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农成果 > 中农研究

以融促兴:台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难点与建议 ——基于福建省仙游县台农创业园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梁婷婷  责任编辑:许家秀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2-03-29  浏览次数: 26959

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以下简称“台农创业园”)的设立与发展,不但开创了两岸农业合作新模式,还推动了两岸融合发展。在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新篇章时,台农不仅应共享农业产业发展的新机遇,而且要在与大陆融合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在福建省仙游县台农创业园的调研中发现,当前台农与当地的融合发展不足,具体表现为“产业融合互动少”“农旅融合程度弱”“企业融合探索浅”。这不但制约台农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且影响当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落地见效。因此,亟需破解台农与当地的融合发展难题,以发挥台农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助力与示范作用。

一、主要问题

(一)产业融合互动少,辐射带动待加强

一是园内封闭化种植,在地交流有限。仙游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占地1175平方公里,入驻台农企业70余家,基本在各自租赁的土地上开发经营,很少将新品种、新技术扩散到园区之外。同时,由于从台湾带来的新技术与当地群众农业生产习惯的落差较大,当地农民接受和掌握速度慢。二是产业链条未延伸,就业吸纳有限。创业园内台农企业的重心大都在第一产业,农产品的加工链条较短,吸纳在地农民就业数量有限。一家种植、销售甜柿的知名台农企业,只有在采摘、除草时雇用几十名当地年龄较大的农民。三是品牌打造个体化,带动发展不足。仙游台创园于2018年获批第二个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仙游甜柿”,因该品种在当地推广范围有限,周边农民栽种数量不多,品牌聚集效应、带动效应不明显。

(二)农旅融合程度弱,就业增收空间大

一是台农融资有梗阻,农旅融合难落地。国家陆续出台系列惠台措施,特别是“农林22条”为台农吃了定心丸,但相关政策不配套,台农无力推动自身的三产融合。因为台农多为轻资产,拥有的可抵押物有限,融资瓶颈难突破。二是台农理念难仿效,资源特色待挖掘。周边群众仅通过在台企打工学习一些台湾农业种植技术和管理模式,难以掌握台湾精致农业、休闲农业、康养农业等先进农业理念及精髓,如何结合当地资源特色发展精致、休闲、康养农业待加强。三是园区壁垒需突破,两岸三产待融合。由于园区大部分台商企业相对独立发展,很少与地方优势产业对接,当地资产资源利用率不高,未能与当地产业形成良性互动、互融互通。

(三)企业融合探索浅,共赢成效待彰显

一是融合意识需提升,优势资源未激活。习惯于相对封闭运行模式的台农,缺乏与当地优势产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合作的意识,当地优势资源没有得到激活。二是合作层次需延伸,互补优势待激发。当前创业园内的台农与在地企业间的合作,多集中在原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层面,二者在管理理念、经营模式、技术研发等方面缺乏深度合作,双方优势未能激发。三是合作模式需创新,融合发展成效弱。台农与在地农民、企业间的合作多为点对点式的单一化合作,未能与个体户、企业、合作社等多元主体探索出形式多样的合作模式,合作成效不够凸显。如在农产品销售方面,台农与在地的个体户、合作社等缺乏信息共享和产品共销,不得不独自与线下收购商、线上服务商进行合作。

二、相关建议

针对当下台农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强产业融合,提升辐射带动

一是加强在地交流,助力技术推广。当地政府(创业园管委会)注重搭建台农与当地农民交流平台,协助做好新品种、新技术在当地扩散、推广的对接工作。二是延伸产业链条,扩展农民就业。政府可适当引导台农完善种植结构,摆脱单纯种植农业,鼓励台企引进先进技术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同时围绕延链、强链、补链,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台农发展第二产业,以产业带动就业,提升在地农民收入。三是打造共同品牌,实现共同发展。围绕“仙游甜柿”地理标志,充分融合台农产品与当地农业特色与资源,借助台湾农产品展销节、推介会等活动平台,强化对外宣传,逐步打造区域性优势农业品牌,带动产业振兴,实现农民共同发展。

(二)深化农旅融合,激活资源收益

一是破解融资难题,助推三产融合。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的实验田,“仙游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可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上级争取适宜本地的配套政策,破解台农发展困境。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新资金使用模式,如建立台农发展基金、设立台农白名单等,强化资金的造血功能,为台农三产融合提供资金支撑。二是强化融合理念,激活资源优势。当地政府与台农进一步认识各自的技术、品种、管理、理念、资源等比较优势,塑强优势互补理念,借力先进理念深度挖掘仙游县本地特色资源,与台农共享发展成果。三是搭建交流平台,力推农旅融合。当地政府为台农搭建与当地企业交流、互访的制度化平台,链接丰富多样的政策、资源、讯息,探索双方在农旅融合发展上的新路径。

(三)拓展企业融合,推动优势互补

一是拓广合作对象,促进资源对接。当地政府(台创园管委会)可进一步强化自身的“桥梁”角色和作用发挥,为台农与在地企业合作牵线搭桥,助推双方的资源对接和融合共享。二是拓深合作层次,激发比较优势。台农与在地企业可以人才交流为抓手,通过联合培养、交叉任职等方式,借助人才的互访、互通,深化双方在经营理念、经营模式、技术开发等层面的合作,激发比较优势,促进优势互补。三是拓展合作模式,提升合作成效。地方政府积极鼓励和引导台农与在地的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以及网络带货主播等多元主体合作,探索建立“农企联合”“农社联合”“农网联合”等多样合作模式,实现多元主体共同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