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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创新的政策诉求及政策保障

作者:谢来位 付玉联  责任编辑:杨文茹  信息来源:《探索》2019年第5期,第124-131页。  发布时间:2020-08-19  浏览次数: 8080

 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产业振兴,根本出路是推动生产要素适度规模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品种流程专业化、生产技术机械化和信息化,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不断创新。当前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创新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和质量、农业生产要素配置、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机械化及信息化等方面存在强烈的政策诉求,亟待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力和市场品牌效应、依托项目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保险品种和体制机制。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业生产方式;农业组织模式;政策诉求;政策保障


乡村产业振兴的根本出路是推动农业组织模式创新,从而推动农业生产方式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322017年10—12月,课题组就乡村产业振兴的现状对重庆市部分区县农业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有关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通农户代表开展座谈、实地调查、访谈调查和问卷调查,共访谈100多人,发放问卷600份,回收有效问卷546份,聚焦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创新的核心内涵、政策诉求和政策保障开展调查研究。

1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创新的核心内涵

1.1生产要素适度规模化:从碎片化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的大力发展,作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方式的生产关系必然发生改变,否则,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在中国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到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1978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7.7%,乡村人口占比为82.1%,没有发达的二、三产业为广大农民提供就业,农民高度依赖土地,以家庭为单位、一家一小块土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而到2018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从1978年的27.7%降低到7.19%,乡村人口占比从1978年的82.1%降低到40.42%,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从1978年的70.5%降低到26.11%,可以说,已经是工业社会形态的中国如果还固守着农业社会形态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组织模式,必然阻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曾指出,小农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集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对自然的社会统治和社会调节,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2]872。因此,当前的乡村产业振兴、农业现代化必然要求土地等生产要素适度规模化经营。“扩大农户土地经营规模,既能提高对农户务农的经济激励,又不会扭曲市场,还可能获得农业经营规模化的额外回报。”[3]适度规模化并形成产业集群发展,实现生产资料的集聚,能产生规模效益,实现生产和需求各方的更好协作,可以显著降低投资、信贷、投保、理赔、期货等金融服务行业的风险评估难度和成本,加快农产品生产过程内部各环节的专业分工,从而更加有力地推动专业化发展,更加适宜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生产和交换,有利于形成统一收购、运输、检验、分级、包装的销售合作社和集中化销售,摆脱中间商销售环节,使消费者能以更低价格买到更新鲜农产品,更充分获取市场信息,提高价格谈判能力,发展区域品牌农业,扩大市场影响力,便于进入期货市场。

适度规模化要求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要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只有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家敏锐发现市场获利机会的能力,敢于冒险和承担风险,才能把经济资源从生产率较低、产量较小的领域转到生产率较高、产量更大的领域,为其本人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创造出更多的交易机会和效用,实现各种农业生产要素规模化,从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带动普通农户增收。重庆市巴南区积极搭建流转交易平台,于2014年12月在全市率先成立巴南区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并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巴南区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巴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开发和扩大流转交易品种。截至2017年10月,交易中心累计收集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信息195条,发布意向流转土地8380余亩,交易金额4984.26万元,惠及农户2366户;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35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8.75%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周边农户和农村发展呈现出明显的辐射带动效应。

1.2资源配置市场化: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

市场化是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创新的根本动力。一是农业生产的直接目的是实现农产品商品化,为交换而生产。当前一家一小块土地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主要是为自己消费而生产,主要不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缺乏推动生产方式、生产技术和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发生根本转变的动力。只有当农业生产者将“为自己吃而生产”的动机逐步转变为“为交换而生产”的动机时,市场的竞争压力才会有力地推动农业生产者在产业的选择、品种的选择、生产技术的改良、生产方式和经营组织模式的转变上作出灵敏的反应,从而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大力发展。二是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化。在农业生产、交换、消费各环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各生产主体、需求主体及其相互之间建立起市场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才能使各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具有可持续性。在成熟的农业期货市场中,农场主能凭借期货公司的销售合同,向银行融资提前预付第三方企业的作业服务费用,大大降低现金流量带给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压力[4]。调研发现,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创新活力越强,蓬勃发展的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和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其辐射带动农户发展的能力也明显增强,探索创新就业吸纳、订单带动、参股合作、利润分红等多种生产经营模式,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与分享机制,使得改革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1.3品种流程专业化:从多元化经营向专业化经营转变

专业化是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创新的核心。农业专业化主要包括生产者的劳动技能专业化、农业品种专业化以及技术工艺流程专业化。农民是当前我国农业经营的重要主体,并且还在一二三产业之间来回流动,工人的产业技能专业化程度低,不仅严重制约第一产业的发展,还严重制约二三产业的专业化发展、科技创新、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提升。即便农民回到第一产业,也严重缺乏农业生产种养殖品种的专业化发展,导致什么都不专业、什么都不精。没有高度的专业化,就难以精耕细作、难以扩大规模、难以技术创新、难以推广先进技术和设施设备、难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严重制约农业生产效率和生产力的提升。农业种养殖品种的区域专业化能形成清晰的农业产业带和产业集群,更有利于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能有效避免同质化竞争。自2008年以来,重庆市潼南区每年种植30万亩油菜花,这种区域专业化种植引来八方游客,被评为“重庆十大春季旅游目的地”之一。农业生产技能和工艺流程的专业化将播种、除草、杀虫、施肥、收割、物流和销售各环节高度专业化分工,分别外包给专业服务公司流水线作业,能有力地推动生产技术和产品创新,为机械化和信息化提供更便利条件,更有利于外包公司汇集专业人才、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更有利于降低大型农业机械设备投入大、资产专用性强导致的闲置率和折旧成本高等经营风险。

专业化的农民、经营管理者与农业经营主体形成股权合作关系、供求关系、雇佣关系,享有农业企业支付的股份红利、工资报酬、社会保障和相对稳定的供需市场等中长期关系契约,增强确定性,使各方利益都有保障。农业专业化离不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承担农业生产各环节的组织职能,更离不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力推动。截至2016年底,重庆市巴南区销售额超过5000万的农业龙头企业4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4个、区级示范家庭农场30个、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个、部级示范社1个、市级示范社14个、区级示范社30个、申报监测合格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3个、农业示范服务组织61个;其中种植业的刘昌元家庭农场、畜牧业的重庆木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渔业的月亮湾渔村、特色农业彩色森林、重庆茶叶集团等是巴南区农业专业化发展的典型代表,有力地提升了农产品市场化水平,区域品牌“巴之源”“巴南接龙蜜柚”“奶牛梦工厂”“巴南银针”“姜家黑”“巴南定心”“樵坪米”等在全市乃至全国拥有良好的市场美誉度和稳定占有率;惠民供销社成立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创新开展农资物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与中科院、市农资集团合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供政策信息、品牌打造、财务代理、事务代办、合作金融、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1.4生产技术机械化和信息化:从手工作业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变

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是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创新的手段。我国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不高。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生产劳动力严重短缺,机械替代劳动力是必然趋势。对于山区,机械化的难度是要大一些,但并非不可能。调研发现,对于中西部地区专业化和规模化程度较高的水稻种植和收割,机械化程度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河南和江苏一带的农民驾驶水稻收割机从祖国的南方到北方按区域季节差异流动作业,既大幅降低机器闲置率,又确保工人作业熟练程度。一亩水稻的收割只要十分钟,收费一百元,如果要爬田坎收费略有提高,大大节省了劳动力和时间成本。同理,其他种类的农产品生产只要能形成足够规模和专业化种植,机械化生产就不是太大问题。西部地区旋耕机、微耕机、割灌机、水稻剥壳机、电动喷雾器、农用三轮车、木电锯、汽油钻、混凝土搅拌机及微喷、滴灌等在茶树修剪、农业灌溉、松土深耕、粮食收割和农产品粗加工等方面得到较广泛采用。

在信息社会无论是农业生产的各环节还是市场销售都亟需大力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农业信息化能够极大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和合作社的发展,从而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5]“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在生产领域应用远程监控、智能管理等技术手段,解决农业生产的劳动监督问题。在流通领域,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在线平台,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信息不对称和供求失衡问题,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6]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农资采购、农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农业物联网等的大力发展将有力地降低劳动力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尤其是随着机械化、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必然大幅提升。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农产品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大数据开发和利用将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实现农资、农产品供需精准对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生产力。

2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创新的政策诉求

2.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不足,少数企业亏损严重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租用和劳动力成本刚性制约,发展难。绝大多数农民不愿承担土地流转风险,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流转土地使用权的比重很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以租用为主,土地租金成本高,目前重庆耕地租金一般在每年每亩500~1000斤黄谷,构成刚性支出。且因农业专业化、机械化、信息化程度低,农业劳动力需求量大,以老年人和女性为主,日工资在50~120元左右,磨洋工现象普遍存在,劳动力成本高,生产效率不高。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不足,分布不平衡。相对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从业人员的总量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量严重不足,且在各区县、各区域分布不平衡,在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周边、在平原地区和交通区位好的区域发展相对较快,在偏远地区、山区发展较为缓慢,对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的带动力还有待提升。三是少数龙头企业规模过大,亏损严重。适度规模经营的核心是投入产出比,即生产力系统因为规模适度而使整个系统功能充分发挥作用,经济效益达到最佳。但规模达到一定点以后,会随着规模的继续扩大出现规模不经济[7]。由于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不高,生产和管理各环节的标准化、程序化难度大,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防控难度大,农业生产各环节绩效考核和监督难度大,农业生产成本难以降低,效率提升难。调研发现,农业企业盈利状况与企业总投资规模呈倒“U”型关系。企业规模过小过大盈利水平都不高,甚至亏损。亏损企业往往以获取财政补贴、银行贷款和圈占土地为主要目的,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助益不大。

2.2农业生产要素配置市场化程度低,资源配置活力不足

土地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制约农业金融服务和保险服务水平的高低。一是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受法律机械执行制约。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不到位导致土地权益不够清晰、保障不够有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地成本高,严重削弱农业投资积极性。厂房、仓库、冻库、接种房、晒场以及游客垂钓、采摘、体验亟需的餐饮、住宿设施、停车场和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需求普遍强烈,但用地受法律机械执行的严格限制,审批程序繁琐、时间漫长;即便农村房屋原宅基地连片建设,都面临大量土地调规问题;而征地建厂房、管理房和农家乐成本高、手续复杂、审批难;且农业附属设施用房资产、土地附着物、租用场地建筑物没有产权证,不能进行融资抵押;部分区县宅基地作价入股难以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认。二是农业金融要素市场受农业生产要素流动性弱的制约。调研发现,有93.7%的受访者表示2016年没有直接从银行贷款,96.4%的受访者表示没有通过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多以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等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农业投资产出周期长,1年的到期还款付息期限对农业贷款形成制约,增加了贷款成本;果树等农林作物不能抵押贷款;“三权”抵押贷款附加条件太多,需要原承包人签字同意抵押,手续繁琐;因“三权”交易市场缺乏、“三权”所代表的资产专用性很强、流动性弱,交易价值发现难,又缺乏价值评估机构,只有分行入围的评估公司才能开展评估业务,评估公司竞争不充分;“三权”抵押贷款一旦发生损失,经营业主将面临农户租金和银行贷款两方债务追偿,银行方对林地、耕地、宅基地的使用权、经营权的处分优先受偿缺乏保障,即便有财政风险补偿基金,但其补偿流程长,即使银行最后获得损失补偿,但对银行经营管理者的考核和追责程序已经完结,于事无补,因此银行经营管理者放贷积极性不高。很多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账目混乱,甚至没有财务账目,银行难以核算其经营收入。三是农业保险要素市场受农业保险产品严重不足的制约。调查显示,62.6%的受访者没有参加农业生产保险。目前除了水稻、生猪、能繁母猪等传统农作物和养殖业有农业保险外,对于水果、蔬菜、特色水产、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都没有保险产品,导致旱涝两不保、增产不增收;乡村旅游发展亟需景区团体保险和游客保险;鱼塘面积达不到较大规模不能参加渔业保险,保险需求强烈。农业保险评估机构缺乏,大品类才有保险评估体系。损失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速度慢。

2.3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待提高

一是农业技术服务社会化、组织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农业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发展规划、目标定位、品种选择等调研不足,技术保障有待加强。多数农业企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要靠自己摸索,缺乏有保障的技术服务。农技站有例行检查,监督管理职能多,技术服务职能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少、成熟度低,品种选择、技术服务、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植保能力不足,高级农技师严重缺乏,无论是企业还是农技站引进和留住技术人才难。农业技术培训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二是农业专业合作社亟待大力发展。在既难以引进龙头企业、本土农业企业或专业大户又难以发展壮大的地区,亟需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来带动农户转变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促进农户增收。但农业专业合作社数量少规模小,有足够权威、一定能力和奉献精神的农业专业合作社领头人缺乏,合作形式松散,利益联结不紧密,权益关系不清。部分地区村集体既不能以集体入股,又不能成立独资公司,必须有自然人股东,一旦公司经营不善,自然人信用受影响。公司登记要求所有股东到现场,工商、税务部门下乡现场登记、办税的主动性不足。三是农产品销售缺乏专业化、常态化渠道。有40.9%的受访者表示无稳定的农资购买或农产品销售渠道。目前多数企业、种养殖大户和家庭农场主要靠进批发市场、商贩上门收购、进零售市场、熟人介绍等渠道销售农产品,少数企业通过网络、自媒体、与银行卡合作、积分换门票等途径销售部分产品。农产品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缺乏,电子商务补贴项目申报难,农村物流亟需财政补贴、亟需加强商标注册和“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反映,供销社电商平台是一种非市场化的方式,没走到一线来,与农业企业合作积极性不高、合作不够,资金利用效率不高,销售能力、带动力不强。

2.4机械化、信息化亟需基础设施标准化和财政投入推动

一是农业生产机械化普及程度不够高,以半机械化为主。除了采茶难以机械化以外,像果园除草、捕捞、摇蜜等能机械化的领域,仍以半机械化为主,且半机械化的普及程度还不够高,甚至年出栏5万头黑猪的大型养殖场的青饲料收割、投料仍未采用机械化。农田、果园、养殖场等标准化程度低,机械运用难;乡村公路等级太低,大型农业机械和客车去不了,不少地方限制19座甚至9座以上汽车通行;农业机械质量不高、适应性差、维修成本高,亟需加大农业机械的研发补贴力度。二是灌溉设施、生产大棚、防护栏等防护设施缺乏,抗风险能力低。部分地区水塘和水渠缺乏,少数山坪塘无法储水,又缺乏提灌、滴灌等现代农业生产设施,干旱年份水果、蔬菜和花椒等产量大幅下降;农业灌溉用电比居民电价高。多数企业蔬菜大棚和水果大棚缺乏,不仅对恶劣天气难以抵抗防范,而且制约游客采摘的档期和周期长度。少数山区农业生产基地生产生活用水缺乏,靠吃井水,没有天然气,基站不足,4G网络没覆盖。三是农业财政投入灵活性、针对性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投资回报周期长、投入循环难,而农田、农村道路、设施农业、灌溉设施、坡改梯、圈舍以及鱼塘的标准化建设、改造、环保治理、机械化、有机肥、机动喷雾器、太阳能杀虫灯、技术改良、土地流转租金补贴、农村物流补贴等都需要大量财政投入来建设和鼓励引导,尤其是农业生产经营环节的融资成本、风险防范补贴的投入,对财政补贴需求强烈。基层政府对财政投入的重点对象、额度、时间等的自主性不足,导致财政投入的确定性和针对性不足,资金使用效益难提高。政府项目或上级政府年度资金下拨的时间缺乏规律,导致下级政府和企业项目资金安排自主性、确定性和前瞻性不足,企业因等项目而影响发展;国土整治项目实施没有充分征求村委会和农户意见,亟需与当地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四是农业财政投入资金整合难、综合效益难提升。区县级政府难以实现对农业、水利、交通、国土、林业、旅游等部门资金的有效整合利用,目前仅在小农业口实现了财政资金的小整合,并且资金整合缺乏长效机制。资金的分散使用以及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资金导致大型农业开发项目难以获得稳定的财政资金支持,整合效力差。

3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创新的政策保障

3.1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力和市场品牌效应,加快推进适度规模化

一是以农旅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为依托加大整体招商引资力度。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1]25为目标,整体设计“农业 旅游”融合发展[8]综合开发项目,依托项目整体招商,吸引龙头企业入驻,依托有实力的龙头企业的资金优势、人才优势、管理优势、品牌优势,整合社会资本和财政资金,集中投放,高标准建设现代农旅开发项目,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力和品牌效应,通过农产品品牌战略的调整,弥补分散式生产所造成的“规模小”等硬实力方面的市场竞争劣势[9]。二是立足本土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大力引进龙头企业的基础上,立足本土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点。在龙头企业难以引进和培育的地区,通过行政引导,自愿成立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户抱团发展,通过统一设施、统一管理、统一农资、统一社会化服务、统一营销、包销、入股分红、代耕代种、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市场培育、品牌打造、产品竞争力提升。对“村支两委”主动谋发展的村,可以多配备专业技术性强的村委会专职人员。三是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选择基础好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社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加大家庭农场主、农技人员和农民农技、农机、管理、财务、营销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力度,推进农业技术人员本土化,培养懂技术、懂市场、会经营的专职农民,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2依托项目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率

一是聚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筹使用财政资金集中投放。完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针对特定区域布局特色产业,确立特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项目为依托,可以划片区、定项目来整合涉农资金,整合国土、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资金,靶向施策、集中投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在投入方式上,可以采用先建后补或边建边补的方式,以降低财政投入的道德风险;并按照一定比例将打捆使用的补助资金交由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持股,防止财政补助资金成为企业的“私有财产”,保障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二是逐步扩展支农财政投入重点。财政投入和补贴重点对象要从基础设施建设扩展到技术改造、农业保险、贷款保险等补贴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的运营、维护和管理费用补贴以及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水电价格优惠或补贴、对用工量大的农业企业社保补贴。三是增强财政投入的自主性、规律性、确定性和前瞻性。上级政府要提前制定并发布农业项目财政投入计划,定期公布政府项目或政策清单,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以便基层政府和农业企业有效协调产业发展规划与财政投入计划。要给基层政府和农业企业自主使用财政资金的空间,减少机械执行。项目申报只要不是重复建设而是分批次建设应允许重复申报,或因项目大小有别,可一次申报,多年分批次到账。给重点企业连续性扶持,增大重点企业自主选择项目使用财政资金的空间。所有支农的补贴项目和政策应该建立统一的、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企业和农户了解查询。建立项目审批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制度。

3.3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土地有序流转

一是加强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大力推进“三变”改革。“三变”改革是我国细碎化地块农村实现农业繁荣和产业兴旺的重要手段[10]。在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林地、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水利设施、乡镇企业、教育资产等存量资产基础上,对资产、资产价值、资产所有者成员进行明确界定,将存量资产和未来财政补助资金等增量资产量化成股份,确权到人,健全民主治理机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合作社收益按照量化后的股权比例分红,确保农户有稳定收益。二是进一步健全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充分发挥其培育和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的功能。建立健全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加大交易品种开发力度,拓展交易产品范围;依托镇街、村居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等设立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站,开展信息发布和资料报送,充分发挥交易中心引导、培育和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的功能。三是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对于开展了一定规模土地流转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从其经营现状、农业产业开发情况、带动农民增收情况等方面建立考评指标和年度考评机制,对长期经营不善、经营管理水平达不到标准、甚至是只圈地不经营的经营主体实行强制退出。四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和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机制。合理设定预交土地租用、入股分红等风险保障金的标准和年限,加强土地租用或入股等方式流转的风险防范。在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立再流转交易板块,发布再流转信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机制,进一步增强土地经营权的流动性,增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活力。

3.4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提升专业化水平

一是加大果园、农田、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和农业机械研发、生产、使用的补贴力度。在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下,加大标准化果园、农田、养殖场所建设;扩大机耕道的宽度,便于大型农业机械通行。亟需加大农业机械研发、生产和使用的补贴力度,加大适合丘陵地区小型农机具的研发、开发生产及其使用的推广和技术培训力度。加大灌溉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滴灌和水肥一体化设施和技术。降低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或建立农业灌溉用电财政补贴基金。二是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推动技术服务社会化。通过政府购买农业技术服务等方式加强与大学、农林牧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大对农业技术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的技术培训力度。制定本土农技人员发展计划;通过政府购买科技、肥料、施肥、农药、施药等一条龙、全方位的农业技术服务等方式加强本土化的、接地气的农技小院、农业科技服务公司建设,推动农业生产各环节的专业化发展。三是大力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品控风险防范,保障农产品品质,加大对商标注册、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奖励力度,提升市场品牌效应。建立专项资金引导发展专门的电子商务服务机构,建立区域性电商企业,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加强地域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宣传。建议财政给农村快递每单物流补贴。电子商务补贴主要向农业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公司倾斜,减少销售中间环节。

3.5创新金融保险品种和体制机制,优化金融保险服务

一是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考核监管机制。开展果树、渔业等附着物、农作物、水产品的抵押贷款新产品,以保障农业生产前期投入的资产循环利用价值。通过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开发针对水果、蔬菜、水产、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的保险产品,开发乡村旅游景区团体保险和游客保险,鼓励创新设立价格保险新产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评估机构;银行及银监部门对农业贷款建立专门的贷款考核指标和标准以及偿贷周期、考核周期。二是建立健全农业保险费财政补贴机制。已有的研究表明,保费补贴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发挥着催化剂的作用[11]。政府可以对农业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险费补贴,建立农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充分听取政府财政、农业、林业部门和农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费率水平和补贴标准,构建普惠性农业保险体系[12]。三是加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合作防范力度。提高市、区两级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补偿比例,精简补偿流程,降低银行农业贷款风险。采用多种形式的助保贷,由核心企业成立风险池,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通过对“信用村”、商会、协会授信,由村、协会、商会担保或农户联保贷款;利用财政直补资金建立贷款保险公司;加强农业贷款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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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历年年度统计数据计算所得。

②2017年10月课题组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委员会提供的统计数据整理所得。