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村研究 > 农村文化

文化视角下脱贫不稳定群体形成的社会动因及长效治理机制构建——以单身汉贫困为问题意识来源

作者:魏程琳 史明萍  责任编辑:蔡清华  信息来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21-12-12  浏览次数: 3589

【摘 要】2020年后,在脱贫不稳定群体中,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的单身汉(光棍)成为其中最为显著的群体之一。社会文化在制造意义、维护秩序的同时,也在制造无意义感、边缘化非正常人。在传统家庭文化强的农村地区,一旦有人不能成家便意味人生不完整、生命意义残缺,其社会形象随之被污名化、社会地位被边缘化。生活动力机制失调使单身汉陷入消极颓废的生活状态,这进一步消解其社会行动的合法性。不重视积蓄、家庭支持乏力、抗风险能力低且内在动力不足的单身汉群体,很容易致贫、返贫且被锁定在多重困境的状态,这增强了其社会风险。在人口性别比持续居高不下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应尽快从文化社会层面建立脱贫不稳定群体的长效治理机制,从农村多元包容文化、文化教育、文化整合及可行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提升脱贫不稳定群体的社会支持、内生动力和可行能力。

【关键词】脱贫不稳定群体;单身汉;生命价值;动力机制;文化治理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2020年,中国已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后,中国将进入人口规模更庞大、治理情形更复杂、治理任务更艰巨的防返贫治理阶段。对于防返贫对象,中央已经明确分为3类: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灾难户。本文试图从文化视角阐述脱贫不稳定群体形成的社会动因及长效治理机制构建。

(一)文献回顾

近年来,国内外学界对贫困问题的研究由生计需求得不到保障的经济贫困逐渐转向表现形式更为复杂的多维贫困。多维贫困由客观的相对弱势和主观的相对剥夺感构成,包含收入贫困、权利贫困和能力贫困等多个维度。彼得·汤森[1]将注意力从贫困测量转向人们对贫困的理解上,更加关注人们因经济匮乏、社会参与不足而出现的社会排斥现象。

勒内·勒努瓦在《被排斥群体:法国的十分之一人口》中首次提出“社会排斥”概念,他主要关注了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制之外的社会成员[2]。如今社会排斥已超出经济领域,表现为个体或群体全部或部分地被排除在社会参与之外,导致其无法获得应有的公民权利和社会功能。阿马蒂亚·森认为,“一个人关于贫困的感觉与这个人的预期、他对公平的看法、他对谁有权享受什么的判断密切相关”,在人们的贫困状态中,收入只是其中的表面原因,更深层次的是贫困人口缺少对资源的控制权利,而这种权利又取决于法律、经济、政治等社会特性[3]。20世纪80年代,阿马蒂亚·森提出能力贫困理论,指出个体福利状况不完全取决于个体所占有的财富和资源,更多取决于个体所能实现的功能,以及他为实现某些功能所构成的可行能力集。贫困线关注的收入低、物质匮乏只是贫困的一种基本表现,而健康水平、受教育程度、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和能力匮乏亦是贫困的重要表现。经济贫困导致贫困群体在政治生活中边缘化,也导致贫困层和非贫困层的政治选择差异,贫困层因为重视消费的边际成本而不想为行使政治权利“浪费”宝贵的资源[4]。

欧美国家学者较早开始对贫困的文化动因进行研究,认为贫困者之所以贫困是与所拥有的文化结构密切相关。奥斯卡·刘易斯于1959年首次提出贫困文化的概念,他认为,穷人为了应对各类问题,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生活方式,通过相互影响、同非贫困者的相对隔离,产生了共同的价值观、态度和行为。这种贫困亚文化一旦与环境耦合并制度化,就会自我延续下去。贫困文化具有规范性、代际传递性[5],其象征符号、价值规范有着维持贫困生活方式的强大动力,对精准扶贫、现代文化形成包围、阻隔趋势[6]。

与贫困文化论构成竞争力的研究范式是贫困结构论,后者将贫困与职业结构、产权结构和权威结构关联起来。有学者认为,个人所处的职业决定了其经济地位,贫困者往往以体力劳动为主,社会保障不健全。先期的房屋、土地、财产制度结构对贫困者有着深远的影响,美国细碎的土地产权制度诱发了当事人的贫困状态[7],例如土著印第安人因土地产权分割过细而无法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镶嵌于政治、文化中的权威结构更多表现为个人的职业地位、社会影响力、社会信誉度,这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文化对个体贫困的影响过程与机制。贫困的文化分析主要关注穷人已经习惯的内在因素,例如个人动机、生活态度、行为特征等,认为贫困是一个永久或较为长期的文化现象[8];而贫困的结构分析则注重对经济财富的研究,关注市场机会、职业、收入、结构变迁等因素[9],认为外在因素是致贫的根源,贫困不过是暂时现象。

国内研究更加关注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关注城乡流动性贫困、受风险冲击产生的暂时性贫困,以及区域不平衡的发展型贫困等[10]。低收入群体或弱势群体由于缺少政治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而处于社会结构的下层,随着阶层收入差距不断增大,社会结构正在走向断裂型结构[11],社会上层和下层群体间的收入、权利和能力差距越来越大,失落不满及对抗情绪在低收入群体中不断滋生,巩固脱贫稳定性治理机制急需快速构建。然而,中国学界存在误用和滥用贫困文化论的现象[12],这尤其体现在学界对少数民族贫困问题的研究上[13],我们不能将居住在封闭环境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方式称之为“贫困文化”。当前中国学界关于文化和贫困的关系研究主要集中在贫困文化和文化贫困两个方面,前者关注贫困者的亚文化及其对贫困者的生活影响,后者主要关注贫困群体的文化知识教育匮乏状况。本文既非研究贫困文化,也非研究文化贫困,而是关注乡村社会中影响个人发展动力的文化因素。本文以单身汉贫困现象为切入点,试图揭示以家文化为代表的乡村文化规范对个体生命价值、奋斗动力的影响机制,并尝试从文化治理视角阐述脱贫不稳定群体形成的社会动因及长效治理机制构建。

(二)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单身汉(光棍)问题引起媒体和学界的广泛关注,有学者预测,2015—2045年间中国男性过剩人口将达到15%以上,平均每年大约有120万男性在婚姻市场上找不到初婚对象,上千万光棍将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潜在隐患[14]。笔者调研发现,大龄单身汉存在高比例贫困的现象,例如,河南A县坪村40户贫困户中单身汉家庭有14个,而甘肃Q县某村将单身汉全部定为贫困户。经济贫困与单身问题的交织给扶贫工作带来诸多挑战,甚至出现“贫困户向扶贫干部要老婆”的怪现象。这也凸显了在防返贫治理阶段单身汉问题研究的紧迫性。

对于多数农民家庭而言,贫困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力匮乏,包括家庭成员大病、年老体弱、精神失常和单亲家庭等情况,而大龄未婚的单身汉显然属于贫困群体中的例外。按照多数农村地区的社会观念,年过35岁还未娶妻的农民几乎难逃终身单身的命运,这些人被称为“光棍”或“单身汉”。刘燕舞[15]将光棍分为历史塑造型、身心缺陷型、经济贫困型、缘分宿命型等4种类型,其中经济贫困型光棍占比最高且有着增长的趋势。单身汉的形成与全国性别比失衡、彩礼畸高、消费主义文化盛行等密切相关[16],其中也不乏“挑来挑去”耽误最佳婚配年纪的自致因素。余练[17]还发现“光棍成窝”的现象,这表明单身汉与婚姻市场消费能力、个人经济贫困密切关联。张川川、陶美娟[18]通过实证分析指出,适婚年龄人口性别比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彩礼支出会显著增加2.037%,而且这一彩礼增加效应只在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群体中显著。随着“贱农主义”文化[19]的兴起,女性资源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到发达地区流动,婚姻成为村民激烈竞争的舞台和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志。大龄单身汉因找不到对象而苦恼甚至郁郁寡欢、性情大变,在村落社会成为“不完整的人”。大龄单身汉群体在认了光棍的命之后,便会丧失奋斗动力,成为道德上可怜、生活上贫困的群体。

在人口性别比和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生男偏好持续影响的背景下[20],低收入男性群体将面临更大的单身风险,学界对老人、妇女、儿童贫困的研究较多,对单身汉的低收入问题、社会风险和治理机制则鲜有涉及。单身汉的性情懒惰和生活贫困并非天生,是哪些文化或制度弱化了他们的生活动力呢?本文尝试从乡村文化角度理解单身汉更易成为脱贫不稳定户的现象,并从文化治理视角提出构建长效治理机制的政策建议。本文经验材料来自笔者于2017、2018、2019年暑期分别在河南驻马店、北京密云、甘肃庆城的调研,个案呈现部分主要选取了河南驻马店A县的材料,文中县级以下的地名、人名皆做了匿名化处理。

二、分析框架:家与生命价值

(一)家文化中的生命价值

在一定程度上,家庭之于中国人有着宗教性的意义,梁漱溟[21]指出,“中国缺乏宗教,以家庭伦理生活来填补它”。生活在“祖荫下”的农民以祖先庇护为中心内容[22],荣耀祖先和维系家族的发展构成了农民社会行为的目的和价值。滋贺秀三[23]指出,旧中国家族制度的一个核心观念是“作为故人人格的连续延长”,人、祭祀、财产的不断延续,使得家族得以传承下去,逝者的生命也通过后代的繁衍和祭祀活动而延续下去。

基于农民家庭文化实践的观察,贺雪峰[24]将农民的生命价值分为本体性价值、社会性价值和基础性价值(生物性价值):本体性价值是指超越有限生命的人生终极价值;社会性价值是指个人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意义与价值;基础性价值是指人作为生命体延续所必需的交往性、生物性需要。在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以传宗接代为核心的本体性价值是决定农民行为选择的关键[25]。然而,社会变迁之中,民间宗教信仰、宗族仪式和传宗接代等体现本体性价值的行动渐趋弱化,生育男儿的行动越来越体现出社会价值取向。华北农村今天依然强盛的生男偏好更多地展现了农民实际的生活需求和社会性价值取向———获得社会认可、不受他人欺负、养老功能满足,这亦说明农民是在农村社会中过日子,而非只是在家庭里过日子。

在乡村社会,家庭生活是否完整事关一个人能否过好日子,能否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吴飞[26]指出,过日子是中国人对生活过程的概括,包括出生、成长、成家、立业、生子、教子、养老、送终、年老、寿终等环节。过日子展示了人们生活的过程机制,刘燕舞[27]提出的“奔头”则展示了普通农民生活的动力机制,“奔头”是指通过努力奋斗可以实现的个人愿望和价值,是支撑人一生持续运行的动力机制,它包含了人活着所要面对的归宿、齐家和生活3个基本层次,动力机制失调则可能引发自杀行为。单身汉因家庭不完整而无法体验生命的诸多阶段,过着不像日子的日子,较少的人情走动和社会参与使得他们逐渐失去在村中正常生活的合法性。

(二)家庭残缺消解生活动力

诸多村庄经验表明,单身汉在社会公共活动中缺乏参与度,在家庭中地位低下,在个人生活上无助、耽于现状、听天由命。婚姻失败消解了单身汉的家庭价值,社会对单身汉的污名化、边缘化消解了其社会价值,双重边缘境地诱发其生活动力不足并陷入长期脱贫不稳定的境地。

家庭生活的完整性首先体现为家庭结构的完整性,有了夫妻关系、父子关系,家庭之中才有了期待、合作、斗争和情感关联。吴飞[26]指出,在中国这样一个以核心家庭为主的国家里,每个成员的喜怒哀乐都会影响到整个家庭的气氛,而家庭的兴衰荣辱也会影响到每个成员的生活。在子女成家立业前,家庭生活以父母为首,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成为家中的核心内容之一。一个没有成家的人虽可以一个人过日子,但他终生难享天伦之乐。单身汉因为缺少成家、立业、生子、教子,及子女为其养老、送终等重要环节,他们的生命历程从无机会展开,他们的生活亦无法从家庭中获得压力、期待、情感和动力。曾经在相当长时间内,他们不承认自己的单身汉身份,并且希望通过个人努力改变婚姻状况和社会形象,但多数人由于能力、财力、相貌、性情或家庭等因素,最终无法实现成家的梦想,沦为村里的老光棍。在生男偏好强的农村地区,除单身汉外,那些无儿子的家庭同样过着不完整的家庭生活。在华北农村,人们对于无后的恐惧是指对无儿子的恐惧,只有有了儿子,他们后半生才有了“奔头”,儿子一定程度上成为他们奋斗不止的动力源泉。

农民对完整家庭生活的向往,形塑了村庄中的正常人和不正常人,那些家庭残缺的人被归为不正常人行列,单身汉更被列为“不祥的人”,遭到村落社会排斥。在华北农村,举办婚宴的主家会邀请同村儿女双全的人为新人做棉被、铺床,光棍和儿女不全的人则不受欢迎。这样的习俗公开表达了对家庭生活残缺者的歧视,而且被世代延续下来,至今依然兴盛,说明村落社会文化对单身汉、无儿户的边缘化和污名化仍在继续。为了成为正常人,无子女户通常会通过抱养、过继等方式解决无后的难题,而那些既未抱养也未招婿的绝户头则成了村落社会的边缘人,他们在人情交往中开始撤退、在村落公共事务上沉默、在村民生产消费等面子竞争上认输、在劳动工作上消极懈怠。单身汉的处境更加劣势,只有在农忙季节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28]。当社会舆论将社会性价值从单身汉身上剥离出来,单身汉之于村庄的意义就是日常闲置、偶尔有用的劳动机器。事实上,村庄往往将单身汉视为和谐秩序的威胁者,对他们防范有加,并告诫子女不要与他们来往。而认命了的单身汉群体也会自甘堕落、自甘边缘,不再反抗村落社会对其污名化,迎接他们的则是村落社会和家庭的双重边缘化。

通过如上考察发现,社会文化制度在制造意义、维护秩序的同时,也在制造无意义感、边缘化非正常人。家与生命价值的分析框架指出,农民个体的生命价值、生活动力不仅来自个人对生活的向往,还来自家庭完整性及其内在发展要求,更来自社会规范的合法性认可和正面激励。单身汉的慵懒无能、即时挥霍、放浪形骸、越轨放肆、穷困潦倒正是因家庭残缺而被社会污名化后自我生命价值缺失的行为表现。

三、单身汉的多重困境及社会风险

笔者在多地调研发现,若单纯按照收入贫困线测算,相当部分单身汉不能进入贫困户的行列。村落社会为何在精准扶贫中将单身汉定为贫困户?将绝大多数单身汉锁定在脱贫不稳定状态的机制是什么?在新时期,脱贫不稳定的单身汉又会引起哪些社会风险?

(一)单身汉缘何成为贫困户

河南A县坪村下辖9个自然村,共有713户2620人,2017年初有贫困户40户,40户贫困户中有14个单身汉家庭。课题组成员通过半结构式访谈,掌握了这一群体成为单身汉和贫困户的原因及经济社会生活状况:在年龄分布上,35~39岁的有1人,40~49岁的有5人,60岁以上的有8人;在居住形态上,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有4人,其余10人皆独居;在单身原因类型上,6人是家庭经济贫困型,3人属于缘分宿命型,5人属于身心缺陷型,有的脾气暴躁、有的性格木讷、有的存在智力障碍。家庭经济贫困是个人打光棍的重要原因,却非决定性因素,家庭贫困而又性情懒惰、赖皮、暴躁、木讷的人基本上注定一生单身。

有劳动能力或者收入超过贫困线的单身汉为何成了贫困户呢?该村有4位单身汉五保户,他们每年获得的五保金和政府救助金累计4100元,超过地方贫困线标准(3500元/年);有的单身汉贫困户还在种地、跑三轮车载客;还有5位50岁以下的中青年单身汉也成了贫困户。调查发现,村民都对单身汉当贫困户并无异议,原因是他们“值得可怜”。“值得可怜”是村落社会对单身汉的道德怜悯,也深刻体现出单身汉在村落道德文化上的边缘地位。

(二)单身汉多重贫困的锁定状态

从致贫类型看,经济、制度和物理环境所导致的贫困往往随着贫困户所处外部环境的改善而改善;而因病、因学致贫的农户在家庭成员病情缓解、上学结束后,也会回归常规的经济生活状态。因此,多数贫困户属于阶段性贫困、意外性贫困(如天灾人祸),他们并不会因此与其他人断绝往来,不会因扶贫政策向其倾斜而产生福利依赖,也不会因在社会竞争、阶层流动上的不成功而自暴自弃,他们还有下一代人可以继续参与社会竞争。

而单身汉因动力机制失调而对未来没有期待,他们将没有婚姻定义为人生失败,主动与朋友、亲人和邻居断绝人情往来,极少参与社会公共活动,这一长期离群索居、失语和“失联”状态,导致其作为社会人的行动能力退化,有的人甚至出现精神失常。无法与人进行正常交往的单身汉,在生活和工作中逐渐失去主体性。单身汉相对于其他贫困群体而言,缺乏改变生活的想法和动力,他们中的多数人麻木于落魄境地,对改变生活状态的机遇视而不见,深陷精神贫困、能力贫困、权利贫困和社会流动可能性稀缺的多重困境之中。通过如下3个案例,可以发现单身汉多重困境的锁定状态。

案例1:2017年8月11日下午,笔者随同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来到贫困户GEM家里,他家门楼房顶已坍塌,正对大门的3间青砖瓦房也凌乱地倒在地上。48岁的GEM平常以泡面为食,卧室垃圾遍地。据邻居反映,GEM经常半夜三更在屋里敲着洗脸盆大声歌唱,而一到白天就木讷无言。GEM平时种地、打零工,只有把钱花完时,才去建筑队干杂活(80~90元/天)。自2016年成为贫困户后,他外出干活的时间越来越少,当调研人员问他有什么困难时,他说:“没啥难处,不愁吃、不愁喝、房子不漏雨,不就行了吗?”

案例2:40岁的贫困户CGY一直单身,他自称小时候被父亲用皮带打成了精神病,有精神残疾证。据扶贫干部反映,CGY整天游荡,不务正业,性格暴躁。父母不敢和他住一起生活,就跟着小儿子在广东拾破烂。2017年,他用扶贫款买了个2000多元的智能手机,还在自家门前安装了摄像头。当问及准备何时脱贫时,他说:“这是政府兜底的,兜底就是管到底,管到底就是管到死。”

案例3:63岁的RJ帮两个弟弟成亲后,自己则错过了结婚年龄。2015年,他在养鸭厂上班期间发现了一个无家可归的精神病妇女(不到50岁),于是带回家一起过日子。他的卧室里堆满了杂物,门口的一个煤火炉就算是厨房。如今虽与精神病妇女同居,但仍然不参与村庄人情往来。

农村独居单身汉基本上维持着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他们保持着较低的劳动辛苦程度或者干脆不愿意从事任何体力劳动。坪村14个贫困单身汉的家庭生活,普遍表现出无力、颓废的状态,他们对未来无期待、无规划、无投资,不注重个人卫生和社会形象,在外行动较少顾忌社会规范,就连维持体面生活的动力也极为匮乏。单身汉贫困与普通农户贫困具有本质差异,单身汉的贫困是长期性的,几乎没有恢复能力;普通农户的贫困是暂时性的,家庭经济恢复力较强。前者的家庭没有希望,后者的家庭则充满发展动力。生活动力机制失调的单身汉被牢牢锁定在经济、文化、权利和能力等多重贫困状态,原初的经济贫困转化为多重的社会性贫困。

(三)脱贫不稳定单身汉的社会风险

米歇尔·福柯[29]指出,疯癫是社会道德规范对异端行为者或文明异议者压制的名义。中国乡村生活无望的单身汉,多数是因未达到社会文化所塑造的圆满家庭生活状态,而失去了正常人的身份、地位、声望和机遇。他们作为传统文化的未驯服者和反抗者,成为村民眼中的秩序威胁者。

刘燕舞[30]认为单身汉的社会风险主要表现为性侵、性骚扰、偷盗、抢劫、打架斗殴、自杀、情杀等。从社会整体层面看,单身汉的社会风险主要体现在对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游击式侵犯和持续性威胁。对于不顾社会声誉的边缘人单身汉而言,挑战道德规范、激起他人不安成为其感知、证明自身存在的重要方式,他们不但能从中获得令人畏惧的自我保护,还能获得喜悦和成就感。上述案例中的CGY经常因偷盗、抢劫、打架等行为被公安部门拘留,然而,每次被拘留的经历都成为其向他人炫耀的资本。地域社会制造的单身汉给地域社会稳定带来持久的、零星的、不确定的风险和隐患。

单身汉因在主流社会找不到价值归属,而逐渐汇入亚文化团体,成为乡村混混、地方黑社会组织成员。在城乡流动日益加速、思想文化观念日益开放的背景下,单身汉不再局限于农村故土,自主或在家人、亲友的带动下进城务工,通过玩乐消费结交朋友,并从同性群伴中获得价值认同。无家庭拖累的单身汉是理想的暴力施行者。以单身男性青年为主的黑灰社会组织,在城乡结合部的非正规经济中扮演“管理人”角色,他们从中谋取“服务费”并经营赌博、色情等非法产业。近年来,随着国家项目资源输入农村,不少在城市“混生活”的单身汉回村,通过阻拦施工、暴力威胁、破坏施工现场、垄断石砂市场等方式强行截留项目资源。单身汉从文化身份暴力的受害者转变为非法暴力组织的追随者和身体暴力的施行者。

社会文化结构越是对某个群体施压,该群体的反抗就会越强。单身汉群体由于被剥夺了正式交往和受尊重的社会权利,并且长期遭受性生活缺乏带来的心理生理双重痛苦,于是日常生活中木讷少言的单身汉,在夜间或在比他弱的人面前,展现出另一种行为模式。他们会通过破坏庄稼、偷盗家禽、损坏门锁等方式报复伤害他的人,也会对更弱的人施暴泄愤,还可能对不同年龄段的女性性侵施暴。农村被性侵者的类型较为稳定,一类是村落中更为弱势的家庭成员或个人,如单亲家庭、孤儿、精神病人等,一类是在某个时段无力反抗者。单身汉的越轨行为不但加剧了村落社会的道德风险,也增加了乡村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作为社会文化的副产品,单身汉的社会风险行为主要集中在社会文化道德和社会安全方面。当我们对单身汉社会风险的理解超越单一的“性安全”维度时,其解决方案亦应从文化更新、社会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入手,着力化解单身汉多重困境的文化制度陷阱。

四、建构脱贫不稳定群体的长效治理机制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中国将进入人口规模更庞大、治理情形更复杂、治理任务更艰巨的防返贫治理阶段。我国防返贫治理应继续坚持强基础、增能力、多元共治的方针,同时应积极探索文化、权利、能力等社会性贫困现象的干预治理机制。

(一)社会性贫困的政策响应

本文从地域文化制度、社会结构的微观视角探析了单身汉这类特殊的低收入群体致贫、脱贫不稳定的现象,指出文化价值失调及家庭社会排斥是单身汉生活动力不足并陷入脱贫不稳定状态的关键机制。图1展示了性别比失衡背景下,低收入男性青年经过婚姻消费竞争机制沦为单身汉,并在地域文化社会规范作用下遭受家庭社会双重边缘化的命运,动力机制失衡且社会行为日渐失范的单身汉陷入脱贫不稳定的锁定状态。本文将社会文化等因素诱致的贫困称为社会性贫困。


图1单身汉群体社会性贫困的生成机制

农村单身汉群体的社会性贫困生成机制,展示了城乡底层社会群体从经济到文化、社会、能力贫困的演化规律,有助于我们理解相应政策的制定逻辑。从个人发展需求看,在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后,一个人最需要的是社会交往和社会认可,个体贫困从经济匮乏转向社会参与机会稀缺。多维贫困研究在关注经济贫困的同时,更加关注社会权利与社会排斥,认为在谁享有社会地位、社会行动合法性、社会参与权的问题上,地域文化习俗具有很强的影响力。正是在村落家庭文化机制作用下,单身汉被污名化、边缘化,并被剥夺社会交往、文化参与的权利。公共政策作为利益博弈的产物和多数人需求的反映,很容易在满足多数人诉求时忽视少数人的利益,而后者往往是法律、文化、制度结构中的边缘人,例如单身汉、劳改犯、移民、农民工等,他们不但缺乏改变社会、影响政策的能力,而且常常被社会建构为“越轨者”以释放大众不满,在国家福利分配和权利设置中处于弱势地位[31]。

近年来,我国社会政策的受益群体覆盖面不断扩展,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人口救助、重大疾病临时救助、孤儿救助、五保户供养等制度体系的建立,大大改善了社会底层人口的生存状况。然而,目前社会救助体系仍停留在基本生活物质保障阶段,供给水平和能力有待提升,尚未对特殊人群的文化、社会、能力和权利贫困进行有针对性的支持。而包括扶贫政策在内的社会政策将在理念、内容、方式和受众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为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能力等各领域的低收入人口提供更加包容、多元的政策资源支持。

(二)文化视角下的脱贫不稳定群体长效治理机制构建

地域文化规范是个体社会行为和社会权利的合法性基础,新时期脱贫不稳定群体治理应充分重视文化治理的作用,从文化改造、文化教育、文化整合、可行能力提升等方面建立脱贫不稳定群体治理的长效机制。

第一,以多元包容理念改造农村传统文化。以家庭伦理为基础的乡村文化,在现代治理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往往扮演着底线治理的角色,它通常以简单的方式将村民分为正常人和非正常人,并对非正常人进行排斥和压制,以维护正常生活秩序和道德规范权威。然而,本身并不对农村社会造成伤害的单身汉、绝户头、精神病人、外乡人等,也常常被“非此即彼”的地域规范归为非正常人,使之在社会交往中处于被压制和被监视的边缘位置。因而有必要从历史传统和理论脉络上检视村落文化的合理性和非理性部分,并从人的完整性和价值性出发,改造和完善村落传统文化,塑造多元包容的乡村文化体系。我们看到,包容度较低的村落文化对家庭不完整者的边缘化,不但剥夺他人社会交往的合法性,反过来也伤害了村落社会秩序和文化道德。因而,在注重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我们应更加注重社会文明建设,通过政策资源激励和党建引领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生育观念、性别观念、身份观念现代化,为村民提供各安其所的人生价值选择,减弱社会文化的压制力,减少边缘人的反社会行为。

第二,通过文化思想教育工作激发内生动力。除了改造乡村文化优化单身汉等脱贫不稳定群体的外在生活环境外,还应加强脱贫不稳定群体的内生动力机制塑造。社会文化、舆论、偏见等是社会性贫困部分诱因,基于此,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文化教育、文化市场供给等方式,以喜闻乐见的文化传播形式影响村民的思想认识,打破保守固化的文化偏见,为单身汉等群体提供多元文化观念和多样人生选择。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妇联组织、社会组织(例如老年人协会等)可以将单身汉、易返贫户等群体组织起来,定期开展讲座、学习和思想交流活动,建立当事人回归社会的信心,并培养其独立自主意识,激发其回归社会、力争上游的内生动力。需要注意的是,文化思想教育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方见成效的系统工作,应将其与乡村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避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对脱贫不稳定群体造成二次伤害。

第三,从文化整合入手推动边缘群体重返社会。单身汉的结构性和制度性沉淀,很大程度上源于地域社会转型中的文化滞后,传统文化阻碍着结构变迁[21]。传统社会在强调家庭完整和家庭伦理的同时,也应积极为在婚姻市场上处于劣势、有可能成为单身汉的男性提供婚姻机会和社会保护,家族精英、村落熟人出面向女方家庭担保做媒,往往能够平衡男性的相貌、交际和经济上的劣势。村域社会还需要通过情感认同、职业援助、地位赋予、活动参与等方式认可并帮助单身汉实现人生价值,帮助单身汉重返主流社会。

第四,提升边缘弱势群体的可行能力。尽管单身汉群体有着消极的人生态度,但他们也在为日常生活奔波、为今后生老病死计划,有着一定的工作积极性。然而,单身汉等边缘弱势群体由于思想认识受限、文化水平较低、社会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等原因,无法及时提升工作技能而只能从事风险高、辛苦程度高、收入低的底层职业,导致无力获取改变命运的机会。建议通过网络、课堂或社区等平台,对单身汉等边缘弱势群体进行专业技能和社交技巧培训,同时为学习成绩优秀者提供就业机会,形成技能培训的正向激励,提升其改变现状、组建家庭的可行能力。

第五,继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产业发展。随着脱贫攻坚的胜利收官,广大农村的道路、饮水、医疗等基本服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接下来,应继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在教育、医疗、文化生活等软件方面的投入,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改善农民在婚姻市场上的结构性劣势,化解单身汉婚姻难题,缓解农村内生性社会风险。

五、结论与讨论

当下农村正在从传统文化中走出,个体主义、消费主义和竞争性婚姻使得弱势群体失去了基本的文化和社会保护,如何构建包容和谐的文化价值系统,让人们活得有价值、有意义、有尊严,事关每个人的未来幸福生活。已有贫困文化研究侧重分析已陷入贫困状态者的文化习性及生活惯习,其中蕴含的贫困文化决定论难以解释低收入群体脱贫、返贫及在二者中往返的经验现象,更无法对抗来自贫困结构决定论的解释挑战。而侧重于文化公共品服务及具体文化知识产品拥有量的文化贫困研究显然只是一项政策分析,其对低收入者所处的文化和社会结构鲜有涉及。不同于既往研究的是,本文意在解释为什么农村特定部分人口会从主流社会沉沦为低收入群体和社会边缘人。家与生命价值的分析范式打破了贫困文化论与贫困结构论的二元对立视角,它从当事人所处的社会结构、社会规范出发,探讨了家庭残缺如何诱发身份行为合法性丧失的文化机制。研究发现,特定的文化制度塑造了大众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未达到主流文化要求的个体行为很可能遭到文化“制裁”。单身汉因丧失社会合法性而觉得生活无奔头并陷入多重困境的现象说明,新时期的防返贫治理更应注重贫困的文化、权利、社会诱因,并从中探究可行的治理机制。


参考文献:

[1]Townsend P.Poverty in the United Kingdom[M].Califorin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1.

[2]阿马蒂亚·森.论社会排斥[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5(3):1-7.

[3]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92.

[4]姜明世,金菊花.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贫困现象:相对贫困的决定因素[J].国外社会科学,2017(6):110-117.

[5]玛格丽特·米德.文化与承诺:一项有关代沟问题的研究[M].周晓虹,周怡,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7.

[6]贺海波.贫困文化与精准扶贫的一种实践困境———基于贵州望谟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村寨的实证调查[J].社会科学,2018(1):75-88.

[7]迈克尔·赫勒.困局经济学[M].闾佳,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106.

[8]江克忠,刘生龙.收入结构、收入不平等与农村家庭贫困[J].中国农村经济,2017(8):75-90.

[9]周怡.贫困研究:结构解释与文化解释的对垒[J].社会学研究,2002(3):49-63.

[10]左停,李世雄.2020年后中国农村贫困的类型、表现与应对路径[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58-67.

[11]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77-136.

[12]李文钢.贫困文化论的误用与滥用[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5):22-31.

[13]高香芝,徐贵恒.贫困文化对民族地区反贫困的多层次影响[J].理论研究,2008(2):52-54.

[14]李树茁,姜全保,费尔德曼.性别歧视与人口发展[M].北京: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219.

[15]刘燕舞.农村光棍的类型研究———一种人口学的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160-169.

[16]桂华,余练.婚姻市场要价:理解农村婚姻交换现象的一个框架[J].青年研究,2010(3):24-36.

[17]余练.婚姻连带:理解农村光棍现象的一个新视角———对鄂中和鄂东三村光棍成窝现象的解释[J].人口与经济,2017(1):13-21.

[18]张川川,陶美娟.性别比失衡、婚姻支付与代际支持[J].经济科学,2020(2):87-100.

[19]张玉林.流动与瓦解:中国农村的演变及其动力[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20]石雅茗,刘爽.中国出生性别比的新变化及其思考[J].人口研究,2015(4):35-48.

[21]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79.

[22]许烺光.祖荫下:中国乡村的亲属、人格与社会流动[M].台湾:南天书局有限公司,2001:7.

[23]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96-97。

[24]贺雪峰.农民价值观的类型及相互关系———对当前中国农村严重伦理危机的讨论[J].开放时代,2008(3):51-58.

[25]桂华.礼与生命价值:家庭生活中的道德、宗教与法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15.

[26]吴飞.论“过日子”[J].社会学研究,2007(2):66-85.

[27]刘燕舞.论“奔头”:理解冀村农民自杀的一个本土概念[J].社会学评论,2014(5):66-86.

[28]彭大松.村落里的单身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180-186.

[29]米歇尔·福柯.古典时代疯狂史[M].林志明,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5:200.

[30]刘燕舞.婚姻中的贱农主义与城市拜物教———从农村光棍的社会风险谈起[J].社会建设,2015(6):53-69.

[31]胡润忠.美国政治学“政策决定政治”的代表性理论比较[J].国外理论动态,2013(2):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