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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2035的乡村建设行动:何谓、为何与何为?——基于百年乡村建设连续统的视角

作者:萧子扬  责任编辑:赵子星  信息来源:《农林经理管理学报》  发布时间:2021-01-02  浏览次数: 661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这既是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也是对百年乡村建设思想的传承和创新,旨在完善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确保我国能够基本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可见,及时运用百年乡村建设连续统的视角对乡村建设行动进行系统剖析具有高度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因而必须重点把握我国从乡村建设运动到乡村建设行动的百年发展脉络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内在逻辑、潜在风险、基本原则、主要路径等内容。

关键词乡村建设行动乡村建设运动乡村振兴战略百年乡村建设连续统

、引言

随着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我国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并促使“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成为乡村振兴战略新阶段的目标任务。因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等远景目标,必须“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1]。可见,这是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既对我国“三农”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也将乡村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范畴,并明确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乡村建设行动”概念被写入中央文件属于首次,但乡村建设实践却在我国拥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积淀。正如王春光所言,乡村建设在社会转型过程当中扮演了重要的、无法回避的并且是难点、重点和短板的角色[2]。可见,我国乡村建设的探索和实践从未间断,贯穿于整个社会转型发展的始终,长期和国家建设充满张力地缠绕在一起,并由一种实在行动演变成为一种立场或生活态度。因此,温铁军等人明确指出,百年乡村建设有其内在的连续性,经历了“有实无名”的乡村建设、“没有乡建派的乡村建设”等阶段,因而必须“跳出乡建看乡建”,打破历史和当代乡村建设实践在时空、叙述等方面所呈现出的割裂状态[3],并采取百年乡村建设连续统的视角对其基本脉络、演进逻辑加以梳理和阐释。

当前,既有研究主要呈现出四种倾向:一是回溯、总结近代以来的乡村建设历史和经验;二是探讨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历史渊源、现实关联;三是介绍西方国家乡村建设的典型经验和主要做法;四是初步探讨“乡村建设行动”新提法。同时,也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百年乡村建设连续统的视角运用不到位,导致史论结合的研究较为缺乏。另一方面,研究还较为零散和初步,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和宏观性。可见,运用百年乡村建设连续统的视角对我国乡村建设行动进行系统剖析具有高度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有基于此,本文将“迈向2035的乡村建设行动:何谓、为何和何为?”作为主要问题意识来源,并重点回答以下问题:第一,乡村建设的百年脉络及演进逻辑是怎样的?乡村建设行动具有何种地位?和乡村建设运动相比,存在哪些“变”与“不变”?第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和乡村振兴战略存在何种关系?第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面临哪些潜在风险?抑或说应当规避哪些问题?第四,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应当如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重点采取何种策略?

二、变与不变:从乡村建设运动到乡村建设行动的百年回眸

正如王先明所言,在近代中国社会追求工业化、现代化的漫长而曲折的百年历史中,“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孜孜不倦地致力于通过乡村建设来改造中国社会”,使得作为一种重要思潮和实践的乡村建设,不仅曾在战乱频仍的中华大地上潜行耕耘,更在后世历史中产生了深远回响,并揭示出了社会发展的本质特征和现代化战略的选择方向[4]。可见,对我国百年乡村建设的基本脉络和阶段划分进行研究具有重要价值。然而结合既有研究来看,学术界在阶段划分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分歧。其中,王伟强认为包括帝国时代(1911年以前)、民国时期(1912—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到改革开放以前(1949—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1978年至今)等阶段[5]。王景新、郭海霞认为包括清末民初的乡村自治、20世纪20—40年代的乡村建设、1953—1978年“乡村社会主义改造”和以家庭承包制为核心的乡村建设、2005年至今的新农村建设等阶段[6]。潘家恩、温铁军认为主要经历了“三波发展历程”——第一波滥觞于1904年翟城村的地方自治、第二波由全面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推动、第三波于2000年起持续至今[7]。不难发现,绝大多数研究者倾向于认为乡村建设思潮滥觞于乡村建设运动,并将其渊源追溯至更早的帝国时代,还突出强调了中国共产党在百年乡村建设当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由于乡村建设行动的提出和实施,我国百年乡村建设迎来了纵深发展的机会和重要历史节点。因此,结合学术界既有观点和最新的社会政策背景,可以将我国乡村建设的发展、演进历程初步划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第一,前乡村建设阶段(1912年以前)。尚未明确提出“乡村建设”概念,主要依赖乡规民约等形式进行乡村建设,乡绅、农村家庭和宗族是该时期养老、救济、乡村建设等社会功能的主要承载者,能够在政府功能较为薄弱的地方进行自治,并缓和社会矛盾和稳定社会秩序。第二,乡村建设运动阶段(1912—1948年)。由于“大脱嵌”轴心革命的影响,“农业恐慌”、“农村凋敝”、“农民破产”等危机全面暴露,激发了近代知识分子争相给出解答方案,促使乡村建设运动得以滥觞,并涌现出了晏阳初主持的“定县实验”、梁漱溟主持的“邹平实验”和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主持的“清河实验”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乡村建设实验。同时,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1935—1948年)进行了包括模范村庄建设等在内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乡村建设。第三,社会主义农村改造和建设阶段(1949—1977年)。主要通过土地改革来动员和改造乡村社会,并出台了《一九五六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等政策文件,明确要求“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第四,改革实验、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阶段(1978—2011年)。主要有四个标志性事件:1978年实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7年提出要“有计划地建立改革试验区”、2005年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提出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其中,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例,它实质上是一种通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来促使我国农村实现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等目标的过程,并注重兼顾“物的新农村建设”和“人的新农村建设”。第五,脱贫攻坚阶段(2012—2020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先后出台了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并旨在实现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等工作的有效衔接。第六,乡村建设行动阶段(2020年以后)。“乡村建设行动”首次被写入我国中央文件,并要求围绕县域综合服务、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乡村人才等方面进行探索,因而不仅充实和完善了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也在很大程度上开启和激活了我国百年乡村建设的新征程。

总之,通过回溯我国乡村建设的百年历程,可以得出以下三点共识:第一,作为我国所独创的理论命题和实践活动,乡村建设具有高度的本土化、中国化特征,源远流长的历史和旺盛的生命力。第二,受到乡村建设百年传统的影响,中国共产党自创建以来就进行了诸多探索和实践。第三,乡村建设行动和乡村建设运动既具有一定相似性,也有本质性区别。一方面,二者都是国家为应对社会转型产生的社会问题和风险挑战而采取的建设性策略。另一方面,乡村建设行动是对百年乡村建设的延续、传承、创新和超越,因而既关注生活质量,也关注社会质量[8]。综上可见,乡村建设行动是百年乡村建设思想在我国新时代(尤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最新阐述和典型表达,其实质就是由我国政府(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依赖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和力量的参与,旨在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确保能够基本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的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

三、回望乡野:我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内在逻辑和潜在风险

“‘三农’问题形成的历史成因和时代特征,如果仅仅局限于现实的考量,或将无法捕捉到问题的实质,恐也难以探寻到真正的求解之道”[9]。正如任金帅所言,为厘清乡村建设的发展脉络、探寻“三农”问题的形塑逻辑、创新乡村建设行动的实施路径,必须及时回溯我国乡村建设的百年历史,吸取以往乡村建设活动(尤其是乡村建设运动)的经验教训,并在“回望乡野”和“重建乡土”的过程中,准确把握我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内在逻辑和潜在风险。

(一)历史必然和现实必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内在逻辑

1.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对我国百年乡村建设思想的传承和创新

正如周雪光所言,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着源远流长的因果关系和深厚的历史根基,不能简单地归因于即时即地的场景因素或国家政策,而是需要从历史过程当中认识和解读国家治理的线索[10]。可见,滥觞于20世纪初叶的乡村建设运动及其思潮是我国乡村建设行动得以提出和实施的历史渊源,也是解读其内在行动逻辑的重要线索。一方面,乡村建设的百年实践充分彰显了近代民众的家国情怀,因而能够为乡村建设行动的实施提供思想基础和经验参考。另一方面,近代乡村建设存在一种“激进倾向”,能够为理解“三农”问题的形塑及其问题话语的建构提供一种思考路径。也正因为如此,潘家恩等学者认为,以往乡村建设所存在的“难处”能够部分解释当前乡村治理所面临的一些困境。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曾高度评价近代乡村建设运动,并认为它取得了积极效果[11]。可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其实质就是对我国百年乡村建设思想的延续、传承、创新和超越。

2.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缓和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影响的重要策略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不仅能够缓和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影响,也能够有效保障“后疫情时代”我国农业农村的稳态发展。一方面,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出了一道“加试题”,并成为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的一个不确定性因素,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则有利于乡村功能和特殊价值的发挥。要知道,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结构,乡土社会在缓和自然灾害和维护社会稳态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能够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另一方面,乡村建设行动提出了“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等要求,这实际上为因疫情影响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乡村建设、外出青壮年劳动力“洄游”农村、推动“以工代赈”模式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制度保障,因而能够有效缓和新冠肺炎疫情对乡村建设的影响、切实保障未来我国“三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12]

3.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然要求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面小康社会建成后,尽管绝对贫困现象将在我国历史性地消除,但是面对相对贫困问题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必须始终做好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等工作。一方面,2020年后,我国贫困治理工作将从解决较为显著的绝对贫困问题向更加遮蔽的相对贫困问题转变,从以农村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为主战场的脱贫攻坚工作向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城乡融合和统筹减贫工作转变,进而形塑出了一个全新的贫困治理格局。另一方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我国脱贫攻坚、乡村建设、乡村振兴仍然面临着不少挑战和较大不确定性,导致绝对贫困人口可能新增、部分已经脱贫的人口可能返贫,从而给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必须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可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到新阶段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必然要求。

4.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选择

正如有学者所言,“物质诉求的满足并不是社会幸福感的全部来源”,在提升生活质量的过程中,人们对于社会质量、社会福利的需求也将愈发高涨。的确,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我国乡村建设、贫困治理等工作将从确保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向积极应对“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转变。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主要体现在发展质量上,因而必须“将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上”,从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此外,结合乡村建设的百年历史来看,在以往乡村建设思想的影响下,我国乡村建设行动不仅关注生活质量的提升,还关注社会质量的高水平发展,并逐步实现了关注重心从生活质量向社会质量的转变。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推动我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等远景目标的一个重要选择。

(二)防患于未然: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潜在风险和可能隐患

1.可能存在“问题化”的视角和倾向

“一部中国近百年史,从头到尾就是一部乡村破坏史”。老一辈社会学家普遍强调,以乡村破坏为标志的乡村问题贯穿于我国近百年的现代化过程中,并认为近代农民患上了“愚、穷、弱、私”四大疾病是该时期中国革命和建设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因而需要采取生计教育、卫生教育等方式加以改造。事实上,这是一种“问题化”的视角[13],深刻影响了近代以来我国民众看待乡村社会的眼光。比如,20世纪90年代,李昌平发出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呼吁,并成为我国“三农”问题的最初话语建构。再比如,近年来“返乡体”成为社会大众所热议的对象,这一流行趋势表明我国民众对“三农”问题拥有了较为强烈的、普遍性的社会知觉[14]。可见,自乡村建设运动滥觞以来,我国就明确形塑出了一种较为浓厚的问题话语,也产生了一些不可避免的桎梏,并促使部分学者逐渐意识到“‘三农’问题是一个被过分夸大的概念”[15]。因此,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由于百年乡村建设连续统的影响,乡村建设行动可能会存在一种“问题化”的倾向,因而需要审慎思考和客观面对。

2.可能存在“技术化”的传统和隐患

乡村建设的“技术化”问题由来已久,并受到“乡村建设学派”主流观点和乡村建设运动传统范式的深刻影响。事实上,自乡村建设运动滥觞以来,尽管我国涌现出了一系列具有本土化特色的“乡土重建”方案和实践,并对乡村建设和社会改造产生了一定效果,但是究其本质仍然是一种基于精英行动逻辑的技术化策略,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城市眼光”、“现代视角”的色彩,导致由知识分子牵头制定的乡村建设方案未必完全适合近代乡村社会的发展,也无法完全满足当地农民的现实需要,甚至造成了乡村社会的失衡。因此,不少学者认为,较为浓厚的“技术化”倾向是导致我国乡村建设运动成效不够显著,甚至陷入中断和失败境地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同时,应当清晰认识到,尽管我国乡村社会环境和制度背景发生了剧烈变动和转型,但是受到百年乡村建设连续统的潜移默化影响,即将实施的乡村建设行动也不可避免、或多或少地带有“技术化”色彩,并可能导致部分实践仍然受到改良主义、技术主义的驱使[16]

3.可能存在“内卷化”和“马太效应”的情况

一方面,“内卷化”是对“有增长无发展,有投资无效益”这一特殊现象的高度概括。其中,就乡村建设这一领域而言,如果不断增加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投入,但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并未得到有效缓解,农民的生活状况和获得感也没有得到显著提升,则意味着我国乡村建设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内卷化”问题。因此,贺雪峰、孔卫拿等人总结认为,以往我国乡村建设工作主要面临四大“内卷化”问题——“工作经费不够用”、“工作条件不够好”、工作压力不轻松”以及项目内卷化负债[17]。另一方面,在乡村建设、乡村规划的过程当中,可能存在“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试点村的基础设施投入往往过度,导致村庄公共品的供应总体过剩。其二,投入结构缺陷严重,在公共设施系统的建设中“长板”带来资金浪费,“短板”带来系统资源利用不足,也形成浪费[18]。由此可见,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过程当中,必须及时避免“内卷化”和“马太效应”等问题,注重乡村建设效率的提升和公平机制的完善。

4.可能存在响应缓慢、主体性不足的问题

乡村建设实质上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程,既包括政府自上而下的供给过程,也包括地方自下而上的响应过程,因而需要从供给和响应这两个维度加以考察。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以往的绝大多数研究和实践侧重于探讨供给问题,而对响应问题较为忽视[19],换言之,农民的主体性、能动性是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较为薄弱的内容。的确,尽管我国百年乡村建设涌现出了一系列“乡土重建”方案,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乡村危机,但是受到现实性因素和固有局限性的影响,“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等现象普遍存在[20],因而并未有效激活农民的主体性,乡村更多是作为城市的“附庸”而存在。可见,我国以往乡村建设实践的成效之所以不够显著是由地方响应缓慢和农民主体性不足造成的。有基于此,王春光、萧子扬等人认为,尽管我国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已经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还是依然面临着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建设、基层治理等问题,并突出表现为农民的主体性和社会知觉较为不足[21]

四、迈向2035:我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路径

(一)“三个应当坚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基本原则

1.应当始终坚持人民生计为本

回溯我国乡村建设的百年历史不难发现,乡村社区和普通民众是其改造、建设和服务的主要对象,比如,该时期兴起的平民识字运动、生计教育、卫生教育等,核心旨趣就在于关照社会大众的现实境遇和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可见,注重国计民生是近代乡村建设思潮自滥觞以来就已经具备的一个重要倾向和核心特征。同时,结合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来看,自其创建以来,就高度重视乡村建设,明确坚持人民生计为本的立场,并将其贯穿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党的十九大更是明确提出,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22]。可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继承中国共产党乡村建设传统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一个重要路径。因此,为推动乡村建设行动的实施和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生计为本的基本原则,切实保障普通群众的现实性和建设性需求。

2.应当始终坚持党对乡村建设行动的领导

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过程当中,为充分彰显我国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确保相关工作有效开展和取得显著成效,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方面,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曾明确提出,只有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才能促使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得以有效发挥,因而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农业农村工作。那么,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乡村建设行动也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并及时明确中国共产党在乡村建设行动中的领导地位。另一方面,回顾我国百年乡村建设历史可知,中国共产党具有乡村建设传统,其对乡村建设的领导是促使延安时期模范村庄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农村建设等“三农”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一个坚实的政治基础。因此,为推动我国乡村建设行动的实施和发展,必须进一步强化党的基层组织贯彻中央精神的引导力,让基层党委、党组成为乡村建设行动的核心力。

3.应当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和注重城乡差别

以往的绝大多数乡村建设通常带有“城市眼光”和“现代视角”,普遍以城市化、现代化的标准来看待乡村的发展和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获得了跨越式发展,从而在文化观念、交往模式等方面对乡村社会和农民精神世界产生了冲击,城市的发展模式也逐渐向乡村扩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乡村发展必须完全按照城市发展的逻辑来进行。要知道,相较于城市,乡村具有完全不可替代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因而城乡发展并不是一个同质性的过程,需要采取一种异质性眼光,不能把乡村看作城市来建设。也正因为如此,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23]。可见,坚持因地制宜和注重城乡差别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一个重要前提。

(二)守望与开新: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主要路径和对策

1.回溯乡村建设的百年历史,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思想支撑

正如叶敬忠所言,“无论是乡村建设运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抑或是乡村振兴战略,始终离不开‘发展’这一主题词”[24]。可见,作为一种旨在促进乡村发展的综合实践,乡村建设在百年探索过程中呈现出高度的一贯性,因而必须及时回溯乡村建设的百年历史,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思想支撑。具体策略如下:第一,继承“盛世修史”的文化传统,加大对乡村建设史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等工作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学术界对百年乡村建设进行重访、再研究,并对乡村建设的主要类型、代表模式和典型经验进行归纳和总结。第二,对“定县实验”、“邹平实验”等典型乡村建设实验进行深入挖掘,并在继承乡村建设精神的基础之上,尝试重启乡村建设实验,从而打造乡村建设行动的实验点和模范区。第三,不断提升中青年学者对乡村建设历史的研究兴趣,鼓励多学科和跨学科研究,并在历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中设立乡村建设、社会建设等研究方向。第四,及时开设乡村建设思想史、乡村建设实务、乡村建设规划等课程,并尝试编制、出版相应的教材,从而补齐我国乡村建设研究长期缺乏教材和课程的短板。第五,进一步收集近代乡村建设思想家、乡村建设实践家的生平故事,并利用大众传媒传播他们的乡村建设精神[25]

2.挖掘乡村建设的社区特色,形塑社区化服务和社区化社会保障

社区是乡村建设的主要场域,而形塑社区化服务和社区化社会保障则是乡村建设(尤其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核心目标。一方面,邻里间互帮互助、经济合作等社区服务在农村熟人社会中长盛不衰,因而不容忽视[26]。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社区化程度得到有效提升,从而促使农村社会保障呈现出从集体化向社区化转变的趋势[27]。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往不少地方的乡村建设实践倾向于开展招商引资等“短平快”的工作,而对社区作用的发挥较为忽视。因此,为实施和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必须挖掘乡村建设的社区特色,形塑社区化服务和社区化社会保障。具体策略如下:第一,深度剖析社会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的内在逻辑、主要差异、现实关联[28]。第二,将社区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场域和研究视角,注重农村社区服务和社区社会保障等方面资源的挖掘,发挥农村社区的内在优势,不断激活乡村建设的社区力量。第三,扶持和创新农村社区服务和社区社会保障,并坚持以社区为核心,形成具有高度社区化特色和富有乡村建设精神的综合性服务。第四,充分激活位于城市近郊区的农村社区的潜力,尝试开展具有高度社区化特色的乡村建设行动试点工作。

3.注重农村资产管理和转化,从而促使乡村建设实现运营化目标

随着乡村建设行动的提出和实施,社会对乡村发展的关注程度将得到提升,社会资本、国家财政等也将不断涌入农村,并使得以下两方面内容值得进一步关注。一方面,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扶贫开发程度,我国农村地区购置了不少资产,因而在脱贫攻坚战结束后需要重点考虑扶贫资产的管理和优化。另一方面,由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财政资金的大量投入,农村固定资产可能趋于饱和,容易出现边际递减效应,因而需要考虑如何将先前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转换为现金流收益的问题。可见,农村的资产管理、转化和实现运营化目标是我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需要重点考虑的议题。具体策略如下:第一,组织有关部门对脱贫攻坚以来投入到乡村的资产进行清算,并采取大数据等形式加以管理和统筹安排。第二,为避免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资产的闲置、流失和杜绝农村“微腐败”等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资产监管和审计等工作。第三,关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在乡村建设资产方面的存量差异,并采取动态平衡、东西协作等策略加以调配。第四,对于位于城市近郊区的农村,可以尝试通过发展农家乐、特色旅游等形式来盘活固定资产,形成脱贫攻坚的“溢出效应”和实现乡村建设的运营化目标。第五,及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现有的乡村建设资产进行评估,并聘请乡村建设专家和团队编制乡村资产的开发方案。

4.明确政府在乡村建设中的地位,推动县域治理模式的发展

正如梁漱溟所言,“县政的优劣,影响于一县人民的生活很大……县政是直接影响民众的政治,是老百姓的政治”,必须“努力把中国的县建设成现代化的县”[29]。可见,县域和县制是我国乡村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乡村建设的核心关节。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县级建制是我们国家管理体制直接面对广大农村、功能比较完备的一级政权组织,在行政管理层次中处于基础地位,从而促使县域治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因此,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必须明确政府的地位和推动县域治理模式的发展。具体策略如下:第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域治理的重要论述,尝试创设县域社会学和形成相应的理论,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理论参考。第二,深刻剖析县级政府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提升县级政府的综合服务和社会建设等能力。第三,以县域为单位思考乡村建设行动的实施逻辑和主要策略,并制定县域层面的乡村建设规划和行动指南。第四,促使乡村建设、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充分挖掘现有的县级组织、制度等资源为乡村建设行动的实施提供服务。第五,加强县域治理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人才引进、乡贤反哺、干部挂职、乡土人才培训等方式推动县域治理和乡村建设的进程。

5.回答“谁的乡村建设”问题,激活农民的主体性和社会知觉

“乡村问题的解决,第一固然要靠乡村人为主力;第二,亦必须靠有知识、有眼光、有新的方法(这些都是乡村人所没有的)的人与他们合起来,方能解决问题……我们必须启发乡村人的自觉”。结合梁漱溟的观点来看,乡村建设的解决重点依赖于两方面力量:一方面,乡村建设离不开农民的广泛参与,他们既是乡村建设的对象,也是乡村建设的主体。另一方面,还应当加强新乡贤、村庄能人等群体和普通农民的合作,并及时激活农民的自觉,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因此,为推动乡村建设行动的实施和发展,必须回答好“谁的乡村建设”问题,并及时提升乡村建设主体的能动性性和社会自觉。具体策略如下:第一,进一步发展乡村教育,通过乡土教育等方式增强农民对乡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并促使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参与乡村建设的动力得到较大提升。第二,发挥农村社会工作者、新乡贤等主体的倡导者角色和思想引领作用,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并鼓励农村青年应当采取文化反哺的方式,提升当地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养[30]。第三,在制定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时,应当尊重“老农”的经验和建议,并充分发挥老年群体的声望和权威。第四,进一步挖掘当地以往的乡村建设故事,以红色文化、乡村建设精神来形塑农民的精神世界。

五、结论与讨论

“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么建设乡村,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对的一个历史性课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乡村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和社会实践,经历了从乡村建设运动到乡村建设行动的百年发展、演进历程,并成为完善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确保基本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要路径选择。因此,本文采取百年乡村建设连续统的视角,将乡村建设行动放置于中国百年乡村建设的发展、演进历程当中予以了系统考察和全面剖析,并得出了以下三点主要结论:第一,乡村建设行动和乡村建设运动在社会背景等方面具有一定相似性,但在关注重心等方面存在一些本质性区别。第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具有高度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既是对百年乡村建设思想的传承和创新,也是缓和疫情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策略。第三,未来乡村建设行动在实施过程当中,可能面临“问题化”“技术化”“内卷化”和主体性不足等问题,因而需要始终坚持人民生计为本、因地制宜和注重城乡差别等基本原则,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回望乡野”和“重建乡土”。

当然,笔者认为,至少还有以下五点内容值得进一步讨论。第一,乡村建设行动不是纯理论的静态设计,而应当是一个“活”的乡村建设行动,因而需要在实践过程当中不断调整、完善和创新。第二,乡村建设行动不能仅仅局限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还应当高度重视农民的心态建设,从而建立起以农民为主体的心态秩序,并进一步形塑农民的现代品格。第三,要充分考虑到乡村建设行动的“溢出效应”,进一步拓展乡村建设的范畴和领域,从而建构一个“大乡村建设格局”。第四,应当进一步探讨乡村建设行动和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构的内在逻辑,并及时做好乡村建设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建设、乡村振兴等政策有机衔接工作。第五,应当确保乡村建设行动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打造一个“从容不迫的乡村建设行动”,这意味着既要防止乡村建设行动变成无声无息,也需要着眼长远谋定而后动,科学规划、从容建设,久久为功。

致谢

本文观点曾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青年理论学习研究小组2020年12月3日专题研讨会上宣读,并受到与会者的启发。同时,感谢匿名评审专家的修改建议,特此致谢!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80-90.

[2]王春光.乡村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的实践逻辑[J].中国社会科学,202010):26-47.

[3]潘家恩,杜洁.“现代梦”的别样回声:乡村建设的资源与矛盾[J].开放时代,20113):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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