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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将把村庄规划管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督查考核的重要事项

作者:  责任编辑:网络部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2  浏览次数: 791

9月15日,农业农村部在其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建议的答复,对于代表提出的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发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引领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村庄规划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村庄分类、县域村庄布局、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要求。在河北召开全国村庄规划工作推进会,对新时期村庄规划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自然资源部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作为村庄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做好厕所革命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推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同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还在全国选择了6200多个村庄,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总结推广上海郊野单元、福建“五个留住”、甘肃历史文化保护等一批村庄规划工作范例。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将把科学规划村庄布局、推动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摆在重要位置,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督查考核的重要事项,作为省级党委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加强调研指导,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有序提升。

关于发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引领作用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都作出了具体部署。从各地实践来看,现阶段重点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特别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力量解决农村最直观、最突出的“脏乱差”问题。

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中央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规划先行,强化责任落实、部署推动、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组织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

截至2019年底,全国90%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全国84%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了较大进步。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试点乡镇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通过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试点村庄可结合村庄规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考虑村庄厕所、污水、垃圾、道路、绿化、广场游园、综合服务中心、河塘整治等标准配置,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农民群众所需所想,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开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