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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青年农民“因婚返贫”的非正式制度致因及其整体协同治理策略

作者:龚晓珺  责任编辑:王铭鑫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研究》2018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0-12-30  浏览次数: 1948

 本文结合“后乡土社会”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特征,以制度整体论五要素即价值体系、目标体系、运行机制、认同机制、效果机制为分析框架,阐述农村“因婚返贫”的现状特征及其危机风险,探析其非正式制度致因,提出基于非正式制度视域的“五合”整体协同治理策略,以期重塑农村现代理性新彩礼观,助推“文化扶贫”和乡村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非正式制度;因婚返贫;整体协同治理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和政府“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关乎“底线民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终实现。作为脱贫攻坚的主阵地,农村脱贫任务艰巨,问题错综复杂,甚至出现刚“脱贫”却又“返贫”的现象。近年来,肇始于农村“天价彩礼”的“因婚返贫”现象既在一定程度上销蚀了脱贫成果,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亟待对其进行有效引导和治理。青年农民“因婚返贫”问题有其特殊成因和作用机理,从非正式制度视角切入恰能破解其两重困境:一是国家和法律等正式制度对其“管不了”,二是自古以来的彩礼习俗有其自发演变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却“任性发展”。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中逐步得到社会认可的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价值信念、风俗习惯、文化传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等。作为不言自明的“隐形权威”,非正式制度与“乡土中国”的“无讼”传统和礼治秩序天然契合,不仅可以克服正式制度管不了的“无为”困境,亦可对彩礼这种非正式制度的“乱为”现象给予规约。由此,非正式制度成为探究青年农民“因婚返贫”问题的关键。在青年农民“因婚返贫”问题广为诟病的诉求下,结合“后乡土社会”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特征,提出基于非正式制度视域的“五合”整体论及多元协同治理方案,成为当前“文化扶贫”和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相关研究综述

1.制度二分法和非正式制度

长期以来,人们对“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存在着一种误区,即把研究过多集中于正式制度,而忽略了对非正式制度应有的分析。事实上,“正式规则即使是在那些最发达的经济中,也只是型塑选择的约束的很小一部分,只要略加思索,我们就会发现非正式约束的普遍存在[1]。诺斯认为制度安排的理想路径是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的有机耦合,制度泛指由人类制定的用以规范人类社会政治、经济等互动行为的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约束及其实施机制[2]诺斯首创的“制度二分法”对于新制度主义和制度研究影响深远。从学术史来看,非正式制度理论主要有惯例说、博弈说、交易成本说、社会秩序说、权力文化网络说、情理结构说、民间传统说、关系说、社会资本说、社会潜网说等理论。与正式制度相比,非正式制度有着不同的功能和路径,柯武刚和史漫飞区分了两者,认为制度可以分为从人类经验演化而来的内在制度和自上而下被强加执行的外在制度两类[3]。一般而言,非正式制度约束和影响人们行为选择的空间更大,孙立平和郭于华认为正式制度需要通过非正式制度基础和“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4]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新制度主义社会学派更强调非正式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韦伯提出非正式制度预设了“一群执行人员”的存在,如果有些行为偏离了预先确定的轨迹,他们就会使用“身体的或心理的强制”[5]。王廷惠指出,“作为正式制度的形成的基础和前提,非正式制度通过对正式制度的补充、拓展、修正、说明和支持,成为得到社会认可的行为规范和内心行为标准[6]。杨嵘均则进一步指出:“这种非正式制度的‘合情合理(或者合礼)’比正式制度的‘合规’或者‘上纲上线’更重要”[7]

2.非正式制度对中国乡村治理的关键性影响

“乡土中国”之所以有着独特的“无讼”和礼治秩序的非正式制度传统,费孝通对此有着长期研究和深厚造诣,他深情将之阐释为“土地里长出来的文化”[8]杜赞奇基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为乡绅自治和“政权内卷化”导致正式制度的萎缩[9],黄宗智则提出这种乡土治理是国家权威和村民共同体需求结合而成的实用主义治理和内生性制度安排[10],李怀印认为是融合了诸多历史传统和地方性智慧的非正式制度治理[11]狄金华归纳为基于情、理、法地方性共识的“默会的传统”[1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龚上华指出农民思想中呈现出“利益导向和结果导向双向驱动、传统性与现代性交融、同质性与异质性并存”等复杂性[13]但其“乡村共同体”(布林赫)“家族村落”[14]的总体格局依然未变,农民依然“生活在熟人社会中”[15]但在乡土性和现代性的碰撞和交汇中呈现出“后乡土社会”[16]的基本轮廓,这表明非正式制度是观察和思考中国农村问题最重要和最有效的研究视角和方法论,其影响力是潜在和持久的。

3.农村彩礼及其引发的“因婚返贫”现象、成因以及治理

婚姻是家庭和社会的“繁衍制度”和“基础性结构”,自古以来就是男女双方家族的头等大事,虽经“五四运动”以来社会革命和文化变迁的深刻影响,婚姻自主、婚事从简等观念已深入人心,但农村彩礼习俗一直沿用至今。已有研究表明,彩礼是基于转移和调整劳动力、财产权和社会地位而采取的一种集体性策略及维持约束婚姻关系的押金制度[17],其功能和价值主要有婚姻资助说[18]、婚姻偿付说[19]、代际财产转移说[20]、社会交往说[21]、福利说[22]、尊严说[23]、文化符号说[24]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近二十多年来农村婚姻费用呈明显涨势,其增速远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尤其近几年飙升的“高彩礼”现象,使农民不堪重负。分析彩礼近年来暴涨导致农民“因婚返贫”的成因:李银河认为是社会和家庭结构变迁所致[25],郭志刚和邓国胜诠释为男性婚姻挤压[26],桂华和余练强调婚姻市场供不应求[27],王德福认为是代际关系失衡[28],熊凤水归结为子代权利崛起[29],翟学伟则推断为面子文化作祟[30]。在治理农民“因婚返贫”方面,应增加制度供给[31]检视“合作的道德”[32]重构“民间舆论”的制裁机制[33],推动激进式和渐进式相结合的制度变迁,重建村庄公共性[34],等等。

二、农村“因婚返贫”的现状特征及其潜在风险

1.农村“因婚返贫”的现状特征

近年来,一些农村地区急剧飙升的“天价彩礼”之风愈演愈烈,致使不少农村家庭“一夜返贫”,“因婚返贫”现象日趋严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363元,年增长率为8.2%,扣除物价因素6.3%,仍有21个省自治区的农村居民年均收入在国家线之下,最低的甘肃省为7560元。与之相比,农村彩礼不到30年却翻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据相关调查显示,当下农村结婚的彩礼标配,一般由以下五部分组成:现金 房产 汽车 新娘首饰 婚宴,民间调侃称为“万紫千红一片绿”或“3斤3两”(都约为15万元) “一动(汽车)不动(县城一套房子)” “三金”(金镯子、钻戒、金项链共计3万左右) 婚宴,以上五项外加房子装修和婚纱照及其他花费,依据各地实际差异,一般共约20万~80万元,通常需要花费一个农村家庭几十年甚至一辈子的总收入才够支付和偿还。“婚不起”“债务婚姻”“因婚返贫”成为一些农村男方家庭的新常态。据中国青年报相关调查显示,88.3%的受访者(其中农村受访者比例高达92.8%)认为农村婚嫁彩礼高。由高彩礼带来的“因婚返贫”现象已经成为困扰农村社会的重大问题之一,亟待对其进行有效引导。当下农村“因婚返贫”的现状特征主要有:

(1)“唯金钱论”和“马太效应”的彩礼观

“天价彩礼”是农民“因婚返贫”的始作俑者,近年来农村彩礼呈现出两大趋势,一是“唯金钱论”,即完全用彩礼来衡量婚姻及其背后的深刻价值。当下农村婚姻的奢侈性买卖性凸显,“天价彩礼”绑架婚姻及其社会关系,呈现出“新拜金主义”特征。二是“马太效应”,“越穷越要”,男方家庭经济条件愈穷彩礼愈高,因婚致贫和返贫程度也愈深。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背离传统婚俗和伦理考量的彩礼观,原因是多方面的,应当认识到贫困不是单向的,是经济贫困、权利贫困、文化贫困等多方面的综合。

(2)返贫程度深,脱贫难度大

急剧飙升的农村彩礼导致不少男方家庭“断崖式”返贫,返贫范围大、程度深,再脱贫难度大,且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现行的贫困线标准是人均年收入2800元,即每人每天消费2.2美元,高于国际1.9美元贫困线。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按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4335万人,2012年减少556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5%,2012年下降5.7%。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缺资金致贫的占35.4%,主要包括因病致贫、因教致贫、因婚致贫、因灾致贫等,其中因婚致贫最为普遍和严重,即使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家庭,20万~80万不等的高彩礼也会使其“一夜返贫”,欠债累累。

(3)男方家庭“代际义务”下的“因婚返贫”

对于中国人来说,无论在道义上还是法律上,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赡养年迈父母都是天经地义的,费孝通称之为基于家庭生命周期权利和义务对等平衡的“反馈型”代际关系[35]。但由于农村近年来“娶媳妇难”,“传宗接代”早已成为农民本体性价值和宗教性共识的前提下,男方父母宁愿背负高额债务也要娶媳抱孙。在这样的“人生终极任务”指引下,动辄几十万的娶媳妇花费及由此产生的高额债务自然就落在了男方父母肩上,不仅使他们“因婚返贫”,也使其晚年生活陷入悲惨境地,造成“恩往下流”的代际关系失衡。这种“穷了父母,富了儿子”的农村婚姻现实写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孝文化”的路径指向,形成了代际剥削关系和代际财富转移。

(4)不同的地区和家庭差异较大

我国农村彩礼数额的地区差异较大,存在着“南降北升”现象,“天价彩礼”主要分布在河南、陕西、青海、甘肃、山东、黑龙江、江西、福建等省份,且地区差异微观化,即使是相邻的村庄彩礼差异也可能较大。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及男女平等、恋爱自由等婚恋观深入人心,重庆、武汉等一些地区的农村甚至提倡“零彩礼”,体现了该地区新婚俗文化的进步。从家庭情况来看,通常多子女家庭、男方实力和经济条件较差家庭、女方经济条件更好家庭的彩礼要价更多,凸显了彩礼在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深刻变迁和意义。

(5)职业媒婆的兴起

由于农村适婚男女性别失衡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使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俗传统重新兴起,农村职业媒婆成为新兴职业,一般按彩礼的5%~10%收取中介费。职业媒婆的兴起是一把双刃剑,既发挥了牵线搭桥的婚姻媒介作用,也推波助澜了“高彩礼”的持续飙升。

2.农村“因婚返贫”的危害和风险

当下,农村“高彩礼”及由此引发的因婚致贫和返贫现象日趋严重,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严峻挑战和危机,主要表现为:

(1)债务危机

“一场婚姻掏空一个家”“儿子结婚如过鬼门关”,为了给儿子娶媳妇而使父母一夜返贫,陷入沉重的债务危机已绝非个案,还可引发高利贷危机、房贷危机、农村养老危机、健康危机等。

(2)婚姻家庭危机

“高彩礼”会给婚姻家庭的和谐共处构成隐患,主要表现为:缺失爱情基础的物质婚姻、婚姻质量不高、女性被虐待和家暴、家庭关系紧张、离婚增多、异乡娶妻、有情人因彩礼难成眷属等。更为严重的是,利用婚姻从事骗婚、抢婚、买卖婚姻等违法犯罪案件日渐增多。

(3)光棍危机

“高彩礼”也愈加引发农村光棍危机。因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和重男轻女思想叠加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衡。截至2015年,我国总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5.02,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13.5,其中70后、80后非婚人口男女性别比分别为206和136,加之农村女性进城务工并结婚生子再返农村人数锐减,客观上造成了农村“男性婚姻挤压”和“稀缺的新娘”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王广州课题组提供的预测数据表明,“2020年,35岁至59岁的未婚男性在1500万左右,2050年接近3000万”[36]。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乡村30岁及以上未婚男性高达6.09%。

(4)彩礼纠纷危机

各地农村频现的天价彩礼大大超过了男方家庭的支付能力,一次性支付的巨大开支使他们不得不承受因婚致贫返贫、务工还债等严重后果,一旦婚姻发生变故,将会引发彩礼纠纷,使男女双方及家庭身心疲惫、苦不堪言。

(5)社会公共安全危机

“因婚返贫”现象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或处理不当,还会酝酿社会公共安全危机,如外籍新娘买卖婚姻、骗婚、拐卖绑架妇女、性犯罪、报复社会的严重刑事案件,等等。

三、农村“因婚返贫”的非正式制度致因分析

青年农民“因婚返贫”问题是一个兼具文化贫困、资源贫困、经济贫困、权利贫困、社会保障贫困等多重贫困的复杂社会问题。转型期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迁、农村生产力水平偏低、男性偏好性别失衡、人力资本转移、农村社会保障等是其客观致因,但从彩礼习俗、面子文化、民间舆论、养育观念、代际义务价值观、文化堕距等非正式制度影响因素探究,更能有效破题。本文认为,作为“软约束”和“文化形态”的非正式制度同样具有制度有机体特性,可视其为一个由价值体系、目标体系、运行机制、认同机制、效果机制等要素构成的综合系统,以此探究农村“因婚返贫”的非正式制度致因。

1.价值体系:农村婚姻价值观的“后乡土性”危机

价值体系是非正式制度之“道”,它为非正式制度提供根源性的价值观念,大体可分为本体性价值、基础性价值和社会性价值三类。本体性价值决定非正式制度的本原意义和终极取向,基础性价值形塑非正式制度的根本性质,社会性价值表征非正式制度的交往属性和关系意义。“经历了革命、改造和市场转型的乡村社会,既不是传统的乡土社会,也不是现代性的新乡土社会,而是转型并留存部分乡土特征的后乡土社会[37],后乡土社会作为一种新客观存在和新理论框架,对当下农村现状更具有诠释力。去天价彩礼的深层障碍源自农村婚姻价值体系的“后乡土性”危机。

(1)婚姻本体性价值的“被坚守”

婚姻的本体性价值在于人类生殖繁衍观念及基于此构建的“双系抚养”传宗接代家庭,由此导致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孝文化和男方家庭代际义务婚姻观,即使在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期和农村婚姻市场男性挤压及性别供求失衡的严峻挑战下,婚姻的本体性价值依旧被人们执着坚守,男方父母视“续香火”为人生第一任务,因此“为祖宗活着”和“为儿子操办婚事”成为他们义不容辞的分内事,再高的彩礼也只得无奈“被接受”。

(2)婚姻基础性价值的文化堕距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变迁、青年农民进城务工日益普遍,以及自由、权利、追求幸福等个体意识的觉醒,婚姻从宗族和家庭的“大事”逐渐弱化为男女当事人的“私事”,婚姻的自主性和功利性增强,礼仪性和文化符号性减弱。高彩礼并非现代社会才有,在封建社会历史长河中,彩礼承载经济、社会、文化等多元意义,主要概括为三方面:考量男方及其家庭综合实力;补偿女方家庭人力资源和赡养父母费用;作为婚姻信物和长期保证金。当下农村“高彩礼”之所以备受责难,源自其文化堕距—婚俗观念严重滞后于“后乡土社会”经济发展,其作为“个体家庭幸福”及“去女性商品化”的现代进步意义在经历了近现代文化强制性改造后,却又“逆流”且物化畸高,并对农村公序良俗造成负面影响。

(3)婚姻社会性价值的“集体错位”

彩礼价位走高的背后是“人言可畏”的乡间监控及评判机制,进而把彩礼放大至“名声问题”和“尊严问题”。女方家庭不要或少要彩礼的“善意”做法却具有严重后果,“不仅可能招致对这家女儿‘有问题’的猜测,而且可能引起把女儿‘给人家白送了’的蔑视”[38]最终沦为绑架女方及其家庭一辈子的“彩礼式污点”。这种物欲时代“集体错位”的婚姻社会性价值,其根源在于现代性危机下人的异化。农村婚姻“进步和退步”同在的“后乡土社会”价值危机表明:一方面,传统婚俗之“道”在守与变中逐渐弱化和解构;另一方面,传统婚俗之“术”却日益走向自利性、权宜性、物欲性,“道”渐行渐远,这是造成婚俗的现代流变和农村“因婚返贫”问题的深层根源。

2.目标体系:农村彩礼婚俗的理性偏差

制度理性是非正式制度之“理”,它为非正式制度提供“合理”的目标体系。现代社会是理性的时代,“理性的任务远非将自身局限于选择达到目的的手段之内,它还能够而且必须提供终极目标和基本原则。……因为只有这样,人类才能达到最高的人性状态[39]。作为人类自身“内在法庭”的理性也是一个层级多元和矛盾冲突常态化的系统,其中,表征手段和目的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二律背反最值得探究;同时亦在个人理性和社会理性等主体范畴,经济理性、政治理性和文化理性等领域范畴,理性均呈现出动态化的制度选择和博弈难题。当下,农村高彩礼婚姻折射出以下制度理性偏差:

(1)制度工具理性肆意僭越制度价值理性导致以金钱论婚姻,彩礼变“财礼”

可从以下两种情形分析。第一种,作为“工具理性”的彩礼价格(可商品化的彩礼价格),主要包括:新娘“成人”抚养费 新娘父母养老费 新婚家庭生活资助费;但在男女双方多子女家庭情况下,彩礼价格大致为“交换价格”,即女方家庭“嫁女”彩礼收入价格≥女方家庭“娶媳妇”彩礼支出价格;在女方个人和家庭条件好于男方个人和家庭条件情况下,彩礼价格≥彩礼“市场均价”。第二种,作为“工具理性僭越价值理性”的彩礼价格(可商品化的新娘价格),主要包括:新娘户籍 新娘学历 新娘年龄 新娘外表(身高 长相) 新娘人品(性格 口碑) 新娘健康状况 新娘家务能力-新娘曾有婚史。可见,彩礼“财礼化”和新娘“商品化”推高了彩礼,导致新娘“作为人的主体性”的意义沦落和彩礼“作为婚姻社会关系纽带和缔结物”的文化丧失,造成深刻危机。

(2)婚俗价值理性日渐偏离社会公正和家庭伦理

主要表现为三方面:第一,孝文化的双向异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核心和家庭伦理支柱的“孝文化”,却在当今农村婚俗中日益被消解和异化。例如,父代“恩往下流”的代际失衡关系和“全责型”代际义务,即高彩礼的筹措、借贷、偿还责任都归于父代,这种代际剥削与现代孝文化和法律正义背道而驰,被称为“反馈剥削型”代际关系;而子代“单向度”义务缺失,即子女可以不尽赡养父母的孝道和责任。第二,扶困济贫本是人类社会的公共伦理法则,但当下农村婚俗却存在“越穷越要”的彩礼悖论,客观上与农村经济落后和社会保障缺失有关,深层原因在于彩礼“一次性”逆向博弈的“赌徒”心理。第三,近年来农村婚姻市场出现的天价彩礼,以及男方父母因婚致贫等情况表明,作为“卖女儿钱”的彩礼陋俗在一些地区节节攀升,婚姻走向买卖性和奢侈性。

(3)制度经济理性至上论

制度理性是一个涵括制度经济理性、制度政治理性、制度文化理性等多领域的动态均衡系统,传统中华文化的本质是伦理本位文化,但其遭遇现代性危机之后,却呈现出远离德性的制度经济理性至上论,市场经济逐利行为使农村婚俗的文化和伦理意义被遮蔽和旁落。

3.运行机制:转型期农村彩礼婚俗的复杂性博弈和制度选择

道德、惯例和村规民约是非正式制度之“规”,它为非正式制度提供“地方性合规”的运行机制。检视农村天价彩礼的民间运行机制,有以下4个重要流程:

(1)地方性文化选择策略

文化是自发演进的“地方性经验”和理性选择策略,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主体性,一直以来学术界就有“道义小农假说”和“理性小农假说”之争,处于常态化“义”和“利”矛盾冲突下的“后乡土农民”,依据差异化的文化诉求和制度共识,形成特殊主义逻辑的文化选择策略,造成农村彩礼的地方差异性。

(2)“存续变形”的路径依赖

坎贝尔的“存续变形”理论意在说明制度变迁不是以新的制度代替旧的制度,而是保留旧有制度要素和制度形态的结构重组。近年来一些农村地区彩礼暴涨,“路径依赖”既有传统彩礼的“意义存续”,又受制于“后乡土性”的“物化变形”,原先封闭稳定的村落共同体转变为“流动的村庄”和“空巢社会”,原有“乡土性”道德、价值观和村落信任也随之发生变迁,乡土的“损蚀冲洗”[40]“文化断裂后遗症”对农村彩礼习俗产生了较大影响。

(3)交往—社会资本的博弈

从本质上说,非正式制度也是博弈规则,是相关利益方多次博弈的结果。彩礼之所以在一些地区畸高,其关键性博弈要素有两个:一是交往所致,二是社会资本的较量。在以“强关系”和“圈子文化”为特征的乡村共同体中,交往起了形塑非正式制度、凝聚共识和构建公序良俗的重要作用,对彩礼价格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其“交往价格”,“地方性彩礼均价”,以此为基准视具体情况上下浮动。社会资本是社会主体通过社会网络、规范、道德、信任、权威、家族宗族乡里关系、认同等非正式制度规范,使其带来诸如声誉、人缘、口碑等增值收益的一整套社会信用资源,最终决定非正式制度的交往博弈结局。在“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乡村交往中,社会资本建构“熟人社会”的“信用体系”和传播机制,一旦“有污点”,则会造成“零信用等级”和“人格否定”。在盛行高彩礼的地区,交往—社会资本的博弈逻辑为:“低于交往价格的彩礼→次品新娘→家族污点”,在女方家庭看来,这是婚姻的“底线”,绝对不能突破。

(4)民间仲裁

为做好彩礼定价的制定、仲裁和沟通工作,男女方家庭一般会聘请第三方仲裁者—主要由乡村长老、乡贤精英、亲朋好友、职业媒婆等组成,他们靠自身的声望、经验和利益从中协调,寻找“情、理、法”的平衡点和定价理由,充当民间仲裁和乡村民事法官。

4.认同机制:农村彩礼习俗“心智模式”的“合法性”扭曲

心智模式是非正式制度之“内在法”,它为非正式制度提供“合法”的认同机制。唯有形成认同的心智模式,一种文化和制度才能获得民众的内心支持和自觉遵守,进而形成“内心信念”自律和“民间舆论”他律相结合的监督和传播机制,保证制度的长久执行力。近十几年来,婚俗“心智模式”呈现出以下“合法性”认同扭曲:一是“物的尺度”信仰危机。人类实践活动是“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有机统一,当下后乡土社会面临的最大信仰危机在于“物的尺度”,一切以主体的利益得失和物欲满足为衡量标准,只看“物”不看“人”,以财礼论新郎实力和新娘身价,以财力论婚姻,推高了彩礼,导致“人本”价值的失落和乡土习俗的畸形发展。二是“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的单向思维。“权利意识”的近代兴起表明人类社会的进步,但单向度的“权利本位”或“义务本位”则会导致权利义务不对等,减弱主体责任,造成关系结构错位。当下农村婚俗过分强调女方家庭的“权利主张”和男方原生家庭的“代际义务”,助长了“高彩礼—低嫁妆”“儿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却要尽代际义务”等不良风气。三是“穷攀比”面子文化。“‘面子’是一个为脸活着、为脸奋斗的人最想得到的东西,它比金钱和财富更为重要,因为是它赋予金钱和财富以社会和文化的价值和意义,也使奋斗者感受到了为之奋斗的幸福感[41]。当下,农村“穷攀比”风气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超越男方家庭经济实力数倍甚至几十倍的天价彩礼,在获得“虚高”面子的同时,也陷入沉重的“里子”困境。四是“影响一辈子”的底线声誉。这是导致女方家庭彩礼要价高的倒逼式认同。Kreps和Wison的声誉理论认为,声誉能够增加承诺的力度且具有超乎寻常的“合法伤害性”。“每个时期的嫁妆都有一些社会公认内容,这些内容构成了嫁妆的‘槛’,达不到这个‘槛’,女方家庭会受到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42]“会拿这事说一辈子”!

5.效果机制:男方原生家庭“因婚获得感”普遍缺失

获得感是非正式制度之“度”,它为非正式制度提供“合度”的效果机制,主要包括客观“合宜”和主观“合意”两方面。客观方面,高彩礼支出大大超过了男方家庭的经济能力,“合宜度”甚低,甚至“婚不起”;主观方面,面对彩礼畸高风气,男方父母普遍感到压力巨大,但又不得不为之,“合意度”之低堪称“鬼门关”。农村男方原生家庭“因婚获得感”的普遍性缺失表明,高彩礼婚俗非改不可!

四、基于非正式制度视域的农村因婚返贫治理策略

在天价彩礼和青年农民因婚返贫问题广为诟病的变革诉求下,结合后乡土社会的文化传统和独有社会特征,提出基于非正式制度视域的“五合”整体论以及多元协同治理方案。

1.“合道”:以乡贤文化引领“后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农村彩礼畸高根源在于社会转型期乡土价值观的断裂和变迁。当下乡土文化尚处于“破而未立”的局面,亟待构建去“文化堕距”、崇德向善、教化乡民的新乡贤文化,这也是破解“后乡土社会”诸多困局的根本性举措。“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新乡贤文化根植于后乡土社会,“有根”和“有道”的现代性乡土文化,将以“道德的力量”和“价值的共识”引领和教化处于“善”和“利”的伦理冲突和行为纠结的村民,“合道”价值观滋养后乡土社会风俗。

2.“合理”:以制度理性重塑现代彩礼观

“天价彩礼”的关键问题是重塑去“物化”、情理法辩证统一、重仪式性轻买卖性的现代理性“彩礼观”,其基本特征为:“德福一致”的制度理性目标,即兼顾“为我”的私利和“为他”的公益,并使两者有机统一;“权利—义务”对等的制度理性结构,纠偏两种单向度的制度非理性情形,重塑制度有机体的和谐统一;个人理性和公共理性辩证统一的制度理性界域,以公共理性整合个人理性,使之在“善”和“公正”的制度秩序和制度权威中良性成长。

3.“合规”:以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有机耦合去“婚俗困境”

一般而言,非正式制度变迁主要采取“自发演进式”路径,但并非一成不变,在某些特殊历史时期和重大现实诉求境遇下,需要采取“自发演进”和“人为建构”结合的方式,这既是非正式制度自身变革的需求,也是正式制度应当的责任和使命。如此一来,就能有效破解农村高彩礼的结构性治理困境—正式制度“无为”和非正式制度“乱为”。一方面,使非正式制度“有正为”。即在继承和扬弃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基于利益诉求和“地方性”情理法共识的“后乡土性”,去陋俗,缩小彩礼习俗、民间舆论、面子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文化堕距”,大力推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另一方面,使正式制度“可为”。即在对待乡村传统习俗、“习惯法”等“软法”治理方面,如果“软法”自我演化能力“内生性”不足,正式制度也可“外部推进”援助非正式制度。

4.“合法”:“新常态”婚俗心智模式重构制度认同

“内心的信念”和“他者的看法”是非正式制度得以认同、效仿、传播、监督的重要心智模式,部分地区农村婚俗一味重“物的尺度”、单向度强调“权利本位”或“义务本位”,盛行“穷攀比”面子文化和“影响一辈子”底线声誉等乡间舆论,导致婚俗的“负流变”。摒弃异化的婚俗心智模式,重建适应“后乡土社会”的公序良俗认同,关键在于构建“新常态”心智模式。这种心智模式是以“人的尺度”和男女婚姻幸福为根本考量,倡导制度伦理、去“物化”乡间舆论,“重人轻物”“重礼仪轻财礼”“重里子轻面子”等为主要特征。

5.“合度”:以多元协同治理提升获得感

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是当前乡村治理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现实课题。去天价彩礼是一个系统的治理工程。其中,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是“物质治本之策”;树现代新婚俗则是“观念治本之策”,两者不可偏废。具体策略上,发挥引领乡贤精英的“点到面”影响力,吸纳、培育和借力第三方社会组织(如红白喜事理事会、红娘协会、彩礼文明办、职业媒婆培训协会等)“线到面”话语权,涵养共建“家族、宗族、域族”三位一体的乡村共同体及“面到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重塑“源自传统,面向时代”的“新面子文化”“新民间舆论”“新彩礼婚俗观”“新代际关系”“新生育和养育观”等非正式制度体系,实施多元主体、多头发力、整体考量、标本兼治的整体协同治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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