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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作者:博士招生  责任编辑:叶莉荣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1  浏览次数: 21727

一、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中国农村研究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

中国农村研究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分别由院分党委书记、院长以及博士生导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材料审核、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考核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三、招生专业目录

以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选拔程序

(一)提交申请

1、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 2021 年 9 月 15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6)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查看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须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7)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或科研能力突出的考生可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具体时间和安排待后续通知)。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考核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得进入资格审核。

2、申请材料内容清单及提交方式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按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gs.ccnu.edu.cn/info/1075/7375.htm

注: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以上申请材料请邮寄到(建议使用EMS或顺风快递):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研究生秘书唐老师(收),邮政编码:430079,电话027-67865841。

截止日期:2022年1月4日 (以邮戳时间为准)

注:如材料已寄到,请电话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确认。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三)资格审核

学院分方向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资格审核评分细则如下:

审核结果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资格审核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申请人不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并按不低于1:3(即导师招生名额:复试人数,专项计划考生单列)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如有导师的招生名额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在结合导师和考生意愿的基础上,在相同方向或相近方向未入围综合考核考生中按资格审核成绩高低顺次递补入围综合考核环节)。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三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面试

面试考核内容包含综合素质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两个方面的内容。复试内容和流程如下:

环节一:考生基本情况介绍。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进行汇报:

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将来的研究计划。

环节二: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口语、听力等方面的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环节三:综合能力测试。考官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内容进行提问,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与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培养潜质。

考生专业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80%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20%。每项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以100分计算。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成绩两部分,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60%。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即:

综合考核总分(百分制)=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录取原则

1、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单项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总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3、录取规则: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4、替补录取规则:若同一导师拟录取考生放弃,则在该导师已淘汰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录取。

5、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均不具备录取资格,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后确定调剂方案,经师生双方同意可从相同或相近专业方向报考其他导师的淘汰考生中择优调剂录取。

6、资格审核的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

五、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督查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录取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

由督查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举报邮箱:minjie.ing@163.com

举报、投诉电话:027-67865189

受理人:朱敏杰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国交2号楼402办公室(邮编:430079)

六、工作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