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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嵌入生活:农村贫困女性减贫的本土实践及反思——源于“扶贫车间”的案例考察

作者:苏 海  责任编辑:王铭鑫  信息来源:《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1-02-10  浏览次数: 2255

 动员和组织农村贫困和留守女性参与到精准扶贫之中,能更好地提高减贫效率和减贫质量。既有研究对女性参与减贫的制度设计和生活空间关注度不够,对性别主体性的实践形式缺少细致分析。“扶贫车间”作为精准扶贫体系中的微观制度创新,“自上而下的外部动员式嵌入,贴近女性生活的内部需求式嵌入,融合各方力量的集体协同式嵌入”三个层面,打通了女性“家庭—工作—社区”三种生活空间的区隔,重构了贫困女性的生计框架,促进了女性的自我和社会认同。女性减贫又促进了减贫目标的达成和社区治理结构的改善,贡献了“性别红利”,二者呈现出互嵌共促的态势。当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扶贫制度与贫困女性生活之间也存在一些张力,女性多元发展需求和制度供给之间的匹配度还不高,需要在农村发展的各项制度设计及执行中更好地尊重女性体验,关注女性的日常生活与发展实践,有效提升二者的契合度。

关键词贫困女性;制度;生计;减贫


农村贫困女性的减贫与发展,对我国决胜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实现男女平等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这一论述为农村女性减贫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即如何设置与选择符合中国国情的女性减贫方案,尤其是在农村空心化现象凸显,传统非流动的、以农为主的劳动力就业模式逐渐式微的情况下,该如何发挥我国在扶贫领域的制度优势,平衡扶贫资源分配,改善贫困女性生活质量,激发女性减贫优势,推动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女性减贫是性别与发展理论(GAD)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特征概括起来有三点:一是强调女性是反贫困的主体,而非单纯受益者;二是强调要对造成女性贫困的原因进行结构性分析,认为女性较之于男性,更容易受到贫困侵害的主要诱因是传统的性别权力关系;三是强调赋权原则,认为要解决女性贫困,必须要依靠女性自立能力的挖掘及主体参与机会的建构。女性既是减贫的主要对象,也是减贫的重要力量,女性不应是各种扶助措施的被动接受者,而越来越成为能改变自己和男性生活的能动主体和有力促进者。所以,针对女性进行赋权,支持妇女和儿童发展,从而摆脱贫困的路径便成为被普遍接受的方案。以这三方面特征为基础,在女性减贫领域,主要形成了以下三类相互关联的研究取向。

一是建构女性主体性。这类研究是和新发展主义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性别理论紧密相关,它尊重并认同女性独特的生活世界,并强调提升女性主体性、批判精神及创造性发展能力的重要性,以此来摆脱传统性别关系及文化惯习的束缚,让女性在挖掘自身潜力的同时,用更加实用的方式,建构属于女性自身的丰富多彩又富有意义的生活。建构主体性的主要方式是对贫困女性进行经济赋权与能力建设,通过各种就业机会的供给,来解决贫困女性因核心能力缺乏而无法有效应对自身生活困窘的问题。通过生命健康、人身安全、社交关系、情感娱乐以及掌控环境等多维能力的培育,为贫困女性搭建一个能力建设平台,使贫困女性在与他人的互动交流中,实现发展的主体自觉。二是重塑传统的性别文化与家庭分工。如果说建构女性主体性,更多的是要通过经济赋权和人力资本储备,提高女性自我发展能力。那么,重塑传统的性别文化和家庭分工,则是防止女性收入溢出,被家庭和男性截获的有效途径。在减贫理念上,需要深入分析减贫领域中性别不平等的表现,构建一种平等的性别话语权,树立尊重女性的先进性别文化观念。不再接受在福利方案中把女性作为发展的被动接受者,作为母亲和家庭主妇的假设,而是要把女性当作可以实现内源式发展的行动主体,减少社会排斥。特别是要在减贫政策设计中,构建性别平等对待政策、积极行动政策和性别主流化政策,推动包容性的社会福利政策,建立融入性别视角的反贫困政策,将性别预算纳入扶贫救助中,转换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增长的利贫性和发展的包容性,提高女性在家庭、社区平等参与决策的意识与机会,使女性从私人的家庭领域中走出来,在公共领域中找寻自我的生存价值。

三是搭建女性减贫的社会支持网络。这种观点认为,要提升贫困女性发展能力,建立事实上平等的性别文化,需要搭建一个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在内的多元支持网络,提高贫困女性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存量。具体表现为,需要加大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发挥非营利组织在女性反贫困中的作用,提高贫困女性的教育水平,挖掘女性精英,促进贫困女性的广泛参与,增进女性的社会资本。以妇联、扶贫、民政等部门为主的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要有效结合,发挥不同主体的减贫优势,构建社会支持网络,搭建互动交流平台,采用自下而上的参与式发展手法与社会性别视角,通过组建社会性别与发展小组,针对妇女需求,开展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产业扶持和医疗救助等方式,推动社区的综合发展和扶贫政策的瞄准性和精准度。

上述研究对贫困女性减贫的可行路径,作出了详细地阐述,但其前提假设有将贫困女性“弱势化”和“问题化”倾向,并试图以社会性别理论为基础,“自上而下的外部援助”与“自下而上的女性主体发展”之间寻求平衡。这些研究更侧重于宏观的理念倡导和政策呼吁,却对贫困女性面临的减贫情境缺少细致分析,对家庭、社区在女性减贫中的角色关注度不够,忽略了不同地域与情境中女性减贫的差异性问题,对政府、市场和社会等不同主体介入女性反贫困的实践机制和过程缺少总结性研究,尤其是对中国特有的“扶贫制度优势”和“贫困女性生活”的关系缺少提炼总结。本文试图以“扶贫车间”这一微观的本土扶贫制度创新为例,以作者在四个扶贫车间的调研资料为载体,探讨其是在什么样的减贫情境中产生的?扶贫制度是如何改变贫困女性生活的?未来的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项目该如何更好融入性别意识,推动女性参与,实现性别平等?

二、扶贫制度嵌入女性生活的基本逻辑

探讨农村女性的减贫机制,首先要弄清楚女性致贫的深层次原因。从制度视角来看,女性贫困主要源于社会性别结构和机制运作的几个基本人类制度,包括家庭、市场、社区、国家,这些制度背后的规则和运作机制交互作用,使得生产和生活资源不能为贫困女性所用,贫困女性被局限在狭小的家庭空间,无法充分地参与市场和社区活动,强化了女性贫困问题。要打破这一牢固稳定的性别结构并不容易,何况在特定时期和场域之内,其存在形式还可能发生演变。所以,借助我国在扶贫领域中的制度优势和基层政策实践,潜移默化的改变既有性别秩序对女性的制约,拓宽女性的生存发展空间,或许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渠道。

制度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而言,制度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作为一种较为持久的社会结构,它为人们的生活及互动提供了一个栖身之所。合理规范的制度会为行动者提供导引和资源,对个体活动产生支持和使能作用。当然,制度也需要在行动者个体承载、认同和实践的层面上,才能说它们是存在、有意义和可持续的。制度与个体生活的良性互动,可以起到创造身份,塑造生命历程的积极作用。精准扶贫正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多维要素的制度集合体,它通过科层体系赋予的正式权力,自上而下地建构了贫困人口的生活,改变了他们的行动轨迹。在这一制度体系中,农村贫困女性又是一个必需提及的群体,一是源于其数量的庞大;二是源于其特殊的家庭、社区和市场境遇;三是源于更高层次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践行和发展的需要。探讨扶贫制度和贫困女性生活的互动机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探究众多深处社会底层的农村女性是如何借助外部的扶贫制度优势,实现自身减贫和发展的。

我国的扶贫制度,有三个突出的优势,一是强调开发式扶贫,而非单纯救济;二是强调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大扶贫理念;三是强调“扶志扶智”的内生动力扶贫。这三者都展现出一个核心理念,即扶贫一定要与贫困群体的生活情境紧密相关,不能脱离社区,脱离家庭和贫困个体的需求和能力。“扶贫车间”这一微观的扶贫实践正是基于上述制度理念,在基层需求调研基础之上,将源于群众日常生活经验的“小作坊”,塑造为多个行动主体互动合作的减贫空间,并通过政策设计和不同行动主体协同支持体系的建构,“自上而下的外部动员式嵌入,贴近女性生活的内部需求式嵌入,融合各方力量的集体协同式嵌入”三个层面,将扶贫产业融合到农村女性的生活场域之中,重构了贫困女性的生计模式,提升了贫困女性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性别红利的产出。同时,贫困女性对扶贫制度的认可与接受,在减贫过程中的参与和付出,也促成了二者良性互动关系的形成,提升了减贫效率,改善了社区治理机制。

三、扶贫车间制度嵌入女性生活的本土实践

扶贫车间源于菏泽鄄城扶贫系统的基层治理创新。2015年,鄄城县扶贫工作者在代堂村调研时,发现一些老年女性在“小窝棚”内制作假发,村民可以通过加工假发获取计件工资,用以满足基本的生活支出。受此启发,扶贫办协同企业和社区居委会,利用村小学旧址、村集体活动场所旧址和闲置的民宅,针对有劳动能力的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在村里改造和设置就业扶贫车间,让贫困群众就近就业,扶贫效果非常显著。尤其是对农村众多老年、留守和贫困女性而言,其益贫效果突出。笔者于2019年1月在山东菏泽市D区开展调研活动,采取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和个案研究相结合进行资料收集,并就四个代表性的个案进行了分类阐述。

(一)“家庭—工作—社区”:三维生活空间的聚合

山东省编制的《精准扶贫扶贫车间》地方标准,将扶贫车间定义为“建设在乡、村,以不同类型建筑物为生产经营活动场所,以农产品初加工、手工业、来料加工经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要内容的就近就业扶贫模式”。此标准对扶贫车间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运营管理、资金筹措、用工来源、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扶贫车间的贫困人口用工占比不低于全部用工数的百分之三十,要选择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村委附近或村民集中的地方,距离村头不超过500米,确保扶贫车间的收益主要用于帮扶贫困人口脱贫。


1 扶贫车间的类别划分


从菏泽市的统计数据及作者调研的四个扶贫车间来看,扶贫车间的管理者、工作者以及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类型都带有明显的女性特色,农村女性的参与度很高。从扶贫车间的政策文本设计来看,其主要目标就是为以“留守和贫困女性”为主的贫困群体提供就业机会,提高生产技术,协调家庭照料和工作生产的关系,塑造多元生计模式。从建设主体来看,扶贫车间是由政府、企业、社区和个人等多主体联合投资建设的,具有协同扶助的特征。扶贫车间的运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富民生产贷”等优惠政策,可向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运营压力。作为一项源于基层的扶贫制度设计,扶贫车间通过政策文本自上而下的设计和推行,以及妇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团队、企业、社区组织和个人等不同扶贫主体力量的整合,将扶贫制度嵌入到贫困女性的日常生活之中,实现了“家庭—工作—社区”三维生活空间的紧密联结。

一是平衡了女性就业脱贫和家庭照顾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精准扶贫的测量和扶贫资源的供给,还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并未直接精准到女性群体。所以,在脱贫过程中如何平衡外出务工和家庭照顾的关系就成为摆在家庭成员面前的难题。在传统的性别观念和家庭分工下,女性被赋予多重角色,既同男性一起承担着养家糊口的生产角色,也承担着维持和延续家庭的再生产角色,如日常家务劳动、生育、照料和养育子女。为了兼顾家庭照料,家庭作为决策单位通常采取女性就近就业、照料的代际转移以及女性就业的非正规化三个措施。遵循这一思路,“扶贫车间”这一制度设计为贫困女性的“经济赋权”提供了平台,可以通过贫困女性的就地择业,平衡就业脱贫和家庭照顾的关系。

二是回应了“农业女性化”问题,有效解决女性的转移就业。《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8》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常住人口中,农村女性劳动力在第一产业就业的比重为80.6%,男性为58.5%,在第二三产业就业的比重比男性劳动力低22.2个百分点。2017年常住女性劳动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为8.3%,比男性低7.3个百分点,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51.3%,比男性劳动力高18.6个百分点,女性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于男性。女性在第一产业中的比重依然很高,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仅仅依靠传统农业实现女性脱贫,难度较大。还是需要立足社区资源优势,引导贫困女性把脱贫过程同市场经济有机联系起来。通过扶贫车间这一制度设计,可以逐步提高贫困女性的生产技能和组织管理技能,熟悉市场环境,尤其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商发展环境,挖掘贫困女性的发展潜力。

三是回应影响农村社区经济持续发展的“空心化”问题。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增多,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传统文化传承缺失,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现实挑战。同时,贫困群体的致贫原因是复杂的,很多贫困群体都面临着因病因残不能务工,家有重症患者没有外出就业时间,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短缺无法创业等现实性难题。在复杂的减贫情境与加剧分化的乡村社会背景下,扶贫车间是有其特定优势和生存空间的,它可以通过制度规范,协同政府、企业和社区的集体合力,将农村贫困留守女性组织起来,改变外界对其“弱势化”和“问题化”的假设,充分发挥性别优势,增加村集体收入,改善社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重构贫困女性的生计框架

解决贫困人口的生计问题,增加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是扶贫最直接、最重要的目标。可持续生计是指在不同情境中,通过运用不同的生计策略来对所拥有的生计资本进行排列组合,进而达到生计资本的持续利用和家庭福利的持续增长。它非常关注制度、组织和政策在协调土地等生计资源中的影响过程,并将农民视为具有能动性,能利用各种资源来积极构建生计策略,同时能根据外部社会结构的变化,来改变其生计选择的社会行动者。通过调研发现,受访扶贫车间的女性文化水平较低,很多贫困女性都处于特殊家庭中,丈夫有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和丈夫因意外去世的情况较多,大多属于带着病人角色,孤立少援的亲职照顾者,缺少技能,处于劳动市场边缘并受到各种限制。在农村土地流转和粮食种植效益优势递减的大背景之下,大多数家庭都将自己的生计重心放在外出务工上。但农村女性(尤其是中老年贫困女性)家庭照料者的“固有角色”制约了其工作选择,使其不得不寻找高弹性,能配合自己及家人时间需求的工作。在调查的贫困女性群体中,其主要的生计来源为种植粮食作物和就近务工,再有就是土地流转所带来的收入,生计来源略显单一。

家里现在还种地么?只有一点地了,就是种点粮食,够自己吃的,其它的都流转出去了。

流转土地一年多少钱?总共2000块——访谈编号3W007②①

扶贫车间这一基层的扶贫制度设计,从以下几方面重塑了贫困女性的生计框架。一是在生计的生产范围上,它注重以社区为本,充分利用集体土地等社区内部资源,建设厂房,发展庭院经济,塑造生计资产的内部生产空间。二是在人力资本建设上,它注重挖掘和培育社区内部的女能人、女企业家,使其能组织带领更多的贫困女性走出家庭,进入生产空间。女能人、女企业家的性别特质和发展经历,能够更好地感受贫困女性的生活体验,并利用亲缘、地缘为纽带的乡邻文化社会网络,将贫困女性聚合在一起,提高了贫困女性的生产能力。三是在生计来源上,扶贫车间产品种类多样,生产方式较为灵活,比如“厂房式、居家式、合作社式和互联网式”等类型。通过不同的生产方式,使贫困女性在获得经济收入的同时,能够借助“互联网”等载体,参与到市场经济之中,突破传统自给自足农业生产的局限性,与现代化的生产方式接轨。

如尚谷农业扶贫车间,通过名为“爱村购”的电商服务平台,免费给贫困女性进行培训,使其足不出户便可通过一部智能手机线上出售特色农产品。“互联网式”的扶贫方式,让贫困女性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独立经营网店、自主平衡家庭与事业的灵活选择性,促进了其生计的可持续性。不同类型的扶贫车间,通过制度推动、主体扶持和资源整合,将贫困女性从传统的农业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并依托社区赋予贫困女性多元的生计渠道,满足了贫困女性的生计需求,提高了生计资源的利用效率。贫困女性以家庭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考虑了时间、自身能力和家庭照顾等要素,作出了理性的策略选择,二者呈现出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

(三)提升贫困女性的自我与社会认同

认同是一种熟悉自身的感觉,一种知道个人未来目标的感觉,一种从他信赖的人们中获得所期待认可的内在自信。②②它既包括客观的一些相似或相同特性,如相同的身份、相同的表现等,又包括心理认识上的一致性及由此形成的关系,包括对自我特性的一致性认可、对周围社会的信任和归属等要素。②③贫困女性的自我认同是指贫困女性对自身的接纳,能力的肯定,对生活的希望和周围环境的信任。而社会认同则更强调社会群体对贫困女性的尊重,积极的评价和良好声誉的建构。认同感是每个行动者生存和发展的潜在动力,它需要在群体生活和互动交往中生成。在男性外出务工,老人需要照顾,孩子需要教育,社区活动不足的背景下,一个由“工友”搭建的社会支持网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困女性因收入不足、信息闭塞和互动缺失造成的认同危机,充实精神生活。

贫困女性在由“工友”搭建成的社群中不断获得身份、情感与价值观,并由此与更为广泛的社会系统相联系,促成社会团结。②④一部分女性在访谈中表示,来到扶贫车间打工和其他女性一起交流、聊聊家常,可以宣泄一下情绪,在心理上相互支持,从不幸的家庭环境中走出来,有新的感情依托和归属感,也会看到希望和未来生活的盼头。这样来看,扶贫车间并非一个僵硬的生产空间,而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关系场所。相对于家庭环境,扶贫车间更加开放,可以通过技术培训和信息传递,充分挖掘贫困女性的潜能,让她们意识到自己的生存价值,积累社会经验,促进贫困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和自我认同感的建立。比如陈庄村扶贫驿站,这是一名残疾贫困女性创立的居家式扶贫车间。车间内的从业人员也主要由残疾和老年女性组成,相似的生活经历和管理者的感同身受,使得这一小小的生产车间,汇聚成了农村女性相互交流和信息循环传递的场所,扩大了彼此的互助支持网络。同时,政府及网络媒体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对其脱贫实践进行正面宣传,并聘请车间管理者为励志扶贫宣讲团成员,予以社会认可和精神激励,促进了自我和社会认同的有效融合,也用典型力量激发贫困女性求发展的内生动力。

她现在都不愿意歇着了,歇着还有家里一堆杂事,在厂子里还有聊天的,有几个工友。——访谈编号3M004(丈夫)

为什么选择在这里工作?心情好,有聊天的,不闷。家里就一个人,这些人一开始也不认识,在这消磨时间。——访谈编号3W014(妻子)

每个行动个体都承担着多重角色,构建着自己的角色丛,并在角色丛中寻找让自己,也让他人满意的角色定位。贫困女性本身扮演着妻子、母亲、儿媳、女儿和打工者的多重角色,要在众多角色中冲破结构性的期望限制,实现自我知觉和自我认同并不容易。扶贫车间中的贫困女性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积极学习和主动融入,给自己塑造了一个小型的生存发展空间,②⑤平衡了自己的劳动角色和家庭角色之间的合理认知,使众多女性变得自信,打破了社会对农村贫困女性的刻板印象,实现了对自身的积极评价。

(四)性别红利的产出

女性在经济活动中的有效参与,是经济增长、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源泉。在农村,由于小农家庭充分利用了妇女、儿童和老人这些低报酬、低机会成本的“辅助性”劳动,才长期维系了中国“过密化”的农村经济。②⑥扶贫车间这一看似低端的产业,却因其较为严格的制度设计,整合了村落中的中老年劳动力,尤其是工资收入较为低廉的女性群体,解决了乡镇企业在招工层面的困难,促进了企业的低成本和持续发展,进而推动乡镇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经济红利。同时,这些乡镇企业有着极为深厚的乡土社会基础,村落中的熟人社会为其发展提供了灵活的劳动力资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功能。另外,贫困女性在扶贫车间工作,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女性的独立自主精神,有利于提高女性群体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改变人们对女性劳动角色的刻板认知。女性通过就近工作为家庭经济和家庭照顾做出贡献,在家中有了更多的话语权,缓解了农村的“三留守”问题,为推动乡村治理有效输出了社会红利。更重要的是,扶贫车间的运作形式,有利于扩大贫困女性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中的参与空间,为国家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贡献,促进了性别平等目标的实现。

四、制度嵌入女性生活的实践反思

在减贫行动之中,充分利用我国的制度优势,并在制度设计、执行中融入性别意识,让贫困女性积极参与到贫困治理体系的全过程,提高贫困女性的经济收入和发展能力,才能更好地改变固有的社会性别结构和秩序,促进性别平等,推动社会整体福祉的改善。当前扶贫制度设计和执行过程中的性别敏感度还有所欠缺,实践操作模式有待优化,需要不断创新融入性别理念的扶贫制度体系。②⑦

(一)制度引导:减少扶贫项目设置中的性别区隔

从社会性别的理论假设来看,性别是造成家庭成员资源及日常时间等分配不公平的因素之一,贫困女性的弱势地位是在社会制度和文化中逐渐建构起来的,它决定着家庭成员在生计系统中的不同角色扮演,并影响个人在面对脆弱性时的生计选择。②⑧虽然扶贫车间这一扶贫方式增加了女性的收入,但与男性相比,女性在家庭教育和照顾中所投入的时间依然较多。家庭的牵绊和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使得以工资收入为主的经济赋权,还未能带来真正的性别赋权。从性别与劳动力市场结构来讲,扶贫车间依然是被形塑的一种次级劳动力市场,贫困女性依然游离于产业链的最低端,属于经济地位较低层的雇工。所以,在推动贫困女性走向市场的同时,需要有国家力量在场,政府应注重在减贫政策中引入社会性别意识,并引导社会公众反思既有的性别文化,从制度层面不断提高其生产技能,扩充其发展空间,避免贫困女性成为市场竞争的牺牲品。同时,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也体现为一种经济团体,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维系和生产的。农村家庭在经历了“男耕女织”与“男工女耕”两个发展阶段之后,需要创造更多的社区就业平台,鼓励和提倡夫妻双方就近“亦工亦农”,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老年照顾、经济生产和社区事务,使双方共同拥有对收入和各种扶持资源的决定权,减少性别区隔,促进经济生产和社区生活中的性别融合。

(二)制度规范:规避扶贫组织运行中的市场风险

作为一种政府政策支持的为“扶贫”而生的企业,扶贫车间要兼具扶贫和盈利的双重效益。土地、厂房、设备等生产要素都是属于政府和社区免费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吸纳贫困户就业,为村集体缴纳少量的租金,租金主要用于贫困户分红和社区公共事务的开支,其产业层次比较低,政府、企业和社区三者的权责归属还需进一步理顺,尤其是企业和社区的参与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扶贫车间的经营者能力缺乏,运营不符合实际和市场规律,发展困难。而以服装加工、手工编织等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较小,技术含量低,抵御市场的风险能力较弱。很多产品都依赖于上游公司的原材料输入,如果上游公司经营不善,便会间接影响到扶贫车间的运营。这些市场性的风险,会导致扶贫车间的闲置、停摆,无法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以女性为主体的生产大军,则会受到市场风险的转嫁,失去务工和发展的机会,造成收入的中断,造成返贫现象的产生,不利于贫困女性的长远发展。所以,从制度供给角度来看,未来需要因地制宜,坚持政策扶持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扶持政策的持续性,畅通扶贫资源的传递渠道,规范车间的组织管理机制,提高车间运营质量,建立应对市场风险的长效机制,避免扶贫车间“昙花一现”。同时,要注重挖掘社区内部资源,理清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社区内部自我创收,规避因资源输入不足和利益分配不均造成的潜在风险。

(三)制度激励:丰富贫困女性的社会福利体系

建立包容有效的农村女性社会福利体系,可以更好地改善女性生计,提高其生活质量。很多在扶贫车间工作的贫困女性都面临年龄较大、身体疾病和家庭功能受损等现实性困境,还有一些存在自卑、依附和弱势的心理障碍,不利于她们的长远发展。同时,某些扶贫车间内部的生产条件较差,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女性的工作环境、工资待遇较低,女工的福利待遇有待优化。所以,未来的扶贫制度设计,还需要更好地与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提高扶贫车间的工资福利,确保贫困女性有足够的医疗和养老保障,而不是变成廉价劳动力。同时,也要赋予贫困女性充足的精神生活空间和集体娱乐时间,缓解贫困女性身体、家庭和精神层面的压力。最后,需要设置更多的女性社区参与制度,赋予贫困女性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关注社区集体事物,参与社区治理。通过丰富贫困女性的社会福利体系,提高女性的内部发展能力,扩充女性的社会资本存量,才可以有效避免风险的叠加效应,确保女性生活质量的改善。

五、结语

探讨“扶贫车间”这一微观的减贫制度实践对农村贫困女性的影响,其实是想说明根植于传统文化之中的传统性别秩序和结构,也是可以在扶贫制度及其基层实践中得以改观的,虽然其时间可能会很长,但我们也会为其点滴进步和女性生活条件的改善、性别主体意识的提升及社会认同的确立感到欣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女性的减贫和发展始终是与国家的制度完善和政策支持紧密相连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国妇联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开展“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都将扶持贫困女性、提高贫困女性的脱贫能力与内生发展动力作为重点工作,并在实践中通过电商脱贫、巧手脱贫、家政脱贫、孝心脱贫、爱心脱贫、健康脱贫和精神脱贫等举措,走出了一条不同年龄分类施策,依靠居家小产业破解脱贫大难题的扶贫之路。很多贫困女性也积极融入国家扶贫策略之中,摆脱了被动依附的发展处境,提升了自身发展能力和生活质量,二者的契合度有所提升。当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扶贫制度与贫困女性生活之间也存在一些张力,制度设计中的性别敏感还有所欠缺,女性多元发展需求和制度供给之间的匹配度还不高,扶贫政策制定中的女性参与度还有待提升。未来,推动性别意识、性别视角在减贫中的运用,还是需要规范的制度设计执行加以维系,需要在扶贫中更好地尊重女性体验,关注女性的日常生活与发展实践,不能好高骛远。我们既需要质询并反思那种将贫困女性作为孤苦无助、弱小无依的“他者”存在的话语体系,也需要挖掘贫困女性的声音和知识,提高女性的发展能力和社会地位,更好地呈现她们的真实生活,为乡村振兴等农村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支持。


注释

①高小贤,王婷:《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妇女反贫困30年》,载《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7)》,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184页。

②[印]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99页。

③李小云,陈邦炼,宋海燕,董强:“妇女贫困”路径的减贫溢出与赋权异化——一个少数民族妇女扶贫实践的发展学考察》,载《妇女研究论丛》2019年第2期。

④周全德:《社会学视角下关于我国妇女发展的理性思考》,载《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

⑤范伟伟:《理性·关怀·能力:女性解放的路径探索及其反思》,载《哲学研究》2017年第9期。

⑥赵群:《尊重妇女的主体性是实现精准扶贫的关键》,载《妇女研究论丛》2016年第6期。

⑦Teresa Rees:《平等机会模型:修补性政策、适应性政策及改造性政策》,载《妇女研究论丛》2000年第2期。

⑧吴宏洛,范佐来:《农村妇女的贫困与反贫困》,载《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⑨王小林:《农村妇女脱贫:目标、挑战与政策选择》,载《妇女研究论丛》2016年第6期。

⑩段塔丽:《社会性别视角下内地与香港地区社会福利政策之比较》,载《社会工作》2014年第6期。

⑪刘源:《精准扶贫视野下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与中国减贫:以乐施会为例》,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⑫赵群,王云仙:《社会性别与妇女反贫困》,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4~5页。

⑬[美]W·理查德·斯科特:《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姚伟,王黎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56~57页。

⑭史娜娜,向德平:《社区为本: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培育的基础与重点》,载《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0年第2期。

⑮扶贫车间分类标准源于菏泽市妇联《巾帼扶贫车间”让妇女搭上脱贫快车》,民生网,2017年6月27日。

⑯王永洁:《农村女性本地就业与家庭照料的新变化及其含义—基于山东省三地企业的田野调查研究》,载《社会发展研究》2017年第4期。

⑰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8》,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年版,33页。

⑱胡富国:《读懂中国脱贫攻坚》,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113页。

⑲王洒洒,罗丞:《可持续生计分析视角下中国农村留守妇女研究》,载《妇女研究论丛》2014年第2期。

⑳叶敬忠,贺聪志,许惠娇:《生计框架视角的农政问题与农政变迁》,载《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②①文中访谈对象主要源于表1中的四个扶贫车间,W代表贫困女性,B代表车间负责人,M代表男性,G代表政府人员。

②②周晓虹:《认同理论:社会学与心理学的分析路》,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②③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载《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3期。

②④张虎祥:《制度与生活:中国社会认同的变迁》,载《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6期。

②⑤苏海:《让扶贫车间在促贫困女性就业中提质增效》,载《中国妇女报》2019年8月13日。

②⑥金一虹,杨笛:《现代性的另类追寻——费达生20世纪20-40年代的社会改革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1期。

②⑦苏海:《中国农村贫困女性的减贫历程与经验反思》,载《云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

②⑧王洒洒,杨雪燕,罗丞:《价格上涨压力下农村留守妇女的生计策略:生计多样化》,载《中国农村观察》201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