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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社协同”: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以H市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为例

作者:杨 柯 唐文玉  责任编辑:蒋 韵  信息来源:《思想战线》2022年第2 期  发布时间:2022-05-01  浏览次数: 31067

【摘 要】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而基于群团组织“找回社会”逻辑的“群社协同”是新时代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H市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的协同实践,展现出了“共识构建、互动增能、共同体塑造”的本土化“群社协同”的运行机制,有效提升了新时代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效能。新时代优化“群社协同”,党政部门需要注重形成以“有机统一”为目标的治理整合体系,群团组织需要构建以“整合共享”为基础的协同治理框架,社会组织需要推进以“专业化 精细化”为核心的服务能力建设,从而不断提升“群社协同”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整体效能。

【关键词】群社协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找回社会;社会治理


一、导言

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那么,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对此,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愈益重视推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协同互促,以提高整体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制度建设层面明确提出要“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部分,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这就凸显出了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作用的“群社协同”的重要路径,以形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近年来,随着我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持续推进,不同品类的群团组织通过探索多元化的方式协同本领域的社会组织来实现其功能重塑,地方实践创新密集涌现,这为探究“群社协同”的问题提供了愈益丰富的经验观察对象。

既有研究关于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探讨,大多聚焦于宏观层面的角色定位、能力困境与战略构建,鲜有从新时代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层面来探究“群社协同”的问题,特别是对本土化行动机制的探究不够充分。本文基于对H市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的经验研究,力图深度探究“群社协同”的生成逻辑与运行机制,并提出优化“群社协同”的路径建议,以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做出一些有价值的思考。对“群社协同”进行考察与分析,不仅有助于破解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整合难题和治理碎片化问题,还能呈现基层治理中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并进一步揭示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背景下加强“群社”合作、实现群团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效能提升的内在要求。

二、“找回社会”:“群社协同”何以生成?

群团组织长期以来作为党的外围组织而存在,与党一样来源于社会,有深刻的社会属性。在党缔造了新的国家政权之后,党的组织体系深刻嵌入国家机器之中,生成了一种独特的政党—国家体制。与此同时,群团组织也跟随党的组织体系而嵌入国家机器之中,从而产生了群团组织“国家化”的现象。改革开放以后,传统的单位体制发生了解体,社会结构日益扁平化,群团组织“国家化”的现象使得群团组织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上出现了效能的下降,甚至产生了悬浮于社会的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群团组织“国家化”的问题,党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动了群团组织改革。新时代群团组织改革要求群团组织在植根社会中增强生机和活力,突出了群团组织重新“找回社会”的逻辑,这使得“群社协同”成为了新时代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

(一)在“找回社会”中突出群团组织的中间群体性质

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提出社会团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源于社会成员在意识上的相似性的“机械团结”(mechanical solidarity);另一种是共同体成员基于自愿、自由、主动而与其他成员发生正面联系的“有机团结”(organic solidarity)。涂尔干认为法人团体能够切合个体利益的、心理的、职业的和情感的需求,①1可视为现实中有机团结的承载者。他提出法人团体作为中间群体的作用在于能够把原子化的个人纳入社会生活主流之中,并把原先的“个人与社会”的结构改成“个人、次级群体(法人团体)与国家”的结构。②2追溯历史可以发现,随着国家与社会的发展,由罗马工匠组成的法人团体逐渐成为政府管理机构的一部分,扮演了各种行政角色。然而,由于对国家过于依赖,最终在帝国崩溃之后法人团体也就消逝了。③3因此,法人团体只有回归社会性才能发挥维护社会团结与稳定的本质作用。

作为中国特有的组织形态,群团组织是在政党—国家所赋予的政治合法性基础上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组织载体,同时亦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社会支柱。这种特殊的“官民二重属性”的定位正好符合涂尔干的上述论述。群团组织恰好处于国家与社会的中间位置,属于当代中国特殊的“第三领域”,④4有利于连接国家意志与社会需求,因而“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这些组织实际上是承担联系和整合其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的中介性的力量”。⑤5然而,由于群团组织的“国家化”现象,弱化了群团组织作为中间群体的属性,因而需要推动“找回社会”的改革。在新时代的背景下,群团组织改革的旨向之一即是激活群团组织的社会功能,推动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共生,型构社会共同体的结构形态,以构建本土情境下的社会有机团结模式。具体到妇联,妇联具有贯彻党和国家政策与反映妇女群众意愿的双重功能。一方面,妇联凭借党和政府的认证或授权获得合法的权威地位,并通过资源供给或让渡职能发挥其政治功能。另一方面,妇联嵌入国家治理的社会领域,借助组织化的载体和社会化的服务模式,通过诉求支持或承接职能等一系列的社会性实践凸显其社会属性,以实现中间群体将个体粘合起来的特殊作用。综而观之,群团组织协同社会组织能够有序畅通原子化个体与公共体制之间的利益表达机制,形成政治功能与社会功能的耦合,使其在国家权威与社会需求的交互中找到最优契合点,以充分体现作为中间群体所具备的代表、协调、吸纳、聚合等多重应然功能,如图1所示。


图1:群团组织协同社会组织的理论逻辑

(二)在“找回社会”中呈现群团组织原本的社会属性

群团组织自成立之初就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随着抗战胜利,为有效联系各领域群众,作为党革命时期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有效组织载体,不同品类的群团组织陆续成立。群团组织从社会中来,具有天然的“亲社会”的组织特征,与社会组织联系密切。以妇联为例,妇联自成立之初就明确以团体会员为基础。1949年4月1日,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就规定:“本会会员以团体会员为限,各省(市)或地区的民主妇女联合会,或其他民主妇女团体,凡赞成本会决议与章程,申请加入本会,经全国代表大会批准,或执行委员会先行批准,经代表大会追认者,均得为本会会员。”①6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妇联还通过制度建设增进对民主妇女团体的进一步统合。根据1950年9月29日政务会议通过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条例》,中国妇女联谊会、中华妇女节制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等民主妇女团体及其各地分会作为妇联的团体会员。随后,妇联根据一些民主妇女团体发展需要不仅不再“酌收会费”,而且开始为其提供经费补助。如从1952年起,北京市民主妇联拨给北京市妇女联谊会事业补助费200万元(旧币),1953年增加到380万元。②7这实际上强化了妇联对民主妇女团体会员的组织统合。

革命后的中国共产党采用了一种类军事化的组织方法来组织社会,把个人编进特定的单位组织之中,形成了一种个人归属于单位、单位服从于上级的垂直管理系统。同时,党的组织系统沿着科层化的行政等级序列镶嵌于一切单位组织中,并与行政组织系统密切结合在一起,依赖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来开展党的工作和组织动员群众。正是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妇联的组织系统跟随党的组织系统这样一种建构和运作的模式,高度嵌入了自上而下的官僚体制之中,形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纵向组织体系,并且长期以来在“单位社会”的结构形态中,妇联也习惯于依赖党和政府的权威,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化方式开展工作,成为了一种高度官僚化的官僚制组织。这种沿着自上而下的官僚体制建构起来并且习惯于官僚化运作的妇联,逐渐产生了悬浮于社会的现象。

迈入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进行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等一系列战略部署,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国家治理与体制结构的社会性转向。针对群团组织悬浮于社会之上的内循环、封闭性和无作为等现象,2015年7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群团工作会议,群团组织改革开始全面推进。改革的核心主旨即立足群团组织的社会属性,为其政治属性功能的发挥提供基础支撑。在具体改革内容中,如何实现“群社协同”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是群团组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一项重要任务。”①8这进一步引导着群团组织在行使政治功能的同时,有效协同社会组织,积极型构“群社协同”的互动格局,借助社会化组织网络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最终实现对社会属性的有序回归。

(三)在“找回社会”中彰显“群社协同”的治理价值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群团组织需要进行功能重塑,以发挥有机联结国家与社会的应然作用。换言之,群团组织需要重建社会中间层网络,以实现其回归社会这一功能重塑的根本任务。当前群团组织改革的重要取向之一即是力图通过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使群团组织更好地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进而做好政治吸纳和政治整合,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其中,“群社协同”是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现实可行的行动选择。

协同的本质是通过多元治理主体有序参与治理,职能分工协作,以形成共同行动、耦合结构和资源共享,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而“群社协同”为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实践路径。从社会角度看,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在优势资源与功能的互补中,通过协同共治的方式能够有效破解各自发展的现实困境。以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为例,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都具有不同的功能优势,二者的协同互促能够避免资源的重复性浪费,实现资源互补与链接。一方面,与广大妇女群众复杂多元的服务需求相比,目前妇联仍然存在着人力财力物力不足的现实短板,特别是基层妇联普遍存在组织资源匮乏和资源获取能力不足的发展困境。因而,向体制外寻找资源以延长服务手臂,增强自身服务能力,是妇联寻求协同共治的内生动力,同时也是妇联发挥“联群”“联妇”功能的内在要求。毫无疑问,作为天然的同盟军,女性社会组织是妇联最为合适的组织载体和重要抓手,妇联应当将其积极吸纳到整体的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女性社会组织“民间”的身份可能带来“先天不足与后天不良”的现实困境,因而也迫切需要通过与妇联的联动来获取群团组织的政治与社会资源,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并扩展发展空间。从政治角度看,“国家政权之所以建立、能力之所以增长,原因在于多个精英及非精英阶层,出于不同目的,被成功集合到了国家制度之内”。②9在实践中,依托政党—国家赋予的政治合法性,妇联应当积极嵌入国家治理的社会领域,在与女性社会组织的协作中强化政治引领作用,提升社会的政治整合度,进而有效发挥国家对社会的统合功能。

总而言之,通过资源整合与功能整合,“群社协同”能够有效激发群团组织内生的社会功能,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群团组织有效地发挥政治功能,最终形成社会治理中协同共治的新的联合体。

三、个案分析:H市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的协同实践

(一)案例介绍与研究方法

近年来,党中央不断强调妇联要把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下沉,加强新时代背景下妇联与社会组织的协同互促。2016年9月颁布的《全国妇联改革方案》重点强调要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③10对此,H市妇联从治理结构到行动重心开始快速回应。一方面,打造女性代表履职新平台。2019年,H市妇联将女性社会组织建设纳入妇联改革方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H市妇联围绕妇女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积极联系各领域优秀女性代表,组建了6个女性社会组织并将其纳入为团体会员。同时,H市妇联指导各区县依托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女性人才,打造了涉及妇女群众生活领域的24个三八红旗手(执委)工作室,为全市各行业各领域优秀女性积极发挥“领头雁”的作用提供新平台。另一方面,多维并举,提升女性社会组织服务能力。H市妇联鼓励女性社会组织、三八红旗手(执委)工作室立足工作职能,积极申报省、市妇女儿童民生项目资金,通过项目化运作,既延伸妇联工作手臂又加强女性社会组织自身建设。H市妇联注重整合市县妇联新媒体平台,帮助各类女性社会组织提供信息发布、产品推介等服务,开展以交流观摩、培训学习、活动展示等形式的实践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女性社会组织的影响力。近几年来,由H市妇联培育的希望公益志愿者协会、蒲公英志愿者协会、巾帼志愿者协会等30多个女性社会组织荣获省市荣誉,三八红旗手(执委)工作室负责人等一批“领头雁”获得省级及以上“最美巾帼志愿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每年开展的最美巾帼志愿服务组织(个人)评选成为全市文明城市创建的亮丽品牌。总体上看,H市妇联初步构建出一条策略性的协同女性社会组织的实践路线,逐渐形成了以“强化引领、有效服务、广泛联系”为基本特征的协同治理场域,实现了市级示范引领、基层遍地开花、服务逐步覆盖的阶段性成效,体现出了较为显著的治理效能。

本文采用个案研究方法,即通过对个案所获取的实证资料和数据建构理论、命题或中程理论的一种研究策略。①11作为一类成熟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案例研究就是针对具有代表性的人、社会组织、社会事件,通过系统的数据收集研究其发生机制与发展过程,最终得出普遍性研究结论的一类研究方式。为此,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间,课题组对H市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跟踪调研,并采用多种方式收集数据、资料,以提高数据资料的信度和效度。所采集的数据资料具体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深度访谈资料。对H市妇联主席、副主席、宣传部部长、下辖区妇联主席、村妇联主任、女性社会组织机构负责人等20余人进行半结构化访谈,整理了12万余字的录音稿。二是参与式观察资料。在田野调查过程中,参与调研对象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并参观女性社会组织工作现场,进行拍照留证,记录观察日志。三是其他实证资料。含内部资料和外部资料,包括H市相关政策文件、针对女性社会组织的调研报告、媒体报道,部分女性社会组织业务交流与经验总结材料的文本材料等。

(二)H市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的行动机制

随着“单位制”的逐步解体,党对行政资源依赖性较强的群团组织从社会领域中逐步“带出”。②12在这种“带出”格局中,群团组织政治属性愈渐强化,社会属性愈渐弱化。“群社协同”是群团组织“找回社会”,激发自身社会功能的重要路径。经过近几年的摸索,H市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初步形成了“共识构建、互动增能、共同体塑造”的策略性联合机制,彰显了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下“群社”协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整体效能。

1.共识构建:提升妇联在协同网络中的影响力与认同度

涂尔干指出,社会团结是一种建立在共同的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观基础上的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协调、一致、结合的联系状态。③13因此,他认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是“社会团结”的最基本的因素之一。构建共识能够有力保证合作网络中不同的参与主体朝着相同的目标努力。作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连接器”,妇联只有通过构建共识,才能努力形成国家意志与社会需求的贯通对接。因此,妇联在协同女性社会组织的过程中,只有推动党政部门、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达成广泛共识,才能切实引导女性社会组织认同妇联的政治使命与价值理念。对此,H市妇联充分发挥“国家—民众”的中间群体作用,广泛凝聚多方共识,有效提升了妇联在协同网络中的影响力与认同度。

一是“搭天线”,争取党政部门支持。H市妇联通过专题汇报、送阅件、列席党委常委会等方式,向市委、市政府及时传达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联系引导的政策文件,积极汇报女性社会组织发展的成效经验,不断对其进行意识提升,使得市党委、市政府对妇联的改革精神以及实践探索逐渐达成共识,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为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2017年H市市委在全省首家出台政策,将“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列入市委办公室印发的《H市妇联改革方案》。2018年,H市妇联、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妇女组织建设的通知》,提出要“努力实现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全覆盖”。2019年,H市妇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并与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团市委等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2020年,H市妇联又联合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在全省首家出台《关于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实施“破难行动”的实施方案》,就社会组织建立妇联提出明确要求。上述政策文件的出台不仅体现出妇联与党政系统达成广泛共识,还使这种共识上升为制度化,以政策作为保障协同网络的根基,使协同行为落到实处,因而具有重要意义。对此,H市妇联副主席L深有感触地说:

2017年市委办出台的改革方案,就是给我们后面联合其他部门发文件奠定了基础。我们可以给他们说,这是我们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以后一以贯之的,要不断推进的一项工作,所以我们需要你的帮助。总体上来看,政策的作用在妇联联系女性社会组织中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我觉得是具有主导、至关重要的作用。(访谈资料:20200807)

二是“打楔子”,发挥骨干引领作用。H市妇联充分发挥妇联引领、联系、凝聚行业女性带头人的优势,鼓励、动员先进女性代表牵头组建女性社会组织。妇联依托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女性人才,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市级三八红旗手(执委)工作室,以充分发挥她们在岗位建功、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等方面的作用。三八红旗手(执委)工作室的领域涉及家庭教育、妇儿健康、妇女维权、文艺惠民、养老服务等方面,针对妇女群众需求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在此过程中,H市妇联与行业带头人达成广泛共识,充分发挥骨干引领作用,进而全面实现妇联对女性社会组织在政治使命、价值理念与专业领域等方面的多重引领,最终实现“一个人带领一帮人、一帮人服务一群人、一群人温暖一座城”的示范带动效应。正如H市妇联宣传部部长L所言:

妇联与这些领头雁,你跟这些高层次的女性达成了一个共识的话,然后她用她的力量再去覆盖一些人。我觉得不管是任何工作,一定要先抓点树标杆,然后让她们再去带动好,这是政治引领的一种措施。(访谈资料:20200806)

可以看出,H市妇联在与女性社会组织的协同网络中,凭借自身政治合法性与社会合法性的双重身份,一方面向上嵌入,利用内生的、丰富的政治资源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将利益诉求上升为公共政策,促进共识制度化;另一方面向下嵌入,利用资源优势与层级势能对社会资源进行充分吸纳与有效聚合。H市妇联通过双向嵌入激活多元参与,实现了协同共识构建中“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双向对接与有机统合。

2.互动增能:提高“妇社协同”的有效性与精准度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学界主张国家与社会协同发展,强调“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增权、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国家行政能力强大、社会组织富有活力的新局面”。①14社会团结理论中针对“有机团结”也强调了契约合作的重要作用。②15妇联通过对女性社会组织增能赋权,能够有效激活其自治能力与服务能力,进而增进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的有效性与精准度。与此同时,妇联也通过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增能反过来实现对自身的提效增能。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互动增能,在女性社会组织之间实现资源链接,以充分激活社会组织的个性化治理效能。在具体实践中,H市妇联积极转变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妇联在社会组织关系网络建构、服务资源供给与链接等方面的枢纽作用。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建阵地”。H市妇联充分利用贴近妇女群众的传统优势,积极撬动资源下沉,努力把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灵活打造为新时代妇联人才培养、精神引导、品牌创建的新载体,重点培育具有良好示范效应与带动作用的骨干女性社会组织。建立三八红旗手(执委)工作室就是培育女性社会组织一个创新做法。工作室承担了参观学习、成果展示、服务群众、交流讨论等多重功能。H市妇联积极指导工作室建章立制、规范运作,统一制定工作室的建设标准、职责范围、激励保障与实施步骤,提出了工作室思想引领、示范带动、志愿服务、桥梁纽带与培育孵化等5项职责任务。对此,H市妇联副主席L这样评价:

首先我们妇联要把阵地建好,你要打造好,有阵地,然后她们才能去做事。比如说我们现在的三八红旗手工作室,这就是阵地。有这些阵地之后,这些社会组织才能更好去参与。就像我们说到了,在基层也能找到娘家,她才能更有一种参与感。(访谈资料:20200807)

二是“架平台”。H市妇联积极开展以活动展示、技能比武等为形式的各类实践活动,有力提升女性社会组织的个性化治理效能。首先,培训交流提能力。H市妇联每年组织女性社会组织成员以召开年会、理事会的方式,开展实地参观交流,借鉴有益经验、搭建合作平台。2018年4月,H市妇联与市女企业家赴南通举办能力提升培训班,与南通市妇联、女企业家协会签订协作框架协议。其次,“技能比武”强动力。2017年,H市妇联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市家政服务业协会、市巾帼家政服务中心举办全市家政职业技能大赛。通过实践学习、技艺比拼,增强女性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最后,主题活动聚合力。H市妇联积极发挥女性社会组织作用,先后广泛开展“家教扶贫百村行”“天汉父母大讲堂”“巾帼护江她力量绿色家庭齐争创”等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妇联联系服务女性社会组织的多元途径和重要载体,上述活动充分显示出了妇联深化“群社协同”,发挥社会治理的主体性作用。

总之,H市妇联通过建立三八红旗手(执委)工作室、开展培训交流、品牌推广等一系列增能赋权的多维举措,有效提升了女性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与服务能力,同时自身也实现了提效增能,在互动增能中充分发挥出妇联凝聚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同时,女性社会组织以建设姿态、平等身份多方有序有效参与,变消极被动旁观为积极主动参与,也助推了供需对接、服务有效、群众满意的预期目标实现。

3.共同体塑造:增强“妇社”及“社社”间的互通性与联动化

从理论源起看,“共同体”指一种社会关系,社会性是其本质属性。涂尔干提出构建“中间群体”的作用即在于让共同体的权威作用于个人,使其思维和心灵都纳入共同的轨道。①16妇联凭借自身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中介平台,应当突出组织化和社会化的整合功能,使国家与个体之间产生更多的互动化、网络化连接,以型构妇联与女性社会组织相互耦合、有机互动的社会共同体结构形态。近几年,H市妇联通过多元途径不断延长服务手臂并形成链条,积极发挥广泛联系女性社会组织的组织化载体功能,努力打造区域性的妇女组织共同体。

一是“联网络”。H市妇联通过联部门、联骨干、联机构等多重联系方式,积极打造妇女组织共同体,提升其互动化与网络化水平。首先,主动联合部门。H市妇联主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充分沟通,有效整合了政治资源,为女性社会组织的发展保驾护航。其次,主动联系骨干。H市妇联的每个科室都有具体的任务来联系对接女性社会组织的骨干。这种联系对接的工作明确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人,有效整合了人力资源。最后,主动联动机构。H市妇联经常牵头组织各种活动,交叉利用女性社会组织不同的优势资源为其搭台唱戏,实现女性社会组织之间的机构间联动,从而充分整合了组织资源。

二是“架桥梁”。H市妇联充分发挥姓“妇”、姓“联”、姓“群”的自身优势,以服务本位为工作导向,努力实现妇联承上启下、综合协调、中枢调度的功能价值。一方面,积极整合女性社会组织与党政部门间资源。如当一些影响力较大的女性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时,H市妇联积极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其中,以增强女性社会组织与党政部门的互动性,方便日后的交流联系和开展业务。另一方面,积极整合女性社会组织间资源。H市妇联联合众多女性社会组织共同承担项目,有效链接组织间优势资源,充分激活了女性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整体效能。负责过联动项目的Q机构负责人Z主席就这种互动体验诠释得非常形象:

我觉得这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把这些人和资源能够整合起来,调动起来,为我们这些协会共用,还把资源进行了一个整合和共享。所以我们总有发自内心的一句话,妇联是我们的娘家,有事了都找娘家,都可以来共享这样的一个资源。(访谈资料:20201206)

总体来看,H市妇联通过跨部门协作共治的治理模式广泛吸纳女性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借智、借力,构建横向组织网络,促进了政府与女性社会组织资源优势互补,合作互助,构建了一个“政府—妇联—女性社会组织”多元主体互动共存的治理场域,有效实现了对社会资源的有机整合。

通过案例分析发现,作为社会化改革的有力方式和手段,妇联协同女性社会组织能够有效地将妇联的组织网络嵌入社会和妇女之间,凸显其社会功能,有利于去除行政化和机关化,从而实现服务下沉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具体改革实践中,妇联通过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强化引领作用,以实现国家对社会的统合功能。同时,利用互动增能、共同体塑造等联动策略延长妇联服务手臂并形成链条,建立“纵向联网络、横向联组织、交叉联资源”的枢纽中心,深度构建区域性的妇女组织共同体,实现了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吸纳、凝聚与整合,构建出了“群社协同”的“强社会”整合性格局。

进一步来看,上述以“共识为本—增能为力—共同体塑造为核”的协同机制,能够有力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下“群社”协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整体效能。其中,共识构建是协同网络的生成基础,缺乏共识的协同网络根本无力生成。达成广泛共识并将其制度化是总纲,它保证了协同网络中的多元主体朝着同一个方向努力。互动增能是协同网络的重要凭借,也是共识构建的深化,有利于维系网络并保证其高效运行。共同体塑造是协同网络的升级保障,它以共识构建为前提,以互动增能为支撑,是对前两者的成果固化和深度拓展。上述三种行动策略渐次递增,通过激活多元参与,形塑有效治理的“群社协同”,对于推进群团组织“找回社会”具有重要价值,如图2所示。

图2:群团组织协同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

四、新时代优化“群社协同”的路径思考

“群社协同”不仅因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时代要求,还有助于破解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整合难题和治理碎片化问题,更有利于形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因而,“群社协同”是新时代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深化转型的必然要求与重要路径。随着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持续推进,党政的治理整合程度、群团组织的协同治理战略、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都将影响“群社协同”的实践效能。基于对上述案例的思考,新时代优化“群社协同”需要注重以下基本路径。

(一)党政部门:形成以“有机统一”为目标的治理整合体系

在国家建设的大方向下,政党对社会整合的最终落脚点是把日益自主化、多样化的社会整合为一个和谐统一的社会共同体。①17群团组织协同社会组织离不开党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源供给与让渡职能,因而,党政部门对“群社协同”的态度取向及整体制度环境对于其协同效能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具体而言,党政部门整合社会的治理程度是影响其协同绩效的重要维度,主要体现为党政部门对“群社协同”的认可度、支持度和融合度,以及对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自主性与专业性的充分尊重与积极扩展等。党政部门应当加快推进自身从“执行者”向“规划者”的角色转变,在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性规划的前提下,凭借自身的中心地位对基层领域中多元主体及其所掌握的资源,对不同类型的社会力量进行广泛的吸纳、协调、凝聚与开拓,并形成以“有机统一”为目标的治理整合体系。这一治理整合体系主要包括跨领域治理力量整合、跨层级治理力量整合、跨地区治理力量整合等。治理整合的重心在于逐步释放社会活力,提高“群社协同”的自主性,促进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各自需求与资源的整合,推进基层领域中多元治理主体“化多为一、化差异为团结、化分散为联结”,②18以建立和谐统一的有机社会共同体。这是发挥“群社协同”治理效能的根本要求。

(二)群团组织:构建以“整合共享”为基础的协同治理框架

任何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必然涉及跨部门合作体制机制的具体设计和实施,协同治理框架是跨部门协同治理的基础。③19在党委的领导下,群团组织协同社会组织构建协同治理框架,主要包括政策联动框架、全域统筹框架与具体实施框架。就政策联动框架而言,凭借独特的政治地位,群团组织具备合法化的政策参与通道。因而不同品类的群团组织可根据自身领域需求,与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积极扩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途径,为社会组织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就全域统筹框架而言,群团组织服务的对象和内容具有交叉性,因而可将不同品类群团组织差异化和多样化的资源进行挖掘、激活、配置与耦合,探索建立跨领域的协同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统筹发挥各自特色优势,提高资源开放程度,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帮助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它们可以享受到哪些资源支持,或是将这些资源或机会提供给有能力的对口的社会组织,形成“大群团、大协作、大服务、大作为”的“群社协同”新模式。就具体实施框架而言,不同品类的群团组织可根据各自的协同需求,进行信息沟通与功能整合,具体包括对社会组织的信息互联、评估激励、综合监管等工作机制。这是优化“群社协同”实践效能的重要基础。

(三)社会组织:推进以“专业化 精细化”为核心的服务能力建设

群团组织有效协同社会组织,不仅需要群团组织社会化的服务模式,也依赖社会组织以“专业化 精细化”为核心的服务能力建设。事实上,并非所有的社会组织都有能力与群团组织进行有效协同。社会组织的专业化能力是实现“群社协同”应然效能的现实保障。对于社会组织而言,拥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是其安身立命之本。这一点相关论文多有提及。需要强调的是,不同于群团组织所具备的“学术型专业化能力”,社会组织在协同网络中应当具备“本土化的实践型专业化能力”。这种专业化能力推崇是基于对基层治理具体领域的深入了解和持续追踪、经过一线经验积累构建而来的权变型专业化能力,能够准确把握群团组织与社会公众两种不同客体的政治理性和客观需求,从而达到与群团组织的专业化能力优势互补、协同互促的治理目标。除此之外,在协同网络中,社会组织还需要提升精细化服务质量,即对群团组织未能触及或覆盖到的基层需求与社会公众的特殊需求能够“找缺口”“补漏洞”,以有效弥合群团组织供给服务的短板,提升协同治理的整体效能。因此,社会组织在协同网络中应当推进专业化的能力建设,提升精细化的服务质量,增强社会治理的主体能力。这是“群社协同”能够得以持续推进和不断深化的关键环节。


注释:

1Crow,Graham,Social Solidarities:Theories,Identities and Social Change,Buckingham:Ouen University Press,2002.p.25.

2[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25页。

3王庆明:《社会团结的转型与基础秩序的重建——基于对涂尔干“社会团结”的解读》,《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4黄宗智:《中国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国家与社会间的第三领域》,邓正来,[英]J.C.亚历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第420~443页。

5林尚立:《轴心与外围:共产党的组织网络与中国社会整合》,《复旦政治学评论》2008年第1期。

6(1)全国妇联办公厅:《中华妇女联合会四十年》(1949~1989),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第494页。

7(2)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北京志·人民团体卷·妇女组织志》,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年,第100页。

8(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99页。

9(2)[美]理查德·拉赫曼:《历史社会学概论》,赵莉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77页。

10(3)周文:《2017年度妇联改革任务全部完成》,《中国妇女报》2018年1月16日。

11(1)[美]凯瑟琳·M.埃森哈特,梅丽莎·E.格瑞布纳:《由案例构建理论的机会与挑战》,张丽华,何威,程卫凯译,《管理世界》2010年第4期。

12(2)李威利:《转型期国家治理视域下党的群团工作发展研究》,《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

13(3)[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42页。

14(1)顾昕:《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能促型国家与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增权》,《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

15(2)王庆明:《社会团结的转型与基础秩序的重建——基于对涂尔干“社会团结”的解读》,《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6(1)肖瑛:《法人团体:一种“总体的社会组织”的想象——涂尔干的社会团结思想研究》,《社会》2008年第2期。

17(1)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03页。

18(2)张跃然:《反映社会还是塑造社会?——国外社会学讨论“政党—社会关系”的两条路径》,《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3期。

19(3)孙迎春:《公共部门协作治理改革的新趋势——以美国国家海洋政策协同框架为例》,《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