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邱国良 魏日盛 责任编辑:赵子星 信息来源:《长白学刊》2021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 2600次
【摘 要】社区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促进农村社区联动,有利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农村社区联动讲求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蕴含“三位一体”的主体逻辑、网络治理的空间逻辑及组织动员的动力逻辑。然而,在农村公共危机防控中,出现了村户衔接、信息沟通以及外部支持等方面问题,造成农村社区信息、物资和技术的“孤岛”现象,致使农村社区联动的优势难以充分发挥。为此,一方面要积极运用政府强大动员能力,另一方面又要注重发挥农村社会固有的社会网络优势,打造“三位一体”的社区联动模式,实现农村社区公共危机的精准防控。
【关键词】公共危机;农村社区;社区联动;社区治理
一、农村“社区联动”的概念与逻辑
(一)什么是“社区联动”
“社区”(Community)一词来源于拉丁语,原意为共同的东西和亲密的伙伴关系,后经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应用到社会学的研究中。在我国,农村社区作为最基本的治理单元,主要是指“按共同居住、相互联系、有共同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标准而建设”[1]的区域单位。换而言之,农村社区就是“承载不同主体、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多元利益的功能综合体”[2]。而农村社区的“多元性”“综合性”等属性决定了其“联动”的特征。
“联动”顾名思义就是“联合行动”。对农村社区而言,“联动”是指不同社会治理主体围绕治理资源和治理举措所采取的协调一致、统一步骤的共同行动。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社区联动”的概念:(1)字面界定。“社区联动”可以拆分为“社区”和“联动”,“社区”是指以社区为单位的风险管控,各种力量集结于社区层面,“联动”是指包括基层政府、村级组织、社区居民等所有力量的资源配置和协调合作,注重发挥“1 1 1>3”的效果,努力形成综合优势与整体效应,而并非相关主体力量的简单叠加。(2)内涵界定,即从组织框架角度下定义。“社区联动”分为纵向、横向两个方向的组织联动,其中,纵向联动是指“基层政府—村级组织—社区居民”三位一体的联动,横向联动既包括各社区之间的联动,也包括跨社区的社会组织所发挥的纽带联系。(3)效用界定。农村社区是一个地域界定明显但相互联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这就决定,一方面,可以设法利用社区空间的区隔特点,减缓危机在一定地理空间内发酵和传播,从而将危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另一方面,确保社区内部和社区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保证社区的物资、人力、技术和信息的全面通畅。
综上所述,公共危机中的农村社区联动就是指乡镇政府、村社组织、农村居民在面对公共危机时确立共同目标、秉承相似理念、采取一致行动,实现社区内部及社区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从而将公共危机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轻危机的扩散范围和危害程度。
(二)“社区联动”的三重逻辑
1.三位一体:“社区联动”的主体逻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3],这为创新基层社会协同治理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事实上,我国社会治理经历了从管制到管理再到治理的转变,其治理路径也更加适应多元化社会的治理要求。它强调,社会治理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征,即多元的治理主体、协商的治理过程以及丰富的治理手段。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社区联动”是以协同治理为其核心内容、以主体平等为其基本要求、以公共利益为其重要诉求。协同治理是“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协商形成制度和框架来管理主体间关系,规范其行为,作出决策”[4]。协同治理要求各主体之间平等、互动、协商,而非某方主导、其他主体被动参与。对于各治理主体而言,其遵循的不仅仅是利益共享的逻辑,而且还应是“在自愿基础上的主动行为而不是基于权威之下的被动选择”[5]。可见,在社区联动中,基层政府、村级组织、社区居民的协同行为是一种自愿行为、而非被迫行为,其共同目标是维护农村社区的公共利益。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社区联动”框架内各主体之间的地位平等,但它们在联动中发挥的作用、扮演的角色并不一样。基层政府作为直接面对农村社区的政权末梢,是处理农村公共危机的有力支撑。它能够破除农村社区各组织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弊病,迅速整合资源、信息和力量并投入到公共危机处理中,从而推动组织快速反应、政策精准落地。村级组织包括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公益组织和自组织以及组织成员,是农村社区中最有活力的组成部分。它一方面搭建了与基层政府的互动机制、互动平台和互动载体,是基层政府公共危机处置政策的执行者,另一方面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统一行动,是社区居民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社区居民在农村公共危机防控中是直接受益者和主体参与者,社区居民参与危机防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从根本上决定了公共危机防控效果。只有通过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才能最终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公共危机处置格局。因此,在农村公共危机处理中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村级组织和社区居民各自的独特优势,基于维护社区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的基础上互联互通、共同行动,从而消除或化解农村公共危机。
2.网络治理:“社区联动”的空间逻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网络化治理成为我国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方向。网络化治理起源于20世纪后期的欧美国家,是“为解决新公共管理运动带来的公共部门‘碎片化’、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等问题而逐步产生的一种新的治理模式”[6]8。国内有学者认为,治理就是网络化治理,并明确提出可以通过政府、公民及其他组织之间构建合作网络来进行社会治理。[7]75作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网络化治理能克服“科层制”带来的条块分割、职能越位与缺位等问题,有助于推动科层化治理到多元化治理的转变。但是,包括政府、市场、社会以及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同时参与社会治理,也必然会面临利益价值诉求多元化、治理权力的分配以及治理责任的归属等问题。
对农村社区而言,网络化治理覆盖了两大网络体系:一是乡村正式体制网络,二是农民自身的关系网络。乡村正式体制网络是由体制内的组织及其成员所构成,具有规范性、强制性、权威性和系统性。与之对应的还存在着农民长期共同生活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关系网络,这种农民自身的关系网络是自然的、自觉的和无意识的,具有“差序格局”的特征。上述两大网络体系,其本质属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乡村治理过程实际上就是两种网络优化整合、协调一致的过程。维护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既需要正式体制网络提供社会治理资源和秩序,同时也需要农民自身关系网络推动政策的精准落地,避免政策遭遇“水土不服”的困境。
面对公共危机,基层政府应着力落实国家政策和法令,即把国家政策和法令转化为民众自觉行动。事实上,基层政府执行国家政策和法令的过程,正是“基层政府—村级组织—社区居民”三位一体化的过程,要求充分彰显各主体“之间”的互动性。汉娜·阿伦特认为,应侧重于从主体“之间”去理解公共空间,“既然对主体的彰显是所有言行不可缺少的部分,那么哪怕最‘客观的’交往,携带着利益以物理形态在世的‘之间’,也无法掩盖和超越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之间’———以言和行组成的、完全来源于人们的言说和行动,并直接指向他们的‘之间’。”[8]143哈贝·马斯则把“之间”认为是一个超越家庭且不受国家干涉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领域。基于上述理解,“社区联动”要求基层政府、村级组织和社区居民都应努力避免受自身狭隘利益和观念的影响,学会置身于公共空间而共同应对公共危机。
3.组织动员:“社区联动”的动力逻辑
改革开放后,“乡政村治”这一乡村治理基本架构逐渐形成,国家权力止步于乡镇一级,农村社区实行自治。但是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从一开始就不是纯粹的社会组织,“在相当程度上被自觉或不自觉地看成是国家政权的基础”[9]。这意味着,国家权力依然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农村社区治理,制约着村庄社会的自主性发展,维系着“强政府、弱社会”的基层治理格局。在这种“强政府、弱社会”的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下,村社组织在社区治理中自上而下贯彻政府意志,而居民个体到社区组织则很大程度上需要依从于基层政府及其规则,才能获得一定的生存空间和资源。上述治理模式所引发的一个消极后果就是,它挤压了农村社会自组织的拓展空间,进而削弱了农民个体对国家政策的理解能力,以及影响他们对国家政策的认同和执行。因此,“强政府、弱社会”的基层治理格局将导致社区联动的内生性力量不足,面对农村公共危机时只能依靠政府等外部力量推动,容易出现“政府积极、农民消极”的现象。
从根本上来说,农村的“社区联动”需要借助和依赖社区内生性力量,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社区治理的动力循环。所谓内生性力量,是指人们在长期生活实践中自发形成的,以内生的地方性知识为基础,基于地缘、血缘文化而公认的行为规范。[10]与外部力量不同,内生性力量能够与地方性知识有机契合,避免政策落地时遭遇“水土不服”的窘境。但同时,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农民自组织化程度低、凝聚力不足、原子化状态严重,传统的伦理秩序基础遭到破坏,乡村内生性力量薄弱,缺乏自我解决农村公共危机的能力。因此,当前农村社区治理亟需多方力量共同推动,尤其是自上而下的外部力量(基层政府)和自下而上的内生性力量良性互动、有机融合。换而言之,基层政府需要充分认识和挖掘乡村传统治理资源,不断提升农民的自组织性、整体性,善于利用内生力量和资源协同处理公共危机,才能取得良好的治理绩效。
二、农村社区联动的制约因素
(一)村户衔接不到位
“基层政府—村社组织—社区居民”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包含三个主体和两大网络,三个主体是指基层政府、村社组织和社区居民;两大网络是指以基层政府为主导的正式体制网络和以居民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传统社会网络。理想化的政策执行过程正是两大网络有机衔接的过程,即通过社区组织促进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的有效互动,从而实现国家政策的上传下达。但事实上,国家政策并不总能够通过上述政策执行网络获得有效执行。例如,在此次新冠疫情危机管控中,一些社区居民频繁出现公然抵制或者规避管制等行为,表明国家政策执行存在一定障碍。诚然,在日常社区管理中,对于个别社区居民的非理性行为,除了必要的强制措施外,大多数情况下是由社区干部对该居民进行耐心说服,从而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但在公共危机管控中,无论是强制方法或由村干部进行说服的工作方法均不可取。这是因为,面对危机管控,无论是执法机关、社区干部,或是社区居民,心态都与平时有着显著区别,紧张、焦虑、急躁甚至恐惧,往往充斥人们的内心。若采取强制手段不当,容易引发矛盾升级,不利于公共危机的有效管控;而且因为公共危机防控事态紧急、工作任务繁杂,社区干部一般也不会有更多时间和心情耐心做居民的思想工作。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的目的在于通过相应的组织网络将国家政策精神转化为民众的一致性行动,从而实现一定的政治和社会秩序。在农村基层社会,实现国家治理目标主要依赖于乡村两级组织来推动,正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级组织早已被纳入国家基层治理体系,成为政策执行的基础性环节。因此,在危机管控中,作为村级组织本身通常能够较好地配合基层政府,实现正式体制网络中乡村关系的有机衔接。然而,面对农村公共危机管控,村社干部需要在工作部署、病例排查、信息传达等方面做大量基础性工作,工作压力极大。因此,村社干部通常缺乏足够时间入户开展政策宣传、说服动员等工作,从而导致在正式体制网络到居民关系网络之间,容易存在脱节现象,不利于整合社区力量应对公共危机。
(二)信息沟通不通畅
信息畅通是社区联动的前提条件。但在实践中,由于农村交通、通讯条件相对落后及农民知识水平有限,许多农民通常无法及时准确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例如,在此次新冠疫情危机管控中,一些农民无视疫情传播的危害性,依然进行祭祖、过年做客、下乡赶集等集聚性活动,佩戴口罩更是少之又少,甚至出现了造谣、信谣、传谣的现象。这主要因为农民,尤其偏远地区的农民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同时其诉求信息也无法及时上传。他们或许可以通过电视新闻等主流媒体,了解一些宏观疫情方面的信息,但对于周边社区的疫情并不了解。平时这些农民可以通过人际传播了解到一些信息,但在疫情之下不准聚集便很容易陷入“信息孤岛”。即便从左邻右舍获取相关信息,但由于信息渠道来源复杂,这些信息或残缺不全或根本就是虚假信息,也就是所谓的“谣言”。此外,农民有关生活、思想等方面的诉求,也缺乏有效的渠道及时向外界传递,因而遭遇的困难也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上述现象固然是由于信息机制不健全所导致,但与政策执行的机械性不无关系。首先,基层政府在向村民传达有关危机信息时,往往照本宣科、泛泛而读文件精神和政策条令,缺乏把文本内容跟社区实际有机结合,没有通过通俗易懂、耳熟能详的大白话、家乡话进行信息的传递,从而容易导致村民对政策的误读和误解。其次,农村党员干部由于自身知识水平能力有限,难以深刻领会危机管控政策精神的要旨,自然也就无法将核心信息传达到村民一级。再加上农村社区中区域面积大、基层干部少的现状,导致很多村民无法通过村级组织渠道获取危机管控的信息。最后,由于村民天然的局限性,政治效能感比较低,参与意识弱,认为危机管控属于党员干部的事情,在面对公共危机时往往消极地诉诸于神明,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采取行动。
(三)外部支持不给力
农村公共危机的处置固然需要依靠农民自身关系网络的内生性力量,但同时又需要包括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等多方外部力量大力支持。在公共危机爆发时,由于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也导致农村社区应对危机明显滞后。例如,在新冠疫情防控时期,当城市市民寻求各种渠道购买防护物资的时候,农村社区普遍缺乏积极行动,从而导致其后期防护物资严重短缺,甚至一些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都无法做到定期更换口罩。再加上为了减少疫情的扩散,许多农村地区采取封桥封路封村的措施,限制外来人口和车辆的进出,几乎与外界隔绝。由于道路不畅,物流快递中断,一些农村地区的超市出现了日用品短缺的情况,不法商家趁机哄抬物价,也引发了农民的疯狂哄抢。面对公共危机,不少村民显得惊慌失措,主要原因除了前述信息不畅而引发的不确定性之外,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缺乏物质储备和技术支持而产生的生存危机感。正是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农村社区一方面无法形成有效的组织动员,形成农民群体性的危机防控;另一方面,农村社区也缺乏对村民进行正确的心理疏导,无力安抚村民面对公共危机而产生的心理恐慌和无助感。
在涉及疫情等需要医疗技术手段的公共危机中,技术支持对农村社区公共危机防控尤为重要。这里的技术支持,主要是指危机管控涉及的医疗、医学及应急技术。疫情防控需要由专业人士来操作,或者在专业人士指导或培训下开展工作。由于农村社区的医疗卫生条件非常有限,能力仅限于面对一些感冒、头疼等普通疾病,面对重大疫情显然是无能为力的,甚至社区医务室更是由于人口的集聚成为传染病毒的重灾区。一般来说,在农村社区通常一个村社区配备1-2名社区医生,不仅医疗设备不全,且应对这种突发性的疫情经验和能力也不足,并不具备疫情处置能力,当然也无法对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生活物质尚可通过农民社区内部来缓解或解决,但是医疗技术支持只能依靠外力来帮助。
三、公共危机管控中社区联动的策略
(一)推行家族代表制,实现精准危机防控
在“皇权不下县”的封建社会,乡绅依靠宗族、家族进行基层社会治理。“中国的社会组织是一个大家庭套着多层的无数小家庭,可以说是一个家庭的层系。”[11]82正是依靠这种层级关系,无论封建王朝如何更迭,农村社会依然保持着稳定的社会秩序。马克思·韦伯因此将中国形容为“家族结构式国家”[12]24,富永健一也将中国家族形容为“非常有力的制度化的宗族群体”[13]221。尽管在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政党下乡”“政权下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但是在随着“乡政村治”格局的形成,家族制度开始复苏,并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农村社会权力真空的状态。随着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农村社会个体化、原子化日趋严重,农民的归属感、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弱化,通过家族复兴将松散联系的农民和农村社会重新整合起来,将会成为构建现代乡村治理格局和制度的重要内容。
在农村公共危机管控中,需要推行家族代表制,以家族为单位进行危机管理和防控。首先,以家族为单位意味着社区干部不再需要面对许多单个的农民农户,只需要将防控工作与家族族长和代表对接,可以大大缓解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其次,通过家族来动员村民参与公共危机防控比村级组织更为有效,农村社区危机管理、社区巡逻和卡点值守才有人可用。最后,家族代表对村情社情更为熟悉和了解,能够及时帮助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掌握农村社区情况和村民动态,对危机管控能够作出更为精准的研判。
(二)建立多样化社区危机信息机制
在农村社会由于信息供需的不对等,导致相关主体联动程度不一、步伐不一,迫切需要建立多元化的信息机制。信息机制包括信息的发布、信息的传播和信息的获取,只有实现自上而下的信息畅通,才能推动自下而上的行动。反之,信息沟通不畅则会带来严重的问题。因此,建立多样化的信息机制显得至关重要,“信息披露和甄别是对信息不对称的最佳回应”[14]101。信息机制的目的在于预防,重点在于过程,核心在于信息提供。[15]从信息机制的末端———农民接受者来看,随着农村社区广播、无线电视、无线网络和智能手机的大量普及,农民群众有足够多的渠道获取危机管控信息。
在危机管控中做好信息的及时发布和传播,需要建立多样化的社区危机信息发布机制。首先,要加强农村社区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人力和设施支持,综合运用QQ、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网络工具,构建一体化、标准化、智能化的危机防控信息共享平台。其次,要针对不同农村地区和不同群体,利用村里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电子屏、标语和横幅、宣传单和返乡告知书等宣传方式和载体,采取通俗易懂、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有效宣传,引导群众形成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让危机防控知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最后,构建危机信息披露机制,既要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并及时向公众披露危机形势,增强公众防控危机的自觉性;同时又要将政府和社区所采取的危机防控手段等信息告知公众,帮助公众树立防控危机的信心。
(三)构建社区物资供应网络平台
物流通则物资稳,物资稳则民心稳,民心稳则大局稳。应急物资供应能力是突发灾害应急管理的基础保障,也是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16]由于分工社会的复杂性,许多农村社区本身并不具备物资自我供应的能力,尤其是危机发生、物资紧缺时刻更是如此。在长期遵循的城市优先的治理逻辑下,有限的危机管控物资首先用于保障城市的供应,广大农村成为了物资供应的最薄弱之处。因此,危机管控中要加快构建农村社区物资供应网络平台,确保农村防控物资、医疗资源和基本生活用品数量充足、供应及时。首先,基层政府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面对危机管控时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农村社区物资供应放在首要位置,防止民心不稳。其次,要增强农村社区组织采购、筹集、运输和分配防控物资的能力,运用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资源搭建农村社区完整的物资供应网络。最后,要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危机意识和处置危机的能力,在危机爆发之前通过运用各种渠道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在危机管控中积极支持相关单位建立物资供应保障平台。
(四)组织相关人员危机防控技能线上培训
人们对危机防控技能的有效掌握直接影响危机防控的效果。受制于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社区工作者应对危机能力弱,难以适应危机管控的要求。当面对危机防控时,党员干部、社区医生、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居民都置身于一个大循环系统,都面临着危机防控技能不足的窘境。
在涉及疫情的危机管控中,线下技能培训将面临着人群集聚、人口流动的问题,不利于疫情防控的统一管理。因而,线上培训成为提升社区相关人员危机管控技能的主要方式。一方面,要充分借助网络授课平台、微信、QQ、短信等方式,实行线上远程培训,不断提升社区相关人员的危机管控技能和知识水平,不但要确保农村社区危机管控工作“有人做”,还要尽可能做到“有专人做”,从而专业化地防止危机失控;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村社区人员知识结构不一、接受程度不同的现实,应通过家乡话、大白话等通俗易懂、潜移默化的方式开展危机管控培训行动,并建立“点对点”“点对面”等直接连线模式,及时回应培训者的困难和困惑,从而提升社区相关人员的危机管控技能。
四、余论
敢于面对公共危机的来临,社会治理水平才能获得真正检视,并有利于帮助发现社会治理体系或治理模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诚然,政府强大动员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有利于迅速做好危机管控工作。然而,评价社会治理的绩效不能仅将治理结果作为唯一标准,而应综合考虑所投入的政策成本(包括社会成本)和政策产出的对比,要努力做到公共危机的精准防控。这样才有利于节约政策成本。在一些农村社区,由于信息不对称及物资短缺,村社干部在危机管控中可能会存在被动防控、非精准防控的现象,他们也许付出更多的劳动,但却未能取得相应的效果。甚至由于部分农村居民对危机防控措施不理解、不配合,还可能会由此引发冲突。之所以会存在上述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基层政府及村社组织在公共危机防控时,未能充分动员社区居民、群策群力,实现有效的社区联动。
社区联动不仅是一种工作模式或工作机制,实际上它也是政策执行或政策再制定过程,它要求秉承多元协同治理的原则。随着社会利益主体逐渐多元化,现代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应是多元协同治理,其所追求的治理目标也应是治理效益的最大化。那么,这就涉及由谁来选择政策措施,以及如何选择政策措施等问题。就公共危机防控而言,它无疑是一件关系到所有村社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件,居民对此应有危机信息知情权、社区决策参与权,同样他们也有积极参与和配合社区公共危机管控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共危机管控中,一方面要发挥政府组织的强大资源整合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另一方面也更应注重发挥传统农村社会网络的优势,动员社区居民的群众性力量,力争做到精准防控、和谐防控、法治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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