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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出常典:明代乡贤专祠的礼仪逻辑与实践样貌

作者:赵克生  责任编辑:高新水  信息来源:《中国史研究》 2020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1-04-10  浏览次数: 6122

【摘要】明代乡贤祠祀系统是由乡贤祠与乡贤专祠组成的双轨制体系。乡贤祠是合祀,属于一种常规典礼;乡贤专祠则是特祀,用以祭祀杰出乡贤,是常典之外的特殊典礼。不同于乡贤祠的地区分布均衡、规制统一,乡贤专祠在全国分布极不均衡,建祠模式、运转方式等复杂多样。作为王朝政教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明代乡贤专祠必然承载着政治教化的使命,但地方士绅、乡贤后裔往往在乡贤专祠的政治教化意义之外赋予其另外的意义,表达他们的诉求,实现他们各自的目标。故明代乡贤专祠的发展、乡贤文化的繁荣,其背后交织着多种社会力量,这些社会力量深刻影响了明代乡贤专祠的建立、维持等实践状况。

【关键词】明代;乡贤专祠;礼仪逻辑;实践样貌


中国古代社会往往通过祠祀、传记等形式来表彰乡贤,昭往劝来,激励后进,从而形成历史悠久的乡贤文化。明代是乡贤文化繁荣与定型时期,特别是明朝政府对地方乡贤祠祀进行了较为彻底的儒家化改造,使之由地方之私祭而被纳入国家政教系统,形成了由乡贤祠和乡贤专祠构成的双轨制体系。乡贤祠,通常指府、州、县等地方儒学里的乡贤祠,它以同堂合祀的形式集中祭祀某地的乡贤群体,故亦称乡贤总祠、乡贤合祠。乡贤专祠,又称乡贤特祠,是为奉祀某个或某几个乡贤而建立的专门祠宇,乡贤专祠大多不在地方儒学内。

近年来,学界主要关注明代的乡贤祠,梳理了乡贤祠的形成、规制与功能,探讨了乡贤冒滥、乡贤祠与基层社会的关系等问题。1对于乡贤专祠,仍难见到可资参考的相关研究。不过,由于乡贤专祠与宋元以来先贤祠的渊源关系以及二者都属于非神异性祠庙,学界关于宋元先贤祠的相关研究成果应当予以重视。特别是包弼德(PeterKBol)、魏峰、郑丞良等探讨了两宋以降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于先贤祠的乡先生祠及其向州县儒学转移的趋势,认为这是源于以士绅为主的地方社会势力的成熟、地方认同的彰显与士人重建乡里文化传统的努力。2这些成果虽然不是直接研究明代乡贤专祠,但对笔者思考明代乡贤专祠的历史演变、运转模式等问题无疑具有启发意义。

乡贤专祠既然是明代乡贤祠祀体系的“另一半”,忽视乡贤专祠而仅仅关注地方儒学中的乡贤祠,显然难窥明代乡贤祠祀系统的全貌。故本文拟用地方志、乡贤专祠志、族谱等文献,勾勒明代乡贤专祠的礼仪逻辑、主要类型、运转模式,试图从多重视角分析乡贤专祠的社会意义,从而为呈现清晰、完整的明代乡贤祭祀体系,构建明代乡贤文化史的整体框架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明代乡贤祠祀双轨制下的乡贤专祠

要了解明代乡贤祠祀体系的形成,应当回顾中国古代先贤祠祀的传统,特别是宋元以来先贤祭祀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先贤祠祀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周礼》“祭于瞽宗”3和韩愈所说“乡先生殁而祭于社”4。乡先生附祭于学,配食于社,非如后世建立专门祠庙进行祭祀。图形立庙、专门而祭,或于墓所,或居一邑之中,是汉以后才流行的专祠祭祀模式。5历经唐宋,以至明代,这种专祠祭祀模式一直延续下来,先贤故里、府县儒学、城市通衢、书院、寺院等地方都有先贤(乡贤)专祠存在。然而,传统的延续中,转变也悄然成型,其大者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长期以来人们对“乡”的概念并不深究,是乡贤、名宦或是寓贤也不细分,故多称先贤,祭祀的祠庙也多称先贤祠。但明人对先贤进行了“乡与非乡”的严格区分,按照地域的限定,乡贤必须是本县、本府之人,“乡贤必产于其乡之贤达也”6。这种对乡贤地域身份的严格化,不仅有助于辨识先贤群体中的乡贤、名宦、寓贤,使乡贤祠从原先统称的先贤祠中分化出来,而且使某地乡贤群体因为有了同一地方身份而被集合起来,为乡贤合祠的形成打下了基础。二是乡贤祭祀开始向学校转移、集中。据清人考证,乡贤(先贤)祠祀向学校转移的时间起自北宋,《宋史·郑侠传》载,宣和元年(1119)郑氏卒,州县皆祀之于学。7元人许有壬也说:“祭于社之制不可考,附庙学、作屋而祭之者,则间有之矣。”8宋元时期附学的先贤祠亦是专祠,其中有些可能发展为集中祭祀数人的祠堂,如南宋理宗时明州州学的五先生祠,但这种现象并不普遍,且仍作专祠看待,与其他先贤专祠并处。

与此不同,明朝开始在府州县儒学里建立一个乡贤祠,集中奉祀本地的乡贤,开启了乡贤祭祀的新模式。

昔朱邑为桐乡令,既没,桐乡人祠之,此名宦祠之权舆矣。张良食采于留,后人于留城为子房立庙,此乡贤祠之权舆矣。自是以后,见于史册者甚夥,然皆专祠,而非总祠也。明代始令府、州、县学立名宦、乡贤总祠,有司春秋致祭。国朝亦因其制。9

这种附于各地儒学的乡贤祠自洪武初开始推行,到嘉靖时其规制基本定型,并为清朝所继承。一般情况下,各地儒学的乡贤祠与名宦祠分立学宫门外之左右,二祠分布的常制是左为名宦祠,右为乡贤祠,体现名宦与乡贤的宾主关系。此外,乡贤祠有立于孔庙之侧,有立于启圣祠前、后,有立于儒学之侧等。在庙学一体的明清时期,附学的乡贤祠其实融入了孔庙祭祀系统,成为孔庙的附祭,每年春秋祭祀的时间也是在祭孔之后。

乡贤祠是在同一空间奉祀某地历史上的乡贤群体,这些乡贤之间可能的联系就是他们共同的乡土身份,正是由于这一身份,不同历史时期的乡贤被集合在一起。相较于乡贤专祠的独立、分散,乡贤祠集约的容纳空间能够奉祀众多的乡贤,祭祀的地点集中,且具有开放性。从制度设计的本意看,明朝似有以乡贤祠这种简单易行的祭祀模式代替乡贤专祀。但另一方面,当乡贤祠把乡贤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集中奉祀时,学行、功业卓著者泯然若众,大贤与众贤之间的差别消失了。加之一些地方乡贤祠祀存在冒滥之弊,入祀者良莠混杂,如莆田人刑部尚书彭韶批评他家乡的儒学乡贤祠“所祀之人颇失之泛”10。这就使得乡贤祠在旌贤褒异方面的功能严重削弱,引起时人的质疑与不满,反对因乡贤祠而舍弃乡贤专祠。弘治时,彭韶以疾卒于家,入祀原籍乡贤祠。莆田籍在朝官员以为:“惠安公一代之伟人,宜有专祠,俾后学有所矜式。”11福建晋江人陈琛(14771545)为明代名儒,死后祀之儒学乡贤祠,“然景行私淑之士犹谓不满崇尚之意,始议特祠”12。晚明大学士赵志皋为前首辅李春芳(15111584)专祠撰写祠堂记时说:“乡贤祠祀,国之常典。凡孝友、廉节,其行谊有一节足以表正闾俗者,例得祀。”然而,以乡贤祠奉祀李春芳这样道德、勋业懋隆朝野者,是让大贤“溷以常典”13。郭子章《大学士陈文端公祠堂碑》借物喻人,说出同样的道理:

日月不并岀,狐不二雄,神龙不匹,猛兽不群。公道绳圣贤,功施社稷,其行纯矣,恶得无专祀。14

相对于总祀,专祠乃常典之外的特典,大贤应用专祠,亦即乡贤专祠可以弥补乡贤祠在旌贤褒异方面的功能缺失。故乡贤祠成为乡贤祭祀的主流模式之后,明代之前长期流行的专祠并没有废止。

明朝乡贤专祠得以延续不辍,除了旌表乡贤的历史传统,还与当时的恤典制度有关。恤典是古代王朝政府对已故官员的褒奖、对其家属的抚恤,包括赐祭葬、祠祀、荫子入监、赐给谥号等。祠祀是恤典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明人曾说:“恤典以谥、祠为重。祭、葬,特常格耳。”15其中赐祠于乡,朝廷敕建祠宇以表彰忠烈、名臣、名儒,这些表彰功德的祠宇虽不以乡贤祠称之,但从地方看来,这些祠宇建在本乡、奉祀的是乡之先达,自然属于乡贤专祠,是常典之外的特典,属于一份特殊的荣耀。有明一代,能够在死后获得赐祭葬、赐谥等恤典的同时获得“赐祠于乡”者,或出于特恩,如仁宗追念故宫僚少詹事邹济、左春坊左赞徐善,赠官赐谥之外,命有司立祠墓侧;或“节义激烈者”,可专祠于乡。16其他则是在其恤典之后若干年,通过单独的建祠申请,获得“祠于乡”,这种情况可视为恤典之后的一种“补恤”。

基于乡贤祠祀的自身演化与明代恤典的制度支撑,乡贤专祠得以与乡贤祠并行同处,两种模式并存,呈现明代乡贤祠祀的双轨制。这种双轨制下,乡贤一般先入祀乡贤祠,再以专祠奉祀。这种专、总兼祭,看似重复,其实乃“标典刑(型——引者注),重文献,春秋与贤之义,不嫌于复也”17。这里以晋江的蔡文庄祠为例,具体考察专祠与总祠并祀的关系。蔡文庄祠是蔡清(14531508)专祠,蔡氏一生著述、讲学,阐扬朱子学术,被誉为一代儒宗师表。蔡清死后,从祀孔庙未果,但立祠乡郡,春秋祭祀。当然,蔡氏也附祭乡贤祠。为何并祀两处?明人曾有解释:“我国家既设乡贤祠,以祀其一乡之贤者。此外,又有专祠之举,盖以其人之贤将出于众贤之上而祀之者,亦不以众贤待之,所以旌异名儒,风励后学,甚盛典也。”18

概言之,明代保留、新建一些乡贤专祠,祭祀地方杰出人物,表达乡邦一份特别的敬意,弥补乡贤祠在旌扬杰出乡贤方面的功能缺失。二者在处理众贤与名贤、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上互为补充:有总祠,众乡贤能享春秋祠祀;有专祠,卓异者得以尊崇。二者结合,乡贤祠祀的激励风示意义方能够全面彰显。19

二明代乡贤专祠的地区分布、立祠模式与祀典规制

在明代乡贤祠祀的双轨制下,每个府、州、县只建立一所乡贤祠,位于孔庙之旁,规制统一,地区分布均衡。而乡贤专祠则不同,不仅有当朝新建、重建的专祠,还有少数前朝遗存的专祠,不仅乡贤专祠分布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其立祠模式也不尽相同。

明代乡贤专祠地区分布的差异性首先表现为专祠分布的地区不平衡,或多或少,因地而异。


表中显示,左边苏、泉、松江三府属于文化、科举发达地区,乡贤专祠数量较多;右边永、廉、大理三府属于文化、科举落后的边鄙之地,乡贤专祠数量很少,两类不同地区拥有的乡贤专祠数量相差悬殊。乡贤专祠的不均衡分布看似无规律,其背后还是有可寻的线索:一个地区乡贤专祠的数量与这个地区的文化传统、科举兴盛等状况最为相关。因为专祀的多是名儒、名臣,这些人的出现是文化、科举发展的结果,一个地区文化、科举越发达,这个地区人文荟萃,乡贤的总数就会越多。而乡贤总数越多,出现名儒、名臣的概率就会越大,乡贤专祠就会越多。

乡贤专祠的地区分布与该地区的经济状况也应有一定的关系,但地区经济是通过影响地方文化发展而影响地方乡贤数量,进而影响乡贤专祠的地区分布,并非直接表现为有无经费建祠等问题。相较于富庶的东南沿海,廉州、大理等边地之贫瘠自不待言,不过,两地无乡贤专祠,却有很多其他祠庙,包括不少的名宦专祠、名将专祠,这说明这些地方不缺建祠的经费,而是缺少乡贤;不缺外来的名宦、名将,而缺生于斯、长于斯的本土名儒、名臣。归根结底,该地区人文不昌,科举不发达,乡贤专祠才十分罕见。

其次,明代乡贤专祠分布的地区差异性还表现在同一地区内部的不平衡。这种情况在泉州府表现得很明显,泉州府辖晋江、惠安、南安、同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县,其中晋江有16座乡贤专祠,安溪1座,惠安、南安、同安各3座。苏州府乡贤专祠数量多,但大多集中在吴县、长洲县,而昆山、常熟、吴江等县较少。通过比较,可以发现晋江县、吴县和长洲县具有某些共同的特点:都是府治所在的附郭县,为该府的政治、文化中心;都是科举大县。也就是说,附郭县的中心地位及其文化、科举的发达是影响地区内部乡贤专祠分布不平衡的重要因素。

对于这些分布各地的乡贤专祠,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研究可能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本文从探讨明代乡贤专祠的实践样貌着眼,主要根据立祠模式,将明代乡贤专祠分为两个类型:

(一)敕建的乡贤专祠。即朝廷钦准、由地方政府奉敕建立的专祠,这类专祠列入地方祀典,有的还能蒙赐祠额。明代敕建的专祠除少数崇祀前朝先贤(如宋代的真德秀、刘安世等)外,绝大多数专祀当朝人物,或是大臣,如杨士奇、顾鼎臣,两人专祠分别赐额“褒功”“崇功”;或是名儒,如薛瑄、吴与弼、蔡清,其中薛瑄专祠赐额“正学”,吴与弼专祠额曰“崇儒”;或为忠烈,如在安南死难的兵部尚书陈洽、弹劾严嵩的杨继盛,所立专祠分别赐额“忠节”“旌忠”。这些专祠皆立于所祀之人的家乡故里,敕建与赐额使朝廷给予的荣耀泽及桑梓,代表了乡贤祠祀的最高层级。

敕建乡贤专祠,恩命出自朝廷。如系恤典赐祠,即按照请恤程序,祠祀与赐祭葬、赠官等一道给予。否则,就需要在朝官员或地方官员向朝廷具疏,代为申请,这两种途径在明代都很常用。一般来说,在朝以给事中、御史等言官为主,他们上疏题请,经礼部覆议,最后请皇帝批准;如果乡贤后裔中有上疏之权的官员,也可私家上请建祠。地方则以巡抚、巡按、知府等官员具疏呈请,经礼部而达御前。二者相较,地方的申请程序繁多、严格,相关细节可从顾鼎臣专祠的申请过程中得以一窥。顾鼎臣(14731540),南直隶苏州府昆山(今属江苏省昆山市)人,官至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嘉靖十九年(1540)卒于官,谥文康。顾氏曾敦促昆山县建城池以防倭寇,后倭寇猖獗,而昆山依赖城池得以保全。昆山人感恩顾氏,在他死后十多年,题请修祠专祀。昆山士民的建祠请求先由昆山县学生员陶子鸣等具呈总理粮道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地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景贤。张景贤先将呈请建祠事状责令府、县勘查复核,经昆山县学训导会集通学生员复查,所呈事情真实,吻合祭法;接下来,由学校到昆山县,由县到苏州府,层层勘查,写立结状。最后,张景贤将专祠顾鼎臣之事上报朝廷,礼部祠祭清吏司拟议“似应俯从所请”,嘉靖皇帝钦准。官为建祠,春秋致祭,赐给祠额、祭文。21

赐额对于敕建的专祠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祠额,而是一种特殊的荣誉。祠额出自翰林院拟名,经皇帝钦定,是在祠主一生功业、行事的基础上抽绎出的道德评价,是对祠主的崇高褒奖。并非所有的敕建专祠都能得到赐额的恩宠,赐额与建祠的时间也并非像顾鼎臣专祠、陈洽专祠那样总是同一的。杨士奇(13661444)专祠建于弘治十二年(1499),赐额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前后相隔半个多世纪,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赐额对于专祠的难能可贵。为了郑重其事,礼部可能对制作、悬挂匾额也有一些要求,如嘉靖时礼部移文江西地方:杨士奇祠额“褒功”是皇上根据翰林院初拟的“崇功”“褒德”御批钦定的,制扁务求浑坚,书额需极端楷;分守道官员亲诣悬挂,方面官员致祭(以后交由泰和县祭祀)22

需要补充的是,敕建专祠并非都是官为建立,事实上顾鼎臣专祠建立之前,顾氏孙子尚宝司丞顾谦亨曾奏称,顾家欲自备工料建造祠堂。只是当时主拟题疏的徐学谟可能因为同乡之谊,没有采纳顾家自建的请求,仍给予官建的待遇。早在成化初,工部尚书、大学士杨荣(13721440)的专祠虽曰敕建,实际是杨氏嫡孙杨泰自建的。23故而,敕建与否,不在于官府建祠还是私家建祠,而在于是否获得朝廷的批准,是否被列入祀典。

(二)檄建的乡贤专祠。“檄”是官府间的下行文书,“檄建”可理解为“檄令府县建立”或“府县奉檄而建”。明代建立地方乡贤专祠,需巡抚、巡按、提学的批准,得到令函,开始建祠,这就是所谓檄建的乡贤专祠。相对敕建的乡贤专祠,檄建的乡贤专祠虽少了赐额等恩荣,但在祀典规制方面,二者仍是相同的。

明代檄建乡贤专祠的申请程序与儒学乡贤入祀申请程序类同,也与地方申请敕建专祠的前半段(从儒学生员呈请到巡抚、巡按准许)相同,兹不赘述。所要特别指出的是,檄建乡贤专祠的建设方式多样。大致存在三种方式:

1)官给建祠。府、州、县地方政府负责建祠,经费、经办等相关事宜操之于官。何孟春(14741536),郴州人。郴州原有何孟春专祠,后何氏门祚中衰,祠事废弛。隆庆时,巡抚赵某为孟春重新建祠,“檄郴州,发筦库,新其祠……岁编守者一人,供洒扫”24。轩 SHAPE  \ MERGEFORMAT

2)乡贤后裔、门人自建。由乡贤后裔等人自费新建祠堂,或就原有的屋宇改建而成,不劳官府,不耗公帑,避免劳民伤财起民怨,以损乡贤令德,是明代常见的乡贤专祠建立方式。刘龙(14761554),山西襄垣人,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其子刘承恩、孙刘珙追崇父祖之德,欲建祠于乡:

请于督学宪使宋君洎巡抚都御史杨公,专祠祀公。而又虑勤父老子弟,或生仇訾,于是议即公生存所建紫岩书院改为之,费不烦乎公室,劳弗逮乎齐民。两公并加奖赞,檄有司以时致祭如仪。27

类似的还有万历时四川南充人大学士陈以勤(15111586)专祠,先请于巡抚等官,初议由地方建祠,但陈家谢绝官建,最终拓建旧居而成,“下无烦里旅,上无损于公帑,以终先公志,以徼诸大夫之惠于百世”28。官府仅以祠祀载入祀典。

乡贤专祠的自建与官建的区别主要在于经办、经费来源的不同,建祠程序则一样,自建不是私建,必须向巡抚、巡按、督学等官员呈请,获准而后建,这样的专祠才可能被纳入地方祀典。否则,私建祠庙就不能获得官祠的公共身份。崇祯时,理学家张信民(15611633)专祠就是由他的学生们私建的,“专祠未经上文,终属私典”。后补办了呈请手续,专祠才得到官方表彰,入了祀典。29

3)官绅捐建。崇祀乡贤、建立专祠,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各阶层的民意,官员、士绅、乡民会不同程度参与其中,由此,明代出现了许多官、绅、民捐建乡贤专祠的现象。有官捐,如巡按御史王应鹏、聂豹前后捐助170余金建陈茂烈专祠。30有民捐,福建崇武百姓“醵金创祠”,祭祀已故兵备按察副使戴一俊。31而崔铣专祠比较典型地体现了官、民共同捐建的复合形态。崔铣(14781541),河南安阳人。崔铣因弹劾权监刘瑾而名闻天下,崔铣死后,其门人与旧友拟捐资修祠,安阳知府高某遂请于巡抚都御史、巡按,两官同意,檄府建祠,闻知此事的藩王也慷慨解囊:

以公门人所寓六十金易地一区,官给建宇费。或有闻之赵王者,王雅重公,乃曰:“固知文敏当祀,即为宇不称,亦非所以祠也。”与弟江宁郡王各助资若干……董工者为郡贰隆文良氏。32

敕建、檄建的乡贤专祠都是明朝政府控制下建立的乡贤祠祀体系的一个部分。敕建的乡贤专祠可能有皇帝赐额,檄建的乡贤专祠也可能有巡抚、巡按的题额。33乡贤专祠虽有敕建与檄建之别,有官修与自建之分,但其祭祀空间设置则大致相近,纳入祀典的乡贤专祠春秋祭祀安排也是相同的。

乡贤专祠祭祀空间的设置都是在“正堂祭神”的基础上略有繁简之别。如章懋(14371522)专祠:

中为堂四楹,前为门,如堂之数。两序傍翼,缭以周垣。中位神主,而颜其门曰“枫山先生祠堂”34

徐缙(14821548)专祠:

为堂三楹,肖像其中。旁为斋室,翼以廊庑,前乂亭树碑,凡制诰、御祭诸文及题咏诗词具勒焉。伉而为门,缭而为垣,浚而为池,邃而为道。35

张信民专祠:

正堂三楹,享堂三楹,耳房各三楹,内立神龛,肖先生像。36

以上三祠,章懋专祠用神主,另二祠设像而祭。事实上,明代乡贤专祠设像而祭的情况更加普遍,即使是在嘉靖礼制改革之后,也是多设像而少置主。这种设像而祭的模式既受汉代“图形立庙”祭祀先贤传统的影响,也源于后世佛、道等宗教的偶像崇拜的流行。从观感上讲,图像直接简易,“盖使观者形感而得之深”37。因而,明代乡贤专祠多设像而祭,但统属于庙学祭祀系统的乡贤祠,须与孔庙一致,嘉靖礼制改革之后乡贤祠皆用木主。

乡贤专祠只要纳入地方祀典,地方官就会定期致祭,即在每年阴历二月、八月祭祀孔子(称丁祭)之后一二日举行。由府、县正官或正印官(掌印官)来主持,飨以少牢之礼。至于是知县还是知府主祭,看专祠坐落何处。如杨士奇“褒功祠”位于江西泰和县,故由该县掌印官按时举祭。38陈洽(13701426)专祠位于的武进县城,是常州府府治所在,祀典就由常州知府主祭。少牢之礼是以猪、羊为主要仪物的祭祀,如陈洽专祠的祭品:猪一口,羊一只,鱼醢、肉醢、葅菜共五品,米、面食共五品,果子五品,香一炷,烛一对,帛一段,酒二瓶。主祭者行三献礼。39

府、县正官主祭之外,还有府、县其他官员和儒学生员参加祭祀活动。如陈琛专祠“丁后二日,府县正印官率僚属、师生临祭”40。真德秀(11781235)专祠“春秋丁期,支动额编。祀典,邑候、学师、僚属官员同致祭焉”41。乡贤后裔中有功名的族人一般作为陪祭参加典礼。平湖陆氏甚至把参加这样的活动作为一项任务写进家规:“(景贤)祠中春秋二祭,有司修祀孔严。子孙既列章缝,当从骏奔之列。凡遇祭日……合族衣冠皆宜陪祭,每位给与盘费银一钱,无故不到者议罚。”42

总之,通过不同途径建立的乡贤专祠为享祀的乡贤提供了独立祭祀空间,并在专有空间独享少牢之礼。明代乡贤专祀实践再一次显示,乡贤专祠乃是在乡贤合祀之外对大贤、名贤的特别表彰,正所谓“优出常典”。

三明代乡贤专祠的运转模式

乡贤专祠无论在市镇通衢还是在乡野僻邑,都是地方的公共祠庙。只有祭祀以时,启闭有常,维持祠庙正常运转,让观者登祠瞻拜,睹祠而思,才能发挥其风示激励的功能。那么,明人是如何维持乡贤专祠的运转?这里先从平湖陆氏景贤祠谈起。

平湖陆氏为世家望族,名人辈出。先是,平湖有忠宣庙,祭祀唐宰相忠宣公陆贽;有靖献祠,祀宋儒靖献先生陆正。嘉靖中,倭寇侵扰平湖,遂合祠忠宣、靖献于平湖城内,祠名“景贤”。“祠虽建于陆氏子孙,缘系申详学道,春秋二祭,有司主之,故子姓不敢自专。”43在陆氏后裔的努力下,景贤祠先后配祀宣德间布衣陆宗秀、弘治间岁贡陆;万历三十三年(1605),陆光祖入祠配飨。于是,景贤祠中祀忠宣公,侧侍陆正、陆宗秀、陆、陆光祖,为四配。景贤祠实际上兼有了陆氏大宗祠与平湖乡贤专祠的双重性质。景贤祠建立不久,官给奉祀生二名,负责典守祠事,后以为常。景贤祠有祠田千亩,为陆氏后裔捐立,在陆氏家族的周旋下,以祭祀名贤的名义,援例获得优免,只需完纳正粮,豁免一切杂泛差徭,这不仅使景贤祠祭祀、修缮之费得到保障,也使陆氏祠田能够赡族济困。朝廷在批准优免的同时,要求陆氏宗族订立规制,完善管理,《陆氏家训》《景贤祠族田规则》相继议立。

从景贤祠的情况看,除了陆氏宗族的影响力及其对景贤祠管理的深度介入,要维持乡贤祠的正常运转,必须守祠有人,祭祀有费,管理有制。

所谓守祠有人,即乡贤专祠需要实际的管理者来负责日常洒扫、上香、修葺、祠田租种等事务。就所见文献而论,明代乡贤专祠守祠人大致可分三类,或者说有三种来源。一是由地方政府佥派。如同官给祭祀一样,作为地方徭役编排,佥派“门子”之类,负责看护某个乡贤专祠。正德时,河南河内县修复了元代大儒许衡(12091281)的专祠,官给祭祀、立祀田之外,还为之安排守祠人:“庙无典守之人,非惟易致倾坏,而市井之徒、鸡犬之类不免杂入,践秽亵渎,不敬孰甚。”遂取附近人户,“审编门子一名,责令看守本庙,司其启闭,时其洒扫”44。隆庆时,郴州何孟春专祠由于何氏子嗣不振,无人看守,亦由地方政府“岁编守者一人,供洒扫”45。二是僧、道守祠。把乡贤祠这样的公共祠庙交给黄冠缁徒看守,通常出自官方的委命,陈洽专祠比较典型地体现了这一官方委托模式。嘉靖八年(1529)敕建陈洽专祠“忠节祠”,礼部在给常州府的勘合中批准了地方的题请,将专祠委托给常州府武进县正觉寺僧圆仁等看守。因为忠节祠与圆仁的精舍接连,圆仁与其徒明洁、性恺等朴实雅静,清规无玷,情愿看守,礼部和常州府一致认为是看守忠节祠的合适人选,并给予委命文书。46三是选任乡贤后裔为奉祀生(或称守祠生),负责典守乡贤专祠。佥派门子,委命僧道,通常是在乡贤子孙断绝或贫弱无力等后嗣不振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只要乡贤后继有人,他们子孙有能力看守祖先的乡贤祠庙,给乡贤后裔一个奉祀生的身份,这些后裔就成为世袭的合法的乡贤祠守护人。从制度渊源讲,明代的乡贤奉祀生脱胎于孔、孟、颜氏等圣裔奉祀,近代地方史志名家王葆心说:“奉祀生之制,始于明太祖。洪武中,改颜池为三氏学教授,以奉祀事。至武宗正德二年,命衍圣公次子袭五经博士,主子恩书院祀事……明英宗正统十一年,令颜希仁主颜子庙祀事。孝宗弘治元年,抚按给周公之裔东野禄奉祀生,此给衣巾以奉祀者,即奉祀生之始。以后渐推及各府县名宦、乡贤祠,每代择适裔一人,由督抚、提学咨部给照,充奉祀生。”47王氏所论明朝推行乡贤奉祀生制度,虽不甚准确,大致可证明代中期之后乡贤奉祀成为一种惯例,故嘉靖时有人说:“凡先贤祠宇,例有生员守祠。”48这里的守祠生员即奉祀生,他们拥有生员的身份,但不同于府、州、县学的廪、增、附学生员,其职事在守祠,属于生员中的另类名色。奉祀生可世代接任,永久守祠。如况钟(13831442)祠,“子孙世续奉祀生”49;平湖陆氏景贤祠、吴县王鏊专祠等皆是乡贤后裔世代守祠,自明至清,相传数百年。相较于前两种守祠人,乡贤后裔守祠奉祀,往往有一种与乡贤祠荣辱与共、息息相关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也就更能尽心尽力。

所谓祭祀有费,首先是春、秋二季的祭祀经费。敕建或檄建的乡贤专祠列入地方祀典,春秋两祭经费出自地方,用银一二两到七八两不等,主要购买祭祀物品等。如陈紫峰祠每祭需“猪壹只,重壹百斤;羊壹只,重贰拾斤;糖饼壹桌,油□壹桌,果伍色,粉伍碗,果酒贰事,大金壹架。其银,贰两叁钱”50。春秋二祭经费就是四两六钱。这笔钱只是用于春秋办祭,无可他用。乡贤祠平时的香烛、修缮、守祠等开支需另外措办,因此,祭祀有费还包括这部分经费支持,其数量远大于春秋办祭的费用,恐非地方财政所能承担。《定山庄先生祠田记》载:

定山庄先生祠在江浦之涯……岁时春秋二祭,其祭仪、修葺之费皆取诸里甲,然不奉额设,故公私皆称未便。嘉靖乙巳秋,侍御史午山冯公奉命提督南畿学正,倡明正学,殚精竭思,乃谒先生祠,诹祀事,顾张尹峰曰,此有司责也……孝义里民奚瀛有定山北麓田若地,凡八十八亩,时将他售。尹乃以俸资二十三金贸之,盖不欲重烦民也。田去先生故居北三里而近,酌肥硗、丰歉之常,岁得租约凡五十石。岁会所得,料理二祭、公输之外,稍存羡余,以备荒歉、修葺。于是,尊崇先生始有成典矣。51

庄昶(14371499)祠的经费解决方案其实是明代乡贤专祠普遍采取的方案:买田置地,以租息为祭祀、修缮等费。此举被认为是那个时代最为可靠的长远之策,各地纷纷仿效,于是祠田成为乡贤祠运转的经济基础。至于祠田的来源则途径多样,常见的有官员捐俸购置,上述庄昶祠就是如此。在同治《江山县志》保留的一份明代祭祀乡贤的文件中,比较详细记载了从正德十六年(1521)到万历十三年(1585)间,地方官员先后五次为江山县的两座乡贤祠捐俸,不仅购置了祠田,还为乡贤后裔娶妻成家。52有乡绅富民捐献,如陈洽专祠的26亩祠田。也有乡贤后裔捐献,如平湖陆氏捐献千余亩,德平葛氏捐献二顷。53只要乡贤后继有人,或其宗族势力强大,就会有后裔捐献田产作为祠田,维持先祖的祠祀,毕竟这些后裔分享了先辈的荣耀与声名,他们会通过自己的建祠、捐产等方式维护这种家族声望。捐献的祠田单独立籍,可以申请优免杂泛差徭的待遇,就像平湖陆氏的千余亩祠田直接以“陆景贤”名字另行登记,只纳正粮即可。

所谓管理有制,即关于乡贤专祠的一套规章制度,是保障乡贤专祠正常运转的规矩。这些规章制度一般来自公、私两方面,也就是由政府制定和参与乡贤祠管理的乡贤宗族制定。政府制定有关祀典安排、奉祀生选任、祠田优免等内容。宗族制定的规矩表现为家训、族规对于祠宇、祠产的保护,以防侵占、盗卖等行为。

国法、家规相资为用。陆氏把千余亩祠田登记在官,单独立籍,也是借用国法保护祠田。经办此事的陆光祖长子陆基忠就说过:“族田原以赡乏,而非册籍在官,则久后不无湮没;赡族虽有家规,而非仰赖国法,则人众易至纷更。”54守祠人与乡贤祠兴废密切相关,为规范守祠人,官府予之以帖文,上载祀典、祠产(田)等详情,既为守祠人应对外来侵占之保障,也是守祠人谨守之规条、官府稽查之根据。

当然,守祠有人、祭祀有费与管理有制只是乡贤专祠运转的必要条件。一个乡贤祠能不能垂之久远,还与其他多种因素相关。因为蔡清的名儒声望,建于隆庆四年(1570)的蔡文庄祠到清代先后有康熙年间李光地等人募众修建、乾隆十八年(1753)教授唐山倡修,“苗裔之贤、后学之好义者咸量力捐赀”55,旧祠焕然一新。顾鼎臣专祠“崇功祠”,也持续得到家族、官方的支持,专祠自明至清运转良好,不断发展、完善,但咸丰时毁于兵火。这些表明,乡贤宗族强弱、乡贤本身影响、甚至社会秩序都会影响到乡贤专祠的运转与存废。

四官方话语之下的地方诉求与家族策略

明代乡贤祠祀作为一种政治伦理信仰,藉由表彰乡贤、激励后人,传导儒家政治伦理,必然承载着政治教化的使命,因此,乡贤专祠与乡贤祠一样,总是关涉世道人心。祠之所立,旨在“表扬忠义以激劝风化”“表名臣以端风化”“崇功徳而为世道劝”“表章贤哲以扬励世风”等。56这是明朝朝野上下关于乡贤专祠意义的普遍认识,明代乡贤专祠就是在这样的话语环境下展开,并获得其存在的正当性。

需要注意的是,熟稔这套话语的地方士绅、乡贤后裔往往在乡贤专祠的政治教化意义之外赋予其另外的意义,表达他们各自的诉求,实现他们各自的目标。

经由祠祀、传记等形式把乡贤集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乡里文化传统,并通过这种传统来定位个人,57这样的策略揭示了表彰乡贤对于当时士人的意义。明代有类似的例子,如闽籍士人表彰蔡清,为其建立乡贤专祠。闽籍士人并不仅仅是在政治教化的目标下表彰蔡清,而是因为蔡清乃闽学之关键人物,与地方文化传统密切相关。身为闽人的李光地曾说:

吾闽僻在天末,然自朱子以来,道学之正,为海内宗。至于明兴,科名与吴越争雄焉。暨成、弘间,虚斋先生崛起温陵,首以穷经析理为事,非孔孟之书不读,非程朱之说不讲……故前辈遵岩王氏谓,自明兴以来,尽心于朱子之学者,虚斋先生一人而已。58

明代八闽人文蔚起,俨然东南邹鲁,闽人引以自豪。他们为蔡清建立专祠,是要借助对乡贤的表彰来标识这种地方儒学传统,表彰蔡清便是表彰闽学。蔡氏代表的闽学既为明代儒学之正统,推崇、服膺蔡氏之学的闽籍士人无疑就置身于这种儒学正统的谱系中。亦即表彰蔡清成为闽籍士人定位自身学术的一种方式。

另一个例子是地方争抢名人,无论是名臣或是名儒,只要与该地有一线联系,即便难以确考其人就是该地人,也要为之立祠祭祀,树碑立传。如平湖陆氏景贤祠所祀陆贽,华亭县在正德时也为之建祠奉祀,因为华亭人相信陆氏本来就是“生于华亭无疑矣”59,亦尊之为乡贤,专祠奉祀。一乡之贤乃一乡之山斗,尤其是名贤,实际上成为地方的文化坐标,地方为之立祠是标识这种文化坐标的一种方式,因此,争祀的背后其实隐藏着地域间文化竞争。

至于乡贤后裔如何运用乡贤专祠来实现家族目标,在《平湖陆氏景贤祠志》中看得比较清楚。陆氏通过景贤祠首先获得世袭的奉祀生身份、千余亩祠田(也是族田、义庄)的差徭优免。更为重要的是,陆氏通过增加景贤祠的配飨,把陆氏有功德的祖先安放于祠内,乡贤专祠实际上具有陆氏大宗祠的意味。无独有偶,顾鼎臣专祠也有这样的发展趋势,直到清代雍正时才完成乡贤专祠宗祠化。林济教授曾指出,明代徽州的一些乡贤专祠也出现过类似情况。60明代一些家族往往为那些有功德的祖先建立专祠以祭于家,而建于家乡的乡贤祠正好与这样的传统相契合,经由乡贤后裔的运作和深度参与管理,乡贤专祠逐渐兼有宗祠的性质,故乡贤专祠宗祠化在一些地方并不罕见。作为一种策略,乡贤专祠宗祠化实质上就是乡贤后裔得以改造公共的乡贤专祠,使之成为家族开基祖先的专祠,家贤与乡贤合而为一。乡贤专祠宗祠化即使乡贤后裔实现了“把家标识于乡”,家族直接、完整地分享了乡贤声望,又使乡贤后裔更深入地参与专祠的管理,防止乡贤专祠兴废无常。

五结语

综观以上,本文把乡贤专祠与乡贤祠相联系,提出明代乡贤祠祀双轨制,重构了完整的明代乡贤祠祀体系,一定程度上深化了学界对明代乡贤祠祀的认知。同时,在双轨制的架构中,使乡贤祠与乡贤专祠并观、互视,正是在这种互视中,我们看到乡贤专祠与乡贤祠在处理众贤与名贤的关系方面可以相互补充,乡贤专祠可以弥补乡贤祠在表彰著名乡贤方面的功能缺失,乡贤专祠特祀的礼仪逻辑得以展现,即优出常典,大贤须专祀。

乡贤专祠总是建于乡贤的桑梓故土,在明王朝政令或国家话语下,其背后交织着地方政府、士绅与乡贤后裔等多元社会力量。应和了这些社会力量的各自诉求,乡贤专祠的建立有敕建与檄建之分,乡贤专祠的守护有佥派徭役、委托僧道与乡贤后裔奉祀等多种形式,乡贤专祠的祭费出自祀典公费或祠田收入等。乡贤专祠就是在明代历史进程中被多元社会力量综合型塑,并表达了他们的目标、诉求,或标识地方文化传统,或实现专祠宗祠化。因此,乡贤专祠在承载政治教化的使命之外,还具有多元的社会意义。


注释:

1代表性的成果参见赵克生《明代地方庙学中的乡贤祠与名宦祠》,《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5年第1期;林丽月《俎豆宫墙——乡贤祠与明清的基层社会》,载黄宽重主编《中国史新论·基层社会分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牛建强《地方先贤祭祀的展开与明清国家权力的基层渗透》,《史学月刊》2013年第4期;[日]奥崎裕司《蘇州府鄕祠の人々一鄕紳の地域性について》,《明代史研究》第10号特集号,东京,明代史研究会,1982年。

2[美]包弼德:《地方传统的重建——以明代的金华府为例(14801758)》,李伯重、周生春主编:《江南的城市工业与地方文化(9601850)》,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魏峰:《从先贤祠到乡贤祠——从先贤祭祀看宋明地方认同》,《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9期;郑丞良:《南宋明州先贤祠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

3《周礼注疏》卷二二,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404页。

4[唐]韩愈著,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卷四《送杨少尹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75页。

5步兵校尉习隆、中书侍郎向充等为立庙祭祀诸葛亮而向刘禅建言,曰:“昔周人怀邵伯之美,甘棠为之不伐。越王思范蠡之功,铸金以存其像。自汉兴已来,小善小德而图形立庙者多矣。”《宋书》卷一七《礼志四》,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86页。

6[明]唐诰修,齐柯、刘烶纂:(嘉靖)《和州志》卷四《乡贤列传》,《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326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344页。

7[清]苏勒通阿等修,王巡泰等纂:(乾隆)《兴业县志》卷三《学校第五》,《故宫珍本丛刊》,第202册,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第302页。

8[元]许有壬:《至正集》卷四一《晋宁路乡贤祠堂记》,《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5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215页。

9[清]李璋煜:《厘正木主记》,载[清]洪汝奎等修,徐成敟等纂(光绪)《增修甘泉县志》卷六,《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08号,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3年,第10791080页。

10[明]彭韶:《彭惠安集》卷八《与郡守岳公书》,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7册,第90页。

11[明]何乔新:《椒邱文集》卷二八《赠太子少保彭惠安公祠堂碑》,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9册,第426页。

12[清]吴之修,周学曾、尤逊恭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一四《附乡贤专祠之祭》,《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第25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229页。

13[明]赵志皋:《赵文懿公文集》卷二《太师李文定公祠堂记》,《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80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682页。

14[明]郭子章:《蠙衣生蜀草》卷五《明光禄大夫柱国少傅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赠太保谥文端陈公祠堂碑并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5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651页。

15《明熹宗实录》卷四二,天启三年十二月庚戌,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5年校印本,第2216页。按,本文以下所引《明实录》均为同一单位校印本。

16《明穆宗实录》卷四○,隆庆三年十二月癸亥条载:“有祭葬、赠谥兼给而复立祠以表之者。所谓死事,如抗节不屈身死纲常者,犯颜谏诤身死国是者,执锐先登身死战阵、危城固守身死封疆者,如此而立祠祀之,乃足以劝人心,维世教……至于立祠一节,合应慎重,必须节义激烈、真心死事者,抚按从实奏来,容本部酌议、奏请,建立祠庙;其非此类者,并从覆寝。议上,俱从之。”第1000页。

17[明]张天复:《鸣玉堂稿》卷四《茶陵三学士祠记》,《续修四库全书》,第134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20页。

18[明]李熙:《礼部覆本》,收于[明]蔡清《蔡文庄公集》卷七,《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43册,第15页。

19赵克生:《明清乡贤祠祀的演化逻辑》,《古代文明》2018年第4期。

20本表统计的乡贤专祠包括前代留存至明代的专祠和明代新建的专祠,但排除了一些神异性的祠庙。

21[明]徐学谟:《徐氏海隅集》卷二《题专祀辅臣顾鼎臣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25册,第246247页。

22[明]欧阳德:《欧阳南野先生文集》卷一五《大学士杨士奇祠额祭文》,《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80册,第588页。

23[明]陈道监修,黄仲昭编纂:(弘治)《八闽通志》卷五九《杨文敏公祠》,《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78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398页。

24[明]汪道昆:《太函集》卷七三《何文简公祠堂记》,《续修四库全书》,第1347册,第607页。

25[明]吕坤:《去伪斋集》卷八《都察院左都御史静斋轩公祠堂碑》,王国轩、王秀梅整理:《吕坤全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53页。

26[明]郑洛:《葛公祠堂碑记》,载[清]凌锡祺、李敬熙总纂(光绪)《德平县志》卷一一,《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356号,1976年,第565页。按,葛守礼曾任南京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左都御史等官,为嘉靖中至万历初政坛之重要人物。

27[明]胡松:《胡庄肃公文集》卷四《文菴刘公祠堂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91册,第171页。按,“洎”通“及”。

28[明]郭子章:《蠙衣生蜀草》卷五《明光禄大夫柱国少傅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赠太保谥文端陈公祠堂碑并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54册,第652页。

29[明]冯奋庸编,[清]张弘文续编:《理学张抱初先生年谱》,崇祯八年春正月,《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54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第724页。

30[明]郑岳:《山斋文集》卷一三《孝廉陈先生祠堂碑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3册,第78页。

31[清]怀荫布修,黄任、郭赓武同纂:(乾隆)《泉州府志》卷一四《乡贤专祠附》,《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第22册,第344页。

32[明]葛守礼:《葛端肃公文集》卷三《崔文敏公祠堂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93册,第291页。

33[明]张天复《鸣玉堂稿》卷四《茶陵三学士祠记》曰:“请御史台吴公书额。”《续修四库全书》,第1348册,第520页;[明]皇甫汸《皇甫司勋集》卷四七《徐文敏公祠碑》曰:“题其额者,按院洛阳董公尧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75册,第812页。

34[明]邵宝:《容春堂续集》卷一一《枫山先生祠堂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8册,第571页。

35[明]皇甫汸:《皇甫司勋集》卷四七《徐文敏公祠碑》,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75册,第812页。

36[明]冯奋庸编,[清]张弘文续编:《理学张抱初先生年谱》,崇祯七年十二月初三日,《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54册,第723页。

37[明]张梯修,葛臣纂:(嘉靖)《固始县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5册,上海,上海书店,1963年,第3页。

38[明]欧阳德:《欧阳南野先生文集》卷一五《大学士杨士奇祠额祭文》,《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80册,第588页。

39[清]陈懋和:《毗陵双桂里陈氏宗谱》卷一《忠节录》,《中华族谱集成》,第1册,成都,巴蜀书社,1995年,第96页。

40[明]陈敦履:《陈紫峰先生年谱》卷二,万历二年甲戌,《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44册,第410页。

41[清]真采:《西山真文忠公年谱》,成化三年丁亥夏八月,《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33册,第329页。

42[明]陆基忠:《平湖陆氏景贤祠志》卷四《陆氏家训》,《中国祠墓志丛刊》,第59册,扬州,广陵书社,2004年,第292页。

43[明]陆基忠:《平湖陆氏景贤祠志》卷四《嘉兴府平湖县为恳批配飨本邑宗祠以隆祀典以光先德事》,《中国祠墓志丛刊》,第59册,第324页。

44[明]何瑭:《柏斋集》卷七《元魏国许文正公庙祀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6册,第561562页。

45[明]汪道昆:《太函集》卷七三《何文简公祠堂记》,《续修四库全书》,第1347册,第607页。

46[清]陈懋和:《毗陵双桂里陈氏宗谱》卷一《忠节录》,《中华族谱集成》,第1册,第94页。

47王葆心:《湖北罗田东安王氏庚申宗谱》卷六之一,1930年铅印本。按,王氏所论不确者有二,一是乡贤祠奉祀生并非在弘治之后才出现。如陆宣公庙,景泰四年给守祠生。二是奉祀生一般是一人,但也有两人者,如景贤祠、高拱专祠。

48[明]陆基忠:《平湖陆氏景贤祠志》卷四《嘉兴府帖·激励忠良事》,《中国祠墓志丛刊》,第59册,第353页。

49[清]况廷秀:《况太守年谱》,正统七年壬戌,《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38册,第355页。

50[明]陈敦履:《陈紫峰先生年谱》卷二,万历二年甲戌,《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44册,第409页。

51[明]庄昶:《定山集·补遗》,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4册,第358页。

52[明]易仿之:《崇祀乡贤文案》,载[清]王彬等修、朱宝慈等纂(同治)《江山县志》卷一一,《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67号,1970年,第12771278页。

53[明]郑洛:《葛公祠堂碑记》,载[清]凌锡祺、李敬熙总纂:(光绪)《德平县志》卷一一,《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356号,第565页。

54[明]陆基忠:《平湖陆氏景贤祠志》卷四《奏请遵守义田疏》,《中国祠墓志丛刊》,第59册,第275页。

55[清]吴之修,周学曾、尤逊恭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一四《附乡贤专祠之祭》,《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第25册,第229页。

56分别见[清]陈懋和《毗陵双桂里陈氏宗谱》卷一《忠节录》,《中华族谱集成》,第1册,第94页;[明]郑洛《葛公祠堂碑记》,载[清]凌锡祺、李敬熙总纂(光绪)《德平县志》卷一一,《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356号,第565页;[明]王恕《王端毅公文集》卷一《刑部尚书彭公祠堂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36册,第174页;[明]黄凤翔《田亭草》卷七《陈紫峰先生黉宫特祠记》,《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44册,第459页。

57陈雯怡:《“吾婺文献之懿”——元代一个乡里传统的建构及其意义》,《新史学》(台北)第20卷第2期,2009年。

58[清]李光地:《榕村集》卷一三《重修蔡虚斋先生祠引》,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24册,第713页。

59[明]方岳贡修,陈继儒等纂:(崇祯)《松江府志》卷二○《杨枢记》曰:“陆宣公贽世传嘉兴人,稽之载籍,钱起《送贽第还乡诗》‘乡路归何处?云间独擅名。华亭养仙鹄,指日再飞鸣。’则贽之生于华亭无疑矣。”《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第22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521页。

60参见林济《“专祠”与宗祠——明中期前后徽州宗祠的发展》,常建华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10卷,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