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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话语权意涵

作者:程同顺  责任编辑:许家秀  信息来源:《统一战线学研究》2022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2-05-14  浏览次数: 30225

【摘 要】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集价值信仰、理论内涵、制度架构、体制机制、政策运行、实践操作等丰富内容于一体的复合框架,也是中国共产党对百年民主革命、民主建设、民主改革道路的理论总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话语权意涵包括:政治要素上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首,经济要素上以公有制为基,价值要素上以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为本,程序要素上以全阶段、全时态、多层次、多领域为体。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民主”为基本内容,以“人民”为根本取向,以“全过程”为核心特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基于我国特定历史文化传统与新时代政治实践发展形成的新型话语表达,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两大显著特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主要体现在对“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价值导向的坚守,以及对兼具积极性、有效性的民主绩效的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性则融汇着时间维度上全阶段、全时态的横向民主,以及空间维度上多层次、多领域的纵向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在理论上、实践上、宣传上聚焦“全过程”,逐步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吸引力、竞争力和话语权。

【关键词】民主;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西式民主;话语权;民主话语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党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方向,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的重大论断[1]。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连,强调党在新的征程上必须“紧紧依靠人民”[2]。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2021年3月,修改后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在总则部分新增规定,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在对全国人大代表的要求中,该法增加了“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的表述[3]。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纷纷开始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系列良好的成效。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新型民主形态自提出起便成为学界讨论与关注的焦点。学界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与本质、环节与过程、人员与要素,到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与政策以及应该遵循的范围与限度,对这一新型民主形态的研究正在逐步深入。但总体而言,相关研究仍然局限于较为宏观的概念厘清与界定、自上而下的政策研究,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过程关注较少。本文立足“全过程”一词的基本话语意涵,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程序环节与绩效结果结合起来分析,力图揭示中国特色民主模式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涵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词法剖析,可拆分为“全过程”和“人民民主”两个部分。“全过程”作为“人民民主”的修饰语和限定语,是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和外在体现,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和完善之后在新时代的表现形态进行的新凝练与新总结[4]。从词性溯源,“民主”(Democracy)由古拉丁文中的“demos”(人民)与“kratia”(统治或权威)共同衍化而成,意为“由人民进行统治”,可见“人民”与“民主”本身便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然而人民概念在古代西方其实仅仅指向于具有选举权的“公民”,将女性、奴隶等底层弱势群体排除在外[5]。在经历了资产阶级革命并逐步实现现代化的西方国家,“人民”概念的范围不断扩大,逐渐与国民、公民等概念混为一谈。而我国人民民主中的“人民”则指向工农联盟和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这一注重阶级性和整体性的概念界定,既保证了民主范围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同时又可避免无限扩大民主导致的乱象。

“全过程”着力强调我国民主在链条延续性、环节完整性等方面呈现的全阶段、全时态、多层次、多领域的突出特征。如果说人民民主概念的不同使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西方对手式、竞争式民主形成了鲜明对比,那么全过程的概念则使之与西方国家仅仅注重定期选举的间歇性民主区隔开来。人民民主与全过程的结合在实现方式与绩效结果方面形成了协商共识型民主和回应式民主的创新。“人民民主”与“全过程”的创造性叠加,是民主理论与中国具体民主实践的结合,是实质性民主与程序性民主的结合,同时也是民主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结合,充分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民主道路的正确性。

学者们以政治学视角审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话语权意涵,进行了一系列全新的阐释。从民主的概念与本质着手,全过程人民民主实际上等同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既有质的坚守,也有坚强的领导与法律的保障[6]。从民主的环节与过程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为完整的政策过程链条,是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五大环节相融相嵌、相辅相成的过程[7]。从民主覆盖的人员与单位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范围应该包含当家作主的全体中国人民与具体执行人民公意的各党政部门。从民主价值赖以落实的制度与政策而言,各项民主制度与一系列公共政策的共同运行,是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得以顺畅运行、人民意见得以有效表达的基本保障[8]。还有一些学者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入手,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统一的完整的公共事务运行过程,或是一种参与主体的有效互动过程,包括提出诉求过程、解决诉求过程、决策过程、立法过程、沟通与协商过程、自治过程等[4]。本文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话语权意涵为:政治要素上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首,经济要素上以公有制为基,价值要素上以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为本,程序要素上以全阶段、全时态、多层次、多领域为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模式。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真实的民主

古希腊时期众哲人将民主的价值界定为实现多数人的共同福利,启蒙运动时期霍布斯、卢梭、洛克等西方政治哲学家进一步提出并完善了人民主权理论。此种价值理念衍生出简单的多数人统治和古典主义的实质民主,并长期以来占据西方民主话语体系的大半江山。这种将民主价值奉为高阁的实质性民主,在20世纪遭到了韦伯与熊彼特等众多西方学者的反思与批判,与此同时开始了实质民主向程序民主、大众民主向精英民主的转变。程序民主将关注点从宏观的民主价值高度转向了更为现实的民主运行过程,从而将民主概念界定为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精英领袖(政治家)来作出决策的过程,也即“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家的统治”[9]。程序民主最终走向了西方现代国家普遍采用的竞争性选举民主,从而将民主与选举画上了等号。民主的价值性取向逐渐走向了方法性、手段性与工具性取向,而选举之外的日常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却变得越来越微不足道。

随着现代国家的逐渐发展与演变,民主越来越被广泛地认可为一种共同价值,同时也在世界各国的具体政治实践中诞生了越来越丰富的表现形式与运行机制。民主的多样化发展恰恰证明了“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10]。然而,当今西方部分国家仍然将民主与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画上了等号,在形式上逐渐把民主简化为单一的竞争性选举,正在逐渐背离民主的“人民性”价值本质。西方政治家对民主的简单判断标准不仅忽视了民主在价值、形式与过程等方面的统一性,也对世界各国多样化的民主理论与民主实践视而不见。中国民主超越西方民主的地方,“不仅体现在其价值与制度框架的真实民主性质导向之上,还体现在其实践运作形态与实现机制的高效民主质量导向之上,全过程民主就是这种民主实践形态的集中体现”[6]。按照马克斯·韦伯提出的价值合理性与工具合理性概念来理解,古典的实质性民主实际上是“纯粹的价值合乎理性的行为”,程序性民主则是“对手段、目的与附带的后果进行‘合乎理性的权衡’”的“目的合乎理性的行为”[11]。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价值合理性层面符合“人民统治”这一核心价值[12],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民主”;在工具合理性层面注重和讲求民主治理绩效,是真正意义上的“全过程民主”。可见,中国民主真正在理论与实践上实现了形式与内容、价值与目标、实质与程序的统一。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导向:人民当家作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所秉持的人民价值取向,来源于中国传统社会中朴素的民本思想。其中“全过程”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天下”政治观,“人民民主”则衍承于中国古代的“民本”政治观[4]。这种兼具政治性与哲学性、道德性与法理性、时间性与空间性的传统政治理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民主建设与民主改革的过程中,历经继承、改造、创新与升华,逐渐发展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13]论断便是对此种历久弥新的民主理论的朴素概括。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与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是中国民主与西方民主在价值导向上的最大区别。脱离了把民主价值与意识形态话语相等同的窠臼,是否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自然而然地成为判断一个国家的民主是形式的民主还是真实的民主的重要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14]。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话语,在权力归属上体现为“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政府就应该处于人民的控制之下,政府的政策和行为以人民的意志为依归,即对人民负责”[15];在政治制度上体现为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一以贯之的人民本位理念;在政策运行过程上体现为保证人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过程,以人民之智理人民之事。具体到民主的实践过程,全过程人民民主突破了传统民主理论收缩于“选举周期”的认知框架,面向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这个枢纽,即导向全体人民对公共事务的共管共治[8]。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标导向:积极有效的民主绩效

全过程人民民主除了在价值导向上表现出显著的以人民为本位的特征,在目标导向上也以其积极性、有效性与西方民主区别开来。其积极性主要体现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在服务人民、切实满足人民需要的同时,引领具有普遍凝聚力和号召力的责任感、信念感、认同感、道德观、法律观与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形成正向的良好风气,激发社会的正能量。这种积极的情感价值深植于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当中,将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的正向目标内化于人民民主的价值内核。相反,西方的竞争性民主对三权分立、多党制、一票制等分权制衡制度的过分注重,虽在常态社会当然有监督政府、制衡权力等积极意义,但在经济发展停滞、社会矛盾突出时,极易导致反智主义、民粹主义、极端主义等现象。同时由于选举民主本身的暂时性与间歇性特征,民众只有在选举时才能短暂地感受到民主的存在,无法在全社会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民主氛围。因此,部分西方国家的民众开始质疑现代民主政治的精神内核已经遭到破坏,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却远远背离了人民的利益,其制定的公共政策也越来越倾向于维护政府高官和富有阶级等社会上层的利益,从而在广大民众心里埋下了对政党以及国家不信任的种子[16]。民众在落差中逐渐产生了对民主政体的失望情绪,从而“宁愿在选举日待在狭隘的私人领域里,而懒得出去投票”[17]。此种“选举民主的困境”与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出的积极性相比,更多地表现出消极性的特征[18]。

如果说民主的积极性结果是判断一个国家的民主是否是“真正的民主”的标准的话,那么民主的有效性结果则更能够判断其是否是“好的民主”。《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机活力,党心军心民心空前凝聚振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19]党和国家取得的光辉成就恰恰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取得的积极绩效的最好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全社会形成民主之积极氛围的同时,其更重要的目标在于保障人民的权利、维护人民的利益、回应人民的需求、解决人民的困难、提高人民的福利、谋求人民的幸福,从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民生保障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社会建设的紧迫任务。”[19]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始终被放置在党和国家发展建设的突出位置。从推动收入分配公平、促进就业率提升、深化教育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改善住房条件、攻克贫困难题,到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真正做到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为人民之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得以彰显。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完整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内在蕴含着时间与空间两大分析维度。时间维度指向横向轴线上的过程性,意为我国民主政治在平行环节链条上的衔接性与民众参与在时态上的完整性;空间维度则指向纵向轴线上的过程性,意味着我国民主政治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在从地方到中央、从基层到高层的各个层级显现出的深度与广度。这种横向时间维度的民主与纵向空间维度的民主有机融合起来,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空的完整性特征”[20]。民主政治体系的建构过程一般包含价值、理论层面与操作、实践层面两个方向,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真实性的探讨更多是基于价值及理论层面,而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具体政治社会实践当中过程性与完整性的探讨,则需要转向对时间与空间层面具体制度设计与政策运行的分析。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间维度:全阶段与全时态

著名社会学家哈特穆特·罗萨曾着重强调时间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时间是社会生活中无所不在的要素。事实上,所有的社会制度、社会结构和社会互动,都具有过程的特质,是通过时间加以整合起来的。”[21]从时间维度审视民主,实际上也是从民主程序的角度来考察具体的民主实践与民主过程,集中着眼于民主是如何通过程序性的方式方法浸润在政治生活当中,让人民可以随时随地、没有时间限制地参与民主。“程序是制度的生命,没有程序的制度,是一种虚幻的、观念上的制度。”[22]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民主的程序主要体现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五大环节。这五大环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将制度与程序紧密串联为一体的过程,也是保障全体人民民主权利、向人民赋权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23]全过程人民民主权利的享有保证了中国人民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反观西方,人民参与民主政治的渠道越来越局限于选举这一环节,除此之外很难通过更为直接的方式影响决策的制定,从而逐渐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边缘人”。全过程人民民主全时态的鲜明优势由此彰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重视民主选举,而且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参与对日常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以及对于各级公务人员的民主监督。也就是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性集中体现在人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性。作为民主政治程序链条首个也是最基本环节的民主选举,与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互对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了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根本政治逻辑,确保人民成为国家权力的享有者与行使者,从而使人民中心的民主核心价值得以贯彻。在继承和保留选举民主和代议制民主精华的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出了一条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民主与法治相联系、民主与协商相融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通过科学的民主选举程序实现了民意的集中,另一方面通过高效的民主决策与立法程序实现了民智的集中。与以选举民主和立法民主为核心工作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辅相成的是以协商民主为基本原则的政治协商制度。人民通过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选举出最能代表自身利益、最符合民心所向的各级人大代表进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决策机关,同时通过多样化协商沟通的方式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民主决策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第二个环节,是一种将民主性与科学性有机结合起来的“集思广益型决策”模式[24]。其涉及到更为复杂的制定草案、征询意见、专家讨论、听证论证、监督审查等决策过程,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等阶段都需要保证程序的透明性、方法的科学性、内容的公开性、责任的明确性以及监督的合法性。民众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等途径,通过听证会、恳谈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以及实地走访和网络征询意见等多种方法真正地参与到民主决策的过程中来。此外,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保障的民主管理环节则主要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依托,以群体性政治事务、经济事务、社会事务、文化事务等公共事务为内容。民主监督作为民主程序的最后一环,强调广大人民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和方式对国家各级公务人员进行监督,以保证国家民主政治生活的有序开展,人民的民主权利得以有效行使。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空间维度:多层次与多领域

“空间之于民主,不仅关乎形式,甚至关乎内容。”[25]空间可以按照自然形成的地理空间以及建构形成的政治空间进行二分。前者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地域、疆界等实体性概念,后者则包含了国家与社会在建立过程中逐渐演变出的更为复杂抽象且层级性更强的空间内涵。从民主概念诞生伊始,民主的空间规模问题便饱受争议,民主与小规模国家更为适配的观点在20世纪民族国家占据国家形态主流之后逐渐消解。在此基础上,体量更为庞大的大规模空间中的民主形式即代议制民主,与小空间范围内的自治型民主,将民主与空间的关系再次带入学术研究的视野当中。中国作为一个超大规模国家,中国社会作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最大型社会”,无论是在地理意义抑或政治意义上的空间范围内,都决定了中国不能简单地照搬或借鉴西方民主,而是必须依据中国复杂的具体政治实践发展更加多元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26]。一方面,中国作为大型民族国家,超大体量带来的资源分配问题、价值统一问题、社会稳定问题、政治发展问题等都对民主的实现路径与操作方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密集的人口规模和广阔的地域规模又为中国民主提供了丰富的发展条件与创新空间。

从空间维度理解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其主要表现为多层次与多领域两个特点。从空间的层次性来看,国家、地方各级、基层政府、社区等都是我国贯彻人民民主的场所;从领域性来看,政治、经济、社会等国家各领域的公共事务,都有人民参与民主政治实践的身影。人大立法、地方决策和执行、政务热线、基层群众自治、参与式预算、人民信访等,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不同层次和领域的多样化表现形式。

以空间边界划分国家、社会管理体系,一般可分为国家中央政权直接控制与管理的较高政治层级,和国家权力向下拓展形成的兼具行政性与自治性的基层政权。基层处于国家政治结构中的托底位置,是国家权力控制与民间自治力量的结合点。具体到民主的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则体现为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保护型民主与自治型民主、代议制民主与参与式民主的结合[27]。一方面,在高层级的治理空间,人民通过间接民主的形式选举代表行使民主权利,而向下落实到地方基层,如何在小规模的群体内部实现民主的有效性,拓宽以参与、协商、沟通等为基础的基层民主渠道则显得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正是在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一具有创新性的基层民主形式的考察中首次提出了“全过程的民主”概念。这充分证明了基层民主是体现我国民主之“全过程”特征的关键政治密码。所谓基层民主,意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8]。我国基层民主以共识为基本目标、以协商为基本方式、以平等为基本取向、以公开为基本保障,并在具体的基层实践中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创新形态。除了传统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外,近些年来又逐渐产生了“以重大立法、重大规划、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为主的立法联系点制度、(网络)意见征求征询会、专家座谈会、听证会、恳谈会、评议会、议事会等决策、议事、协商的直接民主机制体系”[6]。例如,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作为全国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从国家法律的修改到关涉每位居民切身利益的电梯加装、垃圾分类的建议征集,六年来共进行了20件国家法律和64件地方性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提交立法建议6 500多条,获得采纳530多条[29]。北京顺义区仁和镇则设立了分级协调机制,形成人大代表进“家”“站”等特色基层立法模式。除此之外,还有四川省彭州市的“社会协商对话会”、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的“圆桌议事会”等多种协商议事模式。多种多样的基层民主形式从根本上提高了基层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积极性,让民主真正做到了入人心、通人情、解人难[30]。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个层级又可以由点及面扩展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性空间。自由主义民主以国家与社会的二分为基本理论取向,从而主张将民主限定在政治领域之内,使得经济和家庭等基础的社会领域免受民主规则的审视。社会主义民主则认为民主应该“不仅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31]。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在理论与实践中将民主扩展到了更广泛的经济与社会领域,提出了经济民主与社会民主等新型民主概念[32]。我国的经济民主从宏观维度看表现为国家对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环节进行整体性配置的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经济规划、经济管理等要件,继而在实现利益公平、协调公权与私权等方面体现人民民主的精神内核[33]。从微观角度看,经济民主体现为全体劳动者参与经济组织(如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活动的民主形式,通过民主手段调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以实现经济管理模式的民主化。宏观与微观的经济民主一同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从而为实现最高层次的经济民主——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础[34]。社会民主生发于与广大人民群众更为密切相关的公共领域。从西方的民主实践出发,哈贝马斯主张维护公共领域的自主性,得出“争取和守护民主的社会生活至关重要”的结论。在我国,社会领域的民主主要表现为基层民主,与以各类社会组织或社会团体甚至网络虚拟空间为依托的民主形式。以“公共性”和“非政治性”为基本特征的各类民间组织,可以通过“利益聚集、表达和实现功能”帮助“改善政府管理,分担政府管理事务,减少政府管理成本,提高政府管理绩效”;同时在公共卫生、公共医疗、生态环保、权益维护等方面,各类基层社会组织也发挥出独特的作用[35]。此外,网络与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让大量以互联网虚拟空间为依托,以微博、微信和短视频、APP等新媒体为平台的网络民主形式逐渐进入民主的社会领域,并凭借其直接性、高效性、隐蔽性等特征极大地提升人们参与民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虚拟空间逐渐成为人们发表意见和诉求、行使民主权利的新空间。

四、全面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话语权

西方国家在21世纪遭遇的一系列民主困境,如民主制度的僵化、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盛行、政治极化、身份政治的兴起等,让民主这一崇高的价值理念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甚至在部分地区出现了“反民主”的潮流。然而,民主困境并不能成为民主价值消亡的理由,西方民主道路的经验也不能成为检验我国民主政治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政治制度就完美无缺了,就不需要发展和完善了”[36]。民主是一个“践行的过程,是一种动态的平衡”,是“点滴式”渐进发展的,“民主政治永远是一个‘现在进行时’,而不是一个‘完成时’”[17]。未来如何在汲取西式民主教训的基础上,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继续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必须具备“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宽广视角”,在理论上、实践上、宣传上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逐步提升中国民主的吸引力、竞争力和话语权[37]。

(一)理论上: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学术研究

西方民主理论历经发展与演化,出现了从大众民主到精英民主、从一元民主到多元民主、从代议制民主到参与式、协商式民主的变化趋势。但无论理论上如何变迁,西方民主实践仍然表现为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环节的民主模式。西方学者通过改造民主的概念、性质与模式等内核,逐渐将民主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相结合,从而对其他国家的民主政体与民主发展模式提出质疑,认为不符合西方民主话语的便不是真正的民主。在这种民主话语霸权之下,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论断的提出对于中国民主理论的研究无疑具有“强心剂”的作用,是从学理上创新民主发展模式、建构中国民主话语体系的关键一环。政治学是安邦治国之学,对国家治理、政治发展、社会稳定等问题的研究与解决意义重大[38]。政治学的学术研究应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学术立场,秉持人文关怀、回应时代命题,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突出优势,从而建构起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39]的民主话语体系。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政治学指明了民主这一研究领域的新课题与新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理论要求,需在延承以往民主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索与创新。

目前中国学术界关于民主理论的研究,已经形成了制度民主论、机制民主论、权利民主论、结构民主论和自治民主论等几大类型,从制度与机制、结构与过程、权利与利益、主体和对象等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展开了广泛且深入的讨论[40]。但同时不难看到,我国的民主理论研究在方向上更多着力于对概念的解剖,缺少对实质内容的分析;在方法上更加注重规范性,实证方法的应用仍显薄弱;在取向上更倾向于从实践上升到理论,在理论上的创新观念不足,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在对象上以政治民主为主要着眼点,对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民主理论关注还有欠缺。针对这些问题,未来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应该立足民主理论的创新和深化,以我国民主政治体系架构为研究内容,以多样化的操作方法为研究工具,以理论引导实践为研究取向,以横向的全过程与纵向的全领域为研究对象,建立一套既遵循共同性的民主价值理念,又符合具体性的民主政治实践的民主话语体系和民主评价标准。

(二)实践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发展

“任何科学理论和制度,必须本土化才能真正起作用。”[41]民主的活力和生命力在于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中国的民主道路和民主模式在发展中取得了众多突破性和实效性的成果,但在体制机制、程序规范、执行操作等方面还存在可以改进的地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除了深化理论研究之外,还应该继续推进实践的创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进行的高度凝练和总结,同时也是未来中国民主发展道路的理论指引。继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横向延伸人民民主的程序链条,涵盖国家政治生活的全时段;纵向拓宽人民民主的空间范围,覆盖人民参与民主生活的全领域。

从横向环节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我国民主政治体系已经完成了基本框架的建构,即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遵循,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制度保障,以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基本形式。未来民主实践所要落实的就是在已经搭建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框架上添砖加瓦,重点在民主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要素上下功夫,让民主在实践中真正运转起来。这一关键环节和关键要素可以理解为作为最广泛民主实践的“民主治理”[42]。民主治理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三个环节统合起来,要求将民主落实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将更加多元的主体(如社会自组织)纳入到民主政治的实践轨道中来,使民主成为一种有效的国家治理工具[43]。从纵向环节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更加注重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在民主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将民主思想融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中,让民主不再是束之高阁的政治理想,而是真正渗透进广大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宣传上: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话语体系

政治宣传对于构建政治合法性、形成公共舆论和推进政治民主有着独特的作用[44]。从全球范围看,民主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宣传话语中日益成为一种利益表达与争夺、污名化别国政治制度的工具和手段。部分西方国家通过政治宣传极力推崇和褒扬资本主义民主,从而质疑和否定中国民主政治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其政治宣传实际上演变为一种政治营销。在政治宣传媒介与平台更为多样化、宣传受众更为多元化的今天,中国的民主话语宣传更要站稳立场、注重方法、创新内容,更好阐明中国的民主历程、讲好中国的民主故事、宣扬中国的民主理念、展示中国的民主成果。

传统的针对民主话语的政治宣传主要集中于政务媒体的报道、领导人讲话、学术界的相关政治评论,这种宣传模式虽然具备时效性、精准性和教育性等特征,但对内民主的氛围覆盖性还不足,对外民主的宣传度还不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论断,无疑是一次对内对外牢固树立中国民主形象的契机。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基本内容,未来的政治宣传工作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增加民主政治宣传的场所。政治宣传不应仅仅集中在网络这一传播平台,更应该从城市到农村,深入到高校、社区、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以基层党委为主要抓手,真正做到宣传入人心。其次,创新民主政治宣传的方法。新时代的民主政治宣传不能仍停留于讲稿似的文字形式,应该以实践为立足点,通过更为生动形象的宣传方法,以讲故事的形式将抽象的民主叙事转化为具体的民主现象,让“宣”和“讲”真正结合在一起。最后,建构民主政治宣传的国家话语。对内政治宣传旨在让中国人民更加认同中国民主,对外政治宣传则力图让世界人民更加相信中国民主。因此必须建构一套具有中国特色且利于国外民众理解的话语体系,逐步提升中国民主的话语权。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模式,也是一种新型的民主话语表达,是集价值信仰、理论内涵、制度架构、体制机制、政策运行、实践操作等丰富内容于一体的复合框架,也是中国共产党对百年民主革命、民主建设、民主改革道路的理论总结。民主发展的实践过程检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真实、最广泛、最有效的民主,证明了中国的民主理论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中国具体国情的理论体系。全球化、数字化、多元化逐渐成为世界发展潮流,既使民主面临挑战,也为各个国家民主发展带来了创新空间。因此,未来如何在理论与实践上拓宽民主的概念内涵、丰富民主的表现形式、深化民主的制度改革,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性与科学性,建构扎根中国具体民主实践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体系,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民主话语权,具有学理性和现实性的双重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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