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村研究 > 农村社会

“乡村再造”: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理论逻辑与历史经验

作者:张 岩 周明明  责任编辑:王雅娇  信息来源:《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22-01-09  浏览次数: 7259

【摘 要】政党引领乡村治理主要通过党的组织体系、领导体系和意识形态等,实现“乡村再造”,在建构现代国家基层政权、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政党中心主义”的分析视角,探究百年大党引领乡村治理的演变规律,可以透视政党使命的自觉性、政党组织的协调性、政党功能的服务性和政党治理的多元性四个特性,准确把握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在革命、建设、改革、复兴等不同时期的逻辑导向。推动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需要从治理使命、治理系统、治理功能、治理主体四个维度,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满足农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协同共建乡村治理共同体。

【关键词】政党引领;乡村治理;政党中心主义;历史演进;实践经验


在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的治理转型中,乡村治理始终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议题。当前学界关于乡村治理研究的理论逻辑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从“国家—社会”或“政党—国家”的权力结构关系出发,提出“政党下乡”“资源下乡”“服务下乡”,以应对乡村治理中的资源短缺、能力不足等问题;二是从新公共管理理论出发,提出了“整体性治理”“多元治理”“总体性治理”“政党整合治理”等概念,以解决乡村治理中的碎片化、一元化等问题。在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研究中,吕德文从乡村治理体制的角度认为乡村治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迅速提高[1](P78),赵树凯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将乡村治理的百年变迁划分为六个时期[2](P11),周文、刘少阳[3](P47)按照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以及新时代三个时期对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进行梳理,主要关注乡村治理变迁本身。在政党与乡村治理的研究中,既有以组织嵌入为特征的基层党组织功能建设研究,又有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力建设的研究,更多地侧重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共产党作为使命型政党,不仅可以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引领乡村治理,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而且可以运用政党的意识形态和组织体系领导乡村治理,推进乡村善治,实现“乡村再造”。

一、“乡村再造”:基于“政党中心主义”的解释框架

“政党中心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源于“国家—社会”关系的中国实践,是对“国家中心主义”和“社会中心主义”的积极回应。“将政党带进来”明确提出了“政党、政府与社会关系三分法”[4](P92),把政党视为推进国家治理和制度变迁的关键因素。中国共产党远远超越了西方政治将政党视为“国家与社会的中介”的定义,“不仅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改造的领导力量,而且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改造的组织基础。”[5](P39)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党和执政党,在对国家进行全面渗透的同时,仍然保持组织、功能上的相对独立性,可以不依赖国家权力和制度体系,“而拥有实际的政治力量”[6](P10),这是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实现“乡村再造”的理论依据和政治前提。“乡村再造”既是百年来我们党基于“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的认知逻辑,把为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实现乡村社会组织化、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历史过程;又是基于“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的价值逻辑,在党的坚强领导之下,以党组织嵌入乡村治理全过程,实现政治吸纳,凸显政治功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乡村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满足农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乡村再造”强调的是乡村治理的过程和目标,其标识是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乡村治理强调的是“乡村再造”的方法和路径,其标识是实现“党组织引领下的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政党引领乡村治理是政党对乡村社会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再造。基于“政党中心主义”的分析框架,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具有以下四个特性:

(一)政党使命的自觉性

政党使命的自觉性指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具有坚定的政党意志和明确的奋斗目标,能够自觉地进行乡村治理。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自觉性是对“政党自主性”的集中诠释,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不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识形态形塑自身的阶级基础,而且可以能动地改造社会,以巩固政党的政治基础,实现政党的政治目标。中国共产党通过组织建设,构建起极具组织性和纪律性的政党组织结构,依托强大的组织体系和先进的党员个人,渗透到乡村社会的每个角落,落实乡村治理的具体举措。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并不是随心所欲的,需要通过“自我调适”以适应乡村治理环境,明确“乡村再造”的政治方向。具体来讲: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继续通过“渗透式”的组织拓展模式,变革乡村治理机制,重构乡村社会的组织形态,优化乡村治理的政治生态,实现了政党权力向家庭、个人的延伸。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既能够通过宣传教育强化阶级意识,“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7](P44),解决农民阶级的阶级意识弱化问题,又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党群关系,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

(二)政党组织的协调性

政党组织的协调性是指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应该置于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既加强治理系统之间的协调,又注重治理系统内部的整合,提升乡村治理的整体效能。中国共产党以消灭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奋斗目标,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禀赋的先进性,使其能够代表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意味着政党引领乡村治理不会局限于狭隘的农民阶级思想,不会困惑于乡村发展中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而是关注乡村社会的整体性和结构性变迁。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政党,不会陷于党派轮替、相互倾轧的恶性竞争之中,能够汇聚民心、凝聚力量,编制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的长远规划,实现“乡村再造”的最终目标。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从未忽视乡村问题,始终将“乡村再造”与党和国家在各阶段的历史任务紧密衔接,政党引领乡村治理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全方位领导的重要基石。政党引领乡村治理是极其复杂而庞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农业与其他产业之间、农民群体与非农群体之间、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协调配合,进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整体性发展。理解政党引领乡村治理,不能陷入“剥削农民”“掠夺农业”“忽视农村”等片面误读之中,而应该用发展眼光、整体视野来看待乡村治理问题。

(三)政党功能的服务性

政党功能的服务性是指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延续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逻辑,代表农民阶级的利益诉求,关注乡村社会的现实需要。它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服务性功能,具有明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发挥政治整合和社会服务功能,引领乡村社会的整体性发展,实现“乡村再造”。

一方面,政党引领乡村社会,实现经济变革。准确把握乡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变革与之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调动乡村社会生产要素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政党引领经济变革的基本目标。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之中,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必须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这直接关系到农民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支持度和认可度,以及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政党引领乡村社会,实现社会变革。政党引领乡村治理不能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组织渗透和社会控制,还需要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有效的社会管理,激发农民自上而下的政治参与。同时,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必须要关注乡村社会需求的多元性和多样性,不仅要满足农民对于经济生活的基本诉求,而且要满足农民的个性化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政党治理的多元性

政党治理的多元性是指政党引领乡村治理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党主体,需要动员农民个体和其他乡村社会治理组织参与其中。在国家与社会的结构关系中,乡村社会构成了具有相对自主性的政治空间,需要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共治。中国共产党拥有强大而完整的组织网络,但是作为政党组织并不能寻求替代其他形式的社会主体,而应该引导和培育其他的治理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之中,以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力和组织力。随着社会分工日趋精细化,仅仅依靠政党组织难以满足乡村社会多元化差异化的需求,需要有效的外部规制和激励示范,吸纳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等治理主体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之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主体优势,实现乡村治理效能的最大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动员多元治理主体参与乡村治理,不仅需要物质激励和资源供给,而且需要政治觉悟、道德约束、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精神支撑,营造积极健康的乡村文化,克服传统乡村社会的惰性以及小农经济的自我封闭性,形成“一核多元、协调共治”的治理格局,增强乡村治理的韧性和弹性。

二、百年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历史演进与逻辑导向

政党引领乡村治理需要从“政党中心主义”的理论视角,探究乡村治理变迁的全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并引领乡村治理的着力点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执政党身份领导国家和政府有效实现“乡村再造”。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分配土地、革命动员为导向的乡村治理

近代以来,随着国家税赋摊派加重、土地兼并加深、政治道德伦理瓦解,部分乡绅精英出现了劣绅化、土豪化,乡村治理日趋混乱,传统“皇权不下县”的乡村治理模式受到严重冲击,乡村发展出现严重“内卷化”。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便认识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农民阶级的特殊性,明确了工农联盟的革命主体地位。面对受教育状况普遍较低的现实,中国共产党尝试通过“补习学校、通俗讲习所、消费合作社”[8](P479)等方式对农民进行阶级教育,开展农民干部培训,但这种做法显然难以满足革命发展需要。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明确提到“组织起来”[9](P110)的号召,认为农民是革命先锋,应该通过组织农会、普及政治宣传、发展文化运动等方式把农民组织动员起来。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基于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情,明确提出“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将革命的重心由城市转移到农村,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次重大尝试,也是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开端。中国共产党早在1923年便成立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开启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具体实践,以保障中国共产党对农村革命的领导权。在以支部为中心的农村党组织建设中,明确提出“党的发展要以质量为原则,吸收雇农、贫农的积极分子组建农村支部,并健全支部生活”[10](P543),通过重塑党员身份和阶级认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领导农民进行土地革命战争,引领乡村治理。

土地问题是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首要问题,从土地革命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到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再到解放战争时期的“耕者有其田”,中国共产党适时调整土地政策,重点在于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确立了废除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实现人民解放的革命道路。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农村党组织按照贫农、雇农、中农、富农、地主等阶级成分来进行土地分配,既避免了平均主义思想,又强化了农民阶级的阶级意识。各地区组建土改工作队深入到农村地区指导土改工作,开展极具魅力的意识形态宣传,通过“算账”“诉苦”等方式阐述阶级剥削的故事,进一步唤醒了农民的阶级身份和革命斗志,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动员能力。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不仅实现了乡村社会组织结构和阶级结构的变革,而且为革命军队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后勤保障,使农村革命根据地成为“铜墙铁壁”。为了满足生产力低下的农业生产需要,农民创造性地举办了犁牛合作社、生产互助组等农业生产性组织,在农村党组织的引领下得到普遍认可和积极推广。为保卫农村革命根据地,农村党组织积极组建民兵、农会、妇联、儿童团等自治组织,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早期群众组织。为了巩固农村革命政权建设,从建立工农联盟的苏维埃政权到“三三制”的民主政权建设,中国共产党团结乡村社会中的积极因素参与到乡村治理之中,推动全国范围内革命战争的胜利。

这一时期,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逻辑起点是革命斗争,“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是关系到革命事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乡村再造”的核心在于政治解放,使乡村社会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使农民成为乡村社会的主人。中国共产党不仅明确了农民阶级在中国革命中的角色,而且认识到乡村贫困落后的根源,并提出解决乡村治理难题的改革措施。农村党组织往往采取强制措施和阶级斗争的方式实现乡村治理结构的重塑,但也会采取统一战线的办法将以少数富农、开明乡绅为代表的乡村精英吸纳到乡村治理体系之中。在革命战争中,农村党组织所采取的包括土地政策在内的改革举措、包括群众路线在内的工作方法,成为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路径依赖”。

(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以组织生产、发展经济为导向的乡村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核心议题是如何摆脱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推动社会主义工业化。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强了农民对国家和政党的政治认同。农村党组织通过改革封建社会的伦理宗法观念,扫除旧社会痼疾,推进移风易俗,使乡村治理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分散的小农经济并不利于农村生产力的持续提升,而且“农村阶层中新的分化现象开始出现”[11](P127),这显然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对于“消灭阶级对立”的意识形态和“乡村再造”的价值目标,也难以适应国家工业化的发展需要。“组织起来,是由穷变富的必由之路”[12](P29),以互助组、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农业生产资料的集体化和规模化。1958年成立的人民公社已经不局限于经济组织,而是“政社合一”“党政合一”的组织,实现了政党对乡村社会的组织和整合,“基本完成了农村社会的再造。”[13](P119)这种一元化的党政领导体系彻底结束了近代中国“一盘散沙”的状态,分散性的乡村社会被改造成为具有广泛阶级联系的整体性社会,形成了强大的组织力和动员力,满足了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国家工业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增加工人阶级的党员比重,曾提出“今后对农民党员的发展,应加以限制”[14](P210),但是随着乡村治理的不断深入,以党支部和党小组为组织形式的农村党组织进一步向乡村社会延伸,明确了农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变革完成后,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继续延续革命的方式进行乡村改造。一方面,采取“划成分”“戴帽子”的方式来确认乡村社会成员的身份,而且“身份一经获得不仅不容易随着经济地位的改变而改变,而且会延续到自己的后代”[15](P172)。在人民公社体制之下,不仅吸纳贫下中农出身的乡村精英担任基层干部,而且通过“忆苦思甜”、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方式唤醒他们的阶级记忆,以保持无产阶级的纯洁性和阶级内部的凝聚力,使阶级关系可以超越血缘、地缘和业缘等关系及其边界。另一方面,加强乡村地区的宣传教育活动,用阶级斗争的思想改造乡村文化。比如:通过“破四旧”运动,破除封建的、剥削的思想和习俗;通过“农业学大寨”运动,宣传集体主义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这些运动式的乡村治理模式由于忽视了农民现实需求,并未取得预期效果。更为重要的是,以“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16](P384)为特征的人民公社,加剧了农村党组织行政化,削弱了农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权威。以生产队为单位的生产组织方式和以“工分制”为基础的产品分配方式,片面强调“一大二公”的平均主义,难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更不符合农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陷入困局。

这一时期,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逻辑起点是政治挂帅,表现为延续革命时期的阶级斗争模式,采取运动式方式进行乡村治理。“乡村再造”的重心在于发展生产,乡村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虽然乡村治理具有一定的“左倾”错误,但并不能否定“全国农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不断增长”[17](P54)的客观事实。这一时期乡村为城镇提供了较为充足的生产生活资料供给,为工业发展输送劳动力和原材料,承担着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的任务,为我国建立较为完备的工业体系做出了贡献。全能主义的乡村治理模式带来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过度干预和全面控制,不仅需要承担极高的治理成本,而且农民的主体意识受到严重削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政治空间被压缩。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以引入市场、激发活力为导向的乡村治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中国共产党将发展生产力、改革同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视为“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18](P4)。中国共产党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方法,选择“先农村,后城市”的改革次序,乡村治理仍然是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全局性问题。中国共产党再次以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为突破口,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土地所有权与承包权的分离,使农民获得土地生产经营权,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升。个人从原来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淡化并消除了阶级身份,开启了“乡政村治”的基层治理格局。村民自治不仅改变着乡村治理的社会结构,使乡村治理保持一定的自主性,而且发挥着政治训练和政治启蒙作用。国家权力从乡村社会中退出并不意味着政党权力的退出,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搞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19](P70),通过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社会的政治领导力。

国家对乡村控制的缓解,使乡村社会获得了一个相对宽松的治理空间。“放权让利”的改革浪潮激发了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形成了强大的“边缘革命”。乡村地区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出现了以集体经济为代表的“苏南模式”和以个体经济、民营企业为代表的“温州模式”,形成了“离土不离乡”的中国特色工业化道路。在市场经济和城市化推动之下,大量资源和人口由农村涌向城市,农民工群体持续涌向城镇和发达地区,出现了“离土又离乡”的人口大迁移,深刻改变着乡村社会的人口结构和社会关系网络,也深刻影响着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模式与路径。

乡村治理的改善并不意味着乡村社会矛盾的消解,城乡之间、乡村社会内部围绕公共资源的争夺从未停止,乡村社会一度出现“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治理困境。中国共产党意识到市场和城镇对乡村资源的无限制汲取,不仅有可能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而且背离了“乡村再造”的发展目标,必须要增强国家资源调控权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开启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运用国家权力和制度体系,加大对农业农村的公共投入,推出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包括“新农合”、农村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社会福利制度,以及农机、良种、化肥等农业生产性补贴补助措施,着力解决“三农”问题,乡村治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在加强农村公共资源输入的过程中,为避免平均主义以及各级政府的挪用,国家往往以项目制的形式为乡村发展提供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但是由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弱化虚化,难以有效承接国家资源,乡村治理再次面临资源分配不均和治理效能低下的困境。一方面,权力寻租者、地方富人与灰黑社会势力借助“锦标赛体制”之下的“争资跑项”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蚕食国家资源。另一方面,缺乏必要道德和责任约束的谋利性钉子户和上访户等机会主义者,借助“压力型体制”之下的“维稳”工作,通过利益博弈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由此产生的“分利秩序”[20](P95),不仅造成公共资源的私人化,资源有效使用效率偏低,而且造成乡村治理秩序混乱,弱化了乡村治理的公共性。“乌坎事件”是这一时期乡村治理困境的典型案例,“其主要原因和表现是治理主体有效性不足。”[21](P173)

在这一时期,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逻辑起点是以经济为中心,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激发农村社会活力。“乡村再造”的核心在于人民富裕,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乡村社会贫困落后的面貌,提升乡村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创造出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理论体系,主要依托制度化和法治化途径,通过改进程序和技术管理来规范行使权力,借助国家和政府的制度体系实现乡村治理。但农村党建工作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社会整合能力和宣传动员能力不足,部分地区“两委”关系不协调导致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和组织力。高度市场化和人口快速流动造成乡村精英因外出务工逐渐脱离乡村社会,“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造成乡村治理主体缺失,导致乡村治理空心化。现代观念对传统乡土观念的冲击,使得基于土地联结的乡村共同体理念逐渐瓦解,乡村社会呈现出离散性特征,乡村治理的公共价值被侵蚀。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为导向的乡村治理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乡村治理在治国理政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中国共产党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基于“保持农村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双重目的[22](P97),继续以土地政策为重点,推进乡村社会变革,引领乡村治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专业化,不仅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释放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使得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需求。2014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制度化的形式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形成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在新一轮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改革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着政策指引和市场服务功能,不仅农村党员干部发挥“领头雁”“排头兵”的作用,而且创新出以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23](P13)为代表的经济模式,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日趋完善,不仅在乡村社会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全覆盖,而且通过财政投入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有效运作,解决乡村治理中存在的组织虚化弱化问题。尤其是在“两委”关系上,进一步梳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强调“党务”与“政务”的分工而不是对立,明确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24](P12),实现了乡村干部队伍的有机整合。同时,通过健全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严厉打击乡村地区的“微腐败”、涉黑涉恶势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25],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信任和认可。

“脱贫摘帽”已经不再是阶级斗争的政治术语,而是中国共产党消除绝对贫困的重大战略。在脱贫攻坚战中,中国共产党展示出强大的政治组织力和社会动员力,通过对口支援、干部下沉、网格化管理等方式,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脱贫攻坚并不是不计成本的资源投入,而是将“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扶贫”与“扶智”相结合,由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脱贫标准和扶贫政策,做好农村精准扶贫管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任务,不仅仅是在解决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等现实性问题,而且是在兑现中国共产党对“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承诺,更是“乡村再造”的阶段性目标。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规划、法律等文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序衔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协同推进,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朝着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在这一时期,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逻辑起点是治国必先治党,管党治党是关系到乡村治理的根本性问题,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的魄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依靠强大的组织体系,发挥党员干部“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落实责任主体意识,持续推进资源下沉和人员投入,实现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乡村社会的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有效改善,乡村治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现实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在国家资源投入有限的条件下如何保持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何避免贫富分化和城乡二元对立?如何解决乡村治理主体越位和缺位问题?在实现“乡村再造”的进程中,仍然需要充分发挥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实践进路

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共产党实现“乡村再造”的关键步骤,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政党引领乡村治理仍然需要遵循“政党中心主义”的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持续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变革,需要充分发挥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自觉性、协调性、服务性和动员性。

(一)增强治理使命的自觉性,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实现乡村振兴的重大使命,坚持党的领导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乡村治理秩序、保障农村资源供给、将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政治前提。首先,明确乡村治理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其次,保障乡村振兴的制度供给。要创新政党引领乡村治理的领导机制和决策机制,规范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民主协商和集体决策程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民主监督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最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永远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和先进品格。

以提升组织力为核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一要创新组织设置形式,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结构。在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的同时,坚持“一村一策”的精细化管理,通过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恳谈等方式,构建系统完备、运作高效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机制。二要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加强乡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26](P30)通过选拔教育培训,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三要严密党的组织纪律,突出政治意识和政治标准。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群身份构建组织网络,打破血缘、亲缘、地缘等农村传统宗族关系,使政党引领能够超越狭隘利益关系,防止出现谋利集团。四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建立良好的党群关系。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之源、执政之基,要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注重治理系统的协调性,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

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必须要置于国家治理体系之中,立足于乡村振兴的改革目标,协调乡村治理系统之间的内在关系,“根据不同的权力特点和治理对象之间的契合度有针对性地发挥各自的优势,”[27](P98)发挥乡村治理结构的整体效能,协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首先,政党引领乡村治理与城市治理的有效衔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是与城镇化相对立,而是尊重乡村社会的流动性和开放性,以城市治理带来乡村治理,构建现代治理体系。中国共产党通过城乡党组织的有效衔接,促进城乡党建资源的深度整合,能够带动城乡之间的人才、政策、产业、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融合,加强城乡治理体系的有机结合,推进城乡社会协同发展。

其次,政党引领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的有效衔接,实现乡村资源优化配置。市场机制能够促进生产要素和生活资料的区域间自由流通,政府机制能够通过政策倾斜和资源扶持带动乡村公共资源的再次分配,中国共产党则能够发挥政治引领功能,弥补市场机制的自发性缺陷,克服政府机制的官僚主义弊端,实现乡村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政党引领乡村治理还可以通过区域化党建的组织形式,吸纳不同组织中的党员代表,打破了组织之间的封闭与割裂状态,构建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各类治理系统的广泛联系,促进党建公共资源的共建共享。

最后,政党引领自治、德治、法治之间的有效衔接,完善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自治建立在中国乡村自治悠久的历史传统和党领导乡村自治四十余年的实践经验基础之上,中国共产党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领,创建村民自治管理平台,激发了乡村自治活力。法治是党领导依法治国在乡村治理中的具体体现,农村基层党组织不仅通过法治化、制度化的方式,形成约束乡村治理主体的正式规则,而且通过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德治则是通过道德文化、风俗习惯等乡村文化,形成对乡村社会的道德约束。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正面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构建乡村内生的社会秩序。

(三)增强治理功能的服务性,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当前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需要通过政党领导乡村治理改革,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政党引领乡村治理要持续推进经济变革,转变农业农民农村的弱势地位。土地制度改革是变革乡村生产关系的重中之重,是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主动变革传统分散经营方式,加快发展新型农业集体经济,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一方面,要将土地视为一种生产要素,积极推进以明晰产权为导向的土地确权工作,构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政党引领乡村治理,不仅通过股权设置、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公平分配,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农民增收,而且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内部产业分工,满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实现现代农业的优化升级。另一方面,将农民视为一种社会行业分工中的职业身份,而不只是政治身份,培育以农业为职业并掌握专业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政党引领乡村治理,需要进一步将农村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分工和市场竞争,自由选择生活方式,激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内在推动力。

政党引领乡村治理要持续推进社会变革,补齐农村民生和公共服务短板。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灵活运用“四议两公开”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意识,确保党组织能够为群众办实事。围绕乡村社会的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问题,组建村民服务中心,构建便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此同时,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构建“互联网 农村党建”乡村治理模式,加快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网技术与乡村治理相结合,提升乡村治理效率,降低乡村治理的成本。推进政党引领乡村治理信息化,不仅可以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疏通党群联系渠道,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而且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及时掌握农民的现实诉求,了解乡村社会的发展困境,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公共服务。

(四)规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协同共建乡村治理共同体

政党引领乡村治理需要规范多元社会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运行机制,释放其他社会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政治空间,共同打造“一核多元、协调共治”的治理格局。就个体而言,要充分重视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将个体化、原子化、流动性的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使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能够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认可,使农民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主要获益者,充分满足农民的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就组织而言,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孵化器”功能。一是政党引领乡村政治性组织建设。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健全村委会的组织机制和运行程序,吸纳乡村社会精英参与农村自治组织,破解乡村社会权力碎片化的难题。二是政党引领乡村经济性组织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需要吸纳致富能人、职业农民加入农业经济合作社,促进生产技术知识和市场经验方法的传播与培训,改善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产业发展。三是政党引领乡村社会性组织建设。适应乡村社会多样化发展趋势,引导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农村帮扶共建活动,改善社会保障和民生工作,丰富乡村社会生活。

政党引领乡村治理要培育乡村社会的公共精神,强化乡村生活的公共性,避免社会主体盲目追逐自身利益而引发乡村治理的失序。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28],深入挖掘传统中国乡村治理的文化资源,改善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精神风貌。首先,延续“熟人社会”的治理优势。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乡土人情、民俗活动等方式,培育蕴含乡村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唤醒乡村文化记忆,重新构建乡村社会的信任关系,增强对乡村社会的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将内在道德转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其次,构建乡村社会的非制度约束。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村规民约、道德规范等方式,倡导文明风尚,弘扬清正家风,培育家国情怀,激发人们认知层面的“利他”因素,强化乡村公共舆论和道德监督,增进政治共识。最后,营造良好的乡村社会风气。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增强乡村主体的责任意识,消除“等靠要”的消极思想,约束“搭便车”的投机心理,遏制乡村社会的“圈子文化”和“裙带风气”,增强乡村共同体意识。

四、结语

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实现“乡村再造”,遵循着“政党中心主义”的理论逻辑,将政党的意识形态和组织体系渗透到乡村治理实践中,直接关系到乡村治理的方式、秩序和目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政党引领乡村治理要朝着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继续前进,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懈努力。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亦是“乡村再造”的最终目的。政党引领乡村治理,实现“乡村再造”,必须要立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客观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并动员农民进行广泛的政治参与,吸纳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之中,增强乡村治理的主体活力,“合理规划与布局”[29](P156),营造良好的乡村治理生态,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1]吕德文.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工作共同体的建构逻辑[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5).

[2]赵树凯.乡村治理的百年探索:理念与体系[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

[3]周文,刘少阳.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历史变迁,问题与改革深化[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7).

[4]景跃进.将政党带进来——国家与社会关系范畴的反思与重构[J].探索与争鸣,2019(8).

[5]林尚立.领导与执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的政治学分析[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1(6).

[6]景跃进.党、国家与社会:三者维度的关系——从基层实践看中国政治的特点[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

[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1949-1978)[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3]贺雪峰,董磊明,陈柏峰.乡村治理研究的现状与前瞻[J].学习与实践,2007(8).

[1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5]徐勇.阶级、集体、社区:国家对乡村的社会整合[J].社会科学战线,2012(2).

[1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7]陆益龙.百年中国农村发展的社会学回眸[J].中国社会科学,2021(7).

[1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9]江泽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20]陈锋.分利秩序与基层治理内卷化——资源输入背景下的乡村治理逻辑[J].社会,2015(3).

[21]黄韬,王双喜.产权视角下乡村治理主体有效性的困境和出路[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3(2).

[22]祝天智.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中的效率与公平张力及其消解[J].求实,2020(6).

[23]江宇.“烟台经验”的普遍意义[J].开放时代,2020(6).

[2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9(19).

[25]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N].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10-11(1).

[2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27]辛璄怡,于水.主体多元、权力交织与乡村适应性治理[J].求实,2020(2).

[28]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1-07-02(2).

[29]姜玉欣.大数据驱动下社会治理面临的困境与策略选择[J].东岳论丛,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