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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与活力:乡村文化治理的问题与反思

作者:叶鹏飞  责任编辑:蔡清华  信息来源:《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21-12-07  浏览次数: 5412

【摘 要】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乡村治理特别是文化治理的现实意义凸显。目前,在乡村人口大量流动、社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乡村文化治理需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即:乡村文化消散和消极化带来的秩序失衡,乡村社会参与弱化和缺失产生的活力不足。这些问题背后的深层因素是:乡村基层组织体系的涣散、社区共同体意识的消解和自治理念的缺乏。乡村文化治理需要基于对概念的综合性理解,通过主体建设、载体建设、意识培育和动力发掘等路径,回应目前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及新形势下乡村群众明显增加的文化需求,重建乡村秩序,激发社会活力。

【关键词】文化治理;社区共同体;乡村振兴;基层治理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问题之一。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乡村治理的基本目标,是要通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1在这个目标中,积极、健康、文明的精神文化生态是其内在本质,由此凸显了文化治理的基础性地位。但是在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人口持续流出的背景下,乡村社会空心化、农户空巢化的现象相当普遍,文化秩序处于解构过程,社会进入一种缺少生机活力的状态,使乡村文化治理和全面振兴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分析并回应这些关键问题,探索乡村文化治理的有效路径,重建乡村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激发社会活力,对于促进乡村社会振兴和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乡村文化治理的必要性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后,文化治理相关问题受到研究者更广泛的关注,主要涉及到乡村文化治理的内涵、乡村文化发展的困境与实践途径、乡村文化治理模式等重点内容。

第一,乡村文化治理内涵的研究。

王志宏较早对文化治理进行了明确定义,认为文化治理是通过文化进行治理以实现文化自身发展或者经济发展、政治稳定。2在这个界定中,文化治理与文化管理、文化政策的区分并不明显。多数学者基于文化的作用,强调文化治理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王勇认为乡村文化是乡村人口与乡村自然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所有事物与现象的总和,在维系乡村社会良性运转、促进乡村社会和谐以及提高乡村人口生活品质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3胡惠林将文化治理作为一种手段,来解决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遇到的各种问题。4目前来看,研究者逐渐对文化治理进行综合性的界定,比如,吴理财等提出文化治理就是多元主体以合作共治的方式治理文化,并利用文化的功能来达成政治、社会和经济等多重治理目标的过程。5俞可平在讨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时,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包括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并且“善治”是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6这也是从更加完整的角度来理解治理问题,强调政府与公民对社会政治事务的协同治理。

第二,乡村文化发展困境与治理途径的研究。

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过程中,乡村文化受到现代文明的影响和冲击被很多学者关注。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衰落”被看成当前乡村文化的生存状态,表现为渐行渐远的乡村忌讳和日益飘零的乡风民俗。7张海荣提出农民对于传统乡村文化的认同度明显降低,表现为村庄中的伦理失序、娱乐失当、心理失衡、组织失灵等种种不和谐状况,并从乡风文明建设、开展平民教育活动、发挥“新乡贤”的引领作用、村庄内生的多元探索等方面提出解决方式,以图克服乡村文化发展的困境。8吕宾从价值、现状、主体、治理四个方面进行讨论,指出目前我国乡村文化建设存在的四种困境:一是文化主体价值观发生改变,农民对于自身身份和文化丧失自信;二是乡村文化日渐衰弱;三是人口流动致使乡村文化建设主体日渐流失;四是乡村文化治理的“格式化、行政化”问题。9傅琼等在江西省的调研基础上,提出乡村文化建设在经费投入、村民参与、管理运作等方面的问题。10徐清泉关于国家文化治理8个关键短板的分析,也涉及到乡村文化治理的一些具体问题,比如功能缺失等,他指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及其相关实体,在面对迷信抬头等文化发展问题时,缺少应有的介入力、竞争力和回应力等。11

第三,乡村文化治理模式研究。

在当代中国乡村文化治理过程中,嵌入性被认为是根本性的特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入乡村区域,影响和引领乡村精神生活,并且随着城乡社会融合,乡村文化治理机制面临从嵌入到耦合的演变趋势。12在这种转变过程中,以往“行政主导”的治理模式也在向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发展。行政主导可以说是我国乡村社会治理中长期存在的基本特征,是一种“压力型”治理体制,在文化建设中采取数字化政绩考核模式而并非基于当地农民的需求,因而往往造成“悬浮式”的低水平重复投资。13韩鹏云等认为,目前乡村文化治理行政主导模式呈现治理理念“城市化”、治理运作“项目化”、治理绩效“任务化”的特征,使自身陷入功利性、封闭性和技术性治理之中,文化活动载体与价值意义产生断裂,文化建设出现有发展而无突破的“内卷化”状态,必须通过“协同治理”机制加以应对。14

从现有研究来看,尽管对乡村文化治理还未形成统一的界定,但基本的倾向是逐步从更加综合的角度来进行理解,强调文化治理对于乡村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价值。这也是本文继续进一步探讨的基本思路。在乡村文化治理的问题及治理模式方面,很多研究都涉及到一些关键议题的讨论,比如提出了目前行政主导的治理模式所面临的基本困境等,但还缺少对这些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因素进行解析的研究。在当前乡村社会结构变化和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需要聚焦重建秩序与激发活力的关键问题,进一步思考使乡村社会重新繁荣的实践路径。

二、乡村文化治理的综合性理解

乡村治理具有综合性特征,其目的是实现乡村“五位一体”的全面振兴。对乡村文化治理的理解,也应当基于这一目的,从相互联系的角度和综合性视角来理解。文化不仅与其他几个领域相关联,而且在内容上也是相互渗透的。有研究者提到的文化具有政治、社会和经济三个不同面孔,在意识形态、社会价值和产业发展领域具有特定的价值15,也是这种综合性的体现。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文化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治理概念的提出,本身就是对于过去管理概念的一种超越,使公共事务的处理从政府作为单一管理主体的管控模式,转变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合作共治模式。在这方面,研究者提出的三个重要主体,即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16,代表着目前学界对乡村文化治理主体多元化的一种共识。但从目前的治理实践看,乡村文化治理共同体的构成更加多元,大致可以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党政力量,起领导和主导作用;二是乡村民众,其中包括组织民众参与的自治组织;三是市场力量,主要是以企业组织为代表;四是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为代表的社会力量。

第二,文化治理内涵的双重性。

文化对于人类社会的价值和作用已有基本的共识。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文化具有规范行为、凝聚社会的作用,因而有研究者将治理看作是文化的内在属性。17在这种工具性之外,文化治理还希望通过寻求文化的创造性再生来实现文化的发展,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因而文化本身也是治理的目的所在。18可以说,乡村文化治理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具有双重特征:一是工具性特征,即“用文化来治理”,将文化治理作为乡村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二是对象性特征,即“治理好文化”,将乡村文化视为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的关键对象和内容。

最后是文化治理体系的综合性。由于对乡村文化本身的理解不同,所以乡村文化治理的内容和领域也存在不同界定。相对而言,研究者更多的是对乡村文化进行比较综合的理解,比如格尔茨将文化理解为群体的价值观和意义体系,包括思维模式、生存模式和行为模式19;赵旭东等认为乡村文化的主要内容涉及到乡村社会的知识结构、价值观念、乡风民俗、社会心理、行为方式等20。从乡村治理最终目标来看,通过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模式,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不可避免地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方面,是五位一体的综合性目标。因此,乡村文化治理也是一个综合性体系,不仅包括观念层面的共同体意识、自治意识、生态意识等,也涉及到制度层面的组织体系、自治体系等,物质层面的乡村文化生活体系、乡村产业发展体系等。

三、乡村文化治理面临的关键问题

在乡村发生巨大社会变迁的背景下,乡村文化建设和文化治理面临很多突出的问题。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即是回应当时乡村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迫切问题,除了试图救活处于衰败中的农村,也是为了再造乡村新文化。21改革开放之后,伴随城镇化高速发展,乡村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又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三农”问题成为国家和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也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2

本文在华东和华南23地区两个乡村区域相关调研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善治乡村”在秩序和活力两个维度的治理目标,将目前乡村文化治理的关键问题概括为“秩序失衡”和“活力不足”。华东地区的D镇D村位于山地与平原交界处,村域内有旱地、水田、山林,经济形式比较多样。全村共有25个村民组,490多户,1800多人。在现有的970个劳动力人口中,外出务工经商的比例占到70%左右。24华南地区的Z镇是所在县的经济重镇,下辖12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居委会。每逢农历3、6、9结尾的日期,农村居民都会到镇上赶集,因此,Z镇镇区与农村的联系相当紧密。25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上的宽裕,Z镇镇区居民和农村居民都拥有了从事博彩的基础。Z镇镇博彩事件还曾因媒体曝光而产生很大的社会轰动。

(一)秩序失衡:乡村文化的消散和消极化

文化对社会秩序的构建和运行有很大影响,有研究者将传统文化看作是乡村生活秩序运行的内生推力,是乡村社会有序化的重要内容。26乡村文化在人口大规模流动和社会结构变动背景下出现的消散化和消极化,使乡村文化生态和生活秩序产生明显失衡。

一方面,在城镇化持续发展、农村退耕还林还草、农业技术进步等因素影响下,乡村社会中农业劳动量大幅减少,青壮年劳动人口大量进入城市。乡村人口以老人、妇女和儿童为主体,并且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劳动和生活状态的转变,使乡村社会这些特定人群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高,闲暇生活需要相应的文化内容进行补充。另一方面,乡村文化产品的供给严重不足,乡村社会中长期积累的一些积极文化生活形式,比如农村秧歌、灯会、露天电影等广受欢迎的文化活动,伴随乡村社会的变迁而逐步消散和虚化,戏台、操场、乡村小学等公共活动场所多有衰败,新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或健全。由此出现了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突出矛盾,冲击了传统文化生态,同时为一些非法组织的活动提供了空间和机会。很多地方出现封建迷信、博彩文化等蔓延和盛行的状况,影响了乡村社会精神文化生活的健康发展。

以华南地区的Z镇为例,以六合彩为主要形式的博彩活动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并演变为当地群众广泛参与的日常活动。这种博彩活动之所以成为一种特有的乡村文化现象,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乡村社会在市场经济冲击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原本提供乡村社会整合力量的组织制度、文化活动逐步弱化,而博彩活动因其形式灵活性、与乡土社会的契合性,迅速发展成乡镇居民打发闲暇时间的重要生活方式,并成为将乡村居民重新连接起来的一种社会整合方式。对于小镇居民来说,六合彩等博彩活动与福利彩票等正规方式相比,更加“接地气”。比如六合彩每期开出的数字与年龄、十二生肖相匹配,是人们生活中经常能够接触到和感受到的符号,强化了人们对这些“生肖特码”的感知。一些访谈对象表示,这种形式的赌博已经成了大家日常活动,人们见面就以六合彩、打扑克作为寒暄的话术,比“吃了没”式的问好更能引出更多更精彩的话题,而且不会涉及太多的隐私,给谈话双方留下更多可以谈论的空间。27一些访谈对象则表示,如果不买码、不打牌,都不知道现在还可以干什么了。在这种状况下,就会出现所谓心态秩序的危机28,影响人们对社会事件的认知、决策和行动,进而对乡村社会的生活秩序产生极大的挑战。

(二)活力不足:乡村群众参与和社会参与的弱化和缺失

乡村治理的目标之一是激发起乡村社会的活力,这个活力来自于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在乡村振兴中,由于农民是主要建设者,也是最终受益者,所以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参与主体,农民在这个过程中的发展状况,可以说是衡量乡村是否振兴的重要标准之一。29但是农民中有文化、有技术的精英群体流失,以及乡村公共生活的改变,使乡村社会中的群众参与和社会参与受到很大削弱。

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传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表现得非常明显,当时国家财力有限,地方政府通过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在兴修水利、文化活动、经济互助等领域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改革开放后,国家的行政权力开始从乡村社会中逐步抽离出来,农业方面的税费逐步取消,基层政权组织的动员能力逐步弱化,乡村社会步入个体化时代,农民也越来越“原子化”,对村庄的认同度下降,公共参与陷入低谷。同时,很多群众性的文化团体由于内在动力不足,难以存续和发展,导致传统的文化活动难以为继,群众参与缺少了基本载体;专业性社会组织目前仍然集中在城市区域,较少进入乡村社会领域,无法填补乡村治理中社会力量参与的空白。

比如,在华东地区的D镇D村,群众参与和社会参与呈现了这种时代变化的典型特征。改革开放初期,乡村社会的基层动员能力还比较强,村民小组、乡村文化团队能够有效组织各项公共活动,村民能够参与到各种文化活动、基层选举、兴修塘坝、翻修道路等公共事务中。尽管有些村民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并不高,但依然通过这些活动形成有效的社会联结,使集体意识得到一定程度的维持。但从20世纪末开始,自发的乡村社会组织已经消失殆尽,既缺少积极参与的社会成员,也缺少开展活动必需的资金、器具等基本条件。村委会下设的村民小组很少有人愿意担任组长,最终只能依靠“轮换制”来确立人选,每年由一个家庭出一人来扮演这个角色。尽管这个角色除了承担一些公共事务的信息通知以外,已经没有太多的责任。人们普遍更关注家庭和个人利益,而不愿涉足村庄公共事务。群众参与和社会参与的严重不足,使很多乡村呈现出缺少活力的平淡甚至冷清的状态。

四、秩序与活力问题的深层因素

秩序失衡和活力不足反映了乡村社会趋于碎片化、分散化状态,其根源在于乡村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化,社会整合能力逐渐减弱。这种整合能力的降低,是由于发挥整合作用的力量出现了变化,既包括组织层面的力量,也包括精神层面的力量。基层组织体系的涣散、共同体意识和自治传统的缺失,导致成员之间的团结和协作失去纽带,难以在经济理性的渗透下将原子化的个体重新聚合起来。

(一)乡村基层组织体系的涣散

健全有效的基层组织体系在乡村振兴中起到强有力的纽带作用,一端连接着上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负责将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实在乡村区域;另一端连接着当地的村民群众,负责将村民动员和组织起来,担负起乡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因此,当乡村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特别是趋于分散化、原子化的时候,就需要更强大的组织力量来进行整合。但在现实中,乡村社会的基层组织体系难以有效适应这种变化,社会影响力下降明显,引发乡村治理中的一系列问题。

第一,基层自治组织由于精英人才大量流出,出现明显弱化,处于一种“做不了事”的状态。21世纪初的几年中,当时D镇D村的村委会成员由于没有工资保障,家庭生计受到严重影响,一些有能力的人就开始选择外出经商务工,导致组织本身难以有效运转,遑论发挥对乡村建设的推动作用。

第二,基层组织特别是党组织的行政功能过强、服务功能偏弱,往往会出现“做事不对路”的状态,使基层工作不能适应乡村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但由于人口流动和乡村社会变迁,基层党组织在满足群众需求、组织动员方面的能力上还有明显不足。基层党组织更关注的是乡村发展变化中社会秩序的稳定,倾向于使用行政化的管理方式,追求的目标是避免出现影响社会安定的事件。这种做法能够有效地实现组织的直接目标,但难以激发乡村社会的自治活力。

第三,乡村社会组织难以产生和发展。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众领域具有天然的优势,但乡村地区还缺少其发展的相应条件。在调研的村庄中,我们发现原有的文艺队、舞狮队等乡村群众性兴趣团体大多先后解散,内部新的社会组织难以产生,外部专业性的社会组织也因为资金、人员、机制等多方面原因,较少进入乡村区域开展各类服务活动。

由于基层组织社会整合能力的降低,为迷信、涉黑等其他势力的活动提供了空间和机会。Z镇由于区位原因,地下博彩活动由此发展并产生了不小影响。D镇则出现了一些封建迷信进行活动的现象,传播一些极其夸张和虚幻的迷信活动效果,以此吸引村民参与。尽管这一封建迷信活动很快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得到解决,但在不少地方都出现的类似现象,反映了乡村社会亟需能够有效整合社会成员的组织力量。总体上看,基层组织体系的涣散,使乡村社会缺少来自内外部的整合力量,容易陷入分散化状态。

(二)村庄共同体意识的消解

滕尼斯将自然形成的具有共同情感的人类生活形式称为“共同体”。30与分工高度发达的现代工业社会相比,乡村社会中的邻里守望互助是对共同体生活的生动诠释。这种生活形式建立在成员的共同体意识基础上。可以说,共同体意识是生活在社区当中的个体对自身成员身份的认同感、对其他社区成员所体验的一致感,是社区团结和繁荣发展的基础。但目前乡村社会明显走向一种原子化、个体化趋势,集体意识弱化现象非常明显。这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劳动方式由集体性转变为家庭性、个体性。

自中国农村开启改革开放的进程以来,经济生产中以家庭联产承包代替了集体性生产劳动。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方式,减少了个体与其他社会成员以及公共事务之间的联接,造成家庭本位乃至个体本位的思想日渐强化,使乡村成员对社区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关照度明显下降。D镇D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每年仍然保留着集体清除池塘淤泥的传统,每家出工出力,保持池塘清洁。一方面达到养鱼和水稻灌溉的直接目标,另一方面也通过为数不多的集体劳动维持着一定程度的集体情感。但由于一些家庭农田的停耕、不同家庭诉求不一等原因,这项公共参与的劳动最终也因为无法达成一致利益而终止。

第二,经济理性对乡村社会生态产生显著影响。

在Z镇和D镇的调研中,我们都看到个人理性的增长明显削弱了村民的集体意识和情感,影响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村民对不涉及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务缺少关注和参与热情,基本上采取回避的态度。同时,村民之间因公共资源分配、利益冲突而产生的矛盾明显增多,邻里纠纷不仅发生的次数增加,而且不少走上了诉讼程序。这与以往主要以内部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有明显区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社会团结。有研究者也阐述了农民的文化实践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引发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危机,并可能加大转型时期的社会风险。31

(三)乡村社会自治的缺乏

乡村治理需要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的相互融合。自治的发展意味着村民能够积极参与到乡村建设的各项事务中,激发乡村发展的蓬勃活力。但很多村庄在自治领域的发展并不充分,传统的社会体制和现实的治理方式,都影响了村民的参与活力。

第一,传统社会治理中缺乏强烈的自治因素。

传统中国社会中“皇权不下乡”,乡村社会依靠士绅阶层维持一定的自治体系,乡贤作用的发挥体现了特定的自治性。但是,这种自治的重要基础是道德而不是法律,体现出明显的人治特征,并且这种自治主要还是以控制性作为特征,通过有影响力的特定群体来维护社会秩序,不重视一般民众的主体性、参与性。此外,与共同体意识的消解相类似,当乡村社会中教育程度和创新能力较高的精英群体大量流出、个人利益成为社区成员的单纯诉求时,自治也就更加缺少基础而成为空中楼阁。在D村调研中,乡村精英群体的流失非常明显,这使传统的通过乡贤实现一定程度自治的方式被打破。村民对于乡村建设中的各项事务,也通常是将其视为党和政府的事情,没有意识到自身的主体角色,参与的主动性明显不足。

第二,乡村治理倾向于采用行政化方式。

在乡村社会运作上,目前出现了所谓“村级治理行政化”的现象32,结果就是村干部完全围绕上级政府的任务和指令,成为乡村治理中的准基层政权而非村庄共同体中的自治力量。D村的村干部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主要任务是落实地方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而根据村庄特点在经济社会领域采取的创新行动非常少,并且总体上管制思维比较浓,工作方式行政化特征比较明显,服务意识、协商意识相对较弱,难以发挥基层治理中群众自治的优势。从村民的角度来看,他们对于村“两委”成员的看法,更多的是将其视为代表党和国家的管理者,没有意识到村“两委”的自治性质,也没有意识到自身的政治权利。

五、改进乡村文化治理的基本路径

基于文化治理的综合性、目前治理过程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及其根源,改进乡村文化治理也需要一个综合性视角和整体性思路。我们从文化治理的组织力量、主体意识、活动载体、持续动力等方面进行探讨,目的是希望乡村社会能够留住人才,发展健康文化活动,推动形成秩序与活力有机统一的社会生态。

(一)乡村文化治理多元主体建设

基层社会治理最核心的特征,应该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协同作用和公众参与作用,形成多元共治的新格局。从治理主体来看,乡村文化治理主要涉及三种类型:即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村民群众。在一些乡村地区,还有第四种组织即市场组织(企业)等在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治理主体建设中,主要是使各类基层组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进而引领和带动群众参与,形成互动协作的治理局面。

第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

在乡村文化治理中,基层党组织的作用非常关键,担当着文化建设的引领者、资源的链接者、群众的教育者等多重角色,因此必须完善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具体而言,要通过强化党建活动,发挥乡村党员的模范作用,凝聚人心,引导广大村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打击干扰农村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培育专门性的乡村社会组织,拓展乡村公共服务的社会资源;要培养村民的集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原则推动乡村社会的自治发展。

第二,发挥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乡村自治主要是依托村“两委”这样的自治组织来进行的。自治组织要通过村务公开、选举规范、决策民主等制度和行动,调动群众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还需要培育和发展专业性的社会组织,发挥他们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这包括提供专门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社会组织等,也包括不同类型的民间兴趣团体、文化团体等,它们能够从不同方面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乡村社区的整合与发展。

第三,乡村群众的治理参与。

从某种程度上讲,村民可以说是最关键的参与主体,能够体现乡村文化治理的最终成效,是乡村社会中的秩序和活力的承载者。在村民群众这一主体当中,应当包括乡村精英群体或者说乡贤群体。文化治理要发挥乡村精英或乡贤的主体作用,使他们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骨干和领头雁。在新的历史时期,乡贤群体也有新的范畴,比如研究者提到的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乡村企业家等。33如何将这些优秀群体吸引回村并发挥主体作用,也需要在政策上有针对性地给予支持。

(二)乡村文化生活体系建设

在传统的文化生活体系离散而群众文化生活需要更加突显的情况下,必须重新构建新时期乡村社会的文化生活体系,为健康文化的发展创造更大空间,为乡村文化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载体。在这个体系当中,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内容供给是核心环节,围绕这两点,涉及到对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人才保障、内容供给方的连接等相关内容。

第一,文化阵地建设。

通过加强乡村文化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各类文化活动的公共空间。包括建设乡村图书馆、文化室、健身中心、戏剧舞台等多种形式的公共活动场所,完善网络信息传播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打造反映各个乡村特色的优秀文化标识、建筑等。做好这方面工作,需要政府整合多方资源,在资金、人员、项目等各个方面加大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客观来讲,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中,难点和薄弱环节都在乡村,需要将乡村文化服务作为重点加以支持和突破。当然,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也需要因地制宜,立足于乡村社区的基本条件和群众需要,使其建成后能够真正“活”起来。

第二,文化内容供给。

文化基础设施的价值在于为不同文化内容提供支撑,文化内容才是丰富乡村群众生活、凝聚群众共识的基本纽带。乡村基层组织需要尽可能多地连接文化供给方,包括组建由村民广泛参与的兴趣团队,培育文化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它们结合传统节日、地方风土人情,利用本地特色文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而又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守望相助的社会文化氛围。

(三)乡村群众主体意识培育

乡村社会治理的成效最终取决于人的因素,取决于治理主体中最大的群体,即广大村民的参与和改变。34作为乡村文化治理的重要主体,村民群体无论是在科学文化知识,还是在现代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等方面,还不适应美丽乡村建设的客观需要,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基于此,可以说教育是乡村文化治理的基本途径,要依靠教育来提高村民综合素质,改善乡村社会的整体文化环境。

第一,社区共同体意识的培育。

乡村社会传统的共同体意识和价值规范随着乡村理性化意识和个体化意识的增强而受到明显冲击,“各人自扫门前雪”成为一种社会生活常态。培育共同体意识,意味着要将整个乡村社区看作是成员生活和发展的共同体,通过多样化的文化项目和活动安排,增进村民之间的日常联系与社会整合,建立起村民对于乡村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促进更广泛的社区参与,形成守望互助的邻里社会关系。

第二,自治意识的培育。

在乡村社会治理当中,不能单纯地把村民看作是治理的对象,而应视作自我管理的主体,是乡村文化治理的承担者和受益者。只有村民的最广泛参与,才能让共建共治共享落在实处。目前在乡村治理中,社区内部权力的不对等、自治理念不强、村民参与意识薄弱等,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要培育群众自治意识,一方面必须确保乡村自治建立在法治基础上,要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以德治村、以文治村的基础上,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另一方面必须建设由村民参与或者服务村民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社会组织,组织动员村民投身到乡村文化治理的实践过程中,在实践中形成自治意识。

第三,生态文明理念的培育。

乡村振兴应当着眼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走绿色生态发展道路,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目前在不少乡村地区,由于生态意识淡漠,无序开发、土壤污染、植被破坏、生活垃圾堆积等现象或多或少存在,生态和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乡村文化治理应当包含对自然环境和生态文明的关照,把生态文明理念作为文化建设和群众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培养村民的生态文明观,在保护自然环境、处理生活垃圾等方面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实现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四)乡村文化产业发展

乡村文化产业对于乡村经济、文化传统和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35在乡村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也需要发挥市场作用。对文化治理来讲,市场也是一个大舞台。它既可以为乡村文化的价值实现提供新的机遇和渠道,也可以为乡村文化的存续发展提供自我维持的资源和动力。此外,对于目前乡村社会出现的人口空心化问题,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发展也是一种解决路径,是吸引人才回归、留住乡村精英的有效渠道。

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应当立足于不同乡村的自身优势和特色,走特色化的发展道路。一方面,要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的市场价值,为乡村社会振兴提供资源和动力。这也涉及市场组织在文化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比如企业可以通过开发特色文化产品、文化旅游项目等,实现乡村文化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文化产品在市场中的价值实现,本身也是乡村文化繁荣的重要标志,有利于促进乡村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主要积淀在乡土社会当中,要善于挖掘不同乡村地区的历史底蕴、文化特色和环境优势,借助新型市场化手段、科技手段,发展乡村特色的现代农业经济、文化经济和旅游经济,打造文化品牌,把乡村社会重新建设成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活共同体。

六、结论与讨论

尽管不同的乡村区域所处发展阶段、具备的基础条件、面临的发展机遇等各有差异,在文化治理的过程中不可能存在完全统一的模式和路径,但乡村人口流动、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带来了很多普遍性的变化特征,比如村庄社会结构、文化组织、生产形态、社会观念的改变等,是目前乡村文化治理中普遍遇到的共性问题。基于典型案例的分析难以穷尽所有的乡村社会形态,但从乡村治理目标出发提出的秩序和活力两大问题,可以说是所有乡村社会在实现有效治理、全面振兴过程中都需要面对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从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角度看,文化治理的发展是乡村社会繁荣的关键环节。乡村文化治理要回应新时代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解决乡村传统文化体系离散化与群众文化需求增加的突出矛盾,重建乡村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激发社会参与和社会运转的活力,在打造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共同体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乡村社会的全面振兴,最终要依靠乡村民众的全面参与,最终的目标指向是乡村民众的全面发展。通过乡村文化治理的实践,一方面可以繁荣乡村文化,实现乡风文明的新气象;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基层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引领、支持和服务,有效提升乡村民众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以及整体素质,使基层社会的协同共治能够真正运作起来。后者也是乡村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是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社会共同体的形成基础。

对文化治理的综合性理解已经是不少研究者的共识,但还需要进一步从“五位一体”的角度,洞察文化治理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核心地位,将文化治理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等不同领域勾连起来,从彼此联系的角度进行理解,不能将文化治理狭义化,不能仅仅看到文化治理对于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价值。我们从秩序和活力这两个问题出发,能够有效地实现文化治理与其他领域的联结,并且窥视到文化治理问题背后的组织、制度和精神因素。秩序与活力组成了有效文化治理的两个基本维度,既要保证社会发展、文化发展的良好秩序,又要防止因为片面追求秩序而限制社会活力,二者可以实现动态平衡和有机统一。这种平衡和统一的实现,有赖于对其后三种因素的考虑。基层组织体系、共同体意识和自治传统分别从主体、意识和制度层面解释了乡村社会的秩序和活力问题,并构成秩序与活力有机统一的重要支撑。

我们也需要从秩序和活力相统一的框架出发,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基本路径。这个路径相应的也是一个系统化的体系,要解决文化治理的主体、制度和动力等问题。在这个体系中,基层党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非常重要,充当着动员群众、链接资源等重要责任,通过组织文化阵地的建设和文化内容的供给,培育乡村群众在社区建设、基层民主自治、生态文明方面的主体意识,形成村庄协同共治的新局面。同时,从增加乡村社会对于精英人群的吸引力、促进乡村文化生活自我维持和自我发展的角度看,也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整体上看,新时代的乡村文化治理体现出协同式治理、服务型治理的新特征,即强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以及通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来满足人们的需求、解决人们的问题。但在基层组织这一类主体的建设过程中,如何强化各类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导向,在教育村民的基础上,如何切实提升人们的参与意识和能力,还有很多可以继续深入讨论的内容。


注释: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23日,http://www.gov.cn/zhengce/2019-06/23/content_5402625.htm,2021年5月10日。

2王志弘:《台北市文化治理的性质与转变1967—2002》,《台湾社会研究季刊》2003年第52期。

3王勇:《乡村文化建设与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5月12日,第05版。

4胡惠林:《实现文化善治与国家文化安全的有机互动》,《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5期。

5吴理财、解胜利:《文化治理视角下的乡村文化振兴:价值耦合与体系建构》,《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6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3页。

7李三辉、范和生:《乡村文化衰落与当代乡村社会治理》,《长白学刊》2017年第4期。

8张海荣:《转型期乡村治理中文化认同重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6年第5期。

9吕宾:《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文化重塑的必要性、困境与路径》,《求实》2019年第2期。

10傅琼、陈妍:《乡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于江西省的调研》,《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11徐清泉:《我国文化治理若干关键短板及破解方略探讨》,《中国文化产业评论》2017年第1期。

12刘彦武:《从嵌入到耦合:当代中国乡村文化治理嬗变研究》,《中华文化论坛》2017年第10期。

13陈楚洁、袁梦倩:《压力型体制、传播的断裂与文化治理——以江苏省J市农村文化建设为例》,《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14韩鹏云、张钟杰:《乡村文化发展的治理困局及破解之道》,《长白学刊》2017年第4期。

15吴理财:《文化治理的三张面孔》,《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16徐艳芳、仇文静:《我国乡村文化治理研究回顾与展望》,《中国文化产业评论》2015年第2期。

17王慧斌、董江爱:《文化治理:乡村振兴的内在意蕴与实践路径》,《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

18蔡文成、赵洪良:《结构·价值·路径:文化治理的内在逻辑与实践选择》,《长白学刊》2016年第4期。

19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年,第5页。

20赵旭东、孙笑非:《中国乡村文化的再生产——基于一种文化转型观念的再思考》,《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21黄群:《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及其现代意义》,《贵州社会科学》2009第7期。

22《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20年10月29日,http://www.gov.cn/xinwen/2020-10/29/content_5555877.htm,2021年5月10日。

23笔者的学生吴谦琦在华南地区Z镇专门收集整理了关于当地博彩活动的相关资料,在此致谢。

24访谈记录:D镇D村村委会成员HM,汉族,男;记录人:叶鹏飞。

25访谈记录:Z镇镇政府工作人员WQ,汉族,男;记录人:吴谦琦。

26夏当英、宣朝庆:《乡村生活秩序重构中的传统文化复兴——以皖南H镇为例》,《河北学刊》2018年第4期。

27访谈记录:Z镇个体户WH,汉族,女,48岁;记录人:吴谦琦。

28成伯清:《心态秩序危机与结构正义:一种社会学的探索》,《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1期。

29贾双跃:《更好发挥社会参与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8年第8期。

30腾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8页。

31杜鹏:《转型期乡村文化治理的行动逻辑》,《求实》2021年第2期。

32贺雪峰:《行政还是自治:村级治理向何处去》,《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33刘芳、孔祥成:《乡贤治村:生成逻辑、实践样态及其完善路径》,《江海学刊》2020年第6期。

34刘碧、王国敏:《新时代乡村振兴中的农民主体性研究》,《探索》2019年第5期。

35盛帅帅、杨存昌:《论现代化语境下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