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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乡土中国”到“美丽乡村”:我国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实践逻辑与路径调适——恩施州个案调查

作者:谭志喜  责任编辑:王雅娇  信息来源:《广西民族研究》2021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1-11-20  浏览次数: 2601

【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是推动传统“乡土中国”到现代“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恩施州个案说明,我国民族地区美丽乡村振兴在产业发展上要不断强化品牌意识,积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实现从“有”到“优”的根本性嬗变;在机制体制上要不断强化整体意识,逐步实现共建共融共享,形成由“全”至“合”的能量聚合;在规划布局上要不断借助个体示范与影响带动,逐步推动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实现村寨个性与共性的和谐统一;在资金保障上要不断强化责任主体,推动“用好政策”与“精选项目”的有机统一,实现良性发展;在思想认识上要不断强化舆论引导,形成全覆盖、全知晓、全参与,夯实牢固的思想基础,实现“点”与“面”结合,切实推动乡村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实践逻辑;路径调适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缘起

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历史先声。[1]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晏阳初、梁漱溟、费孝通等为代表的中国知识分子掀起了乡村社会改良与乡土理论建构的高潮,推动了传统乡村社会的复兴。尤其是费孝通较早发现并指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特征,后来成为指导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的经典理论[2]。1949年以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革命和社会运动先后实践了农民土地私有制、合作化、人民公社、包产到户等不同时期的土地所有和经营形式,彻底重塑了中国传统乡村内部的阶层结构[3]。二十世纪末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及精准扶贫战略使中国传统乡村外部基础条件发生了实质性改变,尤其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将会促使乡村由内而外地实现实质内容与建设形式的有机统一,整体进入到乡村建设新时代,实现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转型。

在中国乡村振兴战略中,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4]目前,学界主要围绕如下领域展开研究:一是人才要素论。学者认为西部民族地区要引能干人、留年轻人、聚有钱人[5];或是培育民族地区农村新乡贤,提升其政治建设能力、经济建设能力[6];或是认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点[7]。二是产业推动论。郭景福、赵奥提出,应以乡村旅游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8];吴忠军等结合资源禀赋理论总结了民族地区乡村经济振兴的“龙脊模式”[9];王林生认为民族地区要利用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和创意经济[10]。三是整体布局论。李忠斌、陈剑认为民族地区走特色“村寨镇化”道路[11];徐俊六提出边疆多民族地区“族际整合、经济转型、文化交融与协同共治”的路径[12];杨华因此指出乡村振兴要视东中西不同地区的不同条件而有不同的模式,不能搞一刀切,不能以东部地区的乡村发展经验来硬套中西部地区的乡村振兴实践[13]。总体而言,这些研究对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人才、路径、布局等方面皆有启发,但有两点关注不够:一是虽有学者提出以美丽乡村来推动西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14]但对美丽乡村建设时代延续性考量不足;二是从整体乡村建设来看,欠缺过渡与衔接,致使乡村振兴选择的“点”与区域布局的“面”之间关联较弱。因此,本文借助“点—轴系统”理论(1)1,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个案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探讨我国民族地区从传统“乡土中国”到现代“美丽乡村”的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建设“美丽乡村”:恩施州个案实践的样本观察与分析

2012年以来,我国城乡体制改革和建构呈现出系统性特点,解决城乡服务均等化,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打造美丽、生态乡村作为了乡村建设的重点,城乡体制和政策有了明显改善,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很好的制度和政策基础。[15]

(一)探索与实践:恩施州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做法

2009年,恩施州正式启动美丽乡村建设,2014年进入标准化提升阶段。10多年来,恩施州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乡村社会面貌变化巨大。

第一,在乡村产业发展上,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动传统农业转型与升级,效果明显。恩施州境内喀斯特地貌分布较广,土地呈点状分布、平坦地块相对较少。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能干型”村民及村集体因地制宜,推动耕作技术更新,结合本地气候条件、农业资源优势或引进外地新品种,大力发展茶叶、蔬菜、中药材、水果、烟叶和畜禽养殖等特色产业,效益凸显。同时,通过壮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来推动整村发展,如花枝山村、春沟村等已成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

个案1春沟村:农业科技 产业转型

费孝通承认限制是自由的开始,我们还得靠这片土地一步步求解放我们经济的束缚的方法,第一步就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谋农民收入的增加。[16]3252016年以来,作为推动农业转型发展的典范,咸丰县春沟村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通过引进农业科技,大力发展林果、花卉等产业,最终形成“赏花—采果—育苗”三位一体的新产业模式,改变了传统花木产业的单一性,突破了传统农业的局限,丰富了产业的观赏性、体验性、融入性,促使其向现代花木产业转型。目前,全村已建成花卉50亩、果林500亩、珍稀苗木200亩,有种植户445户,占全村总户数的80%以上,成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

同时,现代物流和电商平台的逐步兴起,从渠道上确保了农特产品直销城市餐桌成为可能,推动着传统农业在供给端与其他行业的深度融合。与此同时,需求端发生的系列变化,各种对农业生态、景观、文化功能的消费需求催生出新的农业产业形态,从而大大扩展了农业的内涵。[17]2010年以来,随着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相继开通及机场扩建,恩施州“进得来”的交通条件大为改善,旅游舒适度得以提高,致使游客大量涌入并带动对美丽乡村农特产品的叠次消费。

个案2伍家台村:茶产业与“ 旅游”

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乡村旅游也是乡村内部获取新的建设和发展的需求,外部压力和内部需求共同驱动了乡村旅游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耦合。[18]近年来,宣恩县伍家台村积极推动产业跨界融合,以茶产业为母体,通过融入“旅游 ”,不断增强村级产业的吸引力和参与性,最终形成了“茶旅融合”的新产业模式,有效提升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综合效益。数据显示,2015年,伍家台村提前实现整村脱贫目标,2017年建成国家4A级景区。2019年,全村共接待游客63万人次,村民人均收入1.07万元。

第二,在乡村环境建设上,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优化村民生活物理空间,层次分明。王卫星指出,美丽乡村要建,更多村庄的基本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也亟须改善。要结合村情村貌,在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人居环境与乡村“美丽”建设之间有所协调,两者并不冲突。[19]2009年以来,恩施州将“个别试点 全面铺开”相结合,采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截止到2013年共争取上级资金累计4.10亿元,从小问题入手,渐次改变面域生活环境。首先,解决村民基本生活中最急需的小问题,如土路平整、路灯安装等,使无序的生活空间逐渐有序化。其次,进行较大投入、翻修重建,重点放在入村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管道、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上。2014年以来,美丽乡村建设政策进一步组合调整,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合二为一,对美丽乡村实行“一对一”投入。截止到2017年底,恩施州69个美丽乡村村容村貌实现“旧貌换新颜”,建始县青里坝村,宣恩水田坝、庆阳坝村,来凤县三胡乡黄柏园村、三胡乡石桥村,恩施市芭蕉侗族乡寨湾村,利川市东城办事处白鹊山村,巴东县清太坪镇郑家园村、水布垭镇三里城村等村寨环境改善特别明显,村民生活空间变得整洁、靓丽,层次感增强。

个案3 A村村民:“比城里人强”的环境感受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农村生态发展价值及其环保重要性得到重新认识,为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创造极有力条件。比如习近平同志就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指出“没有美丽乡村,就没有美丽中国”[20]。在美丽乡村建设启动以前,进出A村的主要是一条土坯路,雨天道路泥泞不堪,村民深受其苦。2009年,湖北省财政投入5万元左右将路基加宽,铺撒小沙石。2014年后,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修成了3.5米宽的水泥路,并建起了垃圾池。走访中,受访村民认为:“如果要说变化的话,最直接的感受就是路变宽了、好走了,垃圾有地方丢了,还有人清理卫生,饭后走走,呼吸到新鲜空气,心情格外舒服,感觉比城里人强。”

第三,在乡村文化服务上,不断推动服务内容与形式联动调适,逐步引导村民深度参与文化活动,文化活力得以彰显。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恩施州以建构文化活动物质空间为基础,为每个村修建文化活动广场,配备音响设备设施,使得村民组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创造具备基本条件。麻国庆指出,任何乡村重建的核心是意图恢复乡村的生机,让村落更加活化,既要在空间重构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文化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赢,也要从回归人性的角度来反思与重启乡村建设,不至于“重形式轻内容”[21]。同时,政府还通过深入挖掘地方民族传统文化,并借以“元宵节”“社节”“端午节”“女儿会”等节庆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展演出来,激发并提升村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在认同,使村民在精神享受上感知文化的魅力并成长为抵制文化低俗现象的主要力量。这也因此使得民族传统文化在文化硬件设施改善、文化活动开展和村民个体深度融入的环境里得到挖掘、展示与传承,让撒叶儿嗬、摆手舞、肉连响、江河号子、打溜子、丝弦等代表性非遗文化从田间地头逐步走向舞台,在各级各类平台上参演、比赛、传播,有效扩大了土家族、苗族等传统文化的影响力与受众面。

个案4“乡间—城市—乡间”:来凤舍米湖摆手舞的传承空间再造与变迁

费孝通认为,一个活着的文化要素因之必然对于利用它的人有他的用处。[16]366摆手舞原本是土家族祭祀中的一种舞蹈,在来凤县舍米湖村至今仍保留着摆手堂等遗迹。当地政府从支持非遗文化传承的角度,对破败不堪的摆手堂进行修复,复原了传承空间。这一文化样式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彭氏后人带领下,组建了表演队伍,多次被邀请到上海、北京等地参加旅游节,扩大了摆手舞社会影响,现已成为村民广场舞的必选项。

可见,从形式到内容,恩施州美丽乡村文化服务是以一种贴近村民需求的方式将空间再造与实质内容分解到日常生活中,使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在生活化的场景中“化腐朽为神奇”,既保留了内容的原汁原味,也实现了形式的推广与普及。

第四,在乡村社会治理空间上,不断推动村寨特色化发展,逐步强化村域的个性特点与整体适宜,地域与民族特色显露。城乡空间治理根本区别在于对不同因素的关注,乡村的空间治理则离不开乡村性因素的结合与反馈。因此,具体的空间治理与文化传承实践应该结合地方性与地方经验,离开地方性的空间治理如同“一潭死水”,实践根本无法落地。[22]2014年以来,恩施州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在贯彻国家标准的同时,注重因地有效、顺势而为,既结合村庄具体的地势、山形、水文景观特征,以类型化设计来区分传统村落、特色村寨与一般普通村的差异,追求村庄建筑外形改造上达到“天人合一”;也通过不同材料、颜色搭配增强识别度,强化村寨的特色与个性,形成具有视角冲击的群落。调查显示,2014~2018年在77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中,有17个是特色村寨,尤其是个别侗族村寨将优秀的传统建筑技艺与独特的“山地”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吸收周边土家、苗等其他民族建筑文化的基础上创造了许多独具山地特色和民族特性的地方建筑,风雨桥、鼓楼、飞山庙等就是明显例证。[23]改造同时,还将国家乡村治理理念镶嵌到村庄物质空间之中,引导家风礼俗、乡规民约、国家情怀等传统认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互嵌交融,再现了对国家理念体系从宏观到微观的认同。可见,由表及里,恩施州美丽乡村形塑的国家乡土治理空间是在与物质形式改造、主流价值弘扬的双重交互中得以建构与再生。

第五,在乡村居民生活水平上,不断推动村民收入的大幅增加,逐步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得以快速提升。改革开放40年以来,在国民收入整体水平提升的同时,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与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总体而言还是比较低的。问卷数据显示,41%的民族地区受访者家庭人均收入仍然低于5000元,仅仅略高于国家贫困线[24]。从收入这项指标来看,恩施州农村人均纯收入、人均可消费支出显示:近5年,老百姓收入处于快速增长阶段,2013年到2017年,恩施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364元增长到9588元,在民族地区中属于中上水平,年均增长率为6.0%。收入的增长是村民消费观念变化的“晴雨表”,在笔者走访的部分美丽乡村中,31.5%的农户有车辆,其中轿车拥有率为5.5%;“西洋式”小别墅不在少数,已成为美丽乡村的一道风景线,个别家庭住房支出在40到50万元之间。2018年,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过“万”元,农村恩格尔系数为39.6%。[25]1072020年,恩施州全域脱贫,在乡村振兴建设阶段,村干部话语里传递出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切实期望。

(二)审视与反思:恩施州美丽乡村建设的短板与不足

目前,中国社会已经发生广泛深刻、翻天覆地的重大变化,在许多方面从根本上区别于费孝通所说的“乡土中国”[26],乡村社会经历了从“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到乡村振兴的历史性嬗变。纵向来看,恩施州美丽乡村放在乡村振兴要建成的预期目标中审视,仍有不足。

首先,村级产业体量较小,主导产业竞争优势减弱。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是基础、是首位,是实现农民富裕的可靠保证。[27]从产业规模与技术创新看,恩施州美丽乡村中土地零散,农业规模化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农业科技装备水平较低,采用现代动力技术的空间有限,部分农村产业中还保留一定比例的人力、蓄力等传统耕作方式,受制于“靠天吃饭”;村级产业可支配资金小,而农特产品牌深加工投入大、对技术要求高,使得在品质创新跟不上时代变化。在合作模式与品牌营销上,有些村级产业合作社创办、经营时,以单打独斗为主,不仅产量有限,而且合作意识较差,未能形成“一村一品 ”村域互助模式,甚至极少数合作社还处于“空转”状态。在加工及销售环节,有些农产品经过初级加工后就进入销售渠道,产品附加值、产品价值链、文化营销力的拓展空间很小,与知名农特产品牌相差甚远。与之对应的产品差异和市场位次来看,资源禀赋同质导致相邻村“多村一品”,直接造成产品在市场上相互掣肘,间接影响了消费者对同一品牌的实际消费,削弱了主导产业的竞争优势,导致在消费市场中上游产品少、中下游产品居多。

其次,体制机制缺乏突破,执行部门间协作较差。研究结果显示,基层官员在执行上级政策时,需要处理具体政策涉及的各方利益,平衡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诉求。[28]从运行机制看,恩施州美丽乡村建设以个体化乡村为主体,从项目申报、中期实施到接受验收,少部分未能将其置于县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考虑,对美丽乡村内涵、外延的理解上与镇情、村情结合不紧,导致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与乡村内、外环境出现偏差。在进行项目验收时,上级部门检查多以项目完成度、材料规范性等为依据,采取密集察看方式,部门与部门间相互协作较弱,未能从区域性乃至全国乡村建设趋势去深入探究与反馈。2019年,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乡村要素投入和部门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29]具体到政策间衔接,部门各自为政致使不同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合力不够,制约了资金效力发挥、措施共享空间,不利于将美丽乡村作为乡村振兴载体来带动全局。

再次,发展规划参差不齐,内容与形式衔接不理想。从调研的美丽乡村规划文本看,美丽乡村建设多采取的“一村一规划”模式。内容上,规划文本文字表述对标上级文件多,对自身地理环境、特有人文资源等欠缺深入挖掘,总体上“破”与“立”的关系博弈失序,导致规划本身对新型城镇化发展走势、城乡均衡协调理念未能很好纳入,存在“就事论事”的本本主义。形式上,各村在执行规划建设时,美丽乡村规划对与其他既定的产业、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的取舍、组合上关联不紧,造成“千村同一面”的尴尬和“各村不相连”的现实困境。分布上,各县市美丽乡村拥有数量上各不相同,整体建设成效因“县—乡—村”三级重视程度差异致使建后效果出入较大。张正峰等就明确指出,在乡村发展实践中,“分类指导”一直是中国不同尺度区域发展与规划的基本原则之一,主要依据是乡村在不同区域的时、空双重维度下所呈现出的不同规律和转换特征。[30]

复次,资金来源数量有限,招商难与效用受损并存。调研中发现,大多数村干部认为美丽乡村基础薄弱,尤其在硬件设施上历史欠账较多,资金问题从建设之初就是制约恩施州美丽乡村建设软肋和瓶颈,也是将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主要表现为资金来源不足与资金使用上侧重差异。从资金来源看,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拨款或是部分土地财政增收,能够分到每个村的总量有限,加之村集体经济的内生性收入较少,两者相加基数并不大,长期表现出对“自上而下”资金的依赖。同时,美丽乡村中部分村地处偏远,市场发育滞后,能进入市场交易、置换的优势资源较少,在“招商引资”时由于项目收益与资金投入间反差太大,造成对投资方的吸引力不足;进入到合作阶段的项目,又可能面临着上行政策的微调与区域发展定位的更改,使得项目实施起来的难度加大,使人望而却步。另外,美丽乡村中不同类型乡村的建设资金由于归属部门不同,要求千差万别,分散使用效力受损,集中使用又存在后期审计的通不过风险,使得资金撬动作用难以发挥。

最后,思想认识错位搭配,实际谋划前后衔接不紧。对实施过程,刘合光就提出要避免大跃进,乡村振兴要循序渐进;避免无参与,乡村振兴要激活村民;避免太单一,乡村振兴要因地制宜;避免增负担,乡村振兴要精进解压。[31]总体来看,将美丽乡村作为乡村振兴载体,设定要建设的模样与将要建成的范本,相关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广大村民未能达成一致共识,缺乏统一、清晰而深刻的认知,对国家、省、州等出台关于乡村振兴的政策也是知其一,不知其二,缺乏系统性。具体到某些村,对于同一乡村主体而言,兼有美丽乡村与特色村寨、传统村落等多重身份,而来自于不同管理部门的政策就意味着资源分配的差异,“谁做主”“主与次”之间存在界限不明。乡村振兴不仅需要高质量的短期规划,更要长期上各种人力、物力的持续投入,在走访的个别美丽乡村中,村干部受任职年限、工作能力、职业导向等影响,致使只关心近期工作成效与应付日常检查,对乡村脱贫与振兴前后衔接考虑得较少,立足将来做长远谋划的更无可能。

三、“美丽”与“振兴”的深度互嵌:后脱贫时代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从“乡土中国”到“美丽乡村”,这是我国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乡村社会转向的逻辑主线。对美丽乡村建设而言,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战略是迄今为止最为重大的利好。[32]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后,恩施州乃至整个民族地区将全面推进乡村建设。以美丽乡村作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载体选择,一方面契合了美丽中国建设中对乡村板块的具体诉求,有利于自上而下在广袤的乡村中对应到国家战略的“结合点”;另一个方面,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包含了多个乡村类型,又有利于个体化乡村自下而上与国家战略布局的“面”做出示范、形成呼应。

第一,在乡村产业发展上,要不断强化品牌意识,积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实现从“有”到“优”的根本性嬗变。贺雪峰认为,在中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经济发展极在城市,各种发财致富的机会也在城市,社会政治稳定器在农村,农民的退路也在农村。[33]要稳住乡村、实现振兴就必须发展产业,马克思认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34]204。因此,在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产业发展过程中,首先要探索产业从“有”到“优”的转变。引导具有产业基础的农户,通过整合土地资源、扩大规模经营;借助电商平台,拓宽农特产品直销城市的渠道;结合精准扶贫中产业扶贫的有效经验,制定产业靶向振兴计划,帮扶小农户,吸引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回乡创业,多种途径实现产业“从有到优”。其次,要探索产业从“优”到“强”的改变。以“县市委农办 农业农村局”为主,加强对致富带头人、产业土专家培训,成立专业营销团队,深挖市场潜力、捕捉市场信息,为产业销售做好服务;引进大农业企业,创新“公司 合作社 农户”的模式,分层次开展农业新技术、劳务新技能、创业新方法培训,多维支撑产业做大做强。最后,要推动品牌化发展。以“核心资源 核心品牌”为轴,在产品包装、质量层次、检测标准上下功夫,建立产品顶端价值,构建具有全国知名度的产品系列;建立多个行业参与品牌创建的联动机制,按照10%~20%品牌收益重奖品牌带头人,结合微时代消费者偏好,每年集中推广一批精品,逐渐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品牌。

第二,在机制体制上,要不断强化整体意识,逐步实现共建共融共享,形成由“全”至“合”的能量聚合。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以美丽乡村作为振兴载体,除延续原有机制体制中有效部分外,在具体实践之中,精准脱贫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起点,二者特别是在体制机制和战略思维上有机衔接更有利于乡村振兴的实际操作与成果深化。[35]因此,首先是思维转换要破梗阻。精准扶贫是重“个体”带“整体”、以村民个体脱贫与乡村整体建设相统一,而在乡村振兴是以“整体”带“个体”、以乡村“整体”振兴来促进村民“个体”发展。可见,美丽乡村振兴要以村域时空演变为序,谋划乡村全局,形成部门联动的“全”效应。其次是运行机制要打通关。大胆改革、破除障碍,成立以市(州)政府为核心的工作推进委员会,健全市(州)、县、乡、村四级运行机制,结合难点工作,对人才、资源实行优化搭配。加大专业人才对建设过程指导,提高项目质量与产业发展绩效的考核权重,形成运行机制的“合”效应。最后要探索共建共享机制。县级政府作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将乡村振兴阶段性实施情况纳入到党委政府工作考核,建立有作为与能作为的奖惩机制。在对县域内美丽乡村进行重新考量与定位的基础上,实施扶持一批、建成一批、影响一批,形成以美丽乡村建设带动全局乡村振兴的“立”效应。

第三,在规划布局上,要不断借助个体示范与影响带动,逐步推动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实现村寨个性与共性的和谐统一。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是撬动乡村发展的杠杆,借此全方位唤醒土地、产业等领域的改革,有利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格局的形成。[36]乡村振兴的实施载体是以村域为单位,在编制民族地区美丽乡村振兴具体规划时,既要关注分散的每个村,也要处理好村与村之间内在联系,做到聚而有类。一是考虑村域文化,美丽乡村中包含国家级传统村落、特色村寨、历史文化名村等,规划时要对承载文化的物质样式给予保护,并通过举办特色农耕仪式、系列特色节庆来增进对文化价值的认知,加强与地方院校合作,建立乡村振兴文化观察点,避免“合理不合法”。二是考虑城乡关联,以美丽乡村到二十一世纪中叶所面临城镇化率为参考系,将乡村进行空间重构与分类,实施合并与分异策略,巩固与深化异地扶贫搬迁成果,避免“再空心化”。三是考虑个体示范,将美丽乡村纳入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为依据,探索美丽乡村一般化的振兴规律,总结具有可推广的模式,避免“重复浪费”。

第四,在资金保障上,要不断强化责任主体,推动“用好政策”与“精选项目”的有机统一,实现良性发展。习近平同志在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这意味着,在全面脱贫后,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政策仍有一定延续性。因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以美丽乡村来推进乡村振兴,一要明确项目优势、用好金融政策,结合市(州)在国家、省、区中的发展定位,在国家乡村振兴金融性政策中找准结合点,以区域性定位来规划具有竞争优势的项目,向上持续争取资金、统筹使用,确保在产业提升、基础改善等关键领域发力;二要明确融资方向、精选投资项目,建立美丽乡村项目库,借助第三方评估团队,筛选社会融资对象,确保产业基金、股权众筹等来源渠道实力雄厚,使得商业金融成为美丽乡村振兴的资金补充;三要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项目责任,成立以村委会为主体的项目管理机构,对各级各类惠民涉农资金梳理、汇总,建立项目终身负责制与质量保障激励机制,确保项目实施质量,避免微腐败。

第五,在思想认识上,要不断强化舆论引导,形成全覆盖、全知晓、全参与,夯实牢固的思想基础。事实上,调研发现,要真正破解梁簌溟先生“别人动农民自己不动”的“梁漱溟之惑”[37],就必须不断激发村民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因此,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践过程中,首先要实现振兴战略思想的全覆盖,从上至下、贯通一体,通过抓党组织建设,促使各级组织、不同群体对乡村振兴战略思想、阶段性规划形成统一认识,尤其是村民认同其对乡村“五位一体”建设的重大意义。其次,要乡村振兴规划全知晓。注重引导村民利益表达方式,将便民事务大厅变为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不断在村级事务的决策中融入振兴安排,促使村民在行动中增强对乡村振兴的认知,认可其对“三农”发展是历史性机遇。最后要新乡贤全参与。积极引导、动员新乡贤体味乡音、感知乡情、怀念乡愁,建立乡村振兴的项目平台,拓展参与建设的行为空间,明确作为乡村振兴生力军的功能定位,让新乡贤成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四、余论

如果说乡村建设是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难点、重点和短板的话,那么我国民族地区要推进乡村建设则是难上加难,理所应当成为国家战略布局的重中之重。因此,在讨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问题时,既需要在传统“乡土中国”中去追溯费孝通先生所倡导“志在富民”的学术志向与乡土情怀,又需要将“美丽乡村”中客观存在的问题与当下乡村建设的路径以及未来乡村现代化的走向关联起来,切实做好有效衔接,尤为突出地将保护与激发农民积极性与国家对乡村大好的政策紧密结合起来,这一点在过去40多年的乡村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中多次被事实所证实,即凡是国家与农民配合好的时期,必是农民和农村发展得比较好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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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点-轴系统”理论是陆大道院士提出的重要理论。他认为,“点-轴系统”是区域发展的最佳空间结构;要使区域最佳发展,必然要求以“点-轴系统”模式对社会经济客体进行组织。而在“点-轴系统”中,“点”的选择至关重要,具体参见陆大道:《关于“点-轴”空间结构系统的形成机理分析》,载《地理科学》,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