掌握的不足,进而被排斥在新型农业发展的大环境之外。

(2)“守土”有责,牵制了留守妇女参与乡村公共生活

美国学者亨廷顿在研究变革社会的政治变迁进程时曾提出,“在现代化社会中,政治参与扩大的一个主要转折点是农村民众开始介入国家政治。这种农村的动员或‘绿色的崛起’对较晚进行现代化的国家比对大多数早期现代化国家具有更重要的政治意义”(塞缪尔·亨廷顿等,1988)。农村留守妇女参与乡村公共生活是这种“绿色崛起”的醒目标志但是,过重的家庭角色负担,牵制了留守妇女参与公共生活的脚步,阻滞了留守妇女在乡村治理中的“绿色崛起”。调研数据显示,时间精力不足导致40.8%的留守妇女不能积极参加村干部选举,42%的留守妇女不能主动向村干部提出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甚至43.1%的留守妇女不能参加村务管理中涉及自己利益的事情。

总之,留守妇女面临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归根到底在于家庭成员的离散所带来的家庭功能性的缺失。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农村留守妇女的家庭离散?

2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产生的根源探究

在探索和认识社会现象时,不仅要看到表象,更要挖掘其背后的因果关系。事实上也正是由于透过现象挖掘出现象背后的因果机制,才可能对该社会现象的发展做出有效的干预。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的产生,从表面上看是由于她们自身的素质不高、家庭的经济理性以及社会制度隔阂等原因造成的;然而,探本求源,却是由于我国在发展的过程中,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这“四化”发展的不同步导致的。

(1)城镇化长期滞后于工业化,导致城市不能为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举家迁徙的条件

工业化和城镇化具有天然的内在互动互促机制,一方面工业化发展需要吸收大量劳动力引发农业劳动力向工业和城镇聚集,进而推动城镇化;另一方面城镇化又为工业化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和日益完善的地域空间,反过来促进工业化。纵观国际经验,发达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步发展是其现代化进程中的普遍规律;然而,由于建国初期我国实施的特殊工业化战略,以及由此产生的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制度安排将农村剩余劳动力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进程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导致了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如图1所示)。改革开放以后,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的各种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制度安排开始松动,在农村人多地少、收入微薄等内在“推力”与工业化发展导致的劳动力需求加大的外在“拉力”的合力作用下,农村劳动力开始逐渐向城镇转移,城镇化率的速度加快,到2009年,城镇化率首次超过了工业化率(如图2所示)。但是,由于这种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做大经济总量和承载投资为目的,以土地批租为重要手段的规模城镇化往往只注重城镇化量的增加而忽视质的提高,从本质上来看,我国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水平的矛盾依然突出。




:本文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对城镇化率和工业化率的界定,城镇化率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工业化率即工业总增加值占GDP总产值的比重。

数据来源:中国19492011年城镇化率的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792012)数据整理中国19602011年工业化率数据来自世界银行(http://www.worldbank.org.cn/)对世界各国工业增加值占GDP百分比的统计数据整理由于世界银行对中国工业增加值占GDP百分比的统计数据从1960年开始,故关于中国工业化率的统计数据是从1960年开始的。 



城镇化长期滞后于工业化,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建设水平以及城市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工业化中人口和经济集中的要求严重不适应,城市并不能为在工业化中转移到城镇的农村人口的举家迁徙提供生存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由于受到户籍制度的制约,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员无法与城市居民同等享受附着在城市户籍背后的就业、教育、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城镇生活成本高昂,因而不得不保留农村承包的土地作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城镇稀缺的公共服务、高昂的生活成本、缺失的社会保障以及照料农村承包地的需要,使得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员无法举家迁徙进城,因而不得不将一部分家庭成员留守在农村,以家庭离散化的形式在城乡间“候鸟”般的循环流动。

(2)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协调,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丈夫想留留不下,妻子想走走不了

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本应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城镇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必要支持,农业现代化推动城镇化发展。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将城市和农村人为地分割成两部分,在城乡间构筑起了城乡隔绝的利益格局,使得我国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极度不协调。近年来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背景下,城乡二元体制有所突破,但由于路径依赖,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乡利益格局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在短期内很难完全根除,同时,当在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中触及既有城乡利益格局这一“硬核”时也会激起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抵制,阻碍城乡一体化进程,因此,从目前来看城乡间的差距依然很明显。

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长期的不协调,导致了两方面的结果:

其一,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自1978年以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总体上呈扩大趋势(见图3),到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达到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3.13倍。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来源的分类统计数据,2011年农村居民家庭全年人均纯收入6977.3元中,来自传统农业(农林牧渔)中的收入为2519.9元,仅占农村居民家庭全年人均收入总量的36.12%。③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居民的家庭的收入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而且仅依靠传统农业无法取得较高的家庭收入。古人曰:“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农民为什么会违背“安土重迁、骨肉相附”的本性,背井离乡、抛妻别子去打工呢?说到底,还是生计所迫。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是农民进城务工的外在刺激,依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无法取得较高经济收入是农民进城务工的内在压力,在内在压力和外在刺激的双重作用下,丈夫想留在农村也留不下,因而,不得不抛妻别子、背井离乡进入城镇为“稻粱谋”。



其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由于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不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农村公共服务投入的不足,导致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特别是在保障性和发展性服务支持体系方面远远落后于城镇。在项目组调查的34个村庄里,除了个别村庄有幼儿园、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之外,其他村庄基本上没有这些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组在调查中了解到,留守妇女留守在家除了承担生产劳动之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教育子女和照顾老人。由于城市不能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举家搬迁的条件,而农村又缺乏像幼儿园、养老院等这样可以为留守妇女和丈夫一同外出务工解决后顾之忧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使得留守妻子想走也走不了。

(3)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工业化,导致农业规模化和农村工业化程度较低,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有困难

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是相辅相成的,农业现代化为工业化的发展提供原始资本积累、原材料支撑和劳动力资源,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又会反哺农业,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资金、技术以及市场等要素。建国初期,为了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迅速建立工业体系,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为工业发展积累资金,并源源不断地从农业中抽取资源为工业化发展提供原材料支撑。改革开放以后,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的一系列城乡隔绝制度开始松动,长期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向城市流动,工业又从农业中抽取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使我国工业化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11年,按当年汇率折算我国人均GDP已超过4500美元,达到5432美元④,工业增加值占GDP总值的46.59%⑤,重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0%以上⑥。根据国际经验判断,我国目前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早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然而,由于我国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长期缺乏内在联系,以及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不够,农业现代化进程缓慢。从反映农业现代化的指标看,2010年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为1.45,农业机械化率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均为52%,我国农业现代化总体上还处于成长阶段。⑦

由于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工业化,工农业劳动生产率差距大,工业化中的资金、现代科学技术、人才以及现代经营管理方法等要素没能很好地运用到农业现代化中去,导致我国农业依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方式,农业的规模化和农村的工业化程度较低。而农业的规模化和农村的工业化有利于将“储蓄”在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挤压”出来,并就地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去,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工业化,导致农业规模化和农村工业化程度较低,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能力有限。以集农业规模化和农村工业化于一体的乡镇企业为例,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异军突起,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乡镇企业的个数从1978年的152.4万个增加到1990年的1850.4万个(如表1所示),年均增长212.25万个,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从1978年的2826.6万人增加到1990年的9264.8万人,年均新增就业机会804.78万个但是,由于农业的规模化和农村的工业化程度较低,80年代兴起的乡镇企业大都规模较小、经营分散、资金单薄、管理落后以及产业和产品结构不合理。进入90年代中后期,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改革的推进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乡镇企业在严峻的竞争环境中逐步走向衰落,乡镇企业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逐渐减弱,从1991年到2011年乡镇企业的个数年均增长仅为44.53万个,年均新增就业人员仅为313.20万人,而且从1996年开始,乡镇企业就业人员开始出现负增长。




随着我国高速工业化和高速城镇化的发展,耕地面积大幅减少,并且仍以每年600700万亩的速度递减⑧,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愈加突出,加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增多在乡镇企业就业机会减少、无法实现就近就业、而在城镇能够找到工作但无法举家迁徙的情况下,农民只能以家庭离散化的形式“离土又离乡”作跨地区流动。

(4)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融合不够,加剧“四化”发展不同步,间接促使农村留守家庭离散化

“四化”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纵观其内涵的演变历程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在每个历史时期所提出的“四化”都是对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将信息化纳入到“四化”中,明确提出了“四化”同步发展的重大政策导向,这说明信息化已被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信息化覆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所有领域,需要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促进、深度融合、同步发展。然而,我国信息化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相对落后状态,从反映信息化水平的指标来看,2010年,我国信息化发展总指数为0.707,低于世界平均指数0.802,在世界排名第40位,和排名第一的瑞典比较,相差0.568;其他各项分指标也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世界上的排名大致集中在3545名之间,和排名第一的国家差距很大(如表2所示)



由于我国信息化本身发展还不充分,导致信息化与其他三化的融合不够,加剧了“四化“发展的不同步。具体来说,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不够,使得我国工业化依然无法向以信息资源为基础、知识创新为驱动、互联网为载体的工业化高级阶段迈进,因而无法进一步推进农业等相关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对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带动力不足;信息化与城镇化的融合不够,使得构筑在城乡之间、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数字鸿沟无法消弭;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的融合不够,使得农业信息化建设不足,用工业化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能力不够,用城镇化来带动农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的能力较弱。而且,由于信息化与其他三化的融合不够,导致信息化并没有充分发挥它在其他“三化”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导致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间信息交换不充分,彼此促进和带动不够,进而加剧了“四化”发展的不同步。如前所述,由于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不同步,导致了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化,而信息化与其他三化的融合不够又加剧了“四化“发展的不同步,因而,也间接的促使了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的离散化。

3“四化同步”发展: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的治理之道

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的产生归根到底是由“四化”发展的不同步导致的,那么,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呢?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四化同步”的发展思路,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性的战略决策,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也为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化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和治理路径。

3.1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实现就近就业

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进而推动农村工业化,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是“新型工业化”中“新”的应有之义。乡镇企业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农业转移人口回流、终结家庭离散现象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农村劳动力由“离土又离乡”向“离土不离乡”逐渐转变的重要方式。因而,地方政府可以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的地理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乡镇企业,解决农村就业发展问题,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同时,政府可以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和支持各类工商企业、个人投资建厂;鼓励农民“带资返乡”、“带企业返乡”,积极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这样通过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不仅可以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避免因异地迁移而导致家庭离散问题,为农村女性提供更为广阔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让留守妇女更多参与到“新四化”的建设中来,而且也还可以加速城镇化的进程,进而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

3.2以新型城镇化为引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举家迁徙

新型城镇化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化体制是阻碍农村转移人口与城市居民共享社会政策和福利的重要因素,而城乡二元化结构又是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构成、支持和维持的。因此,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刻不容缓。我国应以新型城镇化为引擎,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逐步构建起全国城乡统一的居民登记制度,实施以身份证为核心、以居住地为基础的身份统一、机会均等、权利平等的城乡统一的人口管理体制。打破现行的城镇户籍与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和住房等方面的依附关系,消除附着于城乡分割户籍制度之上的对农业转移人口社会福利的制度性歧视。只有真正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才能保证农业转移人员能够举家迁徙,自由流动,进而彻底实现身份的转换,并最终消除农村留守现象。

3.3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无需靠进城务工提高家庭收入

农业现代化即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的装备设施来改造传统农业,并用现代企业管理技术来经营和管理农业,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进而提高农业的收益。由于我国农业现代化长期滞后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导致农业收益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扩大,大批农村劳动力不得不转移到城市以谋求更高收入,然而因为现实条件他们又不能实现举家迁徙,在农村也就出现了大量留守群体。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的收益,进而增加农民的收入。在生产环节,运用工业化发展中的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具,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拓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深度;在销售环节充分发挥城镇化的带动作用和聚集效应,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强化市场调节,突出农业组织管理;在整个产销环节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引导水平,拓展销售路径,稳步增加农民收入。这样农业发展了,农村富裕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他们就无需离开土地、离开农村、离开家庭,远走他乡谋生计了,留守现象也就会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渐消失。

3.4以信息化为纽带,促进“四化”同步科学发展,进而逐渐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化问题

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动力。当然,“四化”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相互关联中发展的;“四化”的作用也不是单独发挥的,而是在融合、互动、协调中实现的。由于信息技术的泛在性和寄生性,使得信息化能够融入到其他三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成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间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的桥梁纽带,能够有力推动其他三化的发展,成为四化同步的节拍器。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促进产业聚集,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我国工业化向更高阶段迈进;通过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优化城市布局,调整区域和产业分布,调节人口的合理分布,实现大中小城市间协调发展;通过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相互协调,消除阻碍城乡一体化的藩篱,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进而实现四化同步发展。只有加强信息化同其他三化间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其他三化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才能有效推动“四化”同步科学发展,进而逐渐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化问题。


注释:

①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发布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http: //www.gov.cn/gzdt/201305/27/content_2411923. htm20130527,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②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发布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http: //www.gov.cn/gzdt/201305/27/content_2411923.htm20130527,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③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1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人口与发展2014年第1

④⑤⑥⑦⑧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1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The World Bank Annual Report2012DB/OL.http: //data.world bank.org.cn/country/china.据宋洪远,赵海.我国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面临的挑战与选择[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2(2).刘筱红等:“四化同步”发展下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治理研究

⑨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http://news. xinhuanet.com/18cpcnc/201211/17/c_113711665.htm20121127,新华网.刘筱红等:“四化同步”发展下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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